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下事业单位有哪些?
县级以下事业单位非常多。根据2019年机构改革要求,不允许存在事业局。这就让我们很好分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了。以“局”结尾的基本上都是行政机关,如公安局、教育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而以“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宫、馆”等结尾的单位一般都是事业单位(派出所除外),比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红十字会、卫生监督所、监测站、勘探队、设计院、报社、电视台、文化宫、博物馆等等都是事业单位。
县级以下的事业单位有哪些?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我们先要了解一下,什么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就是由国家财政出资组建的,从事社会职能的机构或是事业,其人员按照事业编制进行管理,其经费由财政全额支付或是差额支付,不以获取经营效益为目的的公共事业机构。
按照这个标准来划分,那么县级以下有哪些事业单位,由于以前我在县委办公室工作过十多年,根据我的了解,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分享,但不一定很完整,大多数事业单位还是存在的。
县委办公室管理的机构之中,有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委党校;县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档案局下属的档案馆,县志办公室、县干部行政学校、机关招待所等;宣传部下属的县级报社、融媒体中心等;广电局下属的广播电视台、光纤网络中心。
县级各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比如,自然资源局下属的土地评估事务所、测量所,土地产权登记中心等,农业畜牧局下属的农科所、种子站等,林业局下属的林科所,木材检查站所、林业站等。审计局下属的审计事务所,建设局下属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房屋管理中心,公租房管理中心,物权登记中心、房管所、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城管执法队等。
原来的工商局下属的工商注册登记中心、注册商标事务所等;技术质量监督局下属的质量检测检验中心、人力资源局下属的社会保险中心、档案管理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档案管理中心等;医保局下属的医保服务中心。
教育系统下属的各个教研室、所有的公办中小校,教师进修学校等;体育局下属的运动场所管理中心,培训中心、竞技中心等;卫生局下属的各级医院,妇幼保健站、防疫站、疾控中心;文化局下属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艺演出团体;公安局下属的车辆检测中心,民事刑事科学鉴定中心等;司法局下属的公证处;法院下属的司法鉴定中心、站等。各个县级够下派延伸到乡镇的各类机构,比如农科站、林业站、兽医站、社保站等,大都属于事业编制。
综上所述,在县级以下机构中,除了行政编制的属于公务员外,其余机构,包括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综合性的事业单位等以外,很多事业单位都是专业性比较强的,几乎所有的县级机构下都设置有不同专业的事业单位。
县以下包括县 ,事业单位还是很多的。
1、县级
事业单位一般包括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单位三种。
A、一般每一个行政机关下都有事业单位,现在机构改革一般都叫xx中心,比如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叫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政府办下属事业单位叫政府事务中心,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叫城市发展服务中心等等。财政全额拨款。
B、各类学校也是事业单位,比如公办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教育、教师学校等等。财政全额拨款。
C、现在的医院也是事业单位,都是实际上是企业化管理,政府不负责各项支出,自负盈亏。
D、还有比较特殊的单位如环卫和公路局、市政管理处等,虽然也是事业单位,但是企业化管理,政府差额拨款,其他靠企业效益保障运转。
2、乡镇
A、目前各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不太一致,有的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全部归口并入县直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了 ,比如乡镇财政所事业单位已经并入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乡镇的经营管理站并入县农业农村局下属的事业中心,水利、农机、国土、林业等等也都一样,乡镇已经没有事业单位了。
B、还有一种模式,乡镇继续保留事业单位,比如林业站,水利站、经营管理站、审计所等等事业单位,但是随着机构改革,应该不会保留,一是并入县直行政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二是乡镇成立独立的事业中心把所有乡镇事业单位合并。
乡镇的事业单位改革不改变原事业编制性质,就是原是财政拨款的仍然是财政拨款,原是差额拨款的仍然是差额拨款。
3、建议
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划归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将越来越弱化,发展空间有限,如果有机会和能力的话,尽快考取或调任公务员。
一个普通规模的党政工作部门大概是30多个,加上部分直属机关、参公机构,全县正儿八经的行政机关包括享受公务员待遇的参公单位大概在五六十个左右。这是一个县的行政机构规模。事业单位的体量则要比行政机关大得多。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公务员六七百万人,事业在编人员超过了三千万。也就是说,机关和事业编人员的比例在1:5到1:6左右。编制人员大致与机构数量比例相当,如果一个县的行政机构在四五十个左右,那么事业单位保守估计要超过200家。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的数量有所减少,但仍是体制单位的主体。
那么,县一级到底有哪些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的主体主要在两块:一是学校,各类中小学包括公立幼儿园,一个县林林总总至少几十个;二是医院包括卫生所等机构,至少也有十几二十个。
其次主要集中在乡镇,也就是以前的七站八所,现在精简后数量有所减少但一个县十几个乡镇加起来保守估计也有百来个。
除了上述两大群体外,剩余的事业单位主要集中在各行政机关的二层,一个行政机关往往有好几个,有的甚至有十几个二层事业单位,加起来数量也相当惊人。
举几个简单的例子:
1、发改局:下属事业单位一般有项目评审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
2、财政局:财评中心、编审中心、采购办等;
3、自然资源局:土储中心、测绘院(所)、不动产中心、设计院等;
4、市场监管局:计量所、产品检测所(中心)、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等;
5、文广体旅局: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各类文化纪念馆、体育馆、体校、体育总会、旅游服务中心等;
……
除了常规部门,不同地方根据自身实际还设置了一些特有机构,很多都是事业单位,七七八八加起来一大堆,可以说数不胜数。
太多了
县级以下事业单位有很多,举一些例子来,自然资源局下属的土地评估事务所、测量所,土地产权登记中心等,农业畜牧局下属的农科所、种子站等,林业局下属的林科所,木材检查站所、林业站等。审计局下属的审计事务所,建设局下属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房屋管理中心,公租房管理中心,物权登记中心、房管所、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城管执法队等……
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就是不包括县直单位的事业单位。那就只有乡镇的事业单位了,那就包括乡镇的综合执法队、便民服务中心、乡镇的中小学、乡镇医院。
乡镇综合执法队和便民服务中心是和乡政府合署办公,混编混岗的,你即使考了这两个单位,你做的事情也不一定就是这个单位的事情,乡政府很可能还会安排一堆其它的事情给你做。
乡镇中小学和卫生院那就不用说了,大家都知道,那就是在乡镇的中小学教书,那是要教师资格证才能考的,而医生就要医生证。
如果你说的县级以下只是单位属于副县级以下的事业单位那就很多了,基本上县级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都是县级以下的事业单位。而县级单位基本上每个单位都有下属的事业单位,有的单位还有好几个下属事业单位,所以如果要说名单就有点多,也说不明白的。
县级机关部门下属的xx中心,xx站,xx所等都是事业单位,镇街道下属也有。另外还有学校,医院等也是事业单位。
一般县里各个局或者乡镇、街道下属的各种中心、各种站、所、大队等等。如住建局下属的质监站、安监站、造价站、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等、卫健局下属的疾控中心、卫生院、民政局下属的救助站、各级学校、乡镇或者街道的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服务中心等等。
很多。
1、教育系统。教育局、教研室、电教中心、学生资助中心、进修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各乡镇中心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2、卫生系统。卫健委、卫生监督所、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爱卫办 等。
3、涉农的有,农业农村局、畜牧局、水利局、农机推广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农广校、植保站、林业技术推广总站以及乡镇的各站所。
4、涉及文化广电的有,广电旅游局、融媒体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党校、文联等。
5、民政局所属单位 ,殡葬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站、社会福利中心以及各乡镇民政所。
6、其他。残联、妇联工商联、市场发展中心、巡查办、医疗生育保险中心、烈士陵园等等。
仅供参考
县级以下事业单位这个说法不太准确,从事业单位所属行政层级划分,一般都是称县属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
另外事业单位还有很多分类的方法,如按经费来源划分,可分为财政全额拨款、差额补贴、经费自理三种。
按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可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类、公益类、经营类、未纳入分类范围单位。公益类又分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
按事业单位管理方式划分,可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未参照管理事业单位。
按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划分,可分为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正股级、副股级、未定级。
按事业单位主体业务属性划分,即行业分类,事业单位共分为25大类,每大类又分中类和小类。
事业单位无论按什么方法分类,其目的还是为了便于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管理。目前最常用的就是按照事业单位所属行政层级进行划分和管理。
县属事业单位目前设置较多,种类较全,具体数量与所在县的辖区面积、人口、财政收入、交通等因素相关。
以重庆市为例,一般县属事业单位在300-500个左右不等。其中设置数量最多的是中小学校,占比约50%以上,其次是卫生事业单位,占比约20%左右。
其余依次就是农、林、水、文化、交通、城市管理等事业单位,目前各地设置的为机关提供辅助性、技术性服务的各类中心等事业单位也不少。
以重庆市为例,由于正科级及以下事业单位设置的权限在县上,市上并没有对县属事业单位设置的种类和数额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各县事业单位设置不一。
县属事业单位虽然设置较乱,但重庆市对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设置却作了统一规定。
依据规定,乡镇(街道)统一设置事业站所4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在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站所的基础上,根据发展特点、产业特色等,可自主设置综合办事机构或事业站所1一2个。
也就是说,各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个数为4一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