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当年有人为了逃避计划生育,想要个男孩,就把自己的亲生女儿送人了,二十几年后女孩能挣钱了,也该要成家了,她的亲生父母想要认领。你觉得她是认还是不认的好呢?
感谢邀请!假如我是被送养的女儿……
生身父母大于人,养身父母大于天。生育是十个月之沉重,养育是一辈子的付出和牵挂。某些人突然跑到我面前,对我说,好歹我们是亲兄弟姐妹,血浓于水,我心里想,真这样吗?为什么我没感觉到呢,在我的父母给予我的养育之恩面前,我不知道某些人怎么好意思现在来说我们是兄弟姐妹,怎么好意思说什么血浓于水,在一份恩重如山的养育之恩面前,生育之恩又是显得多么的微不足道。
既然生了,不管怎么样,都没有遗弃的理由。任何时候我都坚定的认为,我只有父母,没有养父母一说,我只有我最爱的父母。
生育的人给了人生命, 养父母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你养大,付出的不仅仅是汗水,而且多出来的是感情。
我们应当感谢生育我们的人,给了我看到这个世界的权利,但是我们更应该感谢养育我们的人,给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权利。
同时我们也要懂得回报生育我们的人。
正常来说,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同样伟大。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一年前还是一个女孩,把孩子生下来,便晋级成了母亲。这种生育之恩,是任何一个人都不应该忘记的,毫无疑问,当然是件很伟大的事。
而把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哺育、教育、培养成人,这种养育之恩,同样是任何一个人都不应该忘记的,同样是件很伟大的事。
我们每个人,绝大多数情况下,对自己同时具有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的,当然是自己的父母。是父母亲生育了我们,给了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机会,是父母亲养育了我们,让我们懂事、成人、走入社会。所以,人们常说,父母之恩,当永生不忘。
不过,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有正常之情,也有非正常之情。只是,非正常之情不常见而已。那,到底什么才是非正常之情呢?
所谓非正常之情,是指一个人的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不同时都是自己的亲生父母。即所谓:生者非养,养者非生。
生育之恩,毫无疑问,当然是生身父母,即亲生父母,而养育之恩,则是养大自己的父母,即养父母。
这种情况的确存在,或者说,不少见但并非普遍。如此情形,那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到底哪个更伟大呢?这还真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得视具体情况而定。
假如亲生父母生下孩子后,便狠心把孩子给遗弃了,然后,养父母收养了孩子。这种情况,那毫无疑问,当然是养育之恩更伟大。
而假如亲生父母生下孩子后,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及自身无法克服的现实困难,导致孩子无辜遗弃了,或不得不把孩子送与他人哺养的话,这种情况,养育之恩当然是伟大的,而生育之恩同样也还是伟大的。
其实,人生一世,不管是生育之恩也好,还是养育之恩也好,两种恩情,都是伟大的,任何一种都是应该被记取的。
因为,树有根,水有源。而一个人,若是既不讲生育之恩,也不讲养育之情,那就真的枉为人世了。
在农村,重男轻女现象特别严重。都说女儿长大后是嫁出去的女儿,瓢出去的水。意思是说女儿长大后随别人管,父母享不到女儿的富。而儿子一直跟随父母身边长大,有传代接种的思想,儿孙满堂,父母脸面更光彩。并且儿子今后有养老送终,有继承财产的接班人,老了有人烧钱纸,祭祀,跪拜。因此女儿在父母心中 ̄直不看好。
我有个老乡四十多岁了,生了三个小孩。头 ̄个女孩,第二个女孩送人,最小的是男孩。
在三个小孩当中,第二个女孩送人最听话,考上了清华大学,很有成就感。第二个女孩不但听话,而且最喜欢继父继母,继父母也喜欢女儿,从来没有虐待过,把她当成亲生女儿看待。继父母为了供女儿读书,勤俭持家,劳累奔波,牙缝里省下的粮食钱供女儿学习。善有善报,功夫不负有心人,女儿考上了重点大学,现在出来工作,事业有成就了,女儿最大的愿望就是回报继父母的养育之恩。
女儿的亲生父母知到详情后,想认领自己的亲生女儿,这时的女儿心里最难受。一边是亲生父母,另 ̄边是多年养育之恩的继父母,手心手背都是肉,我该偏向那方呢?
女儿苦思梦想,纠结了好 ̄阵子,长叹 ̄声,眼泪突然像雨点飘落下来。不停的哭着,喊着,妈妈,爸爸,不管你们怎么样,你们都是我的好爸爸,好妈妈,我 ̄定会好好善待你们,孝敬你们!
至于生恩大,还是养恩大?这个话题让人讨论不休。我认为还是养恩大。
先谈生恩吧!自从爸妈结婚那刻起,就埋下了很深的种子。这时的种子需要妈妈的血液滋润,才能生根发芽。生根发芽之后,妈妈需要充足的营养,血液才能维持种芽的正常生长。历经妈妈坚苦磨练,十个月的忍痛代价,终于有 ̄天,胎儿出生了,这就是生恩简单的说法。
胎儿出生了,需要慢慢的,长时间的,耐心的,经心的培养。胎儿出生的奶粉,尿布湿,每月需要二千元, ̄年需要二万四千元。三岁到六岁(幼儿园),生活费,学费,每年二万元,三年共六万元。六年小学,每年生活费,杂费 ̄万元,六年共六万元。初中三年,每年 ̄万五千元,三年四万五千元。高中每年二万元,三年六万元。大学每年三万元,四年共十二万元。从出生到大学毕业,总共三十九万元。可见,二十年的养育之恩,付出的心血和劳动成果之大呀!
生恩十月怀胎,养恩二十年的岁岁月月。生恩好比源泉,养恩好比保护生态环境和海洋不受污染。源泉不重视,也会干涸,因此养恩大于生恩。个人理解法,不对的地方,请各网友见谅。多谢!
生肓之恩重于山,养育之恩深似海。没有生谈不到养,没有养也不会成就鲜活的生命!
十月怀胎,血汗交融,父母给了生命。含辛茹苦,曰夜操劳,屎一把尿一把,养育让生命得到延续。
生与养都倾注了心血,付出了无私的关爱!
相比而言,现实中大凡有过被收养经历的人,对养育的认知深刻,感恩意识更为强烈一些。
我女同学小琴,小时候家里穷,孩子多,生活负担重,未满周岁就过继给了膝下没有儿女的伯父。
由于是直系亲属,又生活在一个城市,她与父母经常见面,分别称呼叔叔和婶娘,亲热劲与父母无异。
她成家的时候,伯父交待了实情。认了亲却生分了距离,心里总有一股别不开的劲。与亲生父母往来,礼数是不差,心却难相融。
她说,其实我也知道父母把我送人是迫于无奈,可心里就是不平衡,姊妹好几个,为啥送人的偏偏是我,太不公平了!
与同学小琴经历相似,发小大军早年也被父母送了人。只是没小琴那么幸运,抱养他的继父母是互不相识的陌生人。他知情自已的身世也是偶然听到了闲话,确认以后却很麻木,一点沒有认亲的意愿。
他说不是我不想找他们。心里没有,亲也不亲。凭空多个爹娘,我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就算他们生了我,可没有养育之恩,亲情也不完整,有缺陷的亲情不值得留恋。还想让我登门认亲,我不去找他们算帐就不错了。
生子不养是无奈,养育之情必感恩!人间处处充满爱,增进理解情可圆!
按一般的道理来说,生与养都是亲生父母的事,这个不存在比较,但既然题主拿来比较,那就肯定是生而不养的案例。那么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没有什么比养育之恩要更伟大。
生而不养,选择送人,要么是父母贪图性爱但没做安全措施的后果,要么就是重男轻女的悲剧,要么就是明知道养不起却不懂避孕的无知行为,无论哪一种原因,将孩子送给别人,都不值得孩子来报答生育之恩。
很多人喜欢用“没有父母,哪来的你。”这句话去绑架那些幼年被送走的孩子,这是非常不齿的一种行为。没有哪个孩子不喜欢跟亲生父母在一起的,但如果亲生父母只负责生,而不负责养,又有什么资格用这句话去指责孩子。
我们要知道,孩子不是说你给了生命,就会自然长大,他需要父母花费无数精力和时间来抚养,甚至要穷尽一生去帮助他们。如果在出生前可以选择话,他们知道自己要被送走,你猜他们会不会同意出生。
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历尽千辛万苦把别人家的孩子养大,这本身就是伟大,而对孩子来说,这种恩情远比血缘关系更重要。所以很多幼年被送走的孩子,即使成年后,亲生父母找过来,也不愿意回去。
是啊!当然,你有各种理由送我走,如今,我也有各种理由不认你们,即使真的认了,你们又有什么资格与养我的父母相提并论。
妇专委特邀心理问答专家志愿者马景芬(头条号 马景芬):
马景芬,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擅长婚姻家庭、亲子教育方面的咨询与讲座。
您好!我是心理咨询师马景芬!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正常情况下生和养都同等重要,做为儿女无以回报父母生、养之恩。当然,全天下父母对孩子最朴素的情感就是希望孩子们“好好的”,生养孩子那天起他们也没有指望回报过。
弃婴、寄养或被人贩子拐卖的这些孩子,我个人觉得还是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的。
做为心理咨询师,我主要从心理学角来分析一下对一个孩子来说到底是生重要还是养重要?
从心理学角度看,一个人六岁前的人格已经基本形成,孩子性格的形成除了与遗传因素相关外,更多是与父母教养中特定的经历有关,父母的养育对孩子的性格、行为、品行的形成都有重大的影响。
所以,从这一点来说生孩子不难,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但是孩子的成长是漫长的,父母是要付出更多的耐心、爱心,本着做学习型父母的原则去养育孩子,所以养育比生育之恩更大。
无论从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理论还是母婴的依恋理论来说,一个孩子未来发展的好,人格完善、健全,内心安全感足,具有积极乐观、向上的动力,这些都需要父母给孩子提供良好的养育环境。
而父母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要有觉知和反思,学习做合格的父母,育孩子的同时需要育自己,付出的辛苦和精力可想而知。除了父母角色外,还要担负孩子的引领者、教练、老师、朋友、合作伙伴等等的角色。这样看来,生育的成本远远要小于养育的成本。
对父母永远怀有感恩之情,这是人性中最基本的闪光点。同时感恩自己与父母的缘分,不管是生育之恩还是养育之恩,缺少那一部分,都没有今天的我们。
本人认为:一般情况来讲,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
生而未养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战争年代,老革命前辈因战争转战南北,到处奔波,不方便拖儿带女,而将子女寄养亲朋好友或乡亲家中。新中国成立后,也有少数家庭因特殊情况被迫将亲生子女寄养亲朋好友家中。
二.因疾病或天灾人祸,亲生父母死亡或残疾,无法或无力抚养自己的子女,导致亲生子女被他人领养。
三.因出外走失或被人贩子贩卖,而造成亲生子女被他人养育。
四.因生育子女太多,家庭生活困难,养育能力不足,而将子女送人养育。
五.因重男轻女,嫌弃女孩,或嫌弃残疾子女而将其送养他人或遗弃。
所以说,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是迫于无奈,象上述前三种情况,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同等重要。如果是上述后两种情况,养育之恩肯定大于生育之恩。
作为亲生父母,十月怀胎不容易;作为养父母,培养一个孩子,从小到大,要花费毕生的心血,时间,精力,经济。一般情况下,肯定是养育之恩最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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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之思和养育之恩哪个更大?毫无疑问生育之恩更大!一个简单的道理是生在前养在后生才决定了养,没有生养什么养谁?这是按先后逻辑来确定恩之大小。是一般的普遍规律。
但也有特殊的现象是养比生的恩情更大。例如《今日说法》中有一例案,说某婴儿才出生三个月被人偷去卖了,买的人无儿无女视若宝贝含辛如苦养大并送上大学毕了业有了工作。二十四年后由于科技发展先进公安把案破了让生父母和孩子团聚。孩子说养父母之恩大还是跟他们住一起,但生父母也是亲人会敬他们会常去看望。这就是养育之恩大的特殊例子。
生恩当然很大,但是养育之恩更大:
其实这个话题是有点刻薄,话说回来,如果没有生之,哪来养之,如果没有养之,生之有什么意义,我个人认为养之恩比生之恩大,因为生之已经放弃了,养恩之从小抚养成人,难道这种生之恩大于养人恩吗,生之恩永远比不上养育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