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有什么事情是只能女王做而首相完成不了的?
作为续航时间最久的英国女王,怎么还能没几个特权呢?
讲道理,无证驾驶这种事你我寻常人只能是想一想,但对于与女王来说,这事儿可不算事儿。全英驾照都是女王颁发的,所以人家自己有没有驾照就不算事儿了,虽然无照驾驶,但女王的驾驶技术还是相当好的,在战争期间还曾驾驶过救护车。
更酷的是,这位老太太不受车速限制,想开多快开多快,想开多慢就多慢。但作为楷模女王的她,显然也并未滥用这一权利。
除了没有驾照外,说来你可能不信,她老人家连护照都没有,可能咱们过海关刷护照,人家过海关刷的是脸,就是这么有气派。
作为任何一个人来说,拿到的工作或者报酬都是税后的,但英国女王却可以不用交税,不过正如前面所说,劳模女王,如果不交税恐怕是要被喷子们喷死的,1992年至今,女王一直都在勤勤恳恳地交税,但具体缴纳多少就无人知晓了。
在法律上,女王也是有诸多特权的。
没有人可以对女王发起诉讼,而且在法庭上,女王有权利不提供任何证据,也不会被起诉。
最霸气的一点,女王可以打破任何法律。可能在未保留皇室制度的国度,这种特权有些无法理解。但在英国,女王的存在可以说是基本凌驾在法律之上的,实际上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
此外,英国所有的鸽子都是女王的财产哟,所以,鸽鸽这么可爱怎么能随便吃呢?!
如今已经年逾90的英国女王,带领着整个国家穿越了半个世纪的风风雨雨,已经是在位时间最长的女王了,希望她老人家可以在今后更加受到本国人民的爱戴吧。
虽然英国施行的是君主立宪制,国王统而不治,主要的事务都交给首相领导的内阁来做,但并不代表英国的君王就什么事情都不管,什么都不需要去做。
甚至于在英国,有些事情只能君王来做,首相权力再大也不能代替。
诺曼王朝时期,随着《大宪章》的诞生,英国君主的权力就受到了限制,到了17世纪由于光荣革命的影响,英国通过《权利法案》,正式确立了君主立宪制。
之后,议会的权力超过了国王,但英王仍旧是国家的元首。
现在的英国国王,长期处于统而不治的状态,明面儿上是国王,但实际上大多数的决策什么的都不参与,说白了就是个花瓶重门脸儿的,但法律还是保留了君王的部分权力与义务。
如果是从英国的法律字面上来看,英国国王的权力还是非常多的。
英王有任免首相与内阁各部大臣、高级法官与海外领地等总督的权力,也可以召集、停止与解散议会,并且所有议会通过的法律,需要英王签字才能生效。
英国对外的宣战权、以及军队的统帅权、战争议和等,都需要英王出面。
看起来英国国王的权力还挺大,但实际上,法律还规定,英国国王在履行这些权力的时候有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完全服从于内阁与议会的控制安排。
法律必须女王签字才能生效,但女王只有签字的义务,没有拒签的权力,英王可以对外宣战或者媾和,但同样要得到议会的同意,英王的权力其实就是听议会的意思走个过程。
尽管英国女王的权力被牢牢限制在议会的掌握之内,但是这些礼仪性的行动,也是任何其他人不能够代替的,不能说女王的意思不重要,首相就能代替女王签字。
就算女王是个花瓶,在法律上她还是英国的元首,这些事情只能她来做。
除此之外,作为英国的元首,接待同等级的外宾也需要女王出面,比方说其他国家的国王、总统之类的人物到访,女王是要亲自接待的,不能首相直接去。
当然,真正谈事情签约什么的,需要找首相才行,可仪式性的内容,要女王出场。
作为英国名义上的元首,英国女王需要履行的礼仪性权力非常多,此外像是授予封爵、出席王室活动、大规模庆典致辞之类,都需要女王来做,首相是做不了的。
自从确立君主立宪制之后,英国的首相就完全由议会选举产生,国王是无法干涉的,但所有的首相都要向女王述职,得到女王的授职,完成流程。
这一系列的活动,都只能由英国的君主来完成,首相总不能自己跟自己述职。
自然了,依旧还是仪式性的活动,就算女王非常不喜欢这个首相,她也不能拒绝,比方说以前的女王很不喜欢布莱尔,但她也不能将其辞退,甚至不能公开表示看法。
在所有的问题上保持中立或者持中不言,也是作为英国国王的重要职责。
英国女王不仅是英国的元首,还是世界上十几个其他国家的,比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也奉英国女王为元首,相关的职责也是英国首相所不能替代的。
其实也是比较好笑,因为按照英国如今的法律,英国的王位继承都不能英王说了算,王位继承法也是通过议会进行修改的,英王根本插不上话。
但就算是如同扯线木偶一般,英国还是保留着王室,作为一种重要的精神与文化纽带。
对于英国人来说,王室存在具有极大的意义,比方说英国女王同时是十几个国家的元首,这对于维持英国与这些国家的关系,维持英国的国际影响力也至关重要。
另外,王室的各种活动都给英国带来巨大的利益,王室也很好的维护了英国传统文化。
即便统而不治,英国女王在英国的地位也是无法撼动的,有很多的事情哪怕女王只不过是走个过场算完,但其他人就是不能替代去做,有些事只能由女王来完成才名正言顺合乎法度。
在英国,理论上女王有统治的权力(right to rule),很多公共职位,比如议员都必须宣誓效忠女王,或者表示对王室的忠诚。比如说,英国威斯敏斯特议会虽然每届都有几位北爱尔兰新芬党的议员产生,但由于他们不愿宣誓效忠英国皇室,实际无法履行议员职责。
尽管女王必须在政治上保持中立,她有权被征求意见、“建议并警告”大臣。其他残留的“皇家特权”(royal prerogative)也基本是由政府履行,包括宣布法律实施、(在首相的建议下)授予奖章、签署国际条约和发动战争。
尽管如此,“皇家特权”还是一个很有争议的事情,因为这实际上让政府不用征求议会意见,就能做很多重大决定。1972年希斯将英国带入欧共体时,就没有征求议会的意见,这一事件的影响很远,英国不得不在几年后用全民公投来平息。同样,撒切尔也是利用皇室特权发动了1982年的马岛战争。
此外,女王还有两项个人的保留权力,一旦使用也会引起巨大的危机。一是如果女王认为能合法产生政府,就有权拒绝政府要求解散议会、重新选举;二是女王有权选择首相。如果在大选结果很明朗,这项权利就只是形式,但如果大选结果不具决定性,这项权利一旦使用就举足轻重。1974年2月的大选就几乎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工党是议会第一大党,但没有赢得绝对胜利(议会绝对多数),保守党一度考虑与自由党组阁,但最终没能成功。
英国:老牌资本主义国家,曾几许"日不落帝国"何等辉煌,灿烂荣耀享尽,而女皇世代荣光承袭,声望、名誉、高贵、优秀溢美之词光芒万丈!而皇室所作作为,敢为天下先而深受国民爱戴。
英国人民对皇室成员是热爱敬佩,对女皇更是视其代表国家神圣光环而加以呵护和尊重!女皇行为是不受任何法律和宗教规则束缚的,女皇就是一切的化身,就象我国古人词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即然国家一切都是女皇所有,只要女皇喜欢就可随心所欲!首相,是被人民,国会选举为国家办事的公仆,权力有约束,行为有规范,任何方针政策实施必须在宪法允许的框架内进行,首相虽然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在行为举止上和公民是一个标准,不能超越法律。
皇室成员和女皇,之所以被全国人民接受爱戴,就因为他们自律规范很严,没有超越法律行为而自行其事!没有因皇室或女皇特权肆无忌惮,为所欲为!除隆重国庆和特殊日子正装出行外,生活起居和百姓没啥区别,英国女皇不滥用特权,平易近人,国家出现危险关头,第一个站出来为人民呼吁,用自身高贵品质和魅力让国人折服,从而被国民视为国家象征的精神支撑。
捉只鸭子,烤着吃
在英国法律中 大量水鸟都属于女王私产
也就是,只有英国女王拥有对野生鸭子,天鹅,海鸥等等的鸟类的生杀大权
如果你看到路边欢腾肥嫩还追着你咬的野鸭野鹅海鸥,只能叫爸爸~
因为,你要是不小心搞死一只,
根据英国法律属于侵犯英国女王私产,
等待你的只有巨额罚款以及驱逐出境,搞不好还要坐牢~
真事哦~(没看到华威大学的鸭子,这么不好欺负哒~)
老公出轨只有女王办的到
首相还没办到过
男首相无老公可出轨
英国仅有的两位女首相的老公都是非常忠诚爱妻的 哈哈
有很多人对君主立宪不是特别了解,尤其是我们革命相对彻底的国家,并且尤其是我们实用主义比较强的中国。
君主立宪,首先是君主制。有人说君主是个象征,也对也不对。对的方面,从实用主义角度来说,君主无实权,确实就是个花瓶,说了不算,算的不说。不对的方面,就是没有深刻理解君主立宪的内在含义。从法律和传统层面来说,如果简单理解,就是,这个国家不是人民的。也不是国民的,更不是张三李四的,是君主家的。对,你没听错,国家是人家君主家的物什,和伊丽莎白二世家的烤肉炉区别不是特别大。但是君主根据宪章,宪法之类的协议,授权在这个国家内的臣民选举代议机构,组成一个班底,来管理国家事务。注意,议会,内阁,行使的权力,是君主给的,行使的是君主权当中的部分权力。这么理解下来,你就知道,为啥君主是三军统帅,为啥君主宣战媾和,为啥君主签署法律,为啥驾照要君主发,没错,除了你的私人财产,其他的公共财产,从法律上来说,都是君主的及其家族的私人物件,只不过依照“合同”借你使用而已。
理论上什么都能做,实际上什么都做不了,这就是英国女王的权力,权力都是礼仪上的。不过作为国家元首,女王有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元首最重要的一个权力,就是法律豁免权,就是元首无罪,在位期间不受任何指控,更不用出庭,可以完全不用理会。女王作为国王,这个元首的特权当然就是终身可世袭的,还不用担心被弹劾,这个是其他绝大部分国家元首所没有的。
《洋人出洋相》。英国媒体不懂中国文化出丑瞎评论,颠倒里白差评本国女首相,国人看不下去了,决定还梅姨一个公道。梅姨夫妇在上海的剪纸"福"字倒向摆拍,这个福"倒"这样摆拍,最具中国寓意,没有问题。那些媒体评论不懂装懂。看来要针对中国文化进行补课,到时弄出个洋人出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