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会劝他辞职吗?还是按旷工开除掉?如果因为生病原因一直不能来上班,工资怎么发放?
我们单位就有一个鲜活的案例。
他是转业人员,后因工作期间肺部问题请病假,至今已两年未上班。这个同志的病情不算很严重,但因为临近退休,他就想借着这个机会干脆不上班,于是每两到三个月都会交一次假条附上病历以及医生的诊断建议,单位领导因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正常给他发了工资和绩效。期间,有领导曾提议过,让他办理病退用他的编制再招录一个人补充工作力量,他不愿,领导没办法,加上又没有其他同事提出意见,于是事情一直拖到了今天。实际上,有不少同事心理是有想法的,毕竟他长期不在岗,领正常工资没有问题,和其他人一样拿绩效多少有点说不过去,然而大家同事一场抬头不见低头见,谁也不愿意为了一点小事而得罪人,因此尽管心理有想法,始终没有人站出来说什么。而如果是在企业,可能早被开除八百年了,很多人羡慕体制的稳定,或许就源于这些方面。
那么,公务员因病长期不能在岗工作,到底会有哪些影响?单位会怎么处理?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情况绝对不会影响公务员的饭碗,但是按照规定在福利待遇上或多或少会受一定影响。
第一,休假影响。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年假实施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五种情形不得享受年休假待遇,其中一种情形就包括请病假。比如工作满1年不足10年的,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工作20年以上,请病假超过4个月以上,均不得休年假。
第二,待遇影响。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规定,长期请病假工资待遇是会受到影响的。一般来说,请病假在超过两个月内,日常工资不受影响,年度绩效要按规定减扣,减扣办法依据时间标准执行;请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开始按照工作年限标准减发工资,比如工作不满十年的,发90%工资,超过十年的,工资照发;请病假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不满十年发70%,满十年以上的,发80%,其他绩效待遇参照标准核发。
第三,评优评先待遇。公务员如果请病假时间太长,比如超过一个月或两个月以上,除非后来有重大贡献,否则一般不会纳入当年单位评优评先序列,在晋升等方面或多或少会受到一定影响。
以上是按规定罗列的病假“后遗症”,属于理论层面的。实际上,公务员出现长期病假在多数地区多数案例都可以正常领工资福利,包括绩效奖励在内,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说一说我自己吧!
我在东北某市级政法机关工作,属于公务员。在2013年末,我在北京302医院例行检查时发现并确诊患有原发性肝癌,需要立即手术治疗。我向单位主管大领导请假,得到十分痛快的批准,并在我手术前派单位处长和同事来北京为我加油、打气。
10月30日,我在北京朝阳医院做了肝移植手术并且十分顺利,在北京住院一个月后我回到了家乡。单位大领导与同事来家里探望我,送来慰问金和全单位300多位同事的捐款,并嘱咐我好好休息,安心养病,不急于上班。
我在家休息了大约半年,觉得恢复的差不多了,便主动去上班了。单位领导向部门交侍:“XX(我的名字),不考勤、不值班、不定工作指标。我上班的前半年是早9:00到单位,吃完中午饭回家休息。再往后,身体完全康复了,我便自觉按要求上班,并且工作量恢复到手术前的常态,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每年都有工作成果受到省级以上通报表扬,我的年度考核均是称职或优秀。
我在家休息期间,基本工资以外的各类奖金、绩效考核、特岗贴、职称补贴、车补、各种福利~等等,单位一分没有少发,而且每一次单位发放困难补助,领导都把我排在第一位。我的职务调整、晋级和涨工资都没有因病受到任何影响。
原则上讲,公务员请病假是不会扣工资的,但如果假期太长,就不能按原工资来进行发放。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是否按规定办,这个要看单位领导的了。
大概在15年前,我们县一个乡镇的人大主席,在县里组织的常规体检中,被查出得了肝癌,县里马上行动,调整他的工作岗位,得到各方的一致好评。
县里的这一做法,被传为佳话,受好干部和群众的好评,而且我们县一直延续这样的做法。
近30年来,我们县到了每年的第四季度,都会安排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一次体检。
那年,一个镇的人大主席在县人民医院的体检中被发现疑似肝癌,医院建议他到市级以上医院复查。
他到了省里最好的医院复查,结果确诊,就是肝癌,而且比较严重了。
县里的领导知道这一结果之后,马上让他停止工作,积极去医院治疗。
最重要的是,县委组织调整了他的工作岗位,由镇人大主席调到县财政局,任主任科员。
县里有关领导还明确跟他说,治疗的时候,不要担心钱的问题,也不需要个人负担什么钱。
过了不到一年,那位同志就死了。
这,就是我们县里的公务员因生病导致长期不能工作的做法。
辛酸职场写在最后:
1、在我国的体制内,不管哪一级政府,都能够做到以人为本,永远不会缺少人情的关爱,这是值得我们骄傲的事,也是值得表扬的事。
2、一个公务员,不管他干了多少年的工作,怎么说也是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当他们遇到了困难,生了大病,组织给予他们最大的帮助,让他们和家人感到心暖,真的非常重要。
3、辛酸职场希望,那些当老板的,对待自己的员工,也应该像我们县政府对待公务员一样,多给予人文关怀,起码不能寒了他们的心。
想了解更多体制内的新鲜事,欢迎关注辛酸职场。如果你对我的观点表示认可,请给个点赞。如果你有更智慧的观点,请在评论区述说。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相关文件规定,干部不到退休年龄,请病假在家疗养病情其期间,一般不能超过六个月,一但超过就按病假发放,基本工资的的百分之60,长期不能上班,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証明,确属不能继续工作上班,经有关人事劳资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于以办理病退手续,但只能享受到百分之60的基本工资待遇,这个政策和央企国企职工基本一致,病退和正退是有区别的,条件降低,岁数放宽年龄不限,当然年龄是个卡关,正退非满60周岁,否则不于办理,相关退休手续。这是硬性条件,55退休的人,是国家承认的特殊工种,劳动强度大,有毒有害伤身体的工种,如煤矿井下工,电力高空作业,邮局乡邮员,机线员,装运工,地质勘测工人,才充许提前五年办理退休。
我就遇到一个,单位科长在家突发脑溢血,万幸人救回来了。本来他才40岁出头,事业正属于上升期,他也是属于那种工作起来很拼的人,在家好好的突然就晕了,还好家人发现及时。
他当时送到医院,医生说他出血部位特殊,还不好动手术,只能依靠药物治疗希望可以自行吸收,在抢救室躺了一个多月还真出奇迹了,出血部位自行吸收了,后来又转普通病房呆了一个多月出院。
同事们都去看他,当时他出了抢救室还有轻微的那种ICU综合征,人的意志很消沉,领导安慰他,赶紧好了来上班。
后来他真的来了,不过一边的手和脚都有点像中风的那种感觉,走路一拖一拖的,拿东西手抖,同事们对他也挺好,中午吃食堂,大家轮着给他去打饭菜,拿个什么大家都自觉帮他,就是在大家的鼓舞下,他也渐渐恢复了。
本来他是科长,后来他自己要求降为科员,因为他不能像大家一样高强度工作,也无法起带头作用,领导们商议后答应了,他现在在办公室就是一普通科员,听说还有一些待遇他还是继续享受的,也只是听说。
他现在活得挺乐观的,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老婆差点成了寡妇,儿子差点没了爹,父母差点白发人送黑发人,现在这个样子已经算对得起大家了,他因为人缘好,大家对他也不错,就这样干着呗 。
单位也不可能对他怎样的,毕竟他生病自己又不想的,估计在糊个十年八年的,他会早退吧!
我同学的弟弟在民政部门工作,才40多岁,离婚多年一个人生活,他有糖尿病。去年生病住院,单位领导还派了两个人去医院照顾他,出院后每天派人给他上门送饭,工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都有。这也是每年有那么人报考公务员的原因吧!真的是铁饭碗。
我们单位就有一个公务员,三十多岁,患尿毒症几年了,住院报销95%,门诊报销90%,一个星期要透析两次,那两天是不用来单位上班的,除了不享受年假应休未休的补贴,其他的一分钱不少。虽然他不是长期不来上班,一个星期上三天班,基本上领导把工作也都安排给其他人了,他就没啥工作做了。
公务员因病长期不能上班,单位会做何处理?劝退?按照旷工开除掉?其实都不会。
长期以来,公务员被视作“铁饭碗”,但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现在日趋完善,也引进了一些与企业员工类似的绩效考核制度。那么公务员因病长期不能参加工作的话,单位会做何处理呢?
首先可以明确一点,长期因病不能工作并不会被用人单位辞退;
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中规定了一些予以辞退的情况,比如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接受调岗安排的、因单位撤销等原因拒绝另行安排的、无正当理由旷工达到一定天数的、不遵守相关纪律的,这些情况下都可以被辞退。
但“因病长期不能工作”并不在触发辞退条件之列,因此因病不能工作是不会被辞退的。
另外,即便是企业员工,在“医疗期”内也不应当被辞退;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有“医疗期”的概念,即与用人单位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有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的时间。各地对“医疗期”时长的规定不一样,一般是3-24个月,医疗期长短取决于职工在本单位的工龄。
不仅是公务员,企业职工在医疗期期间也不得被辞退,而且待遇照发,不得以此为由削减薪资待遇。
《公务员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即公务员在因工负伤期间、大病医疗期期间、女性哺乳期期间都不能被辞退,待遇照发。即便过了医疗期,还可以继续请病假,不过需要医疗机构提供病例证明。
也就是说,较短病假期间,公务员的薪资水平、待遇福利、晋升等都不会受影响。
如果更长时间内不能参加工作,单位如何处理?
更长时间的因病不能上班虽然不会被辞退,但是确实会产生一些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待遇上的影响;
公务员的工资主要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还有一些地方津贴和其他津贴。对于长期因病不能上班的公务员来说,待遇上会有所损失,比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了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比例,即:
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也就说长时间的病假确实会导致待遇的降低,但是对于工作年限长的单位“老人”来说,病假导致的待遇降低是微乎其微的,比如对于工作满10年的“老人”而言,前6个月的病假期间,每个月工资都是100%的发放;从第7个月开始,工资虽有折损,但是折损并不高,依然会发放80%,而且生活福利也不会少。
第二,晋升、评优和年假上的影响;
年假是与病假相挂钩的,病假请的时间过长就没有休年假的权利了。
再就是晋升、评优上的影响:在评优方面,长期请病假影响评优资格,即便有评优的资格,除非之前在工作岗位上做出过较为突出的贡献,否则想必没有哪个人会在病假期间与同事争夺评优资格;
再就是晋升方面,公务员有严格的晋升制度,有的需要有底层工作经验或者连续几年在某工作岗位上的工作经验,长期病假会导致“工作经验”上的缺失,因此也会影响晋升。
除了以上影响外,长期生病不能工作是可以申请提前病退的;
如果因病丧失工作能力,那么可以申请病退。不过提前退休对于职工来说并不是最佳选择,我们都知道养老金待遇的高低与缴费年限、缴存额有关系,提前退休意味着工龄短,再就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统筹养老金都低,不利于养老金待遇的提升。所以现实中,但凡能“坚持”,没有人愿意选择退休,至少病假期间可以领到部分工资的同时还能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
另外,即便长期生病想要辞职,有些岗位也是不被允许的;
不排除有些公务员因长期生病难以胜任工作而主动提出辞职的情况,但是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特殊岗位即便提起主动辞职也不会审批通过,比如涉及国家安全、涉密的一些岗位就不得随意辞职。
综上来说,较短时间内的因病不能上班可以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不会被辞退,且工资待遇等都不会受影响;医疗期结束后还可以继续请病假,但前提是出具医疗证明,这期间会影响待遇、影响晋升和评优、影响年假,但是也不会被辞退或者劝退。
另外,长期生病可以提起病退,尽早退休,但一般没有人会这么做,因为会影响养老金待遇。对于一些特殊岗位而言,即便主动辞职,也有可能不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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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这种情况。我于2012年任正科级干部。在任正科级干部之前,我就住院了,刚出院,上级就到我们单位考核我,让我任正科级领导干部,主持全面工作。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我不能错过。于是带着病恹恹的身体,到另外一个单位报到,任正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一年。
上任还没有到一年,我又住院了。住院半个月,出来后正好上级来考核我转正。
转正后,我硬扛了半年,也就是说,我当正科级干部只有一年半,就挺不住了,直接和上级部门申请退居二线。
后来,上级一直没有同意,因为我刚刚任职一两年就退居二线,这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
后来,我又一次住院,这时,被查出患有肺结核。我找到上级领导,跟她说,我得肺结核了,而我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你经常召集我们开会,我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不参加又不行,但是我这个病是会传染人的。
领导这么一听,急忙让我退居二线,并把我调到一个边缘部门去,这个部门就是现在的精英培训机构了。
在精英培训机构里,刚开始他们还安排我做培训班的班主任,负责管理学员。后来学员知道我有传染病,反映到上级部门。从此,单位连班主任都不安排我做了,就给我一间办公室,一台电脑,每天都去签到,然后无所事事。
我这是幸运的,还能上班,每年还有几万的绩效奖,每月还有车补、伙食补、住房补、通讯补等。
我的堂弟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也是正科级干部,有一次接待的时候,突发脑溢血,抢救及时,捡回一条命,但是全身瘫痪,走路不行了,话也不能讲了。这时,有关部门给他办理了病退。据说,病退只能拿到百分之八十的工资,没有各种各样的补贴了,绩效奖金也没有了,他还比我年轻,还有十年才退休呢!
综上所述:一般地,公务员长期生病不能工作,有两种处理情况:
一种是他还能来上班,但是已经不能工作了,也就让他每天来,但是已经不安排工作了,各种各样的福利照样拿。
另一种情况是根本不能来上班了,只能病退,等到退休年龄了,才办理正式退休。病退是有工资的,但是不是全额工资,而是只发80%,另外就没有各种各样的福利了,除了医疗保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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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党政机关工作了近四十年,并且是长期主抓政工人事工作,因此对该问答有着很深的见解,请网友们关注我。
题主所问因生病不能工作(长期),单位会如何处理?这事不稀罕,机关事业单位都有这种现象。我单位就有一位他四十来岁因身体有病不能正常工作,领导让其体息了二十来年。但是这位同事是因公致病的,他在工作岗位上由于工作积极导致劳累成疾,因此领导让他全休,全休期间工资照发,没上班还按上班对待,工资奖金一分不少,如今他已正式退休,在家颐养晚年。
我还见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不是因公致病的在家休息的不在少数。这些人物大多数年龄在四十八、九以上,在单位已经看破红尘,都一大把年龄了,还是普通一员,思想上有情绪。再加上年轻人是科长,每天管着他,心里总觉得不爽,因此经常装病在家休息。领导对他也是无奈,盼着他早日休息,少给单位惹麻烦。因此领导就给他来个顺水推舟,劝他在家长休,工资照发不误。
因为行政单位的公务员,不同于企业的工人。企业工人不在岗会使企业收入减少,而机关的公务员多几个少几个无大碍,不妨碍机关工作照样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