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奴隶制国家,奴隶的生活是怎样的?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只说一点,大家就知道奴隶生活怎么样。
大家看中东阿拉伯人的一些古画,发现里面有很多黑人。
这些黑人都是奴隶。
也许大家不知道,阿拉伯人蓄养黑奴的历史比欧洲人上几百年。
以毛里塔尼亚为例,本来完全是黑人国家。
7世纪阿拉伯人来到这里,建立了封建王国,大批黑人就沦为奴隶,人口锐减。
在阿拉伯人商人手中,黑奴并不值钱。一个强壮男性黑奴的价格,不过相当于3头山羊;黑奴女人只有很强壮的,才会被留下作为女仆;至于老人和孩子,一般就地杀死。
到了今天,毛里塔尼亚的黑人还不到总人口的百分之三十,减少的黑人基本都是成为奴隶。
那么,大家也许很奇怪,为什么今天阿拉伯国家的黑人却很少?
大家看看美国黑人非常多,占美国人口大约百分之十五,有4000万之多。
今天沙特街头的黑人,基本都是刚来这里打工的索马里人(穆斯林)。
原因很简单,很多黑人最终的结果都是被阉割。
黑人成为阿拉伯人的奴隶以后,基本分为两类,一种是单纯作为苦工和打手的,一种是太监。
然而,阿拉伯人不相信黑人,所以打手和苦工的任务,逐步有其他肤色奴隶,比如中亚人甚至欧洲人代替。
相反,大量的黑人被阉割成为太监。
对于阿拉伯的贵族来说,太监可以作为亲随伺候自己和后宫的女眷,比单纯的苦工有用的多。至于打手,完全可以让阿拉伯人去做。
同时,黑人这一代不被阉割,在同黑人女奴生下后代,往往孩子直接会被阉割,成为小太监。
最终,黑人越来越少,逐步就消失了。
大家想想看,连小鸟都保不住,还谈什么生活!
奴隶制是私有制出现后产生的一种社会制度,世界上主要文明国家都经历过这种国家形式,主要特点是奴隶主和自由民占有全部社会生产资料,作为社会主要劳动力的奴隶,一无所有,没有人身自由,被任意杀戮和买卖,死无葬身之地。
奴隶的产生有一定社会根源,部族之间战争抓到的战俘被充作奴隶,所以,奴隶也可能是有文化的知识分子。另外,自由民中犯罪或破产的人,也可能被当作奴隶。历史上,西方奴隶制度是非常盛行的,奴隶主把自已的生产工具分为三种:一,会说话的工具(奴隶丿,二,哞哞叫的工具(牛),三,不会说话的工具(犁,锄等)
奴隶们没有人身自由和生命保障,死油尽灯枯时填沟壑。奴隶主死了当祭品埋掉。互相残杀或与猛兽格斗,供奴隶主娱乐。如今意大利罗马还有古罗马时代斗兽场遗迹。奴隶没有婚姻自由,奴隶主可任意让男女奴隶婚配,养的子女也是工具,供奴隶随意转卖。
奴隶犯罪了,可以被随意处死。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奴隶被挖眼,砍去肢体,剥人皮做鼓,用儿童的脑壳做成碗,镶上银或金边,按大小做成一套,供奴隶主宴请宾刻时使用。哪里有压迫,哪里的有反抗,奴隶们要想获得自由,只能逃走,起义或赎身。总之,奴隶制国家时代,是人类社会发展最黑暗的时代。
在人类文明的早期,由于各个部落互相征伐,因此在战争中产生了大量的俘虏,这些俘虏失去了原有的社会地位,只能成为胜利者剥削的对象,这些人就是奴隶,而拥有奴隶的人就是奴隶主。而伴随着奴隶数量的增多,奴隶制也应运而生。奴隶制是人类历史上重要的生产制度,曾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国,在早期诞生的文明和国家中,像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古巴比伦、战国之前的中国,都是奴隶制国家,那么在古代奴隶制国家中,奴隶们的生活究竟如何?
以古巴比伦王国为例,古巴比伦王国就是一个奴隶制国家,历史上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就是古巴比伦王国颁布的一部奴隶制度下的成文法,里面就记载了许多关于奴隶的法律条例。《汉谟拉比法典》中,就把奴隶当作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奴隶不得忤逆奴隶主,否则奴隶主可以割下奴隶的耳朵,而逃跑的奴隶一经抓获,奴隶主有权决定他的生死,如果自由人导致奴隶死亡或者受伤,只需要像奴隶主做出赔偿即可。可以说在古巴比伦王国,奴隶是毫无人权可言的。
在西方文明源头的古希腊城邦,奴隶的生活也非常不好过。在军国主义城邦斯巴达,奴隶称为黑劳士,都为国家所有。国家所有的劳动基本上都是依靠他们,而几乎所有成年男子都在军队中服役,他们一边对外征战,掠夺更多的奴隶,一边又依靠这支军队来镇压奴隶的暴动。而另一边斯巴达的死对头,号称民主的雅典城邦,奴隶同样只是奴隶主的私人财产,没有任何地位。
但奴隶和奴隶之间也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鸿沟,并不是所有奴隶都是地位低下的,也有不少奴隶受到了幸运女神的垂青,甚至取得了常人都难以取得的地位和财富,这就与奴隶主的地位有关了。在古罗马,不少出生于意大利本土的奴隶,甚至有机会接受教育。一些奴隶商人,会挑选出资质高的奴隶,让他们接受教育,然后卖出高价。受过教育的奴隶们就与一般奴隶完全不同,他们精通多种语言,能够胜任许多职位像秘书、侍从、会计、家庭教师甚至医生,他们往往出售给元老、富商,担任他们的秘书或其他职位,长得好看的奴隶还会被主人收为娈童。而且,如果主人的地位提高,这些高级奴隶的地位也会水涨船高,有的还会成为主人的顾问,这些高级奴隶年龄大了,主人还会释放他们,这些被释放的奴隶又会有一个新的名字,释奴。但是,这样的高级奴隶在古罗马的数量极其稀有,甚至不足千分之一,大部分的奴隶都过着牲口般的生活,被奴隶主当作两脚畜生。
随着时代的发展,奴隶制已经成为了人类文明的负担,失去了在文明早期的活力,各个国家在封建时代都陆续下达过废除奴隶制的法令,但奴隶却依旧存在了数千年,甚至还一度有过上升的趋势,像欧洲的三角贸易、俄国的农奴制度等等,都是奴隶制度死灰复燃的结果。
今天,联合国在人权宣言向世界宣布,“任何人不容使为奴役;奴隶制度及奴隶贩卖,不论出于何种方式,悉应予以禁止。”除了极少数地区(毛里塔尼亚),奴隶制这种践踏人权的落后制度,已经人类的文明淘汰了。
感谢邀请,我是兰台令君,我来回答!
古巴比伦、古埃及和古罗马都是世界历史上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奴隶制国家,其中古罗马更是奴隶制发展到顶峰的政权。让我们来看看这几个国家的奴隶生活是怎样的。
古巴比伦王国的奴隶
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的古巴比伦王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而他们的《汉穆拉比法典》是现存第一步体系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其中对奴隶的权利义务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让我们一起下。
首先,如果奴隶不承认自己的主人,而奴隶主有证据证明这个奴隶属于自己,那么这个奴隶将会被割去双耳。其次,如果奴隶打了自由民的耳光,也将会被割去双耳,如果奴隶医生给奴隶主治病,结果奴隶主死了,那么这个奴隶医生将会被砍去双手。第三,奴隶主弄瞎了奴隶的眼睛,不需要做任何赔偿。从这些零星的条纹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古巴比伦奴隶别说自由平等,甚至连最基本的人格都没有,在奴隶主眼中,奴隶的地位等同于耕地的牛,拉车的马。
古埃及的奴隶
在同样为文明古国的古埃及,奴隶的状况并不会比古巴比伦好多少。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奴隶根本不被当做人来看待,他们被视为奴隶主的个人财产,按“头”来计算单位,就像随意买卖的牲口一般。而去奴隶的子女依然是奴隶,可谓是永世不得翻身。如果你是法老身边的奴隶,还会受到惨无人道的虐待,比如奴隶必须全身赤裸并且涂满蜂蜜,他们认为这样可以将所有的苍蝇都吸引到奴隶身上去,这样法老就不会受到苍蝇的困扰了。
古罗马的奴隶
众所周知古罗马共和国是奴隶制发展到巅峰的政权,古罗马之所以经济能得到蓬勃发展,是建立在数千万奴隶的劳动的基础之上的。帝国的各个生产领域都离不开奴隶劳动。因此他们的奴隶的生活应该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
坦白说古罗马奴隶的生活要比古巴比伦和古埃及好上不少,但究其本质,奴隶依然只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举个例子对于表现比较好的男奴隶,奴隶主会大发慈悲的给他许配一个女奴隶当老婆,而且你必须得接受,没有权利拒绝。如果奴隶主想给男奴隶送一顶绿帽的话,他也没有权利反抗。而对于女奴隶来说,奴隶主会让她干一切奴隶应该干的事情,除此以外她还会成为奴隶主发泄欲望的工具。
当然这里有个情况还是说明下,如果女奴隶为男主人生下了后代是否可以一下子乌鸦变凤凰?对不起,中国皇家流行的母凭子贵的传统在古罗马式行不通的,他们觉得奴隶的孩子永远是奴隶,哪怕是带有贵族的血统,可依然是奴隶,依然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
不过古罗马奴隶的基本生活可能还是有保障的,因为奴隶制需要他们用劳动创作更多的价值,所以你不能又要马跑得快,又不给马吃草对吧?所以奴隶可以获得一些基本的食物,比如一些低质量的面包,或者是可以制成面包的谷物,也可以是麦片粥。还包括饮用水、葡萄酒、油、盐和葡萄,这些饮料、水果和简单的调味品。不过假如这一年粮食收成不好,那就别指望奴隶主能给你什么福利了,有最基础的无花果干吃就不错了。不过有些在大户人家做家仆的奴隶,可能在餐饮标准上会略微好一点,因为他们可以吃到主人不要吃的食物或饮宴后剩下的食物。
奴隶制国家的奴隶生活是怎样的?其实我想问的是奴隶有生活吗?所谓生活必须建立在独立人格的基础之上,而奴隶从当时那种社会制度下,只不过是贵族们的财产而已,他们随意处分,随意丢弃,随意践踏,毫无人性的享受着奴隶的劳动成果,所以当时的奴隶在我看来根本谈不上生活二字。而奴隶制也注定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烟消云散。以上就是我对该问题的答案,欢迎讨论,不喜勿喷。
在奴隶时代,奴隶的生活基本可以参考猪狗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世界上开始有了人类这一物种,后来人们逐渐发展出了文明,也发明了很多的制度来规范人类的争斗,在这个过程中,本来没有差别的人类逐渐变得等级分明,于是很多没有社会资产的人便变成了奴隶。
在那个万恶的旧社会,生产力不发达,贵族又喜欢奢侈,你觉得奴隶还能有什么好日子过吗
总体上来说,奴隶的日子是悲惨的,没有政治地位,没有人身自由,幸运的是,哪怕是在奴隶的社会阶层也只是少量,构成社会主体的依然是绝大多数的社会布衣。便是到了封建社会,奴隶的社会阶层也是依然存在的,如大户人家的丫鬟奴仆等,他们的日子是怎样的,咱们能够在《红楼梦》里即可管窥一斑了。
以上就是小编的看法,如有出入还请斧正
古代的奴隶制对我们来说太过遥远,毕竟那是几千年前的事情,可以参考的就是西藏的农奴制,这是非常近的。西藏的农奴制度,就像我们春秋战国时代那个庄园制度,说奴隶不是奴隶,说自由农民不是自由农民,是介乎这两者之间的一种农奴制度。旧时噶厦政府的一纸公文,如此写道:“为达赖喇嘛念经祝寿……急需湿肠一副,头颅两个,各种血,人皮一整张,望即送来。”所谓湿肠,就是鲜活的人的肠子,人皮也要鲜活的,这些东西大半是从可怜的农奴身上取得。当时的惨状,人间炼狱也不过如此。
奴隶制社会是好的。在古代,奴隶就是战俘和战败国的人。通常处理方式就两个,杀和留。那么留就肯定是奴隶,这没有什么不妥。即使是现代文明,对待战败国,也不见得仁义到哪去。至少奴隶有工作,有饭吃,有地方住。如果没有奴隶主,那么他们的命运同样是死。在我们讨论奴隶主如何的坏,同时也看看辛特勒的名单,我们又是如何地赞扬他的好。所谓的什么制社会,只是提出一个观点,争取人们认同,然后上前线。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利益体系的建立
奴隶必须拥护主子的领导,维护主子的权威,相信主子的领导地位是历史的,奴隶们的必然选择。
奴隶制国家是人类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个剥削阶级专政的国家,奴隶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
在农业社会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就是土地,在奴隶社会中,土地归奴隶主所有,最早实行对土地的管理的措施是井田制,但奴隶主没有权利转让土地,土地的实质所有者是国王。在奴隶制国家中,奴隶主的权利非常高,不仅占有全部的生产资料,而且还占有管理奴隶。在这种生产关系中,奴隶主享有一切权利,可以随意买卖奴隶,也可以随意杀害奴隶,奴隶没有任何政治权利、经济体制,包括人身自由和安全,他们不过是奴隶主会说话的生产和服务工具,生活根本没有保障,只有无尽黑夜的工作。奴隶只是奴隶主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压迫和剥削奴隶,实质是奴隶主阶级对奴隶的剥削专政。
奴隶,这个本身就是没有任何权利而言,它本身就是被统治。奴隶的由来是俘虏,古代奴隶主要是通过战争获得的,失败的一方或投降的一方的所有人,包括失败方的土地、人民及军队,都将是获胜者所有,所以这些都将成为俘虏,他们都将会分配给奴隶主或者战功卓著之人,所以他们是以失败方作为俘虏称为奴隶的,他们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权利可言。
有人说,古代的奴隶为什么一味的为奴隶主工作,不会逃吗?相对于奴隶而言,他们是逃不掉的,奴隶主通过一些暴力机关,凶狠的典法控制奴隶还采用一些极端残酷的手段,镇压奴隶,奴隶本身就没有什么权利可言,杀他们易如反掌,根本不会受法律惩罚。还有一种措施就是利用宗教作为精神武器,古时候通过五行控制奴隶,以麻痹奴隶的反抗精神。所以生存在奴隶社会是非常可怕的!
而奴隶受到的残酷无情的对待,必将引起一系列的阶级矛盾,当矛盾放到一定程度时,将会引起大规模的奴隶暴动和奴隶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