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职业打假人和农民商家纠纷该支持谁?
打假是需要支持的,但针对这种全国市面上最常有最普通,也是目前国内国情中存在的三无产品,用司法索赔是变相发财而欠妥了!这样商品可举报到市场监督局监督处理处罚,而不是索赔!试问全国人民都用这种手段去索赔,这社会变成什么样子了?法院该怎样判决处理?还有人做生意吗?
对小吃店打假的人,不是打假人是。是钻法律空子的敲诈勒索!
北京大佛寺小吃也没有注明成分明细、比例,他们怎么不去打假?因为成本太高!他惹不起。
支持农民商家[赞][赞][赞]
我们首先分析所谓的三无产品,商家销售三无产品肯定不对,但是我们必须客观承认很多民间手工业和小商品的存在,这些东西民间传承虽属于三无产品但被市场接受并承认,生产销售的初衷与造假售价有着性质上的区别。
我们再分析职业打假人,我个人认为以法律的名义某私利本身已经站在了法律的对立面,这就是变相敲诈勒索,不仅不予支持而且应该予以坚决打击,这种行为伤害的不仅仅是个人和企业,对于市场经济和国家建设有着巨大的破坏。
支持商家,打假的太可恶了
职业打假?敲诈勒索。
支持打假,但不支持恶意打假,法院在判决赔偿前,应该去实地调查,如果确实是生产场所环境卫生恶劣,原材料腐坏变质的假冒伪劣产品,对消费者身心产生重大伤害的,应该重罚。否则,买家退货,卖家退钱,同时判卖家,限期整改,登报致歉。
对于制做售假行为,我一直深恶痛绝,尤其是对涉及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怎么重罚怎么处理都不为过。
我支持打假行为,我是说真正的打假行为,而不是以打假之名去敲诈的行为。
职业打假人,我认为,应像以前西部的赏金猎人,发现制假售假行为,收集到真实的证据后,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查实后,按其举报的制假售假的规模及危害程度,给职业打假人发赏金,而且是不局限于罚款金额的重赏。
重庆150碗熟肉算不算造价售假?甘肃80斤牛羊肉算不算制假售假?沈阳的大米案算不算制假售假?
不管上面三个案例算不算制假售假,但那三个人绝不是打假,他们是在发现问题要求赔偿不成后才去起诉的。如果,店家答应了他们的条件,他们还会不会举报?显然不会的。说直观点,就是他们发现商家的问题后,就没有想过要举报,首先是敲诈勒索,商家不从,便去法院起诉。他们的目的,不是打假,而是把这作为牟利的手段。
商品管理要规范,职业打假也要规范,相关法律更要规范,不要让一些有心人再去钻法律的空子,以打假之名行敲诈勒索之事。
三无产品需要规范,需要整改,否则,大家会不放心,屡教不改者,该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该怎样重罚就怎样重罚。
对于三无(无品无德无耻)打假人,我不支持!
对于这样的商家应该让他倾家荡产。中国市场,假冒伪劣商品层出不穷,甚至在某些领域达到泛滥成灾的程度,疫情下的上海的保供商品都被不良商家钻了空子,期间有许多小作坊、小企业,比如“龙仁粉丝”、“康帅傅方便面”等,这些制造者为什么能存在并胆大妄为地将产品推向市场呢?就是因为,许多人已经习惯了假冒伪劣商品的存在,已经善良地认可了制造者是良心商家。敢这样违法的小作坊放在经济发达国家,一定会让它倾家荡产而不是得到社会的同情。既然国家制定了食品的强制性法律规定,那么不管生产者的规模大小都必须遵守。
必须支持农民商家,因为很多美食文化都是由农民商家一代又一代传承过来的,再说商场里的很多凌散的熟食的特色小吃也没有注明配方、保值期、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