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说:三妻四妾,三妻指的是哪三妻,四妾又指的是哪四妾呢?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三妻四妾只是泛指,并不是说只有三种妻子,四种妾。
古代汉人的妻子,分为这几种:
第一,正妻。
这个没什么好说的,就是名门正娶,门当户对的正式妻子。
古代的正妻地位很高,这是源于正妻会有大量的陪嫁。
王熙凤曾经对着丈夫贾琏发狠:(第七十二回)……别叫我恶心了,你们看看你家什么石崇邓通。把我王家的地缝子扫一扫,就够你们过一辈子呢……现有对证:把太太和我的嫁妆细看看,比一比你们的,哪一样是配不上你们的。
王熙凤为什么敢狠?因为她带来的陪嫁着实不少。
大家注意,贾蓉曾经代表宁国府,向王熙凤借一个玻璃炕屏。
那个时候玻璃形同宝石,这种玻璃炕屏在中国是没有的,肯定是西洋的货物,不但价值连城,关键有钱还没地方买去。
单单王熙凤这一个玻璃炕屏,恐怕就值几千两银子。而王熙凤其他陪嫁少数也值数万两白银。
而贾琏虽然是贾赦的长子,未必自己有多少钱,还不如媳妇。
第二,平妻。
这是清朝才有的概念。
明代开始,中国商业开始发达,商人往往在外地做生意,住上很多年,到了清代也是如此!
而古代很讲究利益,商人进行社交活动,男人只能接待男人,对付女眷必须女人来接待。
明代商人身边主要是侍妾,但妾的地位很低,人家妻子一般不愿意和妾打交道,觉得降了身份。
所以,清代出现平妻的概念。也就是,商人老家有个正妻,负责照顾父母,带孩子。
而商人常年做生意的地方,还会有一个平妻。这个女人其实是妾,但地位较高,几乎相当于妻子。
也就是《笑傲江湖》里面,哑婆婆让令狐冲同时娶任盈盈和女儿仪琳,但是"两头大”,不是一妻一妾,仪琳是平妻,就是这个意思。
其实,清末和民国初年,有很多类似的平妻。
因为社会发展了,大量人员除外常年工作,很少回家。
比如李宗仁第一个任老婆,是20岁时父母包办的李秀文,35岁他娶了一个平妻郭德洁,后者1966年去世,同李宗仁过了24年。
而李秀文更是1992年才去世。
第三,下妻、偏妻
下妻、偏妻其实都是妾,只是比较好听的说法而已。
就比如坐台小姐,不好的听的说法叫做“出来卖的”,好听的叫做“陪侍服务从业者”。
妾
妾有很多种,我们一个个来看。
第一,二房。
二房不同于普通的妾,一般也是明媒正娶的妾。
古代贵族男人,如果正妻不能生育,往往会娶一个二房。
这个二房一般是明媒正娶回家的,一般也会有一定地位的家庭,至少不是底层平民。
二房回来以后,一旦生育,地位就立即升高,仅次于正妻了。
《红楼梦》里面,邢夫人劝鸳鸯做二房时候这么说:老爷待你们又好,过一年半载,你生下个一男半女,就和我并肩了。家里人你要使唤谁,谁还不动?现成主子不做去,错过这个机会,后悔就迟了。
邢夫人说的是有道理的,不是乱说。
不过,鸳鸯还不是正经二房。
真正的二房,应该是尤二姐。
尤二姐是宁国府当家人尤氏的妹妹(虽然没有血缘关系),是经过贾珍做媒,贾母认可,正儿八经嫁入贾府的。
所以,贾琏的另外两个妾,秋桐和平儿看到王熙凤喊“奶奶”,尤二姐却可以喊“姐姐”,这就是差距了。
为什么王熙凤不惜代价,也要弄死尤二姐肚子里的孩子。
因为王熙凤只生了一个女儿,又有严重妇科病,看来是不能生育了。
如果尤二姐一旦生了儿子,地位就几乎同王熙凤一样了,更别说会得到贾琏的欢心。
第二,通房大丫头。
通房大丫头的地位较高,不同于普通的妾。
通房大丫头一般是一直跟随男主人的,比如袭人、晴雯,同男主人有一定感情。
大丫头的地方比二房要差,因为是女仆升级而成,即便成为妾也是半个女仆,地位不够高。
第三,各种其他的侍妾。
这些妾形形色色,有的是买来的,有的是朋友送的。
买来的也有很多不同,有的是处女,有的是妓女,档次不同。
无论是什么侍妾,地位都是很低的。
咱们先来讲讲这三妻是哪三妻,在古代人的印象中就是“嫡妻”“偏妻”和“下妻”,首先就是嫡妻,放在古代来说的话就是整个家庭中的大妻子,放在现代来说的话也就是正房妻,在家中还是具有一定地位的,毕竟嫡妻在家中处理的是日常琐碎的事情,而偏妻和下妻则是帮助嫡妻处理这些事情的,相比较而言的话,偏妻和下妻在家中是没有什么地位可言的。
四妾指的是四偏妾。妾是比妻子下妻的地位还要低的,当然了一些待遇和生活上都是不入嫡妻的,毕竟人家才是正房,而这些妻子们则需要对丈夫的话言听计从就可以,而且她们也是不需要干活的,但是俸禄方面的话就会有些少;这个三妻四妾的话在古代也是比较常见的,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富贵家中,就像我们在看电视的时候可以可以看到丈夫有时候在外面看到漂亮女子的时候就会选择将女子带到家中纳为妾,这种的话嫡妻一般是不会说什么。
这种三妻四妾只发生在古代,渐渐到民国的时候就废除了这样的制度,因为古代女子地位低下长时间就造成这种情况,后来恢复后将这种制度废除之后女子们的地位才慢慢提升,毕竟古代时候重男轻女这样的想法是非常严重;随着现在的发展,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就没有这么严重了,现在的家庭中也都是一夫一妻制,也不会产生一夫多妻,毕竟现在每对夫妻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还有现在的社会也是一直喊着男女平等的口号,现在的姑娘可以出去找工作,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不用一直依附着男人才能生活下去,所以说我们现在的生活真的是非常幸福。
男人都幻想三妻四妾,不过,你也只能幻想一下,在现在的社会里是没机会了。
那么古代男人是不是都是三妻四妾呢?
很遗憾,在古代只有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才有这个资格,普通老百姓能娶一个媳妇就不错了。但是,即便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也不是“三妻四妾”,而是“一夫一妻多妾”。
中国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源自于周公旦所做的《周礼》,从西周时期就已经确定下来,一直到清末和民国初年,2000多年都没有变过,是我国封建社会的主流婚姻制度。
有人可能不理解,都是男人的老婆,为啥要有“妻”和“妾”之分?
在先秦时代,能娶多个老婆的都是贵族,包括天子,诸侯,卿大夫和士,这四种人构成了先秦时代的贵族阶层,而这四种人手中都有大量的土地,人口,财产,这些东西都是世代继承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都是老婆们生的儿子,由谁来继承这一大笔重要的资产?
在西周以前的贵族们,就一直没弄明白这个问题,一旦老一辈人去世,儿子们之间就会争权夺利,尤其在王族中,为了争夺王位,往往会爆发残酷的战争。
所以,在西周以前的夏商时代,王位继承的规则是“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并存,这可不是什么明文规定,而是由战争的结果而定的。如果当儿子的够牛,打败了兄弟和叔伯们,那就是父死子继,如果叔伯们够牛,打败了侄子们,那就是兄终弟及。
因此,在西周之前,每一次王位交替,都伴随着一场战争。
大周朝建立后,吸取了以前的经验教训,由周公旦主持编写了一整套的《周礼》,其中就明确规定了“一夫一妻多妾”和“嫡长子继承制”。
正妻所生的孩子,叫“嫡子”,其中老大叫“嫡长子”,而只有嫡长子才有资格继承家庭的王位、爵位、官位以及庞大的家庭资产,这就是要严格区分“妻”和“妾”的根本原因。
区分妻妾,最大的作用就是为了解决“谁来继承”的问题。
嫡长子继承制,是西周的首创,也是保持社会和家庭稳定的一个重要法宝,因此,这一制度一直被保留了下来,即便在实践中多次被破坏,也没有影响他的主流地位。
因此,与嫡长子继承密切相关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也就被长久的保留了下来。
那么,另外一个问题就来了,既然怕嫡庶之间争夺遗产,那干脆只娶一个老婆就好了,为什么要搞一个“多妾”呢?
这里面有三个原因。
第一,古代社会生产力低下,孩子的出生成活率很低,一个老婆很难保证后代的延续,一旦没有后代,这个家族就绝户了,绝户的家庭那是很惨的,很快会遭到同族兄弟的瓜分。
第二,古代讲究人多力量大,一个家族的昌盛,往往是以后代子孙的数量来论的,尤其是看生的男孩多不多,因此,娶多个老婆,也是为了保证能生出更多的儿子来。
至于养活孩子,这一点根本就不用操心,能娶得起就能养的起,古代的贵族们手中握有大量土地,每年收地租就收到手软,躺着赚钱的人还愁养孩子吗?
第三,能娶多个老婆,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换句话说,这是男人的门面,就好比现在的男人一定要开奔驰宝马一样,这是面子。
那古代的男人是不是就可以随意的娶妻纳妾了?当然不是,既然老婆的数量是身份的象征,那么,就要按照身份来安排数量。
根据《礼记》的记载:
天子有王后一人,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二御妻。
天子的正妻叫“王后”,诸侯的正妻叫“夫人”,卿大夫的正妻叫“孺人”,士的正妻叫“妇人”,平头老百姓的正妻才叫“妻”。
所以,以后进门别喊“老婆”了,喊一声“夫人”,听着又文雅,又有档次。无形中也把你提升到了“诸侯”的地位。
从以上的称呼我们就可以看出来,“妻妾”只是普通老百姓的叫法,王侯将相家有另外的叫法。
秦汉以后,分封制土崩瓦解,周礼中所规定的婚姻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主体是没有变化的,只是在具体的规定上有了略微的改变。
比如《晋令》中规定:诸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官品令》中规定:第一品、第二品有四个侍妾,第三品、第四品有三个侍妾,第五品、第六品有二个侍妾,第七品、第八品有一个侍妾。
注意,在古代的很长时间内,纳妾,只是权贵阶层的特权,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古代“士农工商”四种人,只有士大夫阶层以上的人才有这个资格。
到了明清以后,才规定普通百姓年满40岁无后者,可以纳妾。
但是,无论怎么改变,一个大的宗旨没有变,那就是身份地位越高,能娶到的小妾数量越多。
下面我们就详细讲一下古代的“妻”和“妾”。
妻:一个真正的女主人
东汉班固的《白虎通义》中说:
妻者齐也,与夫齐体,自天子至庶人,其义一也。
妻子,是和丈夫平等的,和丈夫一起组成一个家庭,是一体的,无论是天子还是百姓,都只能有一个正妻。
也就是说,在一个家庭里,只有两个主人,分别是男主人(丈夫)和女主人(妻子)。其他小妾们都不算是家庭正式成员。
古代娶妻是一件非常隆重的事情,三书六礼,大红花轿,任何一个礼数都不能缺少,才算是正式娶进门。
我们简单说一下“三书六礼”
三书,分别是“聘书”、“礼书”、“迎书”。
聘书,相当于缔约了结婚合同,由男方交付给女方,这就是女子出嫁的证明了。
礼书,是一个礼物清单,详细记载着男方都给女方哪些礼物,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彩礼”。
迎书,相当于一封介绍信,拿着迎书才能去迎娶新娘。
六礼,是男女双方结婚前的六个步骤,一个都不能少。
第一,纳采。
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提亲”,男方看中谁家姑娘了,得找个媒人一起去女方家里,当然,不能空着手去啊,要准备30多种不同的礼物,先向女方表达有迎娶的意愿。
第二,问名。
女方如果同意了,媒人会去女方取回女孩的生辰八字,送给男方,以方便男方请人去测一下,看双方合不合。
第三,纳吉。
女孩的生辰八字取回后,男方就要请算命先生看一下,是否八字相合,别小看这一步,很多人的婚姻,都被这一步给拦住了,一句“八字不合”,你俩就没戏了。
第四,纳征。
俗称“下大定”,就是双方父母同意,而且八字也没问题,这事儿就基本敲定下来了,男方请四个女性亲属和媒人一起,带着聘书,礼书,聘金,礼金和聘礼到女方家里去。
第五,请期。
男方看好结婚的日子,告诉女方,征求女方的同意。
第六,迎亲。
这个好理解,抬着大红花轿,去女方家里把新娘给迎接回来。
可以说,中国从古至今都是“一夫一妻”制度,妻子就是家中的女主人,和丈夫一起共同撑起一个家。
妾:一个生育工具
妾的存在,就是为了多生儿子,这男人纳妾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目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妾,就是一个生育工具。
从家庭角度说,妾不算是家庭正式成员,吃饭不能上主桌,生下的孩子要问正妻叫妈妈,叫自己为“姨娘”,比如《红楼梦》里的赵姨娘。
但是,妾也是分等级的,有“贵妾”,“平妾”、“侍妾”、“贱妾”四种。
在先秦时代,往往只有嫡女可以光明正大的出嫁,要么成为王室的“王后”,要么成为诸侯的“夫人”,但是,“庶出之女”可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
论家庭,她们出生在诸侯,卿士家庭,是不可能嫁给普通百姓的,但是,其他诸侯又不可能娶一个庶出之女。因此,这些庶出之女们,往往会作为陪嫁品,陪着大小姐一起嫁到男方家中。
这种陪嫁的庶女之女,叫做“媵(ying)女”。
她们往往会成为男方的小妾,由于她们是出生在贵族家庭,虽然是庶女,但是也是大户人家出来的,有一定的身份地位,所以,这种小妾的地位是最高的,如果正妻去世,媵女大概率是会替补为正妻。
这种媵女,就是地位最高的“贵妾”。
秦汉以后,社会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革,这种“媵女”的习俗也就不存在了。
当然,权贵阶层的庶女毕竟是有限的,大量的美女还是存在民间的,如果这些平民之女被权贵看中,也是可以被纳为小妾的。
纳这种小妾,一般也会举行一些仪式,会在官府里备案,算是一种“阳光下的小妾”吧,只不过相对简单了许多。这种小妾,就叫“平妾”。她的地位,仅次于“贵妾”。
古代的权贵阶层和大户人家,往往会有大量的女仆,这些女仆常年伺候男主人,日久生情,或者女仆长的太漂亮,被男主人看中了,也是很有可能的事情。
这个时候女仆就会升级为小妾,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同房丫头”,白天伺候一家子,晚上伺候老爷子。
这种小妾被称为“侍妾”。地位仅次于“平妾”。
这种小妾就很随意了,既不用报告官府,也不用搞什么仪式,养在家里就行了。
最后一种“贱妾”,主要是一些歌姬,舞姬,这种是地位最低的,基本上就是大老爷拿来发泄一下,如果生出孩子了,就送给夫人养着,如果生不出来,或许就扔一边去了,什么时候再想起来她,完全看心情了。
所谓“四妾”,并不是说只有4个小妾,而是指这四种小妾。
至于小妾的数量,自从东周“礼崩乐坏”之后,就没有人按规定执行了,纳多纳少完全看实力了。
既然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那为什么还有“三妻四妾”这个成语呢?
因为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总会有那么有些人,不按规矩出牌,非要弄出个“多妻”来。
比如西晋第二任皇帝司马衷的老丈人,贾充。
贾充的第一任老婆李婉,因为家族成员犯事儿,被牵连流放,贾充只好把她休了,另娶了郭槐为妻。之后李家被平反,为了安抚李家,司马炎特意让贾充娶回李婉,与郭槐并称为“左右夫人”。
就是我们俗称的“两头大”。
郭槐是个彪悍的女人,她坚决反对,因此,这事儿最终也没有成。
比如,北周皇帝宇文赟,在娶了杨坚的女儿杨丽华之后,为了打击杨家的势力,公开让另外4个妃子也称皇后,五大皇后并立,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了唐朝,从唐朝的出土文物中还可以看出来,不仅仅是皇帝,一些普通大户人家,也会出现“二妻并立”的现象。
这种情况,主要是从西晋开始,五胡乱华以后,中原文明遭到肆无忌惮的践踏,别说一个小家庭了,连国家政权都可以随意颠覆,谁还去讲规矩。
因此,在这个时期出现了个别的“多妻”现象。
另外就是到了清末民初的时候,一些商人常年在外做生意,就在外边又娶妻生子,组建家庭,当然,他又娶的不算正妻,而是叫“平妻”。
平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是不被承认的,算是今天的“二奶”吧,她们只能是“影子人”,如果他们想获取合法的地位,那就要去给大老婆磕头,安安稳稳的当个小妾。
这里给大家举一个经典的例子,就是蒋介石。
他先是在老家娶了正妻毛福梅,然后在上海炒股的时候认识了陈洁如,同样举行了正式的婚礼,在黄埔军校时期,陈洁如就是老蒋的正牌妻子,不过,严格来说,她只能算是“平妻”,另外老蒋还有一个侧室姚治诚,算是他的小妾。
老蒋是标准的一位正妻,一位平妻,一个小妾。不过后来他为了娶宋美龄,登报声明,和这三个女人都脱离了关系。
因此,“三妻四妾”这个词,很有可能是从魏晋南北朝时期流传下来的,也有可能是文人们为了合辙押韵,生搬硬套上的,其实古代主流的婚姻制度还是“一夫一妻”。
回到开头的话题,妾的产生,其实是因为“继承问题”才产生的,因此,如果你家里没有王位要继承的话,就别想着纳妾了,老老实实搬砖吧。
古代娶妻是有讲究的,不能随便乱娶的。
比如《礼记》就规定了天子娶妻的规格: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这个数是不可以超越的,比如三国的刘禅已经有三个夫人,九个嫔妃了,想再娶一个,结果负责宫内之事的董允说不行,已经没有名额了。最后刘禅不得不放弃娶第十个嫔妃的念头。
原话是这样说的:允以为古者天子后妃之数不过十二,今嫔嫱已具,不宜增益。
再比如大臣和普通百姓可以娶几个妾也是有规定的。
《魏书》中记载这么一段话:《官品令》:第一品、第二品有四个侍妾,第三品、第四品有三个侍妾,第五品、第六品有二个侍妾,第七品、第八品有一个侍妾。
一二品的官员才可以拥有四个妾,这是顶格了。
所以知常容推测三妻四妾最初词意的来源应该是从三个夫人和四个侍妾组合而成的,能拥有三夫人只能是天子,能拥有四妾只能是一二品大员。
“三妻四妾”实际暗示了这个人的地位和身份,具体哪三妻和四妾应该是泛指,而不是指具体的名称。虽然我看到好多人具体指出三妻和四妾的名称,那实际是后人编的,也不准确,这个我会慢慢聊下去。
虽然规定是这样规定,到了秦朝之后,古代大多执行一妻多妾制度,而不是所谓的三妻四妾。
皇帝只有一个老婆,这个老婆叫皇后。其他的妃子如贵妃、淑妃、贤妃、德妃等等都类似于妾。
皇帝纳妃实则就是娶妾,后世皇帝基本上没有遵守三、九、二十七、八十一这个规则,除了皇后只能一个,一些如婉仪、顺仪等等就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了。
大臣和百姓也只能有一个妻子,这个妻子就是正房,或者说叫正妻。古代的法律对正妻是进行保护的,这个妻子是明媒正娶的,需要通过礼制才能娶得。
所以夫妻之间有什么事情,或者娶二妻等等,这个古代法律是要管的。
至于妾就很随意了,像大户小姐出嫁时会有一个陪嫁的通房丫头,这个丫环很有可能会成为那主人的妾室。古代法律基本不会管这些,除非在这其中发生人命案。
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这些看上去是带妻的名称,实际还是妾。
古代的婚姻实际上执行的是一妻多妾制度,而不是所谓的三妻四妾。三妻只是在春秋战国之前存在,自从秦始皇确立皇帝制度之后,三妻就变成一妻了。
大致上就是这个样子。
有人说为什么只有一妻而不是三妻。
这主要与继承有关系。
古代确立下一代继承者一般执行的原则是:立嫡立长。
怎么区分呢?
正妻所生的就是嫡子,不管这个孩子有多大。比如刘邦与吕后所生的孩子是刘盈,刘邦和情妇曹氏所生的孩子是刘肥。刘肥比刘盈大,继承皇位的不是刘肥而是刘盈。
正妻中有多个孩子则一般执行立长制度,比如卞夫人被转为曹操的正室之后,他的儿子曹丕、曹植、曹彰、曹熊就成了嫡子,有资格继承曹操的王位。
谁来继承呢?虽然曹操一开始举棋不定,但最终还是选择曹丕,虽说是曹丕演得好,但立长这个份量占比也很大。当时曹操举棋不定问贾诩。
诩曰:“思袁本初、刘景升父子也。——《三国志荀彧攸贾诩传》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
袁本初就是袁绍,刘景升就是刘表,这两位都喜欢小儿子,结果两个都失了天下。贾诩的言下之意就是立长。曹操当时大笑,然后定曹丕为太子。
妻生的就是嫡子,未来家族的掌门人,妾生的是庶子,未来家族辅助人。这好比君相一般,嫡子是君,庶子是相。
古人为什么要娶多个女人?
主要是为了扩大自己的家族,同时防止出现无继承人的现象。妾氏的孩子实际上是备胎。如果正妻无子,那妾氏之妻就有可能转正,这种例子很多。
这种制度是完全以男人,家族为主体的,完全无视女性权力,将女性作为工具一般。
当男女平等之后,这种落后陈旧的形式就进入垃圾堆了,不过那种观念还在一些人脑中盘旋,甚至还有人不惜犯法去尝试。
本文比较长,非是宣扬糟粕,而是希望题主能了解些历史:
单就鄙人的浅薄认识来说,中国历代的法律及礼法、宗法,乃至道德体系,都从未承认过一夫多妻。
结论:没有多妻,也没有四妾。
妻,妇与夫齐者也。
也就是说,妻,是与丈夫地位平齐的家庭管理者。只要是正式的法定妻,哪怕是继妻,或者是扶正妻,她都是一个大家庭中唯一的女主人。
当然,特殊情况下有所谓并嫡。
譬如西晋贾充。原配李婉因家族犯罪被流放,贾充为了政治利益休妻。后面司马炎赦免李家,贾充母亲柳氏怀念李婉,希望贾充迎接回来。可贾充已继娶郭槐(贾南风的娘),而且郭槐不仅有才,也非常嫉妒与强悍。所以贾充不愿,可晋武帝司马炎也希望能够借机安抚李家,诏许贾充可有左右夫人,但郭槐坚决不干。
贾充悍妻郭槐
郭槐原话:刊定律令,为佐命之功,我有其分。李哪得与我并!
我曾参与国家刑律制订,有功于国,李婉凭什么与我并列?
没说出来的意思是,这个家毕竟得有一个最终拍板主持家务的女主人,左右夫人谁听谁的呢?自己不当小也不会允许李婉来搞乱家庭秩序。最终,哪怕李婉的两个女儿磕头哀求到出血,贾充也始终拒绝接李氏回家门。
唐代并嫡之风盛行,比如王毛仲等。但不论法律还是舆论,都将并嫡妻作为地位略微高于妾,但依旧是妾的女人。
乾隆喜欢别出新裁,规定可以兼祧。
如兄弟两个只有一个继承人...以前是小宗儿子过继给大宗,小宗只能绝嗣。
乾隆规定,这个继承人可在宗法上兼祧两兄弟(比如宣统皇帝就是嗣同治,兼祧光绪),并娶二妻,各传香火。
但是,这二妻不是一个男人同时拥有的两个正妻,而是堂兄弟妯娌关系。只是这堂兄弟由一个男人客串的,两个家庭在法律关系、宗法地位、财务管理、继承体系上是绝对独立且不可合并的。
近现代曾出现过两头大,一个男人同娶二女,不分大小。《荡寇志》96回:...引诱东家娶了个两头大...
然而不仅法律与道德未承认,实际也操作不了啊。还是那句话:两头大,谁来对家庭内部事务最终拍板呢?
显然,占据主导地位的,依旧是正妻。
其实张灵甫枪杀的吴海兰只是二房。若他杀的是正妻邢氏,绝不会轻松过关。
图 ……张灵甫正妻邢氏。
关于所谓平妻
中国历史上有没有平妻呢?
确实有。唐代开始,商人奔走四方,为便于生活起居,最重要的是管理异地家庭财务与外部交际,所以,商人们玩起了平妻这个花样。
可是,法律、宗法从来不承认。
所谓平妻,因为远离正妻而具备部分管家权,实际是当时法律所称的别宅妇。
今天,我们呼之曰:二奶。
平妻的子女不仅不是嫡出,甚至连妾出子都比不上,法律上叫奸生子。也从来没有任何法律会保护二奶,奸生子在明代之前没有继承权,明清才规定,奸生子证明身份后可享婚生子的半权。
平妻到死,不能入丈夫家祖坟,其实就是一个孤魂野鬼。除非平妻以妾的身份去拜见正妻,子女喊父亲嫡妻为大母嫡母才能有庶出地位。
这就是为何红楼梦中尤二姐被骗入大观园之后生死归凤姐控制的原因。尤二姐在外面是二奶的别宅妇,进入大观园后自然就是一个妾了。
在这里,用蒋委员长来说明:
原配毛氏守祖坟。纳妾姚氏,娶二房陈洁如。黄埔军校时期,陈洁如实际掌握交际与财务。1927年,委员长一则报纸声明说清了与三个女人的关系:与原配毛氏离婚,与姚陈解除同居关系。
明白了吗?
从来没有真正的平妻,那只是有钱人骗小姑娘的把戏。陈洁如二房太太的平妻依旧只是与妾相提并论的管家妾。
关于妾
清末民国纳妾确实没有多大限制,能养活多少就纳多少。比如,军阀杨森妻妾数十个,但这是因为中央政权控制力度下降的原因。不是常态。
杨森与妻妾
注意:非机器化大生产时期,婚龄女子都是社会重要财富,所有法律都在努力限制女子成为妾,避免太多下层百姓因为无妻而发生暴动。要庆幸的是,一夫一妻制其实是保护我等P民的。
哪怕就是皇帝,妃嫔最多的康熙,有名有姓者只有55人。虽然女官宫女也属于皇帝所有,但不能说她们是妃嫔(妾)。
所以,这才有卿大夫一妻二妾:
士一妻一妾。
没有功名的庶民哪怕富甲天下,也没资格纳妾。元代之后国家法律才规定,庶民年满四十且无子才可以纳妾一人。
对于超过者,不合规纳妾,都是由地方官给予处罚:遣妾归宗,没收彩礼,笞纳妾人与妾的法定监护人各40。
笞刑(朝鲜):
1912年12月14日,袁世凯的北京政府允许庶民自由纳妾。1928年国民政府明文禁止纳妾,却实际没法执行。
袁世凯及妻妾:
明代法律明确规定,亲王额妾十人。年老无子可再奏选一次。
法律意义上的妾,需签署文书,在官媒婆处登记户籍,是拥有微薄待遇,具备家庭成员身份的。
正因为富豪不愿接受法律限制,用各种名义规避,也就有了类妾。
类妾意思是类似妾,但不是妾,身份低微没有法律保障的可怜女人。
若——媵。
芈月传剧照
媵就是陪嫁女。南北朝之前庶女甚至寒支嫡女都没有单独出嫁机会。她们多作为嫡姐妹,嫡堂姐妹,嫡姑母,嫡堂姑母的媵女伴随出嫁做妾,作为控制男方家族血脉的基本手段。如:
齐侯娶于鲁,正妻颜懿姬无子,姪融声姬生太子光。
著名的霍光,信奉男人一生只结婚一次的习惯。正妻无子死,霍光在原配东闾家赠送的媵中选庶长子母显为扶正妻。
霍成君母亲:霍显。连挂主家东闾的姓氏资格都没有。
若——婢。
婢女在古代是通房丫头的意思。专门做家政劳动的叫丫鬟,正式名称叫女使。二者不可等同,虽然老爷少爷强迫丫鬟的时候大多也难以实际反抗,但不能因此说普通丫鬟就是通房丫头。
若——姬。
本意是美人,就是外购的乐女。
若——伎/妓。
唐代大将军,牛进达墓中的女伎俑
伎与妓是接近的意思,本意都是娱乐从业人员,比如歌伎舞伎乐伎,甚至杂技口技人员。只是,家伎是主人私有的,家妓是用来招待客人的。私妓是戏班青楼或自由民单干的女乐,官妓则是官方所有。她们与娼是性质完全不同的,甚至可以有自由民的契约合同,虽然娼妓之间可能会发生身份上的变换。
唐代歌伎图
曹丕的母亲卞夫人,原本歌伎。谁叫人家命好,生了曹丕兄弟,然后曹操的庶长子曹昂又挂掉了。曹操无嫡子,次子曹丕基本就没有对手(即便有对手那也是同母的亲兄弟曹植)。卞夫人得以在原配丁氏愤怒出走后代理管家,216年正式晋封王后,这是妓女成为太后的典型:
你明白了吗?
没有三妻,99%的人也没有四妾,因为即便一品高官也就只有最多二妾。
至于媵婢姬伎,从来都不是妾。这些可怜的女子,从事妾的工作,为主人提供服务沦为泄欲工具,可既享受不到微薄的待遇也不是家庭成员。她们是没有任何法律保障的奴隶,因为大多数媵婢姬伎年长会被遣出。当然不是还她们自由,而是嫁给家生子,子女依旧是奴隶。历代法律默许媵婢姬伎存在,是因为她们只是延迟而非退出婚姻市场。
四妾这个说法可以有的,但三妻却是不严谨了,妻是妻,妾是妾,前者独一无二,后者有多少主要是看钱权的多少。
三妻的说法来自于《庄子·则阳篇》:
“夫卫灵公饮酒湛乐,不听国家之政。田猎毕弋,不应诸侯之际;其所以为灵公者何邪?”
大弢曰:“是因是也。”
伯常骞曰:“夫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浴。史鳅奉御而进所,搏币而扶翼。其慢若彼之甚也,见贤人若此其肃也,是其所以为灵公也。”
虽然当时已经确定了“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但是对于国君因为媳妇多而导致荒政的行为,还是被百般指责了,这片段里面,正是孔子与政治家们的谈话,所讨论的灵公,也是著名的卫灵公,他有一个夫人很有名,那就是比他小三十多岁,后来和人私通的“南子”。
因此,三妻四妾的这个说法,可不是对古代男性的赞扬,恰恰是一种另类的贬义,即便说出这种批判的人,他本身也有好几个媳妇老婆孩子热炕头。
在原始社会时,男人对于娶妻是没有太多的讲究的,娶妻的数量和“等级区别”,这种事情叫做礼法,是人类社会规划加持的,本身不存在,以前的男女配偶关系,纯粹靠本能驱动,就好比尧曾经就把两个女儿许配给舜,但到底谁是正妻,没有这个说法,很有可能,两个的地位是一样的。
而对于尧的两个女儿这种地位几乎相等的情况,后世也有说法,乃称之为“两头大”,也就是两人的地位一样的思想,没有大小,两头都是大。
可随着社会越来越发达了,凡事一定要讲个主次,有些东西必须是独一无二的,不能多了,多一个都不行。
渐渐地,就确立了以“氏族”为核心的婚姻体系,“同辈行”的男女可以互为夫妻,“异辈行”的则是不行,而且妻子的选择要往亲戚群体以外选,太亲的人不行,结婚必须要实现价值。
正常来说,不管地位卑贱,只要是个男性那都得结婚,上至天子领袖,下至民夫农子,那都是需要的,可如果大家都只娶一个媳妇,就显示不出地位的差距了,而且天子肯定是要多几个媳妇传宗接代的,不然稳固江山就没有人手。
为了照顾统治者阶级的感受,他们自己再次深化,把“一夫多妻”变得合法,叫做“一夫一妻多妾”制,除了正妻地位和男性几乎平等以外,其余的妾全部被矮化,可也有跟正妻一样的义务,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妻自存在为止,就注定只有一个,她的学名也只有“正妻”这么一个说法,而那些其余的“偏妻”、“旁妻”、“小妻”、“下妻”等等,都是说的侧室,也就是“妾”,看起来都是妻,实则是妾。
三妻有了说法来源,确定是非实指数量,而四妾,很有可能就是为了组成这个成语,“押韵”拼凑的,跟“七零八落”、“九天十地”这些词一样,虚指,无实指。
因为对于妾的规定,只有四个也是不正确的,真正体现这个男性社会地位的高低,还是看妾的多少。
周代就很讲究,譬如周天子之流,凡是有了“王”称号的存在,妾的数量可以拥有很多,一说是七十二,一说是上不封顶,具体是多少,看周天子喜欢。
再往下,诸侯、大夫、士、庶人关于妾都有数量限制,最后面的庶人,不能纳妾,而诸侯不能比周天子多,后面的大夫、士也是以此类推,跟“宗庙”制度是一样的,这就叫做婚姻礼法。
进入了封建时代后,这种说法一直是存在的,譬如《北史》里面所记载的,对这种妻妾因为男性等级变化而变化的历史,有了很清晰的记载:
先是古诸侯和士:
“古诸侯娶九女,士有一妻二妾”。
而后到了晋代:
“《晋令》:诸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
这还不算完,对于没有爵位的官身,也是一样有限制的,你当几品官,也能决定你只能娶几个老婆的,非常激励人:
“《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有三妾;第五、第六有二妾;第七、第八有一妾”。
要是硬要追究“三妻四妾”的四妾源自哪里,那极有可能就是以前用来“代称”一二品官员时候创造出来的,比如有人形容以前的官员是多少品,常常以他们的俸禄为代称,什么两千石、五百石,四妾的意思也是一样的。
不得不承认的是,礼法的确是古代中国最具魅力的一个存在,礼法让人勤奋向上,你想要多娶媳妇,那不是有钱就可以的,那必须要有权,做了官就有权,做了官就有品,品级越高,或者是被封了爵,那就可以名正言顺娶更多媳妇了。
又随着时代的演变,商品经济避无可避,统治者必须开始正视商人群体崛起的事实,以前商人是社会中最低级的存在,农民都不允许纳妾,遑论商人,但在唐宋之后,礼法对商人的束缚近乎于无了。
金钱的力量也是强大的,武则天时代,太平公主都能卖官鬻爵,很多富商都是通过给钱来实现官身的转变,有的人,甚至官都不买了,有了钱纳妾,在哪里生活都是滋润的,三妻四妾的说法,也逐渐对平民百姓开放。
到了清朝道光年间,民间更是兴起了一股“平妻”之风。
所谓平妻,这是一种很奇特的存在,对外的名义是妾,可在家庭地位中,丝毫不逊色于正妻,她不需要跟大房行礼,这在妻妾规则里是破天荒的,以前的平妻是商人在外所娶的妻子叫做平妻,因为没有父母媒妁之言,被视为不怎么合法,所以没有被放到正妻的位置。
在清朝时,宗族之风大盛,有些家族不走运,叔伯几人有的生不出孩子,有的全是女儿,整个家族可能就那么一两个男孩,这就意味着,有人要“断子绝孙”。
可人的脑洞是巨大的,办法总比困难多,既然都是一个家族的,谁的孩子不都是自家的孩子,于是家族长辈就会分别举行“成亲仪式”,给家族的那个独苗娶好几个媳妇,有几个叔伯没有儿子,那就娶几个。
这种方式叫做“兼祧”,是一种很特别的传承方式,比如一个男子,他娶了三房媳妇,这三房媳妇地位都是一样的,可是大房是他爹名义上的儿媳妇,二房和三房却是大伯和三叔名义上的儿媳妇,同理,二三房的孩子,也是大伯和三叔名义上的后代。
在这种背景下,再分谁地位高,那就不好分了,你说二三房是妾,那不可以,因为那就是驳了长辈的面子,如果二三房是妾,那二三房的孩子就是“庶子”,也没有资格继承大伯和三叔的财产,可兼祧,最大的福利本就在于继承。
因此在清朝后期,妻妾的界限已经很模糊了,有的人是的确是兼祧才多妻,但有的人找了借口就能娶多几个媳妇了,兼祧就是非常好的挡箭牌,在这个时代的小说话本里,有钱人的“三妻四妾”也是非常多的。
本文原创自“纪元的尾声”
中国古代实行的是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比较完善是从西周开始,而西周又是继承了夏商时的一夫一妻制。由于当时社会人口少,为了社会生产发展需要,也为了繁衍后代,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但这项制度主要在贵族中实行。
据《礼记·昏义》记载,当时的国王,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二御妻。而且,当时还有一种习俗叫做媵〔ying映〕嫁制,或称媵妾制,即妇女出嫁时,其妹妹和侄女从嫁到夫家的一种制度。
但后来说的三妻四妾,也是只有富人才会有三妻四妾。这样的制度导致了社会上很多人男性娶不到老婆,只好打光棍。
不管怎么说,中国古代一直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的,只是这一妻,指的是这三妻中的“正妻”,另外还有“偏妻”和“下妻”,这就是所谓的“三妻”。但只有正妻是八抬大轿,明媒正娶的,是正房,其他只能是偏房,也就是过去常说的二太太、三太太,小老婆什么的。
准确来说,除了一正妻外,其他都是妾,只是另外二妻的地位稍高于一般的妾。
再来看一下“四妾”。四妾的说法很乱,很杂,许多就是陪嫁的丫头,过去很多女子出嫁就有贴身丫鬟陪嫁,随主人入府,后来,这些丫鬟被夫家收下当小妾。
这样算一下,三位妻子各带来一位丫鬟陪嫁作妾,就是三个妾了。最后一个妾则是父母给儿子找的。这四个小妾合起来统称为“四妾”。
左中国古代,“三妻四妾”不是一个具体的数字词,就是一个形容大概数量的形容词,表示数量较多。
过去有钱人家虽说妻妾众多,但严格来说,也是一夫一妻制,只有正妻是被大家认可的。假如一个贵族男人没有娶到正妻,却有不少小妾,那在婚姻上他也是还没有结过婚的男人,属于单身一族。
所以,古时,人们只重视明媒正娶的女人为妻,妻是不能随便抛弃的,要有正常的手续,但妾就不同了,她们地位很低,是可以被随意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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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三妻四妾”是很多人都羡慕的事,比如:《鹿鼎记》中的韦小宝,他不仅事业有成,而且风光无限,娶了七个貌美如花的老婆,着实令无数人羡慕嫉妒外加恨。
还如:印度米佐拉姆邦地区的基督教首领奇奥纳,居然继承他爹的39个老婆,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再如:晋武帝司马炎后宫有一万多美女,他每天晚上去哪个妃子寝宫过夜都成了他最发愁的问题,所以他创新了临幸方式,发明了“羊车望幸”的高招:坐着羊车在宫中随意游荡,羊停在哪里他就住在哪。
那么,所谓的“三妻四妾”,真的是指三个妻子、四个小妾吗?其实真相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今天我就给朋友们揭开谜底:
朋友们,在我国古代,随着贫富的差距,社会也分为阶层、尊卑之分,然而究其多妻之原,就是起于男子的淫侈。
不论是三妻也好、四妾也罢,在古代男权社会中,无疑都是男人的泄欲工具和床上的玩物,女人无疑都是在男人迫害下的一个群体。
在古代,富足的家庭中男人的地位被无限放大,而女人地位比较低下,只能依附和臣服于男人。
然而“三妻四妾”对于他们来说不仅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而且还是为了传宗接代。
因为古男人不无例外的都希望自己家里儿孙满堂,能最大限度地广为传宗接代。
但是您可知,古代的“三妻四妾”也只是有钱人家才能做到,有很多的穷人依然是娶不到老婆,孤单一人终老一生。
接下来给朋友们讲解一下“三妻四妾”的出处:
据《庄子》记载: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浴。
其实“三妻四妾”这个成语出自春秋时期卫国的国君灵公,这句话的意思是:齐灵公有三个妻子,他和三个妻子同时在一个大浴盆中洗澡,她们相处得都非常的和谐。
这本是齐灵公的一句玩笑话,但皇帝一句“金口玉言”,手下大臣们便在朝堂中流传开来,故称“三妻”。
对于皇帝来说,后宫妻妾成群,被称为“三宫六院”,而对于平民百姓来说,就得降档称呼,于是就有了“三妻四妾”的说法。
另据《金瓶梅词话》记载:至如三妻四妾,买笑追欢的,又当别论。
意思就是说当时社会中男子“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现象,并且还可以再迎娶其他女子回家。
再据清代文学家李渔《风筝误·逼婚》记载:你做状元的人,三妻四妾,任凭再娶。
意思也就是说,男人考上了状元之后,随着身份的改变,可以除了妻子外再娶女人。
不难看出,“三妻四妾”的意思就是特指妻妾众多的意思。
这也足以证明:在当时的社会中就流行一夫多妻制。
我国古代贵族,除妻子以外发生性关系的人有两种:一种是妻家带来的,叫做“媵”。另一种便是自己家里原有的,称为“妾”。
后来“媵”的名字不知何时取消了,取而代之的便都叫做“妾”。
意思就是说:以“妾”的称呼作为除配偶以外发生性关系的人的总称。
那么朋友们,您知道“三妻四妾”到底是指哪“三妻”与哪“四妾”吗?下面我就给朋友们逐一讲解一下:
先说一下“三妻”的含义:
“三妻”:指的是嫡妻、偏妻和下妻。
“嫡妻”:是男人明媒正娶的第一任妻子,也可称为正妻。
嫡妻也就是正房太太,一般只有一位。她的地位是平辈中除其丈夫外最高的,手里控制着后院的权利。
也就是说除了男主人之外,家里其他的事宜都由正妻来负责安排。
“偏妻”:相当于二房太太,她的地位仅次于正妻。
“下妻”:排在“三妻”末尾,是“三妻”中地位最低的。
“偏妻”和“下妻”,有“妻”无名,实则为“妾”。她们的任务就是伺候“正妻”和男主人。
“偏妻”与“下妻”一般都是正妻带来的陪嫁丫环,等到小姐出嫁时,随身伺候丫环都会随着小姐一起嫁了过去。
要是男主人也喜欢这个丫环的话,一般都会被收为“偏妻”或者“下妻”。
再说一下“四妾”的含义:
“妾”地位远低于“妻”,也是男人们任意买卖和作为生育的工具,甚至还可以作为战败方贡献的礼品。
据《汇苑》记载: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
意思是说妾不过是男女交接之用,她们只能与丈夫亲热,却没有资格称为妻,更没有妻的待遇。
另据《礼记》记载: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
意思就是说虽然妾能与丈夫同床共枕、生育儿女,但妾的身份只不过是买来的商品。
比如一些贫穷人家为了生存,只好把自家女儿卖到大户人家当妾,更有不幸者沦为风尘女子,一生凄苦无比。
“四妾”分别指的是良妾、贵妾、贱妾和平妾。
良妾:四妾之首,是百姓家被卖掉的女子;
贵妾:排在第二位,是正妻的姐妹或亲属等;
贱妾:第三位,指的是青楼的娼妓;
平妾:第四位,就是普通的妾,尽管身体比风尘女子干净清白,但由于不受男主人宠爱,所以只能排在四妾之末。
据《唐律疏议》记载:妾乃贱流…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
意思就是说“妾”可以当做商品来买卖。如果一个男人纳妾为妻,那么他将会面临着一年半的牢狱之灾。
写在最后:
朋友们,古代虽有纳妾的陋习,但并非所有的古人都能“三妻四妾”。
原则上只有王公贵族可以纳妾,而大部分平民百姓也只能终生有一妻。
而为了保证后代的数量,男主人每天晚上只能和嫡妻睡在一起。
和妾同寝的顺序和次数也都是有规定的,一般会约束他们到六十岁以后方可随心所欲。
但是,做妾还是有一点好处的:古代有一种“祸灭九族”的刑罚,如果男主人犯了此罪,妾可以免死。
因为妾不在男主人“三族”之内,也就是说不算做男主人的妻,所以不用死。
综上所述,“三妻四妾”地位低下,生活悲惨,只不过“三妻”的境遇要比“四妾”好一些罢了。
三妻四妾其实是明朝中后期到清朝时期才出现的说法,在明朝之前中国是标准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因此才会有匹夫匹妇之称,只不过中国古代的法律虽然明确规定是一夫一妻制,但是在后面还有一句就是可以适当纳妾,所以古人是一夫一妻多妾制,那为何后来又会流传出三妻四妾的说法呢?
中国古代礼法就是一夫一妻制
中国古代其实是非常讲究一夫一妻制,正所谓天无二日,民无二主,君无二后,也就是说从皇帝到老百姓都只能娶一个妻子,即便皇帝也不能多娶。从西周时期法律就明确规定男子只能一夫一妻,但是不限纳妾,也就是说男人家中妻子只能有一人,其余女人可以当妾,如果男子多娶嫡妻,那么法律是要追究他的重婚罪责的。
但是随着后来王公贵族生活奢侈,于是纳妾之风流行起来,既然古之礼法不允许男人多娶妻子,可是又没限制纳妾人数,所以纳妾之风在古代随之盛行,当然,也只限于有钱人和王公贵族,普通老百姓大多还是一夫一妻。
可是一夫一妻的制度在历史长河中总有一些掌权者希望改变它,春秋时期齐国某位国君就戏言想立三位王后,惹得朝臣们议论纷纷,后来这个计划还没实行,这位齐国国君就英年早逝了,后世也由此认为极贵之人可以立三妻,即正宫、东宫、西宫,民间也称为一正妻,二平妻,也由此出现了平妻的概念。
但是在明清时期之前,虽有平妻的概念,可法律却不支持,只有极少数特殊情况的人才允许其娶平妻。
像西晋的开国元勋贾充曾经先娶了名门望族李氏家族的李婉为妻,但是后来因李家出了大事,整个家族都受牵连,李婉也被判流放之刑,因此司法部门允许贾充与原配妻子李婉离异。
贾充与李婉离异后,又继娶了郭槐为嫡妻,后来李婉被晋武帝司马炎特赦,司马炎考虑到贾充已经继娶了郭槐为妻,于是特意下旨允许贾充再迎回李婉,两人并为嫡妻,也就是并嫡之风。
但是贾充的继妻郭槐认为自己帮助了贾充成就事业,而李婉现在却要回来和自己均分贾充那肯定是不行的,因此她坚决反对贾充迎回原配妻子李婉,而贾充惧内,于是他婉拒了晋武帝司马炎特许自己两位嫡妻并立的旨意,他说的很冠冕堂皇,以不可违背礼法为理由,拒绝了重新娶李婉为妻。
不过贾充对李婉也还算比较不错了,贾充后来给李婉买了一套房子,安置在外面,并按月给她钱花,养下人服侍她,还允许自己与李婉的儿女经常去探望,只是贾充自己却因惧怕郭槐从不登门。
晋武帝司马炎特许贾充并娶两位嫡妻这是很少见的事,也只有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才会出现两位嫡妻并立的情况,这也叫作并嫡之风。
但是并嫡之风并没有在当时流行起来,毕竟统治者是不提倡的,直到后来男女观念极为开放的唐朝时期并嫡之风才开始兴起。
虽然唐朝的法律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男人在现有妻子的情况下再娶妻子,但是唐朝经济繁荣,文化鼎盛,人民生活水平还算不错,尤其是有钱人比较多,在民间一些土豪暴发户就流行起了并嫡之风,而且在并嫡之风的影响下,也让后世明朝出现了一个新名词叫平妻,其意就是和正妻名义相等。
因此在唐朝多妻并立逐渐形成一种社会风气,虽然唐朝法律始终是坚持一夫一妻,也就是说多妻并立的风气并不合法,但是这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事,官府也是默许了这种风气,但是嫡妻的合法性在唐朝还是不容置疑,嫡妻和平妻如果产生家庭经济纠纷闹到官府,那么官府还是偏袒于嫡妻。
到了宋朝还是承袭了唐朝的法律,而且宋朝有鉴于唐朝并嫡之风的流行,因此还特意出台律法严禁社会上私下多妻并立,在宋朝如果多妻并立,被官府查出来是很严重的罪名,男子会被判流放,而作为平妻的女子则会被强制离婚,宋朝对古代礼法十分看重,因此一夫一妻执行的也很严格。
当然,纳妾还是很随意的,但是宋朝律法明确规定妾的地位不得高于妻,如果有妻子告到官府,丈夫偏向小妾,刻薄妻子,那后果也很严重,小妾会被强制离婚,丈夫也会被罚。
宋元时期基本都是如此,到了明朝之后,明太祖朱元璋在《大明律》中也规定已有妻子的男人,在外面再娶妻子,就会被判杖刑九十,后娶之妻强制离异,这也算是中国古代对重婚罪最严厉的刑罚了,要知道杖刑九十很可能都会把人打残,可见大明律法中对男人重婚罪惩罚有多么严厉。
但是平妻的称呼还就起源于最严厉的大明,这主要由于明朝中后期中国商业经济越来越发达,商人越来越多,有不少商人经常要在外地经商,老家有正妻照顾家庭,那么在外面经商也得需要女人啊,于是就会糊弄一些女人称其为外室平妻,这意思就是说她们的身份地位和正妻对等,只是不进祖宅属于外室而已。
因此外室平妻这个称呼逐渐出现,这也就是传承于唐朝时期的并嫡之风,同样在明朝也是由于民间这种平妻风气逐渐盛行,官府也是默认,只要民不举官就不究,尤其是那些两江盐商富可敌国,他们可不止娶一个平妻,几乎是每到一处就养一房外室平妻,谁让他们有钱呢。
清朝基本承袭了明朝制度和律法,而明朝民间这个包养外室平妻的社会风气也被清朝所继承,尤其是到了乾隆时期,清朝国力达到顶峰,商业经济比明朝有过之无不及,虽然清朝律法对于多妻并立惩处也是很严格,但还是民不举官不究,那些有钱人也就肆无忌惮的继续包养外室平妻。
乾隆后期,乾隆皇帝鉴于民风如此,他也就放松了关于一夫一妻的律法,乾隆后期在《大清律》附例中规定在嫡妻不能孕育的情况下,允许男人可以在拥有一名平妻,但是平妻所生的孩子将来要兼祧两房,就是既是平妻的孩子,也是嫡妻的孩子,要给嫡妻养老送终。
因此乾隆后期这条附例推出,虽然不是基本律法所规定,只是以附例形式出台,但也等于间接在法律上认可了平妻的地位,而在民间也让正妻与平妻之间以妯娌关系相论,可以说乾隆后期推出的这条大清律法的附例非常奇葩。
由于这条附例的奇葩,也让很多司法官员在执法时产生分歧,清朝的最高法院大理寺就承认平妻的地位,但是刑部却坚持按照《大清律》中一夫一妻的基本大法执行,不承认平妻的地位,刑部始终认为平妻的身份就是妾,不是妻,只是男人用于糊弄女人的借口而已。
因此在这一时期虽然《大清律》附例中承认了平妻地位,但是民间还是不敢明目张胆地娶平妻,直到道光后期,清朝陷入列强侵略之际,国家制度也逐渐混乱起来,对于正妻与平妻的法律约束才越发宽松。
到了晚清时期,民间的有钱人已经完全可以明目张胆,按照娶正妻的规格迎娶平妻了,所以平妻一词也在晚清开始越来越响亮,民间也称之为对房。
但是清朝在基本法律上从来没承认过平妻的合法地位,这里就要说一说为什么非要得到法律的承认。
因为在古代正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分家产的时候是有话语权的,只有正妻所生之子才能继承遗产,而且正妻不是随便就能休弃的,必须要满足七出之条才能休妻,并且在法律上满足七出之后还有三种情况下还不能休妻,一是主持了公婆丧礼的媳妇即便满足七出之条也不能被休弃;二是糟糠之妻不可弃,也就是女人与男人共患难,男人发达后即便女人满足七出之条也不能将其休弃;三是娘家已经家破人亡,离婚之后没有依靠了,这样的情况即便满足七出之条也不许休弃。
所以可以看出正妻在律法上受到很大的保护和利益,而妾则不同,妾可以随便就被男人休弃,即便不满足七出之条也可以被休弃,甚至正妻都有权利将妾赶出家门。而且妾的身份在法律上得不到保护,只有高级妾在官府与男人登记注册了,才能受到保护,主要也就是她的子女可以分取一部分遗产,但也只是在不触及正妻利益情况下,如果妻妾产生矛盾冲突告到官府,那官府基本都是保护正妻利益的。
因此从古代的律法中就能看出,平妻如果能受到法律认可,那会获得很大的地位提升和利益。
不过任何朝代的基本律法都没有承认过平妻的合法地位,即便盛行平妻的明清时期也没有过,所以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平妻就是高级妾侍,就像是清朝刑部说的那样就是男人用来骗女人的花言巧语,她们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这种平妻的风气在明清时期虽然很流行,但只局限于一些没有文化底蕴的商人或者土豪暴发户家族,那些王公贵族和豪门世家顾及礼法,还是依然遵循一夫一妻的礼法制度,不会出现多妻并立的事情。
三妻四妾具体如何解释?
其实在古代王公贵族和豪门世家中妾是有着严格的身份等级,在古代礼法中妾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贵妾和良妾以及贱妾。
贵妾分为媵室、侧室、副室。
媵室是古代最初的高级妾侍制度,在先秦时期有一种风俗,女子出嫁后,娘家都会再陪嫁一名女性,或是她亲妹妹或是堂妹、表妹,必须是得有血缘关系的女性,就相当于姐妹同嫁一夫,姐姐为正妻,妹妹为媵室。
因此媵室在家族中地位很高,是仅次于正妻的地位,不过后来随着历史变迁,已经很少姐妹同嫁了,取而代之的就是陪嫁丫环,虽然陪嫁丫环后来也能成为男主人的妾侍,但是在家族中的地位比先秦时期的媵室可要差很多了。
侧室和副室主要都是指家族地位出身显赫,但是是庶出之女,嫁进来就只能成为侧室或副室。
不过媵室也好,还是侧室或副室,她们在家族中的地位都非常高,仅次于正妻,在正妻不在时,她们可以替正妻管理家事,她们与男主人结婚时是需要到官府登记备案的,她们可以陪同正妻一同出席宴会等社交场合,她们死后名字可以被写进祖谱也能葬进祖坟,可以入享家族祠堂,受家族后世子孙供奉香火的,她们的子女是有财产继承权的,在正妻去世后,她们是优先要被扶正的,而且她们还受到法律保护,所以称为贵妾。
第二级别是良妾,在古代良妾也称为偏房,相对于侧室和副室都是家族出身显赫,但却是庶女身份,偏房则是家族出身一般,大多是平民百姓人家出身的平民女子,由于家族出身地位不高,虽然嫁进了王公贵族和豪门世家,但是却没有资格成为正妻或者贵妾,就成为比贵妾身份低一级的良妾。
按照礼法良妾也就是偏房的名字是可以写进祖谱的,死后可以葬入祖坟,但是她们与男主人结婚时是不需要到官府登记备案的,而且她们还不能出席酒席宴会这种公开的社交场合,不过在家族中的地位偏房仅次于侧室和副室。
上面说过平妻在古代大多是商人或者土豪暴发户才流行的称呼,真正的王公贵族和豪门世家是从来没有平妻的说法,所以平妻属于民间称呼,只有像身份等级森严的王公贵族和豪门世家才会给妾定出这么多等级,古代的普通老百姓哪有这么讲究,穷苦人家连媳妇儿都娶不到,哪还可能纳妾,而一般的商人或者土豪暴发户也不懂那么多礼法,只知道糊弄女人就编出一个平妻的称呼来。
因此在王公贵族和豪门世家中媵室、侧室、副室就相当于民间的平妻,但媵室随着历史变迁被淘汰之后,侧室和副室就成了最高级别的妾侍,加上地位仅次于侧室和副室的偏房,所以民间的三妻也就是指侧室、副室还有偏方这三个高级别的妾侍。
而四妾其实指的就是最低级的四类贱妾,分别是陪房、侍妾、婢妾、通房。
陪房就是指的嫡妻出嫁的时候陪嫁丫环,如果男主人喜欢,可以纳之为妾,陪房也就是在历史演变中替代了媵室,只不过先秦时期的媵室都是嫡妻的妹妹,而陪房则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丫环,因此地位也就比媵室低了很多。
但是陪嫁丫环毕竟与嫡妻关系亲密,虽然是属于贱妾,可是在家族中有嫡妻撑腰的话,甚至都会比侧室、副室、偏房还硬气,而且陪房在生育儿子之后,其名字可以写进祖谱,死后可以葬入祖坟,并进入家族祠堂的。
侍妾大多是男主人看中了自己家中的丫环,纳之为妾就是侍妾,但是侍妾在家族中身份地位并不高,而且从侍妾这一级别之下即便生育子女,其子女在家族中地位也不会太高,并且侍妾这一级往下,就算生育了儿子在她们死后名字也不能写入祖谱,不能葬入祖坟,也不能进入家族祠堂接受香火供奉。
婢妾一般都是贱籍出身的女子,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是把人群分为三六九等,贱籍就是指的乐籍、奴籍、妓籍的女子,就比如男主人包养女戏子,或者从青楼赎出了一位小姐姐,再或者买回的奴籍女子,这些女人被男主人带回家中,就算是婢妾了。
但是由于婢妾本身社会地位低贱,因此到了家中地位也很低下,侍妾虽然地位低下,但好歹只要生育了子女也能被当作家人看待,可婢妾却不一样,在宋代之前,婢妾就如同男主人的万物一般,即便生育了子女,男主人玩腻了,想把她送人也能像送出一件礼物一样将她送给别人。
通房丫环是妾中的最低级的妾,属于类似于没有名分的侍妾,本身就是家中丫环,白天要在家中干活,但是偶尔还要晚上陪男主人过夜,在身份上属于丫环,但实际却和男主人发生了关系,只是没有名分而已,算是候补侍妾。
写在最后
所以中国古代礼法一直都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只是不限制纳妾,而所谓的三妻四妾其实都指的是妾,只不过妾也是有身份等级地位区分的,三妻就是指的家庭地位比较高的贵妾和良妾这两类高级别妾,四妾就是指的贱妾那四类低级妾。
说到底还是古代社会的身份等级森严,将人分为三六九等,而社会上的地位等级也随之套进家中,按照社会地位等级将妾也分为三六九等,而三妻四妾就是最好的写照。
头妻是父母媒定:
二妻是头妻的丫鬟:
三妻丫鬟或丫鬟的娣姐:
四妾多来至于烟花巷
楼主所问的三妻,指的是嫡妻和偏妻,还有下妻。也称正房,偏房。实际上,在这三位妻子中,只有嫡妻(正房)才是真正名正言顺的地位,而其他二位妻子则有名无实。第一个被男子娶进门的一般都是嫡妻(即正房、东床),她是控制后院的权子人物。
那么“偏妻”与“下妻”同样是妻子,其地位与嫡妻是有千差万别的。因为偏妻与下妻一般均为嫡妻的陪嫁丫环,等到小姐岀嫁时,小丫环就随着嫡妻嫁到男方,如果男方也喜欢的话,就收为偏妻或者下妻。其实偏者与下妻地位低。
而偏妻生的孩子也归嫡妻的孩子。可见偏妻的地位是低下的,而下妻及妾生下的孩子称正妻为娘,而称自已的生母为姨娘。
那么“四妾”又指那四妾呢?分别为:良妾、贵妾、贱妾、平妾。,良妾就是百姓家不被卖掉的女子;贵妾就是妻的随嫁丫环,姊妹等女人(没有被主人相中的,又自愿为妾的);贱妾则指的是青楼娼妓的女子;平妾就是普通的妾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