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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认定退休工龄需要什么材料?

提问时间:2023-07-05 12:02关键词:退休,材料,劳动

劳动局认定退休工龄需要什么材料?

点赞1、舟山市 网友:沐颜汐

现在没有劳动局,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原来的人事局,劳动局,社会保险三合一成立的国家行政部门。

审批退休,由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社会保险中心负责初审,最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审核退休,认定工龄需要什么材料?

负责任的告诉你,现在没有工龄的说法,全部为缴费年限,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也就是过去所说的工龄,叫作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主要就是本人的档案,因为本人档案,记录着职工自从上学,当兵,插队下乡,参加工作以来的所有经历。

影响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出生时间,出生时间是判定职工是否达到退休年龄的重要依据,根据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的规定,和各省市实施办法,一般按此原则来执:当职工(参保人员)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完全不一致时,应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当本人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与档案中部分材料记载的出生时间一致的,则以两者记载一致的出生时间为准。

第二,职工在一生中曾经被劳教,入狱服刑期间是不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并且入狱服刑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全部作废。

第三,职工因病休假超过6个月,按月领取疾病救济费期间,是不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

第四,原来是临时工,后被企业录用为正式工的,其最后一次做临时工的工作年限,可以视同缴费年限。

第五,职工因各种原因中断工作,又被重新录用的,中断的时间,不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比如辞职,上大中院校学习(文革时期入学,带薪入学的除外)。

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之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缴费就计算,不缴费就不计算缴费年限。

国家从1986年10月开始,对国企实行用工制度改革,招收录用职工,一律为劳动合同制,并同时缴纳养老保险,他们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由于制度刚刚建立,从领导到职工,都不是很重视,有很多没有缴费的情况,如果没有缴费,就不会认定缴费年限,在1992年又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同时缴纳养老保险,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制度刚刚建立,还没有建立个人账户,在计算退休养老金时,按过渡性养老金计算。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一般都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也没有档案,办理退休相对简单,只要审核参保年限,缴费情况,以及本人年龄是否达到退休年龄即可办理。

职工办理退休,缴费年限的认定,是十分复杂的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每个人的经历也千变万化,熟练掌握国家政策,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对每个社保工作者来说,是最基本的要求。

点赞2、梅州市 网友:半面妆

大概的说,退休年龄是以1986年为界,86年以前是一个样子,86年以后又是一个样子。

1986年以前是按照参加工作的第1个登记表,记录的年龄为年龄的。并且上交劳动局,存案立挡,从此退休年龄和退休工龄都依据这个第1张表格为准。

但是也有例外。如果有第2次第3次表格填写的话。如果年龄大于以前填的表格。那么按照大于的年龄算。

比方说第1张表格填写的是20岁。以后任何一个表格上填写成了30岁。那么都按30岁计算了。如果以后的表格上出现了16岁18岁。那么就按照20岁的计算了。

并且不论到哪儿开证明都不管用,就按表格上的统计。

1986年以后实行合同制,参加工作的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登记的年龄就是自己退休的年龄基数。

劳动合同签上自己出生日和被招用的年度时间,就形成了退休年龄和工龄了。

两个不同的是,一个是有身份证以后的事;一个是没有身份证以前的事。特别是1980年以前农村没有户口,全凭村委会的证明,甚至是个人口述为准。

有了身份证以后,全部都按照身份证上显示的年龄统计了。工龄就是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一天算起。

1992年以后,就不再有这上述的问题了。

除了身份证上显示的出生日以外,可以领取养老金与否取决于缴纳社会统筹养老保险金的年数够不够15年?

但是有时候也有毛病,如果缴纳社会统筹养老保险金的时候,表格上填写的自己的出生日,小于自己的身份证出生日,那么办理领取养老金的时候,被发现身份证的出生日。就按出身份证的出生日计算。如果填写的出生日,大于身份证上的出生日,那么就按照填写的出生日计算。

这就是取小,不取大的原则。因为出生日年龄大,领取老金的时间就早一点。因此不论是身份证和登记,一旦见到较小的年龄的时候,就按照这个小的年龄统计。这是防止有人弄虚作假的办法。

所以1986年以前,还有接班一说,有的人接班的时候已经过了30岁,到30岁基本上就不准许接班了。因此有人就把自己的年龄改小。当别人60岁退休的时候,他需要70岁才能退休。这样他到处开证明,甚至到法院去打官司也赢了。然而退休还是得70岁。因为按照他第一登记的出生日算。什么证明都没有用的。

完全合同制以后仍然有人改出生日的。

出生日改的有点小,虽然退休很晚,但是如果他的工作收入和福利好,他就不愿意早退休了。所以改个年龄小一点就可以多工作一段时间,收入和福利的获得必定更多一些。

甚至有的是管理人员,如果改了出生日,退休的更晚了,可以做管理工作的时间就更长了。所以有的管理人员一年一年会越来越年龄小。

当然干那些又脏又累活的人,就想把年龄改的大一点,早一点退休了。

因此,不论是谁都以第1次登记的出生日统计。

1986年以前,没有1986年以后,有那么多的统计方式。所以会出现一些偏差错误。

1986年以后,基本上就有了医院出生证明,户口本,入幼儿园,入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再加上后来的身份证,以及签订的合同书,等等的登记记录,几乎可以不会再出现偏差和错误了。但是总有个但是,总有人会搞一点弄虚作假的。特别是电脑化以后,有的甚至敲错了键盘,搞错了一切。

因此原则上还是以签订劳动合同时候的版本,作为出生日和工作日的记录为准。

但是也有一个但是,到了领取社会统筹养老金的时候,审核部门如果查到了最低的年龄,那么就按照最低的年龄统计。合同书上的年龄就不算了。

实际上审核部门还要审核,到了领取统筹养老金的时候,查一查有没有被法院羁押犯罪的过程,以及工作时期有没有空档。如果有,要扣除这部分的时间。

当然,没有职业的自由职业人,自己缴纳社会统筹养老保险金,就不存在这些问题。

因为他个人缴纳社会统筹养老保险金,他缴纳保险金的时候,自己说出的和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被登记在案了。缴够15年以后,现在是满60岁以后,就可以领取社会统筹养老金了。

个人缴纳社会统筹养老保险金也有一个原则,必须是连续性。

因此如果中间有断期,再缴纳社会统筹养老金,有接着断期的时间延续下去。中间的空档不算。

比方说交了8年,又有三年没有交,三年以后再交。这时候自己的年龄已经多了三年。但是这三年不算。从而自己领取社会统筹养老金的时候,就要晚三年了。

个人讲啊,社会统筹养老保险金,也是多交多得,少交少得,不交不得的。

从现在到以后,可能要更改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了。也就是要超过60岁以后,可能是65岁时,才可以领取社会统筹养老金的。

石塘网看后咱也在上面留上点啥。

点赞3、铜陵市 网友:毁心葬情

首先纠正一下,劳动局早就改名为人社局了,而且负责办理退休的是社保局。

题主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解答:

一、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以后,无论是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是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工龄已经没有作用了,需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如果没有参加社保并缴费,工龄再长也办理不了退休。如果参加了社保并缴费,只要养老保险最低交满了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如果是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社保局需要通过审核你的原始职工档案来认定退休资格。根据国家政策,凡是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有正式工龄,以后才陆续退休的“中人",他们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前的正式工龄可以算作视同缴费年限,和后来的实际缴费加在一起计算缴费年限和养老金待遇。这样一来,社保部门就要通过对“中人"原始档案中的招工审批表、劳动合同、转正定级表、工资晋级审批表等材料来认定缴费年限,也就是题主所说的退休工龄。如果职工的档案中没有这些材料,那么他的视同缴费年限就得不到认定,轻则影响养老金待遇,重则会由于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办理不了退休。

三、如果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比如从来就没有与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他们的实际缴费年限就是工龄,每缴费一年就计算为一年的缴费工龄。当他们的养老保险最低交满15年,又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只要向社保局提出退休申请,并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据、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就会按程序给他们办理退休手续,计算出基本养老金待遇。这样,他们提供的养老保险缴费凭据,就是认定他们退休工龄的材料。

由此可见,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社保局的工作人员认定他们的缴费年限需要什么材料,应该是因人而异。

点赞4、公主岭 网友:青莲白雾

不难看出题主是位不过问世事之人,劳动局老黄历了,现为社保局,"视同缴费"和"实际缴费"的累计年限,就是人们俗称的"工龄"。

认定退休年限(工龄)需要本人的档案,核定你的档案年龄,退休以档案年龄为准,参加工作的时间,应该享受国家实行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1992年职工养老费开征之后,本人每年的实际缴费年限,记载在社保的电脑上。

60周岁年龄符合后,实际缴费年限又满15年和15年以上,就能顺利办理退休手续了……

点赞5、广元市 网友:小生逍遙

人社局审批退休流程和需要提供的材料非常简单:要求办理退休的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申请退休的人员将下列所需资料准备好,由单位劳资科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员档案报到人社局,初审通过后,然后进行公示。呈报个人档案时,将下列资料备齐。

一、个人档案;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社保卡复印件;

四、个人免冠一寸彩照8张;

五、独生子女证;

六、个人缴费手册;

提供个人档案主要审核以下几方面的事项:

1、最早招工表上填写的出生时间(年龄);

2、看一看名字是否有音同字不同的问题;

3、历年来晋级工资表填写的工种是否达到特殊工种的年限;

4、视同缴费认定审批表;这方面可能涉及到下乡、入伍工龄认定问题。

5、有无受到判刑记录材料;

特殊工种材料不全、不够年限的,有可能还要提供工资发放单。

点赞6、北海市 网友:大无畏!

不管是男是女到退休年龄,必须去劳动局调党案,然后才能去社保局看你够条件否,都说缴费十五年可以办退休,那才不对呢,那是指居民而言,如果有单位的职工必须缴费到退休年龄,如果你沒缴够你就办不了,你必须把钱补上才能办理退休否则办不了。

点赞7、甘孜藏族自治州 网友:滚一边去

劳动局认定退休工龄需要什么材料?

这个问题,现在办理退休手续,是有社保局办理,不是劳动局办理退休。需要自己准备的资料是。1.户口本,2.身份证,3.个人工作的人事档案,4.社保缴费证明。5,2寸个人标准照片4张。6,独生子女证。7银行卡

点赞8、铜仁市 网友:光之城

劳动者局认定退工龄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局,即现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当年劳动局认定职工退休工龄的材料,就是存放在劳动局或者单位的人事档案,自经劳动局批准招收为职工之月起计算工龄。但当年职工退休工龄长短对退休金高低影响本不大,工龄不是退休必查条件,而年龄是退休必查的硬条件。本人在册工资的高低,是决定退休金高低的根本因素。除了本人人事档案外,所在单位的政工人事部门里如果没有档案,都有单位全部职工的花名册,上面都记录每个职工出生年月日,参加工作时间,职务,文化程度,政治面目,籍贯,工资级别,工资额等信息。到退休年龄政工人事劳资人员会主动到劳动局办理本单位到达退休年龄职工的退休事宜,本人只要在相关表格里签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其他都不需个人费心。

现在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养老金。达到法定退条件办理退休手续所需要的材料不同类型的人员要求不同。

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的在职人员的中人,新人,灵活就业人员等,具体所需材料不一样。企的中人,因为这类人有视同缴费年限 ,应提供相关档案资料,这些资料都在档案里,主要是审核其参加工作时间,年龄,实际缴费年限等是否符退休条件,特别是视同缴年限,如果没有档案材料证明,很难被认定。在职的新人一般也需要提供档案资料的,但主要的实际缴费凭证。如果没有建立档案资料人员,最基本的要个人身份证,养老保险缴费相关凭证。灵活就业人员人社部门是没有档案的,可以凭参保时所需要的凭证,如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如养老保险缴费手册等,到窗口就可办理退休手续。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提供从事特殊工种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表等。还有先要填写好退休申请表,相片等就可以顺利办理退休手续了。

总之,劳动局时期职工退休主要是凭档案资料办理。在人社局时期,中人要有档案,其他人员至少要提供身份证、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点赞9、松滋市 网友:独孤掌权

退休是根据你是否缴满了社保,和年龄满60周岁,方能退休。当然现在国家还有些的规定说是高危职业的男性55周岁,女性50周岁就可以办理退休。这里还告诉你,没有缴满15年社保的人,60后还要继续缴纳,差多少年社保,就按年缴纳社保,直到缴满

点赞10、玉溪市 网友:半梦。

审批退休,包括缴费年限认定、待遇核定等各项工作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由人社局下属社保中心负责初审,初审通过后交由人社局终审。

人社局前身是之前之一是劳动局,所以办理退休别往劳动局跑,到人社局办理才对。

另外,现在“工龄”的正确叫法应当是“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即便工龄再长,如果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或者没有养老保险缴费的实际缴费年限,也是无法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待遇的。

如果2022年办理退休,基于男性60周岁、女性职工50周岁为法定退休年龄,也就是今年办理退休的是生于1962年的男性、1972年的女性,参加工作的时间基本是在1992年各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前,所以在缴费年限认定上多同时存在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双认定。

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在认定标准上是有区别的,所需资料也大相径庭,我们分开来讲:

一:实际缴费年限的认定

除了机关事业单位是在2014年才建立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外,多数地区企业类型的用人单位是在1992年建立的个人账户。

1992年是一个时间节点,从1992年开始,用人单位需要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这期间的年限即为实际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在系统里都有记录,人社和职工个人都可以查到,因此认定起来比较方便,也不存在分歧,交了几个月就是几个月,不需要额外的认定资料。

二: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

1,复员退伍军人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军龄按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按照《军人保险法》相关规定,城镇户籍兵源,2012年7月1日前的军龄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对于复员退伍军人,认定所需基本材料包括入伍表、转业审批表等材料。

2,与复员退伍军人类似,城镇下乡知青回城后被招为合同工且缴纳了养老保险的,下乡期间的年限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认定材料包括花名册、知青证、下乡审批表等,除此之外还包括记载下乡及回城时间的相关材料。

3,之前为临时工,后转为合同制职工的,或者之前是民办教师,后转为正式教师的,其最后一次做临时工或民办教师的工龄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认定资料包括招工表、转正定级表等。

4,在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建立之前,已经被录用为国有企业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在此之前的工龄也视作视同缴费年限。

在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时候,地区之间往往存在细微差别,比如湖北省规定在个人缴费制度之前,在进入企业工作之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但在有些地区这段年限则无法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地区间存在差别、认定资料也存在细微差别,但原则总体来说是一致的,即个人档案中必须有能证明诸如入伍退伍、下乡回城、临时工转合同工、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的相关证明材料。倘若档案中材料缺失,那视同缴费年限就无法认定了。

另外,以下几种情形下,视同缴费年限会被清零,或者无法认定:

一种情况是已经认定了视同缴费年限,后期被判刑入狱,那么视同缴费年限将会清零;同时服刑期间养老金待遇停发,也不享受期间养老金调整;

另一种情况是休病假超过6个月的,且领取了救济费的,病假期间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以上关于缴费年限的认定是针对企事业单位职工,对于一直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纳的人来说,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一说,实际缴费年限是多少就是多少。

此外,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而言,也不存在视同缴费年限一说,但倘若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最低要求,按照规定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相当于变相的认定了视同缴费年限,最长15年。

综上,在认定“工龄”时,实际缴费年限肯定是不存在分歧的,每一笔缴费都有记录,凭系统中的缴费记录便可认定,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统筹账户余额一清二楚;

唯一的难点是视同缴费年限上的认定,若想成功认定,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工龄”,且档案中需要有能证明该段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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