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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家里有白事,可以回家奔丧吗,需要什么手续?

提问时间:2023-07-05 12:05关键词:

服刑人员家里有白事,可以回家奔丧吗,需要什么手续?

点赞1、九江市 网友:怎肯输

大伯去世的时候,叔叔就提议过看看能不能想办法让监狱里的大堂哥回来奔丧(打幡摔盆),但咨询了一下,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大伯去世当晚,商量后事时叔叔说大堂哥是独子,大伯下葬无论如何都得让大堂哥回来一趟,话虽如此,但事情哪有那么容易?

我们拨通了当初帮大堂哥打官司的律师的电话,问他相关事宜。律师回复说,现在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服刑人员是否可以回家奔丧,但有罪犯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的相关规定。如果确实有必要让服刑人员回来一趟,那就让服刑人员向监狱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

随后律师又发来了《罪犯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规定》的内容:

《罪犯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规定》

第十一条 对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罪犯,可以特许其离监回家看望或处理:

(一)剩余刑期10年以下,改造表现较好的;

(二)配偶、直系亲属或监护人病危、死亡,或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回去处理的;

(三)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或死亡证明,及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和派出所签署的意见;

(四)特许离监的去处在监狱所在的省(区、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看了这些,大堂哥确实是符合要求的,大堂哥当初被 判了6年,去年有过一次减刑,监狱也在辖区内。

尽管如此,让大堂哥回来奔丧还是不现实:

1.手续繁杂

首先我们要去县里开死亡证明,然后是村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有了这些证明大堂哥还要写申请,再等批复。

2.时间等不及

我们老家有人去世,一般是3天内下葬。想让大堂哥回来就得跑各种证明,到医院开死亡证明要时间,到村委会、派出所开证明要时间,把证明送过去要时间,写了申请等批复要时间。所以,即使是跑这些手续都顺利,时间上也等不及。

3.即使回来也无能为力,只会让家属更伤心。

根据相关说法,特许离监狱时间仅有一天,晚上就得回到监狱。就算能让大堂哥回来,他也什么都做不了,打不了幡、摔不了盆,只能在远处看上一眼。结果只能是大堂哥伤心,家属更伤心。

写在最后:

考虑到种种原因,我们最后还是打消了让大堂哥回来奔丧的念头。其实,现在回过头来想想,当初的选择是对的,让大堂哥回来又能怎么样呢?不过是徒增烦恼罢了!

让服刑人员安安心心的在里面好好改造,争取早日获得自由才是最重要的,这也许是家属唯一能为他们做的了吧!

你们觉得呢?

点赞2、汕头市 网友:绾君心

这个肯定可以啊,监狱是自己家,想怎么样就都可以,你可以随时回去,当然这些你可以在梦中拥有,因为梦中啥都有,现实中有能力疏通流程的普通罪犯也可以,不要说回家了,就算传宗接代都是可以的,曾经我们那里有过这样一件事,那个时候是九六年春节,村里面的年轻人喝酒娱乐,后来发生了口角打架。

有两兄弟跟另外的三个人打架,最终还动了刀子,这两兄弟的一个堂兄弟去阻拦劝架,在混乱当中这两兄弟的老大被他来劝架的堂哥捅了一刀,在心脏位置,由于那个年代交通出行远没有现在方便,大伙把这个被捅的人送到医院抢救,医生一看人已经不行了,最后让家属把人拉回来到村口不远处。

由于农村有规矩,在外面死亡的人是不可以进村的,所以丧事就是在村子外草草的办了,因为是年轻人死亡,属于非常不吉利的,所以丧事非常的简单,不过准备要埋的时候警察来了,因为这个事情是刑事案件,所以不能这样结束,尸体保留了好几天,捅人的那个人是自首的。

最终这个男的被判刑15年有期徒刑,在他被判刑的时候,他老婆一个人拉扯两个三四岁的孩子,他的父母在他服刑九年的时候相继病危,当时有人提议说去监狱申请让他回来看父母最后一面送行,那个时候有这种想法那些人其实根本不懂法律,被村里面有学问有见识的人教育了一顿。

他们不相信,最终花钱去咨询律师,律师给的答案就是,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在监狱里面正常服刑的人,只要自身没有重大疾病保外就医,那么任何事情都不可能说让你在服刑期间出狱回家,也就是说除非你刑满释放,或者身体有重大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不然是不可以出狱回家办事情的。

坐牢不是服兵役,当兵的年限够长,那么就可以申请回家探亲,因为当兵是为国家做贡献,性质完全不一样,坐牢是犯错误在改造,这种行为不可能因为你家里面有事情你就可以回家处理,法律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坐牢就是一种处罚,做错事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不会因为你的私人事情去影响法律的规定,所以不存在说丧事你坐牢期间还可以回家,你把监狱当什么地方了?

点赞3、安顺市 网友:只准爱莪

根据监狱管理局相关规定,必要条件下服刑人员是可以回家的。

(2004年3月19日司法部令第88号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
对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罪犯,可以特许其离监回家看望或处理:
(一)剩余刑期10年以下,改造表现较好的;
(二)配偶、直系亲属或监护人病危、死亡,或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回去处理的;
(三)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或死亡证明,及当地村民(居民)委员会和派出所签署的意见;
(四)特许离监的去处在监狱所在的省(区、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罪犯特许离监的时间为1天。
办理特许离监,应由罪犯本人或其亲属提出申请,监狱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罪犯离监探亲审批程序批准。
对特许离监的罪犯,监狱必须派干警押解并予以严密监管。当晚不能返回监狱的,必须羁押于当地监狱或看守所。
建议去当地省份的监狱管理局网站查看相关文件。

现在都是人性化管理,像这种人伦大事是会有很大可能同意的。

点赞4、岑溪市 网友:尔雏菊

有三个条件同时存在可以回家。以死为大,服刑期间回家不是不可以,但是要符合离监探亲的条件,这个条件大多数人达不到。监狱对于服刑人员离监探亲,参加葬礼,过春节都是有的。

第一大条件:本省户籍或者居住地在本省。离开监狱是一天,当天早上回家,当天晚上必须回监狱。就这一个条件,已经卡死了一半人。因为很多人是其他省或者更远的省,一天根本无法来回。

第二大条件:刑期最少一半以内,一半以内又最少只有5年以内。判刑12年,服刑刑期最少已经接近8年,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监探亲的。是否符合,参考第一条件。符合,我们接着说第三大条件。

第三大条件:监狱批准,同时专车接送,武警二名,民警二名,监狱领导最少1名,全程还需要摄像,以防万一。关键是监狱和监狱党委要研究批准,签字。

难就难在第三个条件,本身监狱民警就少,根本抽不出那么多人去,其次,离监回家是有风险的,万一有什么事,这个责任谁担当。为了以防万一,能够批准的罪名和刑期都不会很长。

就目前来说,全国能够离监探亲的,屈指可数!有很多人想回家给老人送终,哪怕多加刑都愿意,但是就是不会批准。这就是坐牢的代价,不肖子孙!

点赞5、新乡市 网友:影之哀伤

答:亲眼目睹

1、前年,有两狱警押着一个女犯人,来到我们小区17幢见母亲最后一面。

2、事后,社区书记说:“那女犯人原来是大学教授,突然有一位意大利女士带了两个孩子来找她丈夫……女教授一气之下,拿起水果刀猛刺'欺骗她的丈夫'。”

3、女教授被判处无期徒刑,如今在监狱负责《狱报》那天是因为母亲临终要见女儿一面,所以监狱特批“母女见面一小时”。



点赞6、邯郸市 网友:痴心梦

服刑人员家里有白事,是否可以回家办理丧事,根据服刑期间的表现以及服刑期间的距离而定,当然最重要的是一定是办理至亲的丧事而不是参加亲朋好友的丧事,两者之间是有一定的差距的,大家千万不能混为一谈,一位远方亲戚因为一些事情被刑事拘留,后来通过一些程序请假一天回来办理丧事,这些都是我从他口中得知的。

远方亲戚是我表大爷,前年去世的时候表哥从监狱出来办理丧事,因为在老家有个传统习俗,那就是需要儿子打幡,一般是长子长孙,而我表哥就是独生子,还需要为表大爷的遗体守夜3天,所以请假批准了五天,直到丧事办完,但需要有民警和狱警一同前往。

前几年表哥因为一些事情被刑事拘留,表大爷因为脑梗去世,而表大爷的侄子我表弟提醒按照传统习俗应该由表哥守夜,这时表二叔提议能不能想想办法让表哥暂时出来办理丧事,为了不让邻居看笑话,后来一家人发动力量,花大价钱通过律师让监狱里的表哥暂时出来办理丧事。

表大爷快去世的时候,老人去世都有征兆,表叔通知了我们,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商量,决定请有名的律师出马,后来律师查找相关规定了解到表哥应该可以出来,因为只要符合这几点要求都可以暂时出来办理丧事。

办理暂时出来的条件。

一,刑事拘留不够十年或者达不到十年,表哥属于聚众斗殴,对方轻伤,本来想要私了,但对方要求太高,后来表哥被刑事拘留两年,这种属于达到条件的标准,还有一种是被刑事拘留不到十年,或者被刑事拘留十年以上,但办理暂时出狱时年限低于十年。

不过后者需要在服刑时有重大立功表现或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才有减刑的机会,总而言之一句话,比如提供重大线索帮助民警破案,或者能减刑。

二,直系亲属有需要时可以暂时出狱看望或办理丧事还有一些需要自己完成的事情。

比如:父母病危需要有人看护,可以暂时办理出狱看望,老人去世的房产需要儿女继承,或者父母不幸去世需要回家办理丧事,等等一些情况,总而言之就是需要儿女办理的事情可以申请。

三,自己有重大疾病,被刑事拘留在监狱里有重大疾病,可以申请出狱看病,而一些感冒发烧或者小病情由监狱管辖区的医院治疗,比如:定时检查身体或者有身体原因的情况,可以定点组织到定点医院检查。

四,监狱离家的位置,众所周知一些监狱建立在县区,偏远地区,或者外省的市区,而自己家离监狱太远这种情况根据事情的重要性决定,一般不会同意,但层层审批同意后需要有办案民警和狱警一同前往。

这里的办案民警是指之前办理案件的民警,而狱警是指直接管理的狱警,一方面是怕外逃,另一方面也是保护自身安全。

看了这些硬性条件,只要符合条件的才可以申请,但最后还得按照相关审批权限同意后才可以回家办理丧事或其他事情。

审批权限

被刑事拘留的人员如果需要申请回家办理丧事,需要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还有法院共同同意,具体是什么意思呢,家属需要找律师通过打官司或程序简易化,如果有可能需要得到三方的同意,才可以办理监视居住,在这期间不能离开所在地,而是规划一片区域,比如:同意后只能在家里办丧事,而且办理丧事的流程如果需要家属签字,则需要民警和狱警跟随共同办理。

等到丧事结束后再由民警和狱警送回监狱,如果此时还需要有别的事情处理,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将监外居住延长,最高不能超过六个月期限,而且在此期间必须保证随时能联系到自己,还不能犯任何错误否则就会重新送回监狱,尽管是这样,回家办理丧事的可能性也非常小,因为不仅需要达到以上内容的硬性要求,还有办理丧事的时间和流程,而特批最大程度的可能性只有一天,所以办理丧事前需要家属做好以下几点。

家属需要做好以下几点,才有可能办理丧事。

披麻戴孝是我们的传统习俗,更是儿女应尽的孝道,所以一定要提前通知儿女,提早做好一些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一,提前准备,假如被刑事拘留,应该提前准备,这里的提前准备是根据时间做好准备,比如:被刑事拘留十年,而父母已经八十多岁,这时就需要提前准备资料,因为审批的手续非常繁琐,各个审批环节就算办下来也需要很长时间,提前准备可以减少审核时间。

二,提前告知,老人去世前都有征兆,这时就需要长辈告知儿女,让儿女提前做好准备,这里的准备是指丧事的环节,有许多小辈很可能不了解当地习俗,尽早的告诉他们可以节省办理丧事的时间,或者说跳过一些流程最为恰当。

三,否则就算回来,也无济于事。

做好一切准备,拿着死亡证明和申请特批的表格,等审批通过后迅速回家办理丧事,因为一方面特批只有一天,而一天时间很难办理完丧事,所以利用那一天的时间办理儿女应该办理的事情,尽完最后的孝道,剩下的交给亲戚来做,等出来的时候不要忘记他们的恩情即可。

最后我想说

现在法律法规确实严格,但最基本的人道主义也是要考虑的,因为现在有太多的独生子女,如果他们不回来办理丧事,不仅亲戚看不起而且亲朋好友还会笑话,所以只要是这种大事,正事,需要逝者儿女办理的事情都会酌情考虑的,但大家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触碰底线,要按照正规程序走流程。

点赞7、来宾市 网友:离人以梦

邻居家的一个哥哥在广州打工的时候,因为偷盗变压器和国家电缆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就在哥哥服刑期间,家里面发生了重大变故,一场车祸,哥哥的母亲以及两个孩子全部去世了,而他的老婆也被娘家人接走了,本来这个消息不准备告诉服刑期间的哥哥的,但是哥哥的老父亲由于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倒下了,家里面的所有人都需要有人去处理,最后村委会出面,把正在服刑期间的哥哥接了回来。

大家都知道服刑人员就是失去自由的一个群体,通过劳动改造弥补自己的错误,在我们常人看来,只要是进入监狱服刑的人员在服刑没有结束之前,肯定是不能回家的,有些重刑犯人甚至都不允许家属进行探视,但是我国法律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于特殊的案例是允许服刑人员回家的,但是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并且需要一套繁琐的程序。

有时候服刑人员回家奔丧,看似出于人道主义,其实对于犯人本人来说也是一种很大的伤害,邻居家哥哥这件事在当年受到了很大的关注,虽然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哥哥最后确实回来赴丧了,但是却造成了很大的舆论压力,甚至我们当地的村委会领导都受到了处罚,具体怎么回事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述一下。

2016年,邻居家的婶婶骑着三轮电动车带着两个孙子去地里干农活,回家的时候,不知道是何种原因,电动三轮车拐进了田间地头的水塘里,等发现的时候,一名老人和两个孩子早已经没有了呼吸,本来两个孩子的妈妈因为自己丈夫进监狱的事实,一直住在娘家,当知道这个消息后,娘家只是派人过来慰问一下,根本不允许自己的女儿再回到这个家庭了,基本上已经是离婚状态了。一家之主的男主人是我们当地的一个建筑工人,听到这个消息后,直接昏了过去,被工友送进了医院,一直昏迷不醒。家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虽然有亲戚朋友很多,但是这种大事没有一个主心骨。于是村委会出面了,经过协商,决定一定要把这件事给正在服刑的犯人说一下。

当时村委会拿着家庭三口人的死亡证明,将村子里申请犯人临时回家的意见书发送给了我们县的民政局,最后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出面去了监狱,当时还不敢给犯人说家里面出了这么大的事,只是说家里有急事需要他回家处理一下,就这样监狱方面经过协商,然后层层上报,同意犯人回家一天,看似很容易,中间的过程繁琐程度可想而知。最后由村委会组织,亲戚朋友出面准备三口人的丧事,毕竟犯人只能回家一天,犯人回家的那天,我们整个村子都沸腾了,甚至吸引了隔壁村子里的人过来观看,因为当天来了很多警车,包括法院,检察院以及监狱方面的车辆,很多身穿警服的押运人员都是全副武装的,我亲眼看到犯人是携带脚镣手铐到家的。虽然拉了警戒线,但是家里面的直系亲属也是可以靠进的,到家之后,知道了家里面的情况,邻居家哥哥“扑通”一声跪在了棺材前,哭的撕心裂肺,那一幕真的是刺痛了在场所有人的心。

到了下葬的环节了,经过村委会的再三请求,相关人员同意给犯人打开手铐,但是脚镣肯定不能打开,这是原则性的问题。就这样我们村迎来了第一次带着脚镣的直系亲属送别亲人的场面。我们这边实行的是土葬制度,到了下午三点钟,刚刚把棺材放进坟墓里面,还没有用黄土埋上呢,被通知时间到了,必须返回监狱了,就这样,犯人再一次被带走了。时间过去没多久,我们村委会就接到了通知,这个邻居家的哥哥返回到监狱后,一直绝食,情绪格外的崩溃,心理医生无论如何疏导还是无济于事,最后被强行带走输了营养液,虽然看管很严格,但是他多次选择咬舌,撞墙的方式自尽,大概一个月后因为精神崩溃,整个人都傻掉了,而村委会由于事情考虑不周全,具有一定的连带责任,也被通报批评了。

现实中,为了犯人着想,很多时候不到万不得已,家里面的丧事是不会通知服刑人员的,毕竟会直接影响到犯人的情绪,影响到犯人的正常服刑,甚至会加重犯人的刑期。很多探监人员都会选择“报喜不报忧”,给服刑人员足够的自信让其坚持下去,最后顺利回家,那么对于服刑人员如何才能在服刑期间回家一次呢?大概有以下几个条件。我就给大家科普一下。

首先:想要在服刑期间处理家里面的丧事,你必须是轻型犯人,如果你是死刑犯,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万一你受不了这个事实,选择在家里面自尽,那肯定是监狱方面的责任与失职。我国法律规定剩余的刑期在十年之内的,并且平常在监狱里面表现良好,具有减刑记录的,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回家一次。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表现良好者,所谓的表现良好属于监狱方面承认的,具有很大的人为因素,不要觉得自己被判了两三年就可以实现这个目标,原则上没有人愿意承担这个风险,服刑人员能够回家的几率还是比较小的。

其次:犯人在服刑期间不是说什么事都可以申请回家的,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家里有重大变故,直系亲属或者配偶逝世或病情严重到生命垂危的情况下确实需要本人回家处理是可以申请的。并且这里需要一定的文字性文件,比如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病危通知书,另外是否必须需要犯人亲人回家处理也是需要文字性文件的,这就是当地的派出所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并且必须由相关领导亲笔签名才有效,可想可知这是多么的难办,如果不是特殊情况,没有那个部门愿意为了的回家承担这个风险。所以在我国的真实案例中,服刑人员回家处理丧事的情况真的是寥寥无几。

最后:所有的程序都走完之后,也并不代表你就能回家了,这里有一个硬性的条件任何人都不能改变,那就是你服刑的监狱距离你家的距离。原则上讲,如果你所在监狱和你的家乡在同一个省是可以的,现实中很多犯人都是在外地犯案,也是在外地服刑,这种情况下,犯人回家路途较为遥远,中间遇到的不确定因素比较多,监狱方面肯定是不会同意的。另外服刑人员即便是回家也会有相关的狱警押送,并且必须脚镣手铐携带着,另外即便是回家,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这个时间可不是你在家的时间,而是从你离开监狱开始计算的,普遍情况下,除去来回路上的时间,犯人在家也只能待上几个小时。

很多人也许好奇,监狱里面的生活到底怎么样呢?如果家里发生重大的变故,该如何通知到服刑人员呢?

第一:监狱属于全封闭式管理,其实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平常就类似于一个封闭的大工厂一样,犯人白天要进行劳动改造,一般就是“蹬缝纫机”!晚上回宿舍也是集体宿舍,一般都是六个人或者八个人一间房子,但是对于死刑犯那就区别对待了,并且监狱里面也有小卖铺,服刑人员劳动改造也是有工资的,一般每个月只有几百块钱,仅仅够抽烟的钱。并且每天都会进行心理课教育,观察新闻联播等,统一化管理。对于表现好的服刑人员可以减刑,所以监狱里面的服刑人员,特别是轻型犯人,还是比较好管理的。

第二:当犯人在服刑期间,是断绝通讯来往的,家属不能直接给犯人打电话,当犯人给亲属打电话时,每个月也是有次数限制的,并且需要提前报备,包括打电话谈话的内容都要提前清列出来,交给相关的管理人员审核,至于监狱的地址以及管理方式等相对保密的谈话是不可以乱说的,并且打电话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谈话内容时刻有人监听。包括家属探监的时候,谈话内容也是有要求的,不能乱说话。如果家里有丧事,相关人员会提前研判,极有可能影响到犯人情绪的话,监狱方面也是不允许家属向犯人透露的。

第三:如果家里面真的有重大变故,必须需要服刑的犯人回家处理,这里就需要村委会或者当地派出所出具申请书,然后把家庭变故的事实陈述一下,监狱方面经过慎重考虑,如果情况属实,会通知监狱里面的心理医生,有心理医生间接的转达给犯人,不可能让亲属直接打电话给犯人叙述的。说实话警车押送,必须携带脚镣手铐,并且只能回家几个小时,对于犯人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所以很多时候家里的事情最好不要告诉服刑人员。本来里面的生活就比较孤独,再加上精神方面的刺激,即便能接受也会影响他们正常服刑的。

尊重法律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自由才是我们活着的意思。所以我们一定不要触犯法律,否则带来的后果永远是不可逆转的。你们觉得呢?欢迎在下方留言,我们一起探索。

点赞8、汉川市 网友:原来已冷

回不来的。

在96年的时候,村里有个三个青年,因为在县城抢劫了几百块钱,被判了刑,其中领头的被判了无期徒刑,老二被判了十五年,只有老三,没有参与抢劫,不过是花了几毛钱给人看了一会自行车也被判了三年刑。

在几人被抓以后,领头青年的父亲因为接受不了打击,直接活活被气死了,而领头的父亲被气死,当时的家里人都恳求执法机关看能不能让青年回家奔个丧,送老父亲最后一程,执法机关给的答复是不可以,最后这领头的青年也错过了见自己老父亲最后一面。

而老二被判了十五年,在监狱里待了也有十年之久,虽然老二被抓以后,老二的父母也受尽了打击,但是人还在,二老每天都盼望着看能不能等到见儿子的最后一面,但是在2001年的时候,他的老父亲因为一场意外去世了,老人家在生命弥留之际,嘴里一直念叨着儿子,想见儿子最后一面,家人也在执法机关恳求能不能满足老人生命时刻最后的愿望,但是得到的回答还是不行。

到了2003年,老二的老母亲也是奄奄一息,眼看着随时就要撒手人寰了,跟自己的老伴一样,最后的愿望,最放心不下的,最想见到的人,还是自己的儿子,可是还是同样的结果,犯罪人员没有服满刑期,是不能离开监狱的,老太太最终也是留着遗憾离开了人世,可以说是死不瞑目,然而自己儿子做的孽,最终还是要自家人人来承担。

只有老三,因为没有参与抢劫,只是花了人家两毛五分钱,看了一阵自行车,被判了三年,而领头的和老二家里都只有他们自己一个男孩子,老三家里却弟兄三个,而且老三的老父母也活的长久,记得老三的父亲是在14年的时候才去世的,活了有八十多岁,可以算是长寿了,而老三的母亲到现在还在世,身体也算硬朗。

而领头的因为自己走错一步,没有见到自己老父亲最后一面,一直等到服满刑期才出狱,出狱以后,记得走在回家的路上,跟自己的亲姐姐两个人面对面走过去,一个都不认识一个,当他走到自己家门口,敲开自己家的门,开门的是他的母亲,可是他的母亲看着他,问他找谁,都没认出他来,当天他们家门口,最后传来了母子两人的痛哭声,母亲哭的是思子心切,儿子哭的是痛哭,是后悔,可是最终一切都晚了。

在他出事之前,他们家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家庭,可是他出事以后,家里一落千丈,在也赶不上别人家。所以说人生在世,我们要活的坦坦荡荡,遵纪守法,当走错一步,想哭可能都来不及。

点赞9、烟台市 网友:心上人

服刑人员家里有白事,可以回家奔丧吗,需要什么手续?

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的,不过手续比较麻烦。

一般来讲,剩余刑期在十年以下,平日表现较好的,居住地和监狱在本省市范围内的,有县级以上医院病危证明或死亡证明,经本人申请,监狱批准,可以在监狱警察押送下离监探亲。

不过涉黑涉恶的,余刑过长的,平日表现较差的以及涉及民愤的刑事犯罪,一般不予批准。

特许离监探亲,时间限一天之内。

点赞10、巴彦淖尔市 网友:京华倦客

国家规定是可以提前申请,然后再等上级部门批准,这一套程序下来,最快也得一个星期,另外,还有一个刑期的问题,并不是所有犯人都有这个权利!

其实,在监狱里,有一些规定就是摆设,根本不可能实施。大家千万不要忘了,那里是监狱,不是疗养院!

在监狱服刑的犯人,特别是那些刑期比较长的犯人,家里亲属去世是很平常的事,根本不可能批准犯人回家奔丧。

曾经看到过一些新闻报道,说某某监狱,在狱警陪同下,犯人回家给家属奔丧,甚至还有的犯人在服刑期间,与自己的女人喜结良缘等等,大家一定要看清,这都是一些特别的案例,也可能是出于某种目的的报道,具体是不是真实的情况,谁也不知道。

现在我们国家的监狱虽然已经是和平改造的时代了,但是,大家一定要记住,那里是监狱,是监狱!是监狱!

点赞11、江油市 网友:粉黛ヤ

我可以用我自己的经历来中肯的回答这个问题,我曾在监狱服刑期间回过两次家,第一次5天,第二次1星期,两次都没有民警押解。

在讲述经历之前,先请诸位口下留情,我是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来答题的,不是来找喷的。

人难免有犯错的时候,犯错之后如能及时改正,则没必要一直揪着不放。

服刑期间请假回家处理一些必要的事情,这种事它是存在的,也是政策所允许的,但是要视情况而定,并非所有的犯人能被允许。

你可以信,也可以不信,信与不信都是你的权利,说白了,这种事信则有,不信则无。

我来交代一下当时的背景,我第一次回家是在94年的4月底,当时我在一所农场监狱服刑,具体案情因为跟本答案无关,就不提了。

之前,我已经减过两次刑,第一次是1年6个月,间隔一年多后第二次一次性减了3年,被同犯们羡慕不已。

减刑多少跟能否被批准回家有直接的厉害关系,所以这个得交代清楚,多次减刑,而且又是大幅度的得到减刑,说明我在监狱里的表现是良好的。

在监狱里,我的身份是犯人,但是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教员。

监狱里有育新学校,我是教师,也是教研组组长,属于宽管类的犯人,因为要配合监狱里的文化和技术教育,所以平时跟干警们接触比较多,按里面的话来说,算是混得比较明白的吧。

当时我的家庭条件很差,加上监狱离我家有三百多公里路,所以基本没有会见,也没有汇款包裹啥的,最多的只是信件。

我之所以一次性减了3年,那次全靠运气,因为平时喜欢学法律知识,正好赶上了当时的“二五普法”,在省上的竞赛中拿到了第二名的好成绩,被监狱记功一次,同时又是连续三年的改造积极分子,拿了省劳积,所以监狱报请的减刑3年意见书被当地中院采纳了。

说实话,那时候还真没指望过能回家一次,想是想过,但是因为自己的家庭条件,怕把跟去的干警招待不好,所以也就没把这事跟干警提起过。

有一次,在和教育干事闲聊的时候,他突然问我想不想回家去看看?我说当然想啊,可是条件不允许。

教育干事真是个好人,他说真想回去一次的话就跟我说,鉴于你在监狱里面的综合表现,以及你的剩余刑期,我可以帮你申请不用干警押解,你按时回监就行,我们信任你,你千万不能让我失望。

然后,我就给家里写了一封信,以爷爷病危的名义在县医院开了张病危通知书(其实我爷爷那时候早就去世了),然后去派出所找人盖了章,当然,还有村委会的章。

后来,我弟和我侄子俩人带着申请材料来到了监狱,大队领导及时把申请材料以及我的表现情况呈报给了监狱,不到半天时间,监狱领导的批复就下来了,批复下来后,我弟和我侄子作为保证人签字画押后,我第一次离开监狱回家去了,没有干警押解。

之后,为了少让信任我的干警们担心,我提前半天归队了。

归队后又过了将近两年,我再次提出了申请,这个时候,我剩余的刑期还有一年多,因为距离上次减刑的间隔期还差半年,监狱给我申报的减完余刑的材料没能得到法院的批准,所以还要再等半年后才能重新申报。

随着剩余刑期越来越短,也出于对家人的想念和对外面的世界的向往,所以我再次提出了申请。

这次的材料是家人用挂号信的方式给我寄来的,报上去后也很快得到了批准,这次比上次多了两天,是一星期,然后我就在干警们的嘱咐中一个人回家了。

回来时出了点小意外,差一点耽误了归队时间。

在班车上,有个南方的小伙子坐错了车,他要去的工地已经过了有七八十公里的路,那时候那条路上基本是先坐车,快到目的地时才买票。

小伙子只带了去往工地的票钱,一路上只顾着用照相机拍沿途的风景,早就坐过站了还都没察觉。

快到终点站的时候票员开始买票了,小伙子这才发现坐过站的事情,想补票可兜里没多余的钱。

票员和司机不依不饶,并且动手打了小伙子,还要抢他的照相机做抵押。

我坐在旁边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就跟票员和司机起了争执,并掏钱替小伙子补了票,还给他留了10块钱,让他先找个旅馆住下,然后给工地上的人打电话,让他们来接他。

这么一耽搁,我错过了通往监狱方向的班车,在路口好不容易拦了辆过路车,快到监狱附近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大路离监狱还得步行一个多小时,然后我就一路小跑,满头大汗的回到了监狱。

回到监狱,去大队部报到时都夜里十一点了,本该在家休息的教导员、指导员和几个干事都在办公室里焦急的等着我归队,因为再过一个小时,我就等于给监狱闯祸了。

见到我后,干警们悬着的心才落地,当时就给狱政科打电话汇报我归队了。

那一次,算是虚惊一场。

根据监狱法和有关政策,犯人家里有白事或者近亲属病危的情况下,可以向监狱申请回家处理有关事宜,或者去见近亲属最后一面。

申请后能不能得到批准,则要根据该犯的罪种及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还有在狱中的表现,是否有脱逃的可能性等,来综合考虑。

一般情况下,除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等特殊罪种不被批准外,一般的普通刑事案子基本不会影响太大,但是有个前提,已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而且在狱内要表现良好。原则上,就近的限于当天去当天回,路远的,视里程而定,曾有上海、浙江的犯人回家时,一般都是半个月时间,而且会有一到两名干警跟随,名义上是押解,其实就是跟随。

到了地方后,干警把犯人交给家属后会在宾馆等待,并随时掌握犯人的去向。

回家处理这种特殊事务的犯人,没听说过有逃跑的情况,毕竟刑期已经过去了一半多,逃跑不划算,而且还会连累家人,即便是犯人,也会讲信用,不会给押解干警放难堪。

社会上很多人因为没接触过监狱,所以对监狱的管理政策有误解,其实监狱里的干警们多半都是很善良的,对于踏实改造的犯人,他们尽量会给予帮助,解决这些人的后顾之忧。

我离开监狱二十多年了,对现在监狱里的政策不太了解,但是我相信,随着现代化文明监狱的不断建设,监狱里对犯人的管理方式一定更人性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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