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工人能按照提前退休领取养老金吗?
答:下岗工人提前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必备条件,与在职职工提前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必备条件是一致的。
下岗工人只要具备了提前退休的条件,就可以提前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提前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必备条件如下:
一、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上述规定,下岗工人如果具备上述三项条件之一,就完全可以提前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题主可以对照上述三项规定,带着身份证原件,失业就业登记证原件,去社保公司存档部门,(或其它存档部门,只要是您档案寄存的部门即可)查阅一下档案,看看您档案中是否有具备上述规定条件的凭证,只要有上述三项规定中的其中一项的凭证,您就可以提前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我的回答完毕,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不能。
根据国家目前的政策,职工要退休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养老保险最低缴费要达到15年以上;
二是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即男性60周女、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可以提前5年办理退休。
另外,如果是因病或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医院检查并出示证明,再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提前办理病退手续。
由此可见,在退休条件上无论是在职职工,下岗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条件都是一把尺子,一个政策。只要达到了政策规定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否则就不能。
当然了,作为下岗职工我们国家还是有许多优惠政策的,比如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创业上有税收优惠。如果是4050人员还有更多照顾性政策。
下岗工人可不可以提前领取养老金呢?
我们国家正常的退休年龄是男同志60岁,女同志50岁或者55岁。
不过一些具体的条件下,也是可以提前领取养老金的。
条件之一:特殊工种。
根据国家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满足一定年限,可以男同志55岁,女同志45岁退休。
特殊工种一般分为三类,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高空作业、井下和高低温劳动、有毒有害工作。
要求的具体年限也不一样,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高空作业是十年,井下和高低温劳动需要九年,有毒有害工作需要八年。在3500米以上高原工作参照井下和高低温劳动岗位条件,在4500米以上高原工作参照有毒有害工作条件。
条件之二:失去劳动能力。
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失去劳动能力后,男同志可以50岁,女同志45岁办理退休。不过要求是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
如果在此之前,就失去了劳动能力。也可以办理退职手续。
条件之三:特殊情形。
主要是一些破产国有企业,可以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情况下提前退休。在生产经营困难情况下的企业军转干部,可以提前五年退休。公务员距离退休不足五年,连续工龄满20年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前退休;连续工龄满30年,也可以选择灵活退休。而这些情况主要是指在岗工人。
下岗工人本身是也是一群生活困难群体,尤其是年龄增大后再就业十分困难,多数人只能找到一些不交保险的劳务工作。自己交纳保险,负担又比较重。
希望国家能够,制定出一套根据综合收入、家庭情况、身体情况、就业可能的灵活退休策略。允许失业下岗工人能够30年工龄提前退休,或者20年工龄距离退休不足五年,也可以提前退休。对于低保或者低收入家庭的失业下岗工人,也可以允许他们提前五年退休,改善家庭收入。这样的一些举措才更具人性化。
下岗工人能按照提前退休领取养老金吗?按照一般情况肯定是不行的,特别是在要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的信号出来以后,今后要办理提前退休肯定更是难上加难。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早在1999年,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针对各地提前办理企业职工退休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劳社部发(1999)8号,《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文件精神,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办理职工退休,对于放宽退休条件,违反国家规定提前办理退休的行为要进行清退和处理。
那么什么是国家规定的退休退休条件呢?该文件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即“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作为下岗工人,如果不符合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的规定,是无法办理提前退休的。
下岗工人,在中国历史是一个比较独特的群体,也是一个专用名词,主要是指国有企业为了改革改制的需要,由企业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性裁员的一种方式。最初的下岗工人是属于临时性的,也就是放到企业所举办的各种职业中心,培训中心,待有正式岗位以后再回到工作岗位上班。后来的下岗工人实际就是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给予经济补偿,下岗后自谋职业或是市场化就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成分并存,人员流动成了一种常态,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每天都有人进,也有人出,不管属于哪种情况,只要是离开了原来单位,失去了工作岗位,都把自己称为下岗职工或是下岗工人。这时下岗工人的概念和上世纪90年代初下岗工人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
下岗工人中,有人很多人下岗后重新再就业比较难,有的年轻的时候虽然能够就业,但是到了年纪比较大以后,就业的难度不断增大,需要自己续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所以希望能够提前办理退休,这也是人之常情。过去有的地方曾经出台过关于下岗工人提前办理退休的政策,但只限于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也就是说,如果下岗后属于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的试点城市中的国有破产企业,距法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等是可以提前办理退休的,但是要执行这个政策的地方,必须要报当时劳动与社会保障批准备案。
当然除了这个条件以外,如果在岗前具有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而且特殊工种岗位经过当地人社部门认定的,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男性达到55周岁,女性达到4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的,即使是下岗了以前的特殊工作工作年限也是可以计算的,也可以按照特殊工种的条件办理提前退休;除了特殊工种工作年限以外,就是病退的职工,当然这个条件更为严格,需要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达到50周岁,女性达到4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也可以提前办理退休。
综上所述,下岗工人在一般情况下,是无法办理提前退休的,但是这三类人是可以提前办理提前退休的。一是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的城市中的破产企业职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当然这部分人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二是下岗前符合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三是符合病退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
本人98年下岗,还在等待退休。国家对下岗职工并无特殊的优惠。从事特种行业的,男55岁,女50岁退休。再就是病退,必须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然后通过一系列复杂的审批手续,才能实现。
总之,下岗职工别想有特殊政策照顾,自己打工卖养老金苦熟吧。也许等不到退休就到天堂享福了。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如果单单只是一个下岗职工,那么是不可以提前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待遇的。
首先作为下岗职工,他并不具备提前办理退休的条件!因为针对提前退休这种情况列出了几种条件,那么只要满足这几种条件,就可以提前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
第一种情况可以是因病提前退休,因病就是劳动部门认定的医疗鉴定机构,鉴定出职工本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那么这种情况是可以因病提前五年退休。
第二种情况就是从事特殊工种岗位,那么这个特殊工种一定要是国家规定的高空高温井下和特别繁重劳动力的一些工种和岗位,并且在这个工种岗位上工作十年左右的年限,那么也可以提前五年去办理退休。
所以楼主如果具备以上两个条件当中的其中一种,就可以提前去办理退休,当然如果不具备这两个条件,那么就不可以提前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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