医保卡在自己身上会被别人盗用吗?
现在的医保卡和社保卡,是合二为一的芯片卡。其安全性能很好,且不同于早些年的简易性磁卡。亦医保卡在自己身上,若没有刷卡,是不会被他人盗用的;况且、医保卡的密码和社保卡的密码,是独立分设的。其保险系数互不受干扰,根本不具备盗用的基本条件。
?①、医保卡受着局限性的制约。只能在医保局指定的医院、定点药房使用,超出范围之内是无法使用的。亦可排除被别人随意盗刷的可能性。
?②、使用医保卡的账务结算,是医院、药店与医保局的联网结算机制。换句话说,也是实名制结算,完全可以追根溯源,查其究竟弄个明白。
?③、由此可见,医院也好,药店也罢,如果盗用即会被捉。即没有这么笨的单位或个人,会釆用别人医保卡的方式,骗钱而自毁前程。因为这似乎就是自己,主动伸手被捉。或如同此地无银三百两,不打自招。亦没有被盗用的可能性。
?④、医保局对医保卡的使用标准,也是设置有额度条件的。比如说,在药店购药,每天限额为200元,超出的部分须第二天才能刷卡续费。即不可能一次性地将余额用完,这给盗用也增添了相应的麻烦和难度。
?⑤、从主观意义上说,药品经销商,也不可能因200元的蝇头小利,而天天或经常盗用别人的医保费。做出不光彩的事,难道真不怕久走夜路,必闯鬼的报应…,所以、是不可能被盗用的。
?⑥、从客观意义上说,医保卡只能在药店和医院使用;而购药、检查、化验、治疗…等,是必须要附有病人的身份证,及其完整的病症诊断信息、床位…等详情。而不是想用就能盗用得到的。
?⑦、从结算程序与其事实上讲,不具备盗用的可能性。因为、医院的账务结算,须具有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用药名称、项目剂量、以及主治医师、护士站、收费处等责任者签字的手续。或相关清单或详细、完整的资料与发票。若不具备这些内容,则无法结算,其盗用之事(说),亦是不可能成立的。
?⑧、医保局审核受理其账务结算时…。也同样是有准入条件的,根本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更不会为盗取现金。而想用就能盗用的。
简言之,没有医保卡和密码,则缺少被盗的最基本条件,亦无可能性,也不会被别人盗用。
医保卡和身份证一样,有独立的编码,每个人对应独立的身份证。别人是不能盗用的。如果接到类似电话或者短信,请打电话到当地社保局。
一切皆有可能
正常应该不会,不过有很多地市都实现电子社保卡的线上支付功能,这样的话,你账号被盗就有这种可能。不过你要是接到电话说是你社保卡账户被盗刷,基本上都是咋骗电话
不会的,医保卡在自已手里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你被盗用过吗?没吧!这是一。大致上到目前为止任何东西都可能被盗。大概到量子保密技术全面实施才可能部分杜绝。这个医保卡更不是简单的说偷去就能用的,还得医疗部门,药房啥的地配合,或者疏忽了才行。保管好当然很重要喽![呲牙]
医保卡也有可能被盗用,但只能是药店里有坏人,用你的医保卡所剩余额买药品,现金是不可能取到的。但若想到医院消费,肯定是做不到。正规医院住院消费,需提交本人身份证(验明正身),才能正常使用医保卡。这是住过院的人讲出来的,大约不会是假话。
六八老叟。
你在药店刷卡时也许有人复制你的卡了,一旦发现被盗,通过电话挂失,输错身份证号,把你的卡给挂失了,就被锁了。被盗刷案医保卡的,不管被盗刷价值多少,都可以报案。
盗刷案医保卡,在法律上属于盗窃行为,可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如果金额较大的,则构成盗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不会!医保卡有密码,正常情况下,别人不会知道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