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用自己装水的杯子放了硼酸溶液治痘痘,B回到宿舍喝光了,后B同学硼酸中毒住院,谁的责任更大?
法律知识丰富的人,来回答这个问题:
先说结果,再说分析:
A有责任,B同学的责任更大,
有的人会很不解:凭什么我在自己杯子里面放东西还要负责?
别急,请听我给你慢慢分析,你就会心服口服!
首先来讲,A同学在自己杯子里面放了硼酸溶液,
这种液体虽然咱也不知道是啥,但是从B同学后果来看,应该有毒,
有毒的东西,从法律角度来讲,就要按照有毒物品的管理来执行,
也就是说:你上面肯定是要有提示的标志,你也肯定有提示的义务,
因此,这两点就注定了,A同学肯定是要负一定责任的。
当然,从主观来讲,A同学确实不是故意下毒,
从客观来讲,A同学确实是在自己杯子里面放了有毒物质,
因此,从现实一般情况来讲,确实很难预料别人会中毒,
因此,不负主要责任。
你也可以将心比心想几个问题,你也就明白法律为什么会这样了:
如果有毒物品可以在自己物品上面随便放,那么,一些人无聊随便放置有毒物品,那么,世界上岂不是增加了很多危险?
如果在自己杯子里面下毒,别人喝了自己不负责任,那么,想要谋害一个人简直太简单了。而且,出了事情,你也很难证明,你是否哄骗别人喝下自己杯子里面的东西?
因此,这里也提示大家两点:首先,要管好自己的物品,就连自己宠物咬了人都要负责,自己物品出了问题,那也逃不了一定责任。其次,不要乱动别人东西!
我是老鱼,觉得我的回答有价值,别忘了点个赞或者留个言,支持一下哟!
法律不外乎人情,B自己偷喝别人东西,要负主要责任,A没有主观意识,也没有过错,无法预知有人要来偷喝,不需要负责任。
我个人认为,如果A用的是自己的杯子并且放在自己的私人领域,并且没有授权或准许B来使用,并且是B明知这是A的杯子,擅自使用造成的后果,那么A同学没有任何责任,B应为自己的行为负全责!
给你举个例子,你在家里放了一瓶毒药,小偷到你家偷东西,把毒药误当水喝了,最后死在了你家,难道你还要为小偷的死负责?
B同学没经过允许,擅自动用他人的物品就是不对的!你自己的错误直接导致了你住院,难道还要别人来担责?我自己的物品放在我自己的私人领域,个人认为怎么放都没错!
我也没学过法律,但是我认为真正的法律从不是一味的照顾弱者,从来不存在谁弱谁就有理!
法律是保护我们的武器,而不是给有错者用来狡辩的工具!
判断这种案例很简单,当事人有没有权力自由使用自己的杯子?硼酸是不是违禁物品?硼酸在正常情况下会不会对其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如果我们承认一个人有权使用自己的杯子去装对非违禁物品并对他人不会产生危害,则没有任何责任。不是一个人受到伤害就一定要让他人承担后果,如果非要强词夺理,那么世界万物都是有联系的,所有人都逃脱不了责任,包括法官和律师。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中国现在的部分法律是按中国的传统定的,还是学西方的定的?A的杯子就是A的私人物品,不管怎样,B动就是错误。尤其是在集体宿舍,每个人更应严格约束自己。要是每个在集体宿舍都可以乱动别人的东西,那不乱套吗?不能学西方的强盗逻辑和法律来解决中国问题。
具体谁责任大,需要根据A与B的关系、生活习惯等综合考虑分析:
第一,如果A与B关系要好,有共用杯子的习惯,则A起码应该承担同等以上责任
本次事件的侵权属于一般侵权,一般侵权的构成需要满足4个要件:(1)侵权行为;(2)损害结果;(3)因果关系;(4)过错。
谁责任大就是在说谁过错大,而过错大小属于事实评价,需要根据社会习惯、经验判断。
本次事件中,如果A与B有共用杯子的习惯,那么A应该具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当其在杯子中放硼酸溶液后,应该充分考虑到B回宿舍后有可能饮用杯子中的硼酸溶液导致中毒。
如果A没有充分考虑,没有在杯子上放字条等提示或将杯子放在偏僻的地方,个人认为A起码应该承担同等以上责任。
第二,如果A与B杯子相似,双方偶尔会喝错杯子,那么A大概率要承担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
如果A与B的杯子相似,在平时生活中偶尔会喝错杯子,那么A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A在杯子中放硼酸溶液时应当考虑到B有可能会回宿舍后喝错杯子导致中毒。
如果A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没有放字条等提示或将杯子放在偏僻的地方,个人认为A应该承担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
第三,如果A与B杯子不相似,平时也不共同杯子,也不会喝错杯子,那么A不用承担责任
如果A与B在平常生活中不共用杯子,B也没有喝错过A的杯子。那么A对B可能会喝自己杯子中的水是不可能预见的,也就没有注意义务,自然A就不可能存在过错。
如果最终B还是喝了A杯子中的硼酸溶液中毒,只能算作意外事故,所有责任由B自己承担。
综上所述,责任大小属于事实评价,A与B谁的责任大应该结合双方的关系、生活习惯等综合考虑。
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大家交流、探讨、关注!
我觉得主要以场景论:
1.宿舍,公共场合,住过宿舍的同学,自己很清楚,很容易存在别人动你东西的可能。公共场所随意存放有毒物质???这么理解是不是很恐怖?
2.容器千千万,哪怕硼酸毒性不大,你为何在公共场所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喝水的杯子中盛放有毒液体而不及时处理掉或做提示?这不是加大了风险?
3.别人动你东西是不对,但这本来就是公共场合,你的责任肯定最大,要不然犯罪成本太低了。只有买一个和对方一样的杯子,放毒,然后他人误食,对不起,是他动了我杯子,没事。
这个属于过失致人伤害,也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虽然你是把药物放在自己的被子里,但是宿舍属于集体生活区,存在被人误服的风险,严格来讲你应该在杯子上注明杯中液体不能服用的说明,但是你杯中的有毒液体并不是故意让他人服用,所以你这件事属于过失致人伤害,如果被害人没有死亡并且能和被害人达成谅解,一般检察院可以不予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