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阿甘正传》里珍妮的儿子到底是不是阿甘的儿子?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其实这个孩子不是阿甘的,尽管一开始我也认为这个孩子是阿甘的,不过因为这部片子很经典,我也看过了很多遍,在看了很多遍以后才发现了一些细思极恐的细节,根据这些细节,完全可以推测出这个孩子不是阿甘的。
我们先看下这个孩子是怎么来的:
在阿甘与丹中尉创业成功后,有一天阿甘收到一封来信,说他妈妈病重,阿甘便跑回了家,与妈妈度过了她人生中的最后一段时光。之后阿甘就一直留在了绿茵镇,直到珍妮的到来。
▲两人在绿荫镇的时光,是阿甘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
那段时间可以说是阿甘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他与珍妮一起散步、一起聊天,珍妮教他跳舞,每天都与阿甘一起形影不离,阿甘似乎就要与珍妮步入婚姻的殿堂,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了。在一个雨夜的晚上,珍妮来到了阿甘的房间,两人缠绵了一晚,如果说这个孩子是阿甘的,那么只有可能是因为这晚的缠绵产生的。
两人缠绵一晚后,第二天一早珍妮就走了,然后阿甘便开始了他漫无目的的跑步,那么他跑了多久呢?电影里给出了一个准确的时间,3年2个月。在连续跑了3年2个月后,阿甘回到了家乡绿荫镇,在回到家乡后,阿甘就收到了珍妮的来信,告诉阿甘她在萨凡纳,于是阿甘就来到了萨凡纳找到了珍妮。
再次遇到珍妮,两人百感交集,也就是两人再次相遇的时候,小阿甘出现了,他是被幼儿园的阿姨带回来的,如果要上幼儿园的话,那么这个孩子至少应该有3岁了。那么问题来了,即便是阿甘与珍妮那晚的缠绵产生了这个孩子,按照时间线来说,珍妮在离开了阿甘之后就怀孕了,怀孕的时间正常来说应该是10个月,这期间阿甘跑了3年2个月,3年2个月的时间减去珍妮怀孕的10个月应该是2年4个月,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孩子是阿甘的,他的真实年龄应该是2岁4个月左右,剧中的孩子明显要比2岁4个月大了很多。这是我认为孩子不是阿甘的第一个证据。
第二个证据,我们再看下时间线,阿甘刚开始跑步的时候卡特总统在参加一次越野跑的时候中暑晕倒,这个事件在历史上是真实发生的,时间在1979年。然后当阿甘跑完步回到家,刚收到珍妮来信的时候,家里的电视机播放了里根总统遇刺的新闻,这个事情在历史上也真实发生过,时间是1981年3月30日,这个时间线也跟影片中阿甘跑步的时间基本能对上。
阿甘在萨凡纳找到珍妮后,带着珍妮和小阿甘回到了绿荫镇,与珍妮结婚,之后珍妮就因病去世了,阿甘便把珍妮葬在了他们小时候经常玩耍的大树下。
在珍妮的墓碑上,清晰地写着珍妮去世的时间,1982年3月22日,这就说明从阿甘到萨凡纳找到珍妮母子,到珍妮去世,中间经历了大约1年的时间。在影片中,阿甘对着珍妮的墓碑有一段表述,在这段表述中,阿甘说到这个孩子也到了快上学的年龄。
从这句话我们就能判断,孩子当时的真实年龄应该接近6岁了(上小学至少6岁),我们即便按照这个孩子没有6岁,只有5岁的年龄推断,这个孩子的真实出生时间也应该是在1977年,阿甘刚开始跑步的时间是1979年(卡特总统中暑事件发生时间),所以这个孩子应该是在阿甘与珍妮缠绵之前2年就出生了,这是孩子不是阿甘的第二个证据。
此外,这个孩子也确实不像阿甘,我们都知道阿甘很笨,但是这个孩子却很聪明,在阿甘到萨凡纳遇到珍妮的时候,珍妮就说过这个孩子是班上最聪明的(这也说明阿甘在萨凡纳遇到珍妮的时候,这个孩子至少已经3岁了,没有3岁是不会去上幼儿园的)。而且从剧中的情况来说,这个孩子的智商很不错,甚至比较聪明,几乎没有阿甘的任何基因,这是孩子不是阿甘的第三个证据。
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剧中的种种细节推断出,这个孩子其实不可能是阿甘的,我们又能从孩子不是阿甘的,来推断出另一个情节:
珍妮在主动来到绿荫镇找阿甘之前,就已经生下了这个孩子,然后就在绿荫镇与阿甘共处了一段时间,多年的交往再加上这段时间里阿甘无微不至的照顾,珍妮确实也对阿甘产生了感情,虽然她知道阿甘是她最好的归宿,但她还是觉得自己其实是配不上阿甘的,所以珍妮也说过“你不会愿意娶我的”。
为什么在那个雨夜的缠绵之后,珍妮要毅然决然地离开阿甘呢?这点我们从后来的剧情也能推断出原因,3年后在萨凡纳再次相遇的时候,珍妮才道出了实情,她得病了,而且是不治之症,通过这个细节我们也能给剧情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了,那就是珍妮回到绿荫镇之前,她就知道自己将来会命不久矣,但是她的孩子需要人照顾,于是便找到了阿甘,与阿甘有了缠绵,之后就离开了阿甘,这样他“怀孕”到“生子”的过程阿甘就“没有经历”,这也是为了让孩子突然出现在阿甘面前打好铺垫。
按照剧情来说,阿甘的妈妈也恰好死在了珍妮回到绿荫镇之前,如果阿甘的妈妈还活着,肯定是能看出这其中的端倪,只可惜这个时候阿甘的妈妈也不在了,再加上阿甘本身智力偏低只有75,所以珍妮的这个骗局就能骗住阿甘,说白了珍妮就是打算让阿甘给自己当接盘侠了。
可以说珍妮的计划是天衣无缝的,首先阿甘对她有非常深厚的感情,无论她怎么做,阿甘始终都深爱着她,这是她的计划能成功的前提条件;其次阿甘是个对亲人、朋友都非常好的人,更何况是自己的儿子呢?把儿子交给阿甘,珍妮确实可以放心,这也说明孩子的生父其实是个渣男,把孩子交给渣男,珍妮怎么可能放心?第三,珍妮的这个骗局,只要智商正常的人都骗不过,可阿甘偏偏就是个智商偏低的人,所以珍妮才能骗过阿甘,让阿甘相信这个孩子是他的。
在珍妮死后,阿甘也确实做好了一名父亲的角色,将自己几乎全部的爱都给了这个孩子。而且这个时候的阿甘还很有钱,不但有与丹中尉一起创业公司的股份,丹中尉还给阿甘理财,给他买了大量苹果公司的股票,阿甘成了个身家亿万的富翁。阿甘是个既有钱又非常有爱心的父亲,孩子的成长自然就完全有保障了。
好了,看完我的分析是否颠覆了你的三观呢?其实我还是更愿意相信,这个孩子就是阿甘的。
活泼开朗的珍妮后来成为了一名妓女,玩够了以后找老实巴结的阿甘来接盘,最后还莫名其妙地为他抱来了一个孩子。在美国著名电影《阿甘正传》里,珍妮最后抱来的孩子到底是不是阿甘的亲儿子?还是珍妮抱着别人的孩子来给阿甘一个心理慰籍?我的答案为:是阿甘亲儿子。至于原因请看我为您一一道来。
珍妮与阿甘属于青梅竹马,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又一起变老。其实从他们第一次上校车,珍妮帮阿甘出头时,阿甘的眼神里已经流露出对珍妮的感恩和喜欢之意。正因为这个意思贯穿了后来阿甘的一生。也就是说阿甘后来一直活在对珍妮的感恩之中。
在他们童年到成年的成长过程中,他们两人更像是亲兄妹,珍妮鼓励阿甘勇敢、坚强。同时阿甘像个大哥哥一样治愈着从小家庭破碎的珍妮。
当他们长大以后,阿甘喜欢珍妮,但性格内向,智商先天不足的他羞愧难当,加上自卑的心理,总觉得配不上美如天使的珍妮。虽然阿甘没有表白,但珍妮其实打心底是懂得的。
性格外向的珍妮喜欢放荡不羁,自由自在的生活。她虽然喜欢阿甘,喜欢这个大哥哥,但年轻时的珍妮对阿甘仅仅是出于喜欢,而非爱情。这里也是将喜欢不等于爱表达的最清楚的地方。
珍妮同样喜欢跟她一类的男生,整天欢天酒地、浪迹天涯的生活才是珍妮所追求的,不过她也算做到了。随着年龄的成长,珍妮也渐渐明白,原来这类的男人,只懂得跟她上床。珍妮一方面为了生计,一方面也是因为看透了男人,最后变成了一个连自己都讨厌的妓女。
老实巴结的阿甘并不懂,在他的心中,珍妮永远都纯洁地如同刚出炉的天使。甚至当珍妮赤身裸体,站在聚光灯下抱着吉他为一堆坏男人们演奏时,阿甘依旧不会怀疑自己对珍妮的形象。
其实在正常的男人眼里看到这种场景,都会觉得珍妮如同一双烂鞋,最好的结果也是分道扬镳。难道阿甘就真的傻到连这种事都不知道?
在我看来,阿甘的世界单纯地如同孩子,他用单纯的眼光去看了这个世界一辈子,这个世界在阿甘的眼光里,永远都是单纯的。阿甘从不计较得失成败,从不庸人自扰,一辈子有着精彩的人生,又用自己一生的时间去爱了两个女人,当然另外一个女人就是他的妈妈。
至于他对妈妈的爱,正如同电影开头中所讲:“妈妈说,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都猜不到下一颗会是什么味道。”
所以阿甘是个从不去靠猜去生活的男人,他只活在自己的独立的世界里。
当赤身裸体的珍妮被阿甘从聚光灯下抱走时,珍妮还以为阿甘和其他男人没有什么两样。直到后来在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珍妮主动脱衣想献身自己去报答阿甘对她的“爱”。但令珍妮万万没想到的一点居然是被阿甘拒绝。
正是这一次的拒绝,彻底治愈了珍妮的“世界爱情观”。让珍妮觉得原来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一样,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很坏。不过话说回来,阿甘懂得拒绝珍妮,显然证明了阿甘是懂得男女之间的事的。
珍妮一直在阿甘的世界里来来回回,去外面疯玩,玩够了到阿甘这里治愈,直到后来患上艾滋病,才让珍妮彻底地醒悟过来。
他们之间的爱情,其实正是从这里开始的。
阿甘问珍妮:“这次来了还会走吗?”
“以后在也不走了。”珍妮回答,两人对视一笑。
玩了半辈子的珍妮没有找到感情,唯独阿甘这里。然而珍妮玩了半辈子,阿甘也等了她半辈子,好在珍妮最后回心转意。
他们在一起生活后,珍妮后来生下了孩子,而这个孩子百分百就是阿甘的。如果珍妮这时候还欺骗阿甘的话,那么珍妮良心上根本过不去,况且珍妮对外面的世界早已经看透,他也在外面的世界没有产生过真正的感情,所以这个孩子正是阿甘的。
说在最后:看完电影《阿甘正传》真的对我有太多的感悟,它不但是一部励志片,而且还是一部治愈系的影视。它的痛点正在于最后孩子这里。好在阿甘用了一生的等待,还是等来了女神的回心转移。至于珍妮,对别人来说是个坏女人,但对阿甘来说,珍妮是天底下最美的女人。阿甘用一生去爱着珍妮,去感恩着珍妮。只怪珍妮年轻不懂得珍惜,扰了一大圈,失去了全部以后,才恍然发现自己最终的归宿就是阿甘。
电影《阿甘正传》珍妮儿子到底是不是阿甘的?原剧本远比我们看到的丰富多彩,著述详实,包括珍妮与父亲的真实关系。
剧本上情节是这样的——1976年夏天,在外漂泊多年的珍妮回到故乡,她与阿甘一起故地重游,回到老宅。珍妮拾起石块不住地砸向房屋,砸碎了几块玻璃,这时珍妮的父亲吃惊地走出,依然是醉熏熏的手里握着酒瓶。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珍妮跳上一旁的拖拉机,追逐老父,试图将他撞死。这老头被撞得鼻青脸肿,趔趄着、在土路上连滚带爬躲闪,最后阿甘追上前来制止珍妮(你知道的阿甘跑步很快的),然后这老头落荒而逃,捡了一条老命。
据说这场戏也实拍了,但最后关头被导演剪掉了。
导演罗伯特·泽米吉尔认为这样处理与整部影片风格不符,毕竟《阿甘正传》几乎所有情节乃至真实历史事件都是“话到嘴边留半句”,功过自与后人评说,留给观众空间遐想(瞎想)。
按原剧本情节,我们不难看出,父亲与珍妮之间的关系,并不仅仅是我们看到的“喝醉酒便对女孩儿上下其手”那样简单。
珍妮弑父这个情节如若保留,观众们大可得出结论——珍妮是爱阿甘的,她之所以屡次背弃他、一次次从阿甘身边逃走,她不是厌恶阿甘,而是厌恶阿甘所在的故乡、阿拉巴马州那个闭塞的小镇、厌恶自己一段童年不幸的记忆。
珍妮的儿子到底是不是阿甘的?原剧本亦有详细交待,但最后仍然被剪掉了。
就我们现在看到的正式发行版本,事实上脉络亦足够清晰。
据影片交待,阿甘与珍妮在一起的具体时间是——1976年7月4日(建国日)。
根据标准妇产科公式推算(起始日期是母亲最后一个月经周期结束)+2周-3个月+12个月,小阿甘的预产期理应是1977年4月4日—8日!
而阿甘父子俩初次见面的时间,我们可以通过开篇一辆大巴上的车身广告判断出来。
从珍妮墓碑上,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知晓,珍妮出生于1945年7月16日(第一颗原子弹“小玩意儿”试爆时间),去世时间为1982年3月22日。
由此推算,阿甘父子俩第一次见面确为1981年夏天,孩子大致4岁左右,时间上吻合。
这个孩子确实是阿甘的亲生骨肉!
只能说,这孩子三岁之前,阿甘这个当老爸的毫不知情,还在忙着全美跨境傻跑。
珍妮之所以彻底放下过往,促成父子相认,与阿甘回到故乡结婚,是因为她得了不治之症。
在这里顺带说一句,珍妮并非人们想像中那样得了“爱滋病”,据导演罗伯特·泽米吉斯所说,珍妮事实上是得了丙肝,早年吸毒所致。因为丙肝直到1989年才被命名,所以珍妮所说并不知道自己身患何病、医生也给不出确诊结论是真实的。
《阿甘正传》编导做为珍妮的同龄人,抚往追昔,痛定思痛,力求拍出一部发人深省的伤痕电影,对于年轻时代的“诗与远方”早已厌倦,更不屑于那些“玉体横陈”的商业元素,向传统价值观回归才是真正的主题。
这使得对男女两性关系好奇的观众有些情节摸不着头脑。
整部电影当年亦被派拉蒙行政部门评估为——“缺乏足够的性”!
派拉蒙曾经也有一部电影因为“缺乏足够的性”险些不予立项——《罗马假日》,然而这两部商业上不被看好的作品却意外获得了空前成功!
1994年,《阿甘正传》仅用六十六天便创造了2.5亿美元的票房奇迹!二十七年过去了,迄今为止,它仍是派拉蒙最赚钱的一部电影!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珍妮的儿子确实是阿甘的。
因为珍妮没有必要欺骗阿甘。
如果孩子并不是阿甘的,珍妮只要说这是我的儿子,我现在要死了,希望你作为他的养父将他养大。阿甘也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所以,珍妮根本没有必要欺骗阿甘。
阿甘从小就爱珍妮,但即便直到最后珍妮恐怕并不爱阿甘。
为什么呢?
珍妮和阿甘的区别太大了。
阿甘虽然父亲早逝,但母亲对他非常好,教会他很多人生的重要哲理。这并不仅仅是言传,还有身教。
阿甘母亲除了为了儿子同校长上床这一件事以外,一生做人做事基本没有问题。
即便同校长上床,也是为了儿子可以接受正常的教育,也是很伟大的,一般女人即便是寡妇也做不到。
相反,珍妮的父亲是个猥亵女儿的垃圾色情狂。电影中隐晦的表示,珍妮和妹妹在几岁的时候就被父亲性侵,这造成她一生的心理阴影。
而且父亲既然是这种人,也无法教育出太好的女儿。
抛去两人的家庭以外,珍妮和阿甘也有巨大的区别。
阿甘是个低能儿,虽没有到弱智的地步,但智力远低于普通人。他的成功都是非常偶然的,比如因为跑步快,被作为体育特长生招入大学。如果不是这样,阿甘的智力水平不可能进入大学;在越战中救了丹中尉,后者将他作为救命恩人,帮助阿甘创造了巨额的财富,成为有钱人。
如果没有这些奇遇,阿甘可能就是小镇的一个低能儿,能够做一点按部就班的工作养活自己就不错了。
相反,珍妮则不同。除了美貌和张扬不俗的个性以外,珍妮的智力是很高的。
大家注意,珍妮是自己考入大学的,只是因为叛逆去拍穿着校服的裸照才被开除。
珍妮随后参加了诸如女权运动、反战运动等等一系列社会运动,成为社会运动的精英人物,也是自己能力超群才能做到。
所以,珍妮是比普通美国女孩要强的太多。
相反,阿甘则是一个低能儿。
以珍妮的叛逆个性和高智力,她不可能选择阿甘作为丈夫。
她对于阿甘,并没有太多男女之情,只是掺杂这玩伴和姐弟情。
大家注意,从小到大,包括阿甘要去越南的时候,珍妮只是嘱咐他遇到危险就跑,不要逞英雄。这说明,珍妮是真心关心阿甘的!
但这不能说是爱情,因为珍妮在不经意间做了很多伤害阿甘的事情,比如当着阿甘的面和男友亲热,多次拒绝阿甘。
这并不是有爱情的人会做出的。
在珍妮进一步放纵,最终沦落为靠同男人睡觉,来换取毒品的女人后,她曾试图自杀。
人本能的求生欲,让珍妮放弃跳楼以后,开始逐步转变。
大家注意,珍妮当时还是用鼻孔吸食海洛因或者可卡因,也就是说毒瘾并不算深,还是可以戒掉的。
她应该是戒毒成功以后回到老家,试着同阿甘一起生活,两人还发生了关系。
期间,阿甘并没有发现珍妮吸过毒,说明她已经戒掉了。
珍妮因为过去堕落的生活,认为自己配不上阿甘,最终选择离开。毕竟当时阿甘是全国有名的运动员、战斗英雄、著名企业家,而珍妮曾是个吸毒、滥交的堕落女人。
随后发现有了身孕。
她生下孩子以后,靠做服务员为生(她是个独立的女性),将孩子养到4岁。
结果,珍妮发现自己患上了艾滋病(当时还不知道是什么病),只能请阿甘来,将孩子交给他抚养,自己很快死去。
阿甘将珍妮埋在小时候一起玩乐的大树下。
这个孩子就是阿甘的孩子,因为当时珍妮已经洗心革面,决定重新做人。
她在绿荫镇住了接近1个月,除了阿甘以外没有接触过其他男人。
这样发现怀孕以后,珍妮当然知道孩子父亲就是阿甘。
无论是《阿甘正传》的电影,还是葛鲁姆的原著小说,都表明珍妮的儿子就是阿甘的。
好好看看电影,你就会发现其中有很多细节,证明孩子就是阿甘的。
阿甘第一次见到儿子的时候,表情先是特别惊喜,但很快就露出了担心——他担心什么?担心的是儿子会不会遗传了自己的弱智。
除此以外,阿甘和儿子在很多方面都是一样,这或许就是血缘的默契。譬如,阿甘喜欢歪着头,儿子也喜欢这么做。
请看下面这张截图,阿甘和儿子一起钓鱼,这是不是很像?
阿甘正传,是一个无比温暖人心的故事。
珍妮从来没有骗过阿甘,无论对彼此的人生是什么态度,她对阿甘都是诚实、直接的。因此,儿子是谁的不言而喻。
如果孩子真的不是阿甘的,珍妮会直接地告诉他,我觉得这才是符合电影里人物的基本设定。
总而言之,这种问题也算是亵渎了电影的美好吧。
如果你了解电影《阿甘正传》的创作背景,了解美国的历史与文化,你就会知道珍妮生下的这个孩子一定是阿甘的。
电影《阿甘正传》的背后,隐藏着美国共和党、民主党的政治博弈
在电影《阿甘正传》上映的前两年,即1992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中,出现过一个有趣的“表述性转折”。
当时,作为共和党的候选人的是在任总统乔治·布什(老布什),而民主党候选人则是我们熟悉的克林顿。
在这场激烈的总统选战中,老布什为了争取连任,就与其助手奎尔共同炮制出一个新的陈述策略,刷新民主党的道德话语,以建立某种全面的道德政治。
在老布什的竞选策略中,他试图在关于美国社会的道德之上构建他的表述,他认定彼时美国社会所面临的全部问题的根源,是美国基于新教伦理构建的社会道德和传统的家庭价值遭到持续贬值导致的,直指主张多元价值观的民主党的要害。
(图 | 老布什和奎尔)
在此过程中,共和党的副总统候选人奎尔发表了一篇著名的演讲,激烈抨击美国社会道德沦丧,引发了美国媒体论战。
奎尔的抨击对象,集中于一部叫《墨菲·布朗》的情景喜剧。这部剧是围绕着女主人公墨菲·布朗生活展开的,叙述一位单身职业女性的生活,广受美国白领阶层的喜爱。
奎尔在其竞选演说中激烈地抨击这部肥皂剧,并且明确提出了单亲家庭、单身女人和家庭破裂对美国社会的威胁。奎尔认为正是传统家庭价值的下降,使得那些由单亲母亲所抚养长大的孩子们先在地轻蔑父亲,而父亲的权威先在的缺失,则造成了美国社会的不稳定。
尽管民主党候选人克林顿最终在1992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中获胜,共和党未能赢得这次选举,但是他们的道德政治策略却全面获胜,甚至连其政敌民主党也被迫接受了这一基调。
所以有人讽刺地说,1992年的美国大选成为了谁是更有水准的道德象征的竞赛。
到了1994年美国国会选举时,道德的议题再次成为美国社会的焦点。《阿甘正传》则恰逢其时地被共和党拿来直接用作选战中的砝码。在当时美国的政治语境下,美国学者艾米·陶宾指出:在1994年国会大选之前的政治气氛中,把《阿甘正传》的历史修正当作玩笑一般视若无睹实在是相当困难。
都说电影《阿甘正传》是一部美国战后历史,但是很少有人指出,电影中重现的历史是经过修正、经过美化的。
《阿甘正传》成功地抹去了整个五六十年代黑人解放运动、妇女解放运动的痕迹,而巧妙地实践了男权、父权秩序的重述。这部电影除去本身的商业价值,还是美国共和党关于意识形态斗争的一次文化表述。
为什么说珍妮的孩子一定是阿甘的?
《阿甘正传》不但抹去了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妇女解放运动,还将追求独立的珍妮这个角色打造成了一个离家出走、反叛主流的迷途者,将其呈现为彻底的失败与自我毁灭之路。
在影片中,自始至终,寻求解放之路的詹妮非但不曾获得任何意义上的解放,正相反,她对美国主流价值观的反叛,反而将她一步步拖向深渊。
珍妮在男人的暴力与侵犯中无法自保,最无助时,是阿甘一次将她解救。然而,面对这样一个可靠的男人,珍妮却一次次地选择离开,滑入到更深的深渊。
珍妮梦想着成为一只自由的鸟,飞得远远的。但是,在影片中她却始终走着一条自毁之路。这在影片中甚至不仅是一种象征,而是直接呈现为詹妮的自毁冲动。
詹妮也曾经实践过自杀,她本已跨出了摩天大楼上层阳台的栏杆。但是,当她凝视着下面大都市夜晚的车水马龙时,终于还是退了回去。
在珍妮的一生中,她一直在反叛着什么,她似乎有自己的理想,但不是寻找不同的生活方式的理想,而是一种自毁的冲动。这种看似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让詹妮像羽毛一样,在生活中无法控制地孤独飘零。
尽管阿甘将珍妮从蛮横的黑豹党男人手中救出,但她终究再度回到那男人身边,跟着他登上了开往伯克利,那个美国60年代反战、反主流文化的一个大本营。
当詹妮告诉阿甘,她染上了“不知名的病毒”——艾滋病,她的悲剧命运就已经注定。在西方社会日常生活的意识形态中,艾滋病意味着某种“天谴”,是对吸毒者和滥交者的报应。于是,使詹妮致死的艾滋,便成了对60年代的欧美世界的反主流文化和妇女解放运动的结局式呈现。
当然,在珍妮反抗主流价值观的一生被艾滋病“定性”之前,她再次通过阿甘获得了拯救:在阿甘的帮助下,珍妮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成了阿甘的妻子和他们共同的孩子的合法的母亲,并安详地死在故乡、家庭的怀抱中。
阿甘的成功与珍妮的失败两相参照,正是美国共和党代表的主流社会、主流价值对反主流文化运动的胜利宣告。妇女解放的运动并不能将女人带往解放和新生,而只能带往堕落与毁灭;只有男人、代表着美国社会传统价值的男人,才能最终将女人拯救、接受她或回收她,给她一个家、一份最终的归宿。
违背传统价值的女人被放逐,父亲的权威和亲情再一度被强化,在这种文化和意识形态的表达下,珍妮的孩子怎么可能不是阿甘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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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影片中珍妮一开始暗示阿甘这是他儿子,但阿甘和你的智商差不多,听不懂~
珍妮没办法,只能直接跟阿甘说——
不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