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村里有处宅基地,想做遗嘱给我,我户口不在老家可以继承吗?
爷爷奶奶在农村,有处宅基地,爷爷想把宅基地写一份遗嘱给你,但你的户口又不在村里,这让你很苦恼。其实爷爷的宅基地孙子想要继承里边还有许多环节要注意,毕竟是隔辈继承么,下面就来谈谈这方面的问题。
我们先说爷爷的宅基地。农村无论谁的宅基地,都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光就宅基地而言,你爷爷的宅基地当孙子的是没有继承权利的。
爷爷的宅基地上如果修建有房屋,那么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孙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可以继承的。如果你爷爷没有了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你一个,那么你就可以顺利进入继承程序继承你爷爷的房产。根据地随房走的政策,宅基地使用权利也就归你了。
你的户口虽然不在农村,但是从继承法上来说不影响你的继承权利。
从你的表述来看爷爷想用遗嘱的方法来让你继承他的房产,说明爷爷有可能还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他们不同意,在里面作梗,在遗嘱继承显然是不妥当的。
爷爷想要把房产变成孙子的房产,遗嘱这条路可能走不通。可以换一种方式,使用遗赠的方式,并且经过公证它的法律效力更大些。更有利于你得你爷爷的房产。
您好!
如果宅基地上有可供居住使用的宅基地房,是可以的。
对于题主问题,有三个点重点说明一下:
关于可继承的财产
遗产,指的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合法财产。
宅基地不属于个人,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宅基地本身无法继承。
但是,如果宅基地上有用于居住的房子,因房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可以继承。根据“房地一体、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了宅基地房,也就继承了宅基地使用权。
因此,第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宅基地不可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不可单独继承,只能继承宅基地房。
关于继承人
我国《民法典》中对继承人的基本界定是:自然人——“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所谓自然人,指的是“从生到死”的人,没有任何关于户籍、国籍、性别等的特定要求。因此,第二点需要说明的是:题主户口不在老家,并不影响题主继承老家爷爷的宅基地房。
关于爷爷的遗嘱
孙辈并非祖辈的法定继承人。因此,若题主爷爷订立遗嘱、将其老家的宅基地房指定给题主,这种遗嘱属于“遗赠”性质。
遗赠性质的遗嘱,相对指定给法定继承人的遗嘱,最大的区别在于: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也就是说,要多一个步骤:题主需要在得知遗赠之日起六十天内,要作出一个接受遗赠的表示(形式不限,但要有证据证明确实作出了表示)。如果过期未表示接受,则视同放弃,遗嘱不生效,爷爷的房子将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因此,第三点需要提示注意的是:题主要记得在限期内作出一份接受声明。
关于爷爷如何订立遗嘱,之前与大家分享过很多类似内容,这里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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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的所有权都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只有经营权和使用权。爷爷的宅基地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你爷爷的,你无权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产是私有财产,无论你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依据民法典你都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爷爷宅基地上的房产,无论爷爷有没立遗嘱,如果你是爷爷唯一的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
爷爷是村的农民,也就是说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论房屋是当年祖上传给他,还是他申请批地自建,在目前不存在与他共住之人,奶奶去世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是爷爷一人所有,凭他合法有效遗嘱,你可以继承房屋。地随房走,宅基地的使用权顺其自然归你。
如果只是一块空地,你无法继承,也无法以你名义建房。只有在爷爷健在的情况下,抓紧以他名义建房,如果房屋陈旧,抓紧以他名义你投资翻建,不动外墙和房顶的简单修缮也要向四周邻居和村负责人打个招呼。
要保地必须先保房,只有房屋没问题,按程序请爷爷立下遗嘱并公证。你的继承才能无忧。
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哈,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只能说地上的房屋可以做遗嘱继承的哈
房子是你的,宅基地你没份。
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都与户口在哪里无关。
宅基地的房子可以继承
趁你爷爷还在,赶紧把房子盖了
地是村集体的,属于国家的财产,个人处置不了,但是地上的房子可以处置。也可以通过遗嘱继承
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宅基地没法继承!
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建设使用证可以继承吗?可以遗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