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小偷爬防盗窗偷东西,因防盗窗不结实导致小偷掉下去摔残疾,户主需要承担责任吗?为什么?
大实话:如果户主是小偷他爹的话,那户主肯定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今天在网上又看到一个奇葩提问,说的是小偷想要通过破坏防盗窗进入室内偷东西,但是,因为防盗窗时间比较长了,早已经是锈蚀很严重,所以导致小偷在攀爬的过程中不幸摔下来,不过,万幸的是小偷没摔死,所以这个小偷家属就指责说是因为防盗窗质量不好,要让户主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
说真的,看多了这种问题以后,我潜意识都开始怀疑“小偷”是不是个正当合法的职业的。偷电瓶车被电死要求失主赔钱,偷车时驾驶技术不好出车祸也要求车主赔钱,现在攀爬防盗窗的时候竟然又把锅甩给了防盗窗不结实。当然,之所以会有这么多蛮不讲理的赔偿诉求,那肯定还是要归功于某些律师的。说实话,我现在都快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小偷发生意外是不需要赔钱的了。而就这件事来说,户主肯定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小偷更没有任何理由向户主索赔。
首先,从小偷攀爬防盗窗盗窃这件事来说,这本身就已经是属于违法行为了。诚然,我也承认,在违法犯罪活动中,犯罪分子也是有基本的人权的。但是,我们看这件事,这里致使小偷生命健康权利受到损失的是小偷自己啊,也就是说,就算是要追责,那也只能是小偷自己追自己责任。毕竟,对于户主来说,是没有必要为小偷定制一个质量上乘的防盗窗的。说现实一点,防盗窗的目的就是为了防小偷的,而不是给小偷偷东西提供方便的。
当然,作为户主来说也是有责任和义务保障自己防盗窗不会给公共安全造成损害的。比如说,如果一个人在经过这家人的窗户时,因为防盗窗年久失修,锈蚀严重。然后防盗窗坠落砸伤了人,那么这种情况下户主指定脱不了关系。但是,就小偷攀爬导致自己摔残疾这事来说,这主要是因为小偷个人的外力破坏导致防盗窗出现问题,这就好比是我们故意踩钉子,如果说钉子扎进脚里呢,难道要怪厂家把钉子做得太硬了么?这恐怕说不过去吧。
不过,我仔细想了一下,却是有一种特殊情况户主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那就是这个小偷是“家贼”,比如说是自己的儿子翻窗偷老子的东西,那么这不用说,他爹肯定是需要给儿子治病的。而除了这种近亲盗窃的情况以外。其他任何情况都是不需要户主承担责任的。并且,小偷还要为破坏人家防盗窗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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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入室行窃地板太滑,小偷摔伤,户主赔偿医药费。小偷入室行窃,心脏病复发,住户负担一定数量的医药费,小偷入室行窃,窃食住户食物,发生病变,怀疑与住户食物有关,要求住户赔偿医药费。小偷入室行窃,主人不在家,被室内的狗咬伤,要求住户赔偿医药费。小偷攀爬高层楼房入户行窃,户主不在家,楼门反锁,无法打开。又不敢从高层原路返回。求救110帮忙打开门锁。老太偷窃主人家植物当韭菜包饺子,给孙子吃食物中毒,要求主人赔偿医药费。小偷行窃攀爬主人家房顶触电身亡。法院判决主人赔偿小偷一定数额的死亡费用。怪事多如毛。盗者是弱势。无本犯罪有赚头,律师法官齐帮忙。行业逐渐在壮大,全国风气就这样。
可不可以再更奇葩一点呢,怎么什么问题都有,这不是侮辱大家的智商吗?
防盗窗,装在窗户外面,物如其名,就是为了防盗的。现在小偷武艺高强,都能飞檐走壁了,假如户主不装防盗窗,家中就有被盗的风险。对于这种防范于未然的措施,并没有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对于个人来说,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所以户主的行为并无过错。
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谁都知道在楼房外面攀爬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就如高空走钢丝一般,一个不好,就可能摔下来,轻则骨折,重则瘫痪,甚至一命呜呼。
明知盗窃是犯罪行为,明知攀爬是危险行为,为了获得不法利益,小偷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以身犯险,出了事情,只能印证那句老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了自己的追求而瘫痪,小偷也算是求仁得仁,得偿所愿了!
成年人,自己要对自己负责,其他人没有负责你安全的义务,所以就不要厚着脸皮去谈什么赔偿了,还是好好告诫家人,要以自己为反面典型,不能再走同一条路了!
这种事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其实之前都已经有先例了,小偷进别人家去偷东西被发现了,在被追赶的过程中摔死了,追究受害者的责任,家里被偷了,还要赔钱给小偷家属,而被偷的受害者真的被判赔偿了,这才是天下最荒唐的事情,简直荒天下之大谬。车停在路边,开电车的撞上去死了,车主要赔偿死者损失。 这样的事情出现一单,以后就会不断有人效仿,去做小偷,安全绳也不用带了,反正摔死了,受害者还要给自己赔钱,妻儿的抚养费还有着落。就因为这种心态,让多少人铤而走险,摔死了有抚恤金,摔不死自己除了医药费还有钱挣。
之前看到印度一单强奸案,法官竟然判被强奸女子嫁给强奸犯,后来女子不堪家暴自杀了,但我们笑他们的同时,是不是也要检讨一下,为什么小偷偷别人的东西,翻墙时摔死了摔伤了还可以告受害人向他们索赔,这种判决天理何在?
谢谢邀请!
说实话,当了一辈子军人和警察的人,看到提主提出这样奇葩的问题,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对。小偷不爬防盗窗入室进行盗窃犯罪活动,户主家的防盗窗怎么因为不结实而导致小偷掉下去摔成残疾后果的发生?奇葩的是居然还要问户主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
现在什么问题一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一炒作,能达到颠倒黑白的效果,明明小偷是在违法犯罪时自己不小心摔伤摔死的,反而说小偷是弱势群体,对小偷的摔伤摔死的意外责任居然要被侵害方来赔偿,天理何在?明明是小偷自己在攀爬被侵害对象家的防盗窗,准备入室进行盗窃犯罪活动的,却因为防盗窗的不结实而导致小偷掉下去摔成了残疾,防盗窗也不是户主早知道小偷要来家盗窃故意毁坏的,小偷掉下去摔成残疾的后果怪谁?自作自受,责任自负,户主不找小偷家属赔窗子就不错了!
这样的防盗窗真防盗啊!应当感叹设计制造防盗窗的人员,他们安装的防盗窗不是从结实上防盗,而是从不结实上防盗。让小偷爬防盗窗的时候就摔下,这完全是另一种防盗思路,让小偷也防不胜防啊。
这样的防盗窗不是阻止小偷,而是摔下小偷。把小偷摔残疾了,有可能要遭到小偷的投诉和索赔。
但是作为户主是没有责任的,是不应当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
首先,户主安装防盗窗的目的就是防盗,不论是小偷打不开防盗窗,或者是因为防盗窗不结实而坠落,这种防盗的目的是达到了。防盗窗就是告诉小偷:这是防盗的,如果胆敢盗窃,责任自负!
结果小偷不听,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自己摔坏了,你说怨谁?
其次,小偷盗窃是一种非法行为,应当为了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
无论怎么讲?小偷为了偷东西而不顾防盗窗的阻拦,强行爬防盗窗的行为,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并且小偷一般都是智力健全的人,他应当知道攀爬防盗窗的危险。但是为了偷东西,他什么都不顾了,这可以说他是愿意冒这个风险的,所以出了事故后只有咎由自取。
最后,小偷也会摔伤,户主是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的。不但如此,户主完全可以要求小偷修复防盗窗并赔偿损失。
不知道你是否赞成?
第一贼娃子告父母制作牠哦偷工减料了,不耐摔。骨头架子不结实,二告地球吸引力太大,全球赔钱给牠!这混账东西,还有混账逻辑问题!
谢邀,看到这样的题目,我只能说别再为难失主了,失主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原因在于承担责任的前提应当是失主存在过错,而且这个过错与小偷摔伤致残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是:
1.防盗窗质量不好看似确实和小偷摔伤致残存在因果关系,但是小偷自己作为成年人应当认识到攀爬防盗窗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防盗窗质量问题容易坠落的问题,那么其自身在能够认识到此种风险的情况下,擅自攀爬防盗窗才是摔伤致残的根本原因;
2.小偷攀爬防盗窗的目的是为了进入户主家中进行盗窃行为,这个行为本身是侵害法益在先,如果小偷不是为了盗窃自然也就不会攀爬防盗窗,又怎么会失足摔伤?防盗窗的作用是为了防小偷而不是防君子,很显然小偷自身的违法行为才导致了其攀爬防盗窗,进而摔伤的结果。
从以上两点来看,正常人绝对不会去攀爬别人家的防盗窗,而且防盗窗作为防盗目的,其结实是为了防止小偷,而不是为了保证小偷攀爬过程中的安全,所以从以上两点来看,小偷自己攀爬防盗窗导致的问题应当由其自身承担全部不利后果。
以后就在窗户上写上
敬爱的小偷先生,谢谢您光临寒舍。您在百忙中光顾我家,我感到无比幸福和荣幸!辛苦了!
不好意思,这里本应该装个电梯方便您上下,由于考虑不周,让您受累了。
这个地方有点危险,请您偷东西时移驾大门。怕您不小心碰到伤着,我家大门虚掩着,推开门,灯开关就在右手三点方向。我的现金在进门的两米处桌上放着,我留了几元钱出去坐车,请您谅解!如果你觉得我这样不对,请你等我回来我面交。卡都在卧室抽屉里,才十个卡,卡号密码是123456,234567,345678,456789……这是我为了防止老公私自取款设置的,让您受累了!打好包,用双手抱着,小心闪了手!汽车钥匙就在右边抽屉!注意交通安全!求你了!!!
对了,差点忘了,车过户时,您发个位置,我立马过去尽好我的义务。
欢迎再次光临!
这要从几个方面分析,如果是XX法官判,以下单位和人员都有责任,一,小偷也是一种职业,并且是高危职业,既然是职业,就应该缴社保,社保里含工伤险,如果出事了可走工伤程序,社保不主动给小偷办理社保也有责任,二,做防盗窗的不讲职业道德,没有保质量,应负工伤险支付外的30%的责任,三,房主没有开门给小偷偷,而是让小偷爬窗,这是道至事故的次因,应负工伤险外的20%的责任,四,小偷父母没给小偷一个身轻如燕的身体,也有20%的责任,另外的30%应该由采矿厂,炼钢厂,运输车辆负责,还有煤矿的煤才能炼钢,也有责任,总之,小偷就在医院里躺着收钱就行了。
罪有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