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一家好几口人,只有一个人有土地,其它人没有,这种情况有什么补助吗?
这个提问看似不尽合理,但确实代表了农村一部分人的希望,仔细想想不是没有道理。
这些年,政府的大部分惠农政策,都是按照农民占有土地的多少实施的,比如良种补贴,粮食直补,粮食价格补贴,农机补贴等等,农民占有的土地数量多,享受的各种补贴就多,没有土地的农民,这些优惠政策就难以享受到。
农村的土地,是80年代初期分田单干的,96年进行了一次调整,当时的政策是:“大稳定、小调整、生不增、死不减”,按照这样计算,如今三十几岁上下的新增农民就不会分到土地,虽然说农村的土地承包是按农户为单位,有生就有死,相互抵补,但如果分地当初这个当家人年轻,现在是只添不减。再说那个时候的老人,每家都是好几个子女,几个子女成家生子,不可能与去世老人产生平衡关系。农村现在没有土地人肯定存在。所以这部分人,就希望能得到土地承包的应有权,来得到惠农政策的享受权。
有些农民虽然不拿土地为重,但惠农政策必定是一块利益,有了土地既使是自己不种,租岀去还多少会得到一点收入。没有土地的农民,不仅享受不到应有的惠农待遇,连土地本身应有的待遇也没有。所以,希望国家是否能在其他方面给予一定的补贴,比如在交纳新农合,新型养老保险等方面,不购买农机的是否在购买其他商品方面,多少给点被贴等等,也是一种惠农的方法。不然这部分农民就会永远得不到农村的惠农享受。
这是个人的一点看法,不对可以批评,如果觉得合理就点个关注,我会每天和您分享三农方面的一些新观点。谢谢阅读。
作为现在农村土地,在第一轮承包的基础上又延续了三十年,也等于是六十年。在这六十年中虽然大部分的农户,可以起到自然添去人口的自然平衡效果,可是确实也是存在着还有很少一部分人,会长久的失去土地这也是事实。作为这种情况怎么去处理呢?我根据我地的实际情况谈一些我的看法和处理方法。
虽然现在农民种地无有收入甚至还会赔钱,可是农民从来有的是力量,在自己的力量不计劳动付出报酬的情况下,靠着自己的勤劳还是能够有饭吃的。所以农民的土地也是唯一保障农民有饭吃,不会挨饿的基本保障。可是做为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三十年中,有的农民就失去了土地,如果要是在第二轮的三十年中,又失去了土地这些长期失去土地的农民,可以说就等于永远失去了生活的基本保障,这些农民就造成了在生活上,有力无处使的补救措施,这完全也是事实。作为这种情况社会上应该怎样去解决呢?
作为这种情况,我谈一点我的看法,和我地在第一轮土地承包中。这些长期失去土地特殊农户的处理方法。因为在第二轮土地延续的三十年中,无论是采取什么样的方法,使土地从新再按人去平均分配的可能性是、不大,已经是事实。但是还得能够使这些长期失去土地的农民,在生活生存上有个稳定的依靠生活环境。只有社会上对于那些长期失去土地的农民,在生活上给予适当的补贴。按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但是不是按照低保农户的最低生活补贴标准。
就象我地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中,对于有的农户长期失去了土地,又不符合低保贫困户救助的农户,就采取了每月一百多块钱补贴,基本上达到了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承包款数额。这样就解决了这些长期失去土地农户的实际困难。所有农民和长期失去土地的农户基本上还都沒有任何意见。所以我认为对于那些长期失去土地的农民,确实是在生活上还有困难,当地政府应该按照,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钱数为参考依据,在生活上给他们进行补助,就是最好的解决方法。这样农村社会才会更和谐。
恕我直言,农村都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确权的,也就是说,土地是家庭成员共有共耕共享的,不存在有人有地,有人没有土地的情况,除非有人户口迁出了,才没有土地。土地确权登记后,农户家土地承包权、经营权、使用权归农户全家人共同享有。
农村失地情况只有拆迁和征地两种原因。拆迁和征地都有补偿的,各地出台政策不一样,补偿办法不一样,补偿标准也不一样。我们当地房屋拆迁以“房票”方式补偿,征地补偿多样化了,老年人可以用土地换养老的方式补偿,农户可自由选择!对不起,老北斗,你的题有点不合逻辑!
农户一家好几口人,只有一个有土地,其他人没有,这种情况有什么补助吗?
谢邀,你反映的情况在农村普遍存在,老娘舅是农村人,深感农民要份土地确实不容易。我儿子都三十岁了,老婆跟儿子都没有土地。现在儿媳妇孙子孙女都有了,全家6个人就我一个人有土地,还好现在可以外出打工,要是以前靠土地过日子还不一家人都要饿死不成。
出现这种新增人口没有土地的的情况,一是国家土地政策承包期太长;二是集体当时没有预留土地所制。现在不但在第二轮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并对土地进行了确权,农民承包土地成了合法化。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没有出台土地整改意见,村集体已经无权再收回土地。加上“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就是死亡人员也不会将土地退给集
体。
当说到没有土地的人国家有没有考虑补助?这个问题我也不了解。不过现在正在讨论土地有偿退出,我想不久的将来国家政府会考虑农民的吃饭问题,总会有一天让新增人口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是时间关系吧,是农民一定会有土地,拥有土地才配得上农民这个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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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一家好几口人,只有一个人有土地,其他人没有土地。这样的家庭结构肯定是小两口领几个孩子(不能有老人,有老人肯定就不是一个人有地了。)媳妇嫁过来没有地(地在娘家分了),生几个小孩都没有地。这样的家庭在农村是非常普遍的。现在国家又出台了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并对土地进行了确权,对农民承包的土地进行了合法化。但是对于没有分到地的农民,国家预留了几项政策,对承包内产生的人地矛盾不太大的情况,给没有地的农民预留了三种分地措施,用预留的机动地,新开荒地和承包方回的承包地。如果以上三种条件都不具备,那就用土地流转来解决。如果这几种条件都不具备,那么就得考虑哪方面符合国家扶持政策。如你家是不是当地比较困难的户,能不能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国家在经济,医疗,学生上学等等都是有补助的。
帮助提问者进行分析。国家的《土地承包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是“以家庭为主体”享受集体土地承包权,一定三十年不变,保持承包关系的稳定。在这三十年期间,家庭人口肯定发生变化,增加或减少。发包方没有条件随着每个家庭人口的变化而随时调整土地,发包方手里没有机动土地用于补求。
发问者提出“有没有其他补救办法”,这是问题的关键。
我认为,从村集体范围考虑,确实没有补救措施,但从政策和法律层面,国家是充分考虑到这种情况,赋予承包户广泛的权利,即承包权的出让(转让),承包经营权的租赁,统称“土地流转”,“三权分置”,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情况,完全可以流转自己的土地,需要土地或搞家庭农场的农户,可以在本村流转土地,也可以到全国任何地方去租种土地。其目的如果是解决吃饭问题,在本地租几亩地,或做点小生意,这就足够了。如果是搞大农业,办农场,挣大钱,那就到处找地,签租赁协议,大规模经营。
政策和法律给予了广大农民很多自主权,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与发展的途径、办法、渠道很宽,就看你自己本事了,甚至弃农经商,进城就业创业。
实际上大家都明白,种地又不挣钱,只能解决吃饭,农业收入维乎其维,再给你几亩地,也挣不了多少,干脆另辟蹊径,寻求更好的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