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贩卖私盐犯法,那贩卖咸鱼呢?
我觉得能想到这个方法的肯定是聪明人,但是别急,人家朝廷官员比你还聪明。朝廷为了预防这样的事情,早就规定了所有渔民腌制咸鱼,必须购买官盐。不过你也可以用私盐腌,卖私盐的把盐弄出来,然后你买来腌制,变成咸鱼当私盐卖出去。
话说,历史上很多朝代的百姓都这么做过,你能想到的,古代伟大的劳动人民也早就想到了。渔民想把鱼卖的远就必须防腐,近海地带不缺海鲜,赚不了什么钱。一斤盐,盐户造出来,从头到尾,去掉本钱,朝廷就给十文。交上去后,由朝廷负责卖,每斤一百文到三百文。腌五斤鱼,需要食盐一斤。每艘船打捞几百斤到几千斤的鱼,以官价来买盐,只能等着破产。
在偏远的地方,不但腌鱼是奢侈的,甚至连自己吃都觉得奢侈,内地许多百姓压根买不起盐,平时吃饭是淡饭。哪天想提高生活质量了,就用菜叶子沾一点盐巴,让嘴巴有咸味就可以了,而这样的情况可是一直持续到了民国。
据历史记载,古时贵州的老百姓吃盐,按现在底层职工的工资来算,那时一斤盐能卖到70块钱,这并非我夸张。
盐对人体是刚需,而价格如此昂贵则是朝廷人为制造出来的,盐一直是税收的一大块,但造价却十分低廉。但你以为在沿海地方,因为这样就导致渔民不缴税了?
咱大清百姓有的是办法,既然官盐贵,又不能买私盐,那就去找价格十分低廉的渔盐就可以了。清廷当然研究过这样的情况,而百姓也十分的聪明,故意冒领盐额,因而规定,渔民出海捕鱼,必须想海关报清楚鱼数,凭官方发的凭证去领盐。也不怕你多报,因为是发了盐票了,官方也是根据你的鱼数来征税。
你想通过腌鱼来多领盐进行贩卖,朝廷老早就知道你的诡计了。所有的渔盐全部染成红色,这样就容易跟食盐分别,清代和民国时期都是这么干的。腌鱼用不完的盐的上交库里,有官方替你保存,等下次再用。但这样也有弊端,比如实际操作起来,总有一些的偏差和见不得人的勾当。普通船发2000斤,小民截留200斤走私,相当于3快钱的盐,贩卖出去赚50快,一次就能吞一万块。
跟朝廷抢肉吃,可是要杀头的,除非你有关系,这叫官倒;也可以不倒,就是获得某个区域的独家经营权,这时候你可以随便哄抬价格,这叫盐商;不合内部人员合作,叫私倒。
黄巢、钱缪这样亡命之徒就是盐枭,他们不用假装腌鱼,而是直接跟官府硬来,时间久了,有钱了,然后再拉关系。这时候你就是知名人士,县令什么的都会跟你拉关系。
小民盐贩的花样就五花八门了,有的用油纸包盐藏船底的;有抢废气盐滩贩卖私盐的;有假冒经商夹带私盐的。在其他朝代渔民捕了鱼,你让他们买官盐,价格那么贵,谁受得了,鱼都臭了,只能卖到近的地方。
这样的条件、环境、政策,导致很多人私盐腌鱼卖,元代是为了对付这些私盐腌鱼贩子,还专门定制了法律:
“诸犯私盐淹鱼、虾、竹笋等货,买,或自行食用,及博易诸物者,照私盐法科防。”
这不但卖的有罪,买的也有罪,这叫防微杜渐,不让这些走私贩子钻空子。
说到这里,肯定有人问了:既然大清官盐这么贵,腌鱼的渔盐这么便宜,那内地的百姓为啥不买咸鱼,如果买了咸鱼不久能吃上盐了么?
大兄弟,要是他们能买得起咸鱼,早就买盐吃了。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别以为古代朝廷都是傻子,人家不比现代人要蠢。
你那点小心思,古人早就知道了。
问这个问题,等于问“既然没有饭吃,为什么不吃肉粥?”
在古代,盐都是国家垄断专营的。
只要是人不能不吃盐,所以盐的成本不算高,出售可以卖到高价。
比如管仲在齐国的经济改革中创立了食盐专卖,使盐利到达成本的“百倍”。
到了唐代中期,盐税收入占政府税收的一半。
这是极大的利润。
甚至到了民国时期,1913年袁世凯的北洋政府,曾以盐税、海关税等作抵押,向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借了“善后大借款”。
新中国直到2014年,才解除国家的专卖政策。
既然盐是国家专营,国家自然想方设法禁止各种形式的私盐走私活动。
古代这类刑罚很严格。五代十国时,盐法最酷,贩私盐一斤一两就可以处死。宋代略宽了一点,无非是杀头的标准放到三斤或十斤而已。
私盐走私的方法有很多,比如著名的黄巢这种武装走私私盐的帮派,形同等于犯罪集团和黑社会组织,采用武装走私私盐,遇到官兵甚至会厮杀。
黄巢后来就是依靠这批凶悍的走私贩子,建立了自己的军队。
水浒里面的李俊,也就是私盐贩子,所以有一批敢打敢杀的手下,最终去劫法场救了宋江。
除了走私盐以外,另外就是以比如盐菜、咸鱼等各种方式进行走私。
遗憾的是,朝廷比你要聪明多了,早就想到了。
渔民捕捞的鱼不能及时卖掉,就必须腌制成咸鱼。但腌咸鱼需要的盐,都必须向政府申请。
政府批准以后,渔民也不是不要钱将盐领走,而是需要出钱购买。虽然这种腌咸鱼的盐,比外面卖的官盐便宜,但价格也是不菲。
所以,大家别以为古代咸鱼是廉价的烂东西,其实是相当高档的玩意。普通老百姓家,是绝对吃不起咸鱼的。
这主要是腌鱼需要的盐价格很高,另外鱼本身价格也不菲,大家没有听过鱼与熊掌不能兼得吗?
同时,盐的重量很轻,一匹马就能携带很多。但咸鱼的体积大,运输并不方便,运输成本也是很高的。
说通俗点,能够吃得起咸鱼,就不可能吃不起盐。
其实,古代所有和盐有关系的食物,都不便宜。
萨沙小时候听过一个笑话故事:一个著名的吝啬鬼,常年在外做生意。因为节省,每次吃饭只吃自己家做的3颗盐黄豆。结果一天他吃饭正在数黄豆时,突然有个熟人告诉他,他的儿子在家里大吃大喝,隔几天就举办一次酒宴。吝啬鬼大怒,说“你能败家,我也能败”,于是从瓶中多拿出2颗咸黄豆吃了。
当时看的觉得很好玩,区区2颗黄豆算什么,这家伙太吝啬了,后来知道这种咸菜在古代真的不便宜。
这个问题老梁来回答。
就这问题,一般人总会想搁过去卖私盐犯法,卖咸鱼他总不犯法吧!这俩物件他都是咸的,这能替换!得,就冲您这聪明劲,那就是口袋里装俩大钉子,这叫锋芒毕露啊!这得呱唧呱唧啊!
可话说回来,咱大华夏历来那收盐税的人,他也不是草包,这空能让你逮着吗?您能想到的,您以为他们就想不到,所以您真心想多了。
咸鱼的成本问题
卖咸鱼他的确不犯法,但您这咸鱼用的盐他搁那取的?那还不是官盐。
不过您真要用正儿八经的官盐去盐着大咸鱼,就等着破产吧!为嘛呢?
俺先给大家伙算算这盐的价格。
搁过去一斤盐出来,掐头去尾去掉成本卖给官府,撑死了也就十个铜板。兜回手官府那衙门口直接就将这一斤盐定到了一百个铜板,您这路要是远喽,不好意思这价格再翻上三番这就是三百个铜板。
而您想要整五斤大咸鱼,得,您就得整一斤的盐来弄。就这官价吓不死你,搁过去那一船的鱼没有几百斤,他也得上千斤。
这得多少盐?这得多少钱?赔不是你,就当俺没有说!
说道这里,估计有人说:“这羊毛出在羊身上,你直接提高咸鱼的价格不就完了吗?”
啊!你懂不懂市场规律,价格一提高,人家直接整官盐多好,非要拿你这咸鱼当块料的用,这不有病吗?您这咸鱼一旦卖不出去,就算是能防腐,防多久?一辈子?这不得烂了,还不是砸手里边赔死你!
如何降低咸鱼的价格
那咋整呀?难道搁过去就没有卖咸鱼的?
这好整!衙门口已经替你想好了,盐按照正常价格来整,确实贵了点,人家直接把你这咸鱼用的盐,弄成渔盐,这渔盐的价格比那官盐的价格可就低多了。
可话说回来,这整个渔盐出来,这不就给投机倒把留了空隙了吗?
是,也确实有这种可能,所以啊,人家直接把这渔盐染成了红色的,和那正常的官盐以示区别。
说道这里,就有人说了:“这不搞笑吗?染成红色的,他也是盐,低价购进渔盐,转手比官盐的价格低,这么一倒腾那还不是钱吗?”
哈哈!这人家也想到了,人家不是直接给你盐,是给你发盐票!咋操作呢?
您这渔船进了港,得,这就先过过数,有了数,人家按照正常的方式一核算,您这鱼需要整多少盐,这就有了数,跟着这盐票可就出来了。回头您拿着盐票去领渔盐去,这渔盐领出来后,把那咸鱼整上。
兜手人家衙门口来收税,就瞅瞅你这大咸鱼,啊!这么一核对。哎!这渔盐没用完吧,来拿出来,人家衙门口又收回去,给你存起来下次接着用。
这两头就把你给掐死了,来,把您那脑洞再开大点,在这咸鱼的身上打个主意试试,看人家咋给你堵这漏洞。
毕竟这盐税打周朝的时候就有了,一直延续到了现在,这都多少年了。这么多年下来,早就有人把你这漏洞给补齐了,而且更加重要的是,过去那盐税能占到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
朝堂上那么多聪明的大脑壳,他会让你钻这空子,想多了吧!
私盐
当然您再严密的制度,下边人不执行,这一倒腾就成了私盐。那么这事就和您那大咸鱼没关系了。
那么咋弄这事呢?听俺给大家伙捯饬捯饬这事。
这世界上不管是啥物件他都有损耗,这盐他也一样。打个比方一船盐一千斤,到地头上他给你报九百五十斤,那五十斤那去了?
“那俺那知道啊!很有可能损耗了呗!”得,这五十斤就私吞了。这次数一多,那可不是个小数目。当然这事,一旦被抓住,抄家灭族这是常有的事。
毕竟您这是和官府抢食吃,他不弄死你,还留着过年。这是衙门口自己人倒腾,那还有内外勾结的。
因为资本这东西,历来能把人的眼珠子给晃瞎了,毕竟您这是十倍,恨得话这就是三十倍利润,干这事的人海了去。
外边的人利用关系和管理官盐那衙门口的人联合来倒腾这事就更多了,当然这叫官倒,养肥了的人可不止一波。
再有就是没那关系的,耍勇斗恨,凭借着自己的大胳膊大腿和衙门口的人硬来,这就属于私倒,出来的东西那叫私盐。
这私盐玩的恨的,玩的大的这就成了盐枭,你比如唐朝的开国功臣,玩三板斧的陈咬金,大家伙都知道这主玩起恨了连命都不要,他就是一大盐枭。
还有那反唐的黄巢,家里祖辈就是私盐贩子,有的是钱。这不扔了家传手艺——贩私盐,拿着笔杆子走仕途,结果当时的朝堂没有瞧的上他。那个时候天下也乱,老百姓吃不饱喝不好的,黄巢也就造反了。
还有那个五代十国吴越国的创建者钱镠这也是个私盐贩子出身。
元末的张士诚,他也是私盐贩子。
能造反的那个不是有钱的主,所以这私盐贩子个个有钱。
好了,这话越唠越远了,话拉回来,咱收个尾。
咋现在知道了,咸鱼是可以贩卖的,那为嘛搁内地的老百姓不买咸鱼吃呢?很简单,过去鱼本身就不是啥便宜货,加上这玩意能代替盐来使唤,他这价格就不低,更加要命的是这玩意还有保质期,而盐您搁多久都没问题。
所以咱能买盐的话,就不会去买大咸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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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说一个事,大家有没有想过,秦始皇驾崩于沙丘[今河北邢台广宗县]行宫之后,赵高是从哪儿弄来了那么多咸鱼掩盖秦始皇的尸臭,而且当时的咸鱼都臭了,为什么也没有人提议把咸鱼都扔掉?
实际上这个问题很简单,原因就在于古代的咸鱼太贵重了,能够吃得上咸鱼的人只有当时社会的统治阶级。而且,即便是咸鱼臭了,人们也不愿意扔掉。
相信大家都读过《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以此可见,当时的鱼肉是可以和熊掌相提并论的美食。
公元前533年,19岁的孔子结婚,他娶的是一位宋国官员的女儿,另外当时的孔子已经是鲁国的官员,深得大老板鲁昭公的赏识。
第二年,孔子的妻子生下一子。听闻消息后,大老板鲁昭公必须要表示一下,所以送来了一份非常贵重的礼品,那就是一条鲤鱼。孔子接到鲤鱼后,感激涕零,心里想大老板对自己太好了,这份知遇之恩一定要铭记于心,于是为自己的儿子起名孔鲤,字伯鱼。
看看当时的鱼有多么贵,身为国君送礼就送了臣子一条鲤鱼,就把儒家学派的创始人给收买了。以此看来,当时的鲤鱼简直就是奢侈品中的VIP,普通的平民百姓怎么可能买的起?
以上是先秦时期的事情,那么秦朝之后又是什么情况呢?答案还是那样,咸鱼照样是贵重无比。
西汉时期,刘安在《淮南子》中曾说;“上求材,臣残木;上求鱼,臣干谷。”这也就是说,皇上想要木材,臣子就需要砍光树林,皇上想要吃鱼,臣子就需要去排干河谷。现在读来,皇上吃鱼简直就是一件浩大的工程。
另外,《后汉书》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说的是东汉时期有一位叫羊续的官员调任南阳太守。南阳郡是东汉年间的天下第一大郡,甚至比一些州的人口都多,因此当地非常富庶。
羊续上任后兴利除弊,为百姓做了很多的好事,另外他为官清廉,经常以身作则的要求下属勤俭节约。当地官员以及富豪希望用“糖衣炮弹”把羊续拉下水,那送什么好呢?府丞想来想去,没有送豪宅,也没有送宝马,而是送了几条鱼。
羊续接到这几条鱼后大惊,心想这些东西太贵重了,于是把鱼悬挂起来,并且让府丞等人看,以此告诫他们别送了。从此“羊续悬鱼”就成了为官清廉、拒受贿赂的代名词。
综合来说,秦汉时期,虽然盐铁官营,食盐价格贵重,但当时的鱼类资源更加贵重,一般人根本消费不起,所以没有任何人会用盐把鱼腌制成咸鱼去卖。这种情况大约持续到了唐宋时期。
唐宋以后,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吃鱼的难度大大降低,看似可以腌制咸鱼贩卖获取利润。但朝廷里养着一大帮需要吃闲饭的人,他们唯一的工作就是制定一些条条框框限制这种情况的发生。
自宋朝以后,商人如果想要得到贩卖食盐的许可,他们需要从官府购买“盐引”后去朝廷的盐场领盐。宋朝的一份盐引可以从官府领取食盐115斤,明朝的一份盐引可以领取300斤。
同样,渔民如果出海捕鱼,他们需要在关口做登记,记录捕获了多少鱼。海关登记之后会根据捕鱼的情况计算出所需要的食盐,之后给他们开出票据,然后渔民拿着票据去官府领盐。
另外,官府为了防止渔民和海关人员勾结虚报,同时也为了防止渔民将节省下来的食盐卖出,官府统一将渔民腌制咸鱼的食盐染成了红色加以区分。也因此,用不完的盐根本不能卖出,只能交给官府保存,等下次打鱼回来领取。
当然清朝中后期,由于盐商也利用关系贩卖私盐,加上清政府放开地区管理[清朝道光以前,所有商人贩卖官盐都有规定的垄断地区,不能随意跨界销售],所以食盐价格有所降低。如果这个时候腌制咸鱼出售,估计过高的咸鱼价格,加上运输的落后,咸鱼永远也卖不出去了。
提起咸鱼,四姑娘最先想到的就是陪伴在秦始皇身边的那一车咸鱼。秦始皇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那样一位旷古未有的皇帝竟然在去世后遭到那样的对待,他执政后期追逐长生不老,却不想在出巡的途中病逝。帝王死在国都之外本就是一件不太好的事情,而秦始皇的死更加特别,他死在了沙丘,死在了最热的七月,死在了没有定下继承人的时候。于是秘不发丧成了一种必然,而为了掩饰秦始皇的死,赵高等人弄来了一车咸鱼,放在秦始皇生前乘坐的车上,于是一车咸鱼陪伴着秦始皇的尸体回了咸阳。很难想象,秦始皇的尸体腐烂到了什么程度,毕竟在路上没法做什么防腐烂的措施,而只能任由其腐烂。
那么,古代贩卖咸鱼犯法吗?正常的买卖肯定是不犯法的,不过这里面要牵扯到一样东西,那就是盐。盐在古代绝大多数的时期都是食盐专卖,在这之外的一切食盐买卖都可以定性为贩卖私盐,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各个朝代都有对贩卖私盐的处罚,但是贩卖私盐却屡禁不止,甚至管制越严,贩卖的越厉害,原因无他,高利作祟。
私盐在古代也有悠久的历史,它几乎是和食盐专卖同时诞生的,而政府也一直在打击贩卖私盐的行为。演义小说中程咬金曾经的职业就是贩卖私盐,而在真正的历史上,著名的黄巢起义的领袖黄巢和王仙芝都是私盐贩子,因为不满政府的不公平待遇,遂揭竿而起,给大唐制造了十年的动乱,经过黄巢起义,大唐是再也没有可能重新站起来了。谁也想不到,两个私盐贩子能让大唐元气大伤,这也从侧面说明私盐贩子不是一般人能做的,毕竟,当时的食盐是采用的政府专卖政策,能和官府作对本身就不是一般人。
那么,朝廷为什么要实行食盐专卖呢?食盐专卖早在东周时期就开始实行,这是春秋时期著名的千古一相管仲的杰作,为了增加齐国的收入,使齐国尽快在诸侯国中间脱颖而出,管仲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就有一项是“轻重鱼盐之利”、“徼山海之业”,山海即盐铁,《管子》一书中就说明了管仲的主张是“官山海”,即统治国内的盐铁业。
盐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只食用就是盐最重要的一个用途,还有漱口(古代刷牙多用食盐)、杀菌等,总之,盐的用量是非常大的,而盐的产地则比较集中,便于管理,所以对盐进行管制是非常赚钱的,而齐国也确实是春秋时期最先称霸的诸侯国,齐桓公成为第一位霸主,这和政府对盐铁的管控是有一定关系的。很可能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统治者们看到了食盐的巨大潜力,都开始管控食盐,不过最初,朝廷只是对食盐征税,但随着食盐带来的税收越来越多,政府开始对食盐进行垄断,即食盐官卖,汉武帝时期正式施行,也由此,就产生了与之对立的贩卖私盐。
政府采取征税也好,官卖也好,其结果就是使得食盐被垄断,价格变的很高,而作为一种百姓必须的日消费品,又不得不买,因此贩卖私盐的产生也并不是没有道理,毕竟百姓买不起官盐了就想要从别的渠道获得食盐。
实际上贩卖私盐的人多是有背景的,比如直接有官员在其中掺和,或者还有一些人组织了武装力量在做,但是政府自然也不是吃素的,各朝各代的律法中都有对私盐贩子的处罚,以唐朝为例,私盐贩子一旦被抓获就是杀头的大罪,官员还可能被连坐,毕竟中唐以后的财政收入中,食盐就占了近一半,如此高的比例,难怪政府要实行专卖了,也难怪政府要打击贩卖私盐的行为了。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贩卖私盐的行为越来越严重,而且花样众多,利用贩卖咸鱼来贩卖私盐也不是没有可能,不过这儿难度还是比较大的,因为渔民在对鱼进行腌制的时候,使用的食盐必须是官卖的,而且用盐量也是有一定的控制,这是政府明文规定的,所以在腌制的咸鱼中,绝大多数用的都是官盐,当然其中也并不是不能掺上一些私盐的。
但通过贩卖咸鱼来贩卖私盐或者买私盐来用以腌制咸鱼实际上并没有多少盈利,毕竟食盐是百姓的必需品,但是咸鱼并不是,这和咸鱼贵不贵没有多大关系,主要在于咸鱼对于百姓来说可有可无,况且咸鱼完全可以自制。
因此私盐能和咸鱼扯上关系的比例是很小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实际上,贩卖私盐违法,但是贩卖咸鱼并不是一件违法的事。
炒米来颠覆一下你对古代“咸鱼”的认识。咸鱼真的很贵,而且在历史长河的绝大部分时间里,用“盐”腌渍的“下饭神器”并不在普通百姓的饭桌上。
有个词叫“鲞”(Xiang),原本是指的将鱼刨开晒干。后来引申为各种腌腊的食品。
苏州有个特产,叫“虾籽鲞鱼”。旅游的人到了苏州观前街,在百年老店“采芝斋”、“叶受和”、“稻香村”等等都有卖,包装各不相同,口味也各有差异。但基本上都是咸鲜口味为主。
这个特产历史悠久,其原型“鲞鱼”可以追溯到2500多年前。“鲞鱼”原本就是东海特产的鳓鱼,由于吴王夫差在一次出征的过程中,被偶然充当了军粮,“余者曝干载归”,被带回苏州。也就是说除了海水粘在鱼身上的盐分外,基本上整个过程是没有用到盐的。
还有一个词叫“腊”(XI),原本就是干肉,肉干的意思,后来也引申为腌腊(LA)的食品。
四川、湖南、广东等地都有一个共同的“传统美食”,叫“腊肉”。这个历史也非常早,也可以追溯到3000多年前。最早也是在没有盐巴腌制的条件下,产生的长期贮存容易变质的肉类的方法。他是通过烟熏的方式让肉类在短时期内迅速失去水分,通过油脂和细小的碳颗类封腊住肉类,使其可以长期保存。
但是在没有“盐”参与之前的“鲞鱼”和“腊肉”实际上并不能太长期的保存,特别是鱼,会出现腐败变臭的情况。
所以秦始皇死后,赵高秘不发丧,而且为了遮盖尸体腐败发出臭味,就在车队后拉了一车咸鱼,鱼未必是咸的,但是一定是臭的。
当古人遗憾自己食物保存的方式还不够成熟的时候,赵高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但实际上,鱼的鲜美在古人的认识中早就成型了。否则“鲜”字里不会有鱼;否则“鲞”字的原来写法不会是“美加鱼”;否则更不会有鲁昭公送“鲤”给孔子。
但是普通家庭是不懂的用盐腌渍鱼吗?不是,因为咸鱼真的很贵。
而是自从管仲“官山海”开始,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食盐一直都是“国家垄断专卖”,严禁民间私自买卖,一直到2014年才彻底食盐专卖才被彻底取消。
历史上从程咬金到陈友谅,都是赫赫有名的私盐贩子,私盐贩子通常都很有钱,但是风险自然非常大,在唐朝几乎是差不多贩卖一斤私盐左右,朝廷就可以砍你的头了。所以用私盐腌渍咸鱼不是成本问题,而是风险问题。
但是在宋朝的时候,在东京汴梁已经可以买到很多种类的鱼鲞了;到了南宋更是临安城里更是专门卖各种鱼鲞的固定商户有几百家之巨了。
因为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宋朝专门开辟了专门的“渔盐”政策。也就是朝廷专门为出海打渔的渔民们提供了专门用来“腌渍咸鱼”的食盐。
但是如果你认为这些渔民们每次出海,打回那么多鱼,可以腌鱼的时候,留下一点盐自己家里用,或者留点咸鱼自己吃。那就是想太多了。
因为官府给你“盐引”的时候,是严格按照你捕鱼的条数给你提供的盐,关键价格没得商量。所以一条“咸鱼”的成本,可能比你想象的要高得多。
因为捕捞成本、盐成本、腌渍时间以及损耗成本、运输成本,这些成本加到一起,你觉得咸鱼是普通人家的餐桌必备么?
最近热播的《芝麻胡同》里,一个腌咸菜的,家里竟然能雇得起几个下人;到了夏天可以喝得上冰镇的绿豆汤;而且腌的咸菜比肉贵,供应的全是响当当的富贵人家。你还觉得咸菜是因为没钱才吃的东西吗?
同理,你还觉得贩咸鱼没盐值钱吗?
文/炒米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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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盐都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调味。正因为如此,从汉朝开始,为了很好的掌握全国的经济命脉,加强对百姓的统治,特推行盐铁官营制度。这个经济制度严重损害了部分人的利益,再加上贩卖私盐利润特别高,所以便会有一些人铤而走险进行不当交易。但贩卖私盐这种行径,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不被认可的,严重者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无奈贩卖私盐利润实在是很诱人,因此尽管遭到各方制约,人们还是想到了另一种途径来赚取钱财:贩卖咸鱼。
(古代运盐图)
咸鱼是指用食盐腌制后晒干而成的鱼。这样一来,食盐就会依附在鱼身上,进而就可以通过贩卖咸鱼来实现对食盐的贩卖。因此就会产生一个疑问,贩卖食盐犯法,那么贩卖咸鱼呢?盐贩有他们的妙计,官府也自然有应对的法子。一般一些盐贩想要通过腌制咸鱼进行食盐的贩卖,把走私的盐,用来腌制咸鱼,这样一来就可以逃过官府的逮捕。这样一来,盐铁官营的政策就会出现漏洞,官府对百姓的控制就会转弱,国家的利益也会受到侵害。在此条件下朝廷便重新开始思考贩卖私盐这个问题。
后来便对贩卖咸鱼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百姓可以自行腌制咸鱼,但所需要的食盐必须从官府购买,并进行明确的登记。而对那些需要腌制咸鱼的人官府会给予特殊的食盐,以区别,俗称渔盐。清代和民国,在渔政上规定:渔盐,按要求染成红色,以便于和食盐分别。
宋朝时期,官府专门开辟了渔盐政策,规定,专门为出海打鱼的渔民提供用来“腌渍咸鱼”的食盐。在清朝时,腌制咸鱼并不需要买私盐,因为渔盐的价格也很廉价。因此便有一些人借腌制咸鱼的幌子来骗取渔盐,然后再私自贩卖。故而便有规定:渔民出海捕鱼必须向海关明确报出所捕鱼的数量。
据此可以推断,在古代贩卖咸鱼,只要是按照官府规定的方法去做,是不会触犯法律的。除非有一些不自量力的人想要借用贩卖咸鱼的幌子进行私盐贩卖,那必然会受到官府的制裁,或者是一些人想要借贩卖咸鱼之手,进行私盐贩卖,也就是说用私盐来腌制咸鱼这样的做法其实是不对的。
为此元朝还有明确的规定:诸犯私盐淹浥鱼、虾、竹笋等货,买,或自行食用,及博易诸物者,照私盐法科防。这就是说如果用私盐来腌制咸鱼或者是其他海鲜的话,不管是用来卖,还是自行使用,亦或是买家都要接受和贩卖私盐一样的惩罚。总而言之,用官盐腌制的咸鱼可以进行贩卖,而用私盐腌制咸鱼和贩卖私盐一样是犯法的。
在每个朝代都有每个朝代的规定,不过总体来说,也相差无几。但是如果真的是按照政府的方式进行咸鱼贩卖的话,实际上也不会有太多的利润产生。毕竟官盐的价格很高,如果用它来腌制咸鱼,那么咸鱼的成本就会更高,相对来说价格也会更高,这样一来,普通人家肯定是买不起的。
吃不起食盐的人,照样没钱买,而吃得起食盐的人,又何必去买咸鱼呢?
在封建社会中,皇帝们为了他们的江山千秋万代,想方设法的搜刮民脂民膏,他们用了很多手段,也玩出了许多花样,垄断食盐就是其中之一。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但食又以盐为天,因为老百姓有句话叫五味盐做主,人离开盐寸步难行。毫不夸张地说,盐跟空气和水一样并不可少。
正因如此,皇帝老儿才想出了控制盐巴的损招。因为盐的成本很低,在产盐地区盐就像黄土那样一文不值,皇帝控制了盐,就可以任意加价、牟取暴利。正常情况下,朝廷都要加价四百倍左右,利润堪比贩毒。
在垄断的同时,他们就要对私自生产食盐的个人和团体进行打击,严禁食盐的贩卖和走私。历代对以身试法的人都会处以重刑,轻者充军、劳役,重者砍手剁足、判处极刑。
食盐本身提取过程复杂,在内地很难私自生产而不被人发现,一旦发现就会被人检举揭发。因此,虽然走私食盐利润可观,但以身试法的不多。
不过有压迫就有反抗,有禁止就有犯禁的。辛亥革命爆发后,满清政府被推翻,最后一个皇帝宣统退位,好多封建专制的法律和陋习被废除,比如大臣给皇帝下跪,比如女人缠足,男人留大辫子。可是食盐垄断和专营却被延续下来,因为它对国家税收的贡献是在太大了,民国政府也低挡不住诱惑。
蒋介石在1942年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对共产党人进行血腥屠杀,共产党人领导发动了八一南昌起义,采取了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方针来跟国民党反对派进行斗争。为了打破国民党政府的食盐封锁,白区人民想出了很多妙招。其中一个办法就是把盐融化成水,把水灌到棉衣里,到了根据地再用把衣服泡在水里,把盐“拧”出来。
建国以后,食盐依旧是国家专卖物资,违法走私食盐的虽然不会被砍头,但也要进行经济处罚,甚至会被判处刑罚。
直到2014年,国家经济发达了不再指望盐业税收,才废除了食盐专卖。但在个别地方,个别政府部门还舍不得关闭这个来钱门路,经常对跨地区的食盐生产和销售进行处罚。
有人就问了,既然贩卖食盐违法,会被处以重刑,那么人们用买咸鱼的名义来走私盐巴违法吗?
咸鱼本身就是腌制品,需要盐巴的。生产腌制以及贩卖当然不会违法,如果卖咸鱼违法,那么卖咸菜、咸鸭蛋是不是也违法了?
那样的话,监狱就要进行大规模扩建,不然里面就容不下了。因此,卖咸鱼在哪个朝代都不违法。但是,你要以卖咸鱼的方式走私食盐就是违法的,脑子正常的人是不会用这种方式去走私食盐的。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如果你想用研制咸鱼方法把盐带到目的地,纯粹是脑子短路。
首先咸鱼密度很高,本身不能吸收多少食盐,一斤鱼能吸收半斤食盐就不错了。这样你运了一吨咸鱼,只有半吨盐,,体积却大了很多,运输起来相当麻烦。
而且运到地方以后,如何把鱼身上的盐提取出来?即使是现在科技这么发达,提取也是个难题,甭说在古代了。所以,用腌制咸鱼提取食盐的方法根本就行不通。
有人说了,我们不用上面那个方法走私,我们把食盐放到鱼肚子里把盐带过去。
这个办法同样也行不通,是个馊主意。你想想,国家控制食盐走私可不是动嘴皮子,也不是靠大家的思想觉悟来自觉遵守,而是要进行检查的。
你的车拉一筐鱼跟拉一筐肚子里装满食盐的鱼重量一样吗?至少要重四五倍,这样立检查站老远的就看出端倪了。人家检查站的官员眼睛不是出气的,一检查就能看出来。用咸鱼走私食盐只是工具不同,跟用其它手段走私,罪名是一样的。“对不起,跟我走一趟吧。”所以说,用咸鱼肚子带盐的手段也不高明,而且蠢到家了,根本就是自投罗网。要是这样,还不如用海绵走私食盐呢。
贩卖私盐在古代是犯法的,但贩卖咸鱼不算犯法,都是带盐,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卖的主体不同:贩卖私盐是为了卖盐,贩卖咸鱼是为了卖鱼
(私盐贩子黄巢)
贩卖私盐的目的是什么呢?赚钱。古代时候,盐业、铁业等重要产业是被国家专营的,普天之下的盐,老百姓你不能私自买卖。
而官府出来的盐,价格老高,很多贫困的老百姓吃着相当费劲。于是,像唐朝黄巢、元朝张士诚这样的私盐贩子为了谋利而崛起于江湖。
盐是不能随意买卖,那么咸鱼可以随意买卖吗?可以,但是,程序得照顾到。如果你要经营咸鱼,那么鱼可以自己抓捕或低价采购,之后,因为腌制时用盐量巨大,你得申请大量盐,用来腌制鱼,这样一整价位就高上去了。
问题来了,如果这鱼是私盐贩子自己腌制的,用的又是自己的盐,如果官府不知情,那么犯法吗?也不犯法。私盐贩子腌制鱼,照样少不了腌制的程序,少不了付出大量成本,如此下去,咸鱼价位也不低了。这情况远不如卖私盐来得那么利索。相比而言,私盐贩子更喜欢贩卖私盐。
卖咸鱼,卖的是鱼;卖私盐,卖的是盐,这两者虽然都是为了牟利,但买卖主体完全不同。
有人可能会问,那穷人买了咸鱼,刮了盐,或者将鱼进行水煮,得到盐水,这样是不是可以解决用盐问题?是的,接下来,我们就讲这个问题。
穷人买私盐是为了便宜,而咸鱼却是百姓的奢侈品
百姓买私盐是为了图便宜,毕竟官家的盐价格老高了。如果没有私盐贩子,百姓就算穷一点,裤腰带勒一勒,还是可以吃上官盐的,但是价格有点虚高,百姓不爽,因为有点费劲。
而咸鱼却是百姓眼中的奢侈品,偶尔下决心买上一条,全家人一起打个牙祭,也许感觉幸福极了,但是,长期吃那一定是吃不起的。
因此,咸鱼只会是殷实或富贵人家桌上的常见食物,不是穷苦人家能够喜欢的美食。
百姓大多数吃官盐有点费劲,但是,买了咸鱼吃,当成是盐分的补充,或者买了咸鱼,自己提取食盐,这都是不现实的。让吃官盐都费劲的百姓,去吃价格超过官盐的奢侈品咸鱼,或者从咸鱼上获取盐分,那绝对是一场“黄粱美梦”。
穷苦百姓买私盐就是为了图便宜,如果舍本求末,买上高价格的咸鱼用来补充盐分,那穷百姓就是大富豪了。
私盐贩子贩卖咸鱼获利不容易
(私盐贩子张士诚)
私盐贩子的客户主要是普通百姓,而咸鱼属于当时的高端食物,只有家境殷实的人才可以消费得起。
高端客户中,官府人员居多,私盐贩子如果把这些高端客户定为主要客户,那么风险将成倍增加,与其这样,不如开心地挣底层百姓的钱,风险相对小,利润相对高。
另外,如果私盐贩子贩卖咸鱼,那么运输过程中鱼很占空间,而贩卖私盐就没有这样的担心了。
总体来说,古代贩卖私盐是犯法的,而贩卖咸鱼是不犯法的,就算如此,私盐贩子们更热衷于贩卖私盐,而不是贩卖咸鱼,因为私盐贩子的主要客户们,需要价格低廉的私盐,而很少需要价格高昂的咸鱼。
你的想法真是太聪明了呢!如果在古代,以你的头脑还是去种地比较好,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种地至少有点饭吃,而卖咸鱼,你可能会失望透顶。
古代的盐是个宝贝,一般都是矿盐,不好吃,很糙,而且还有点毒性,俗称粗盐。如果你穿越过去,记得带点精盐过去,因为你今天吃的精盐,古代皇帝都吃不上,在古代这样的精盐,恐怕是要引起轰动,毕竟古代提纯手艺比现在差得远。
既然古代的盐这么难得,那么销量肯定好,因为供不应求,盐是百姓需要的必需品,不吃盐啥都不好吃,身上也会没力气,所以不管多穷,这盐还是要买。
如此一来,盐成了供不应求的商品,而且还是刚需商品,这个价格蹭蹭的涨,很多人都快买不起了,一次只能买一点点,在这种情况下,有的人就自己偷偷弄盐卖,相对于官方许可的官盐,这种私人夹带的盐被称为私盐。私盐有啥特点呢?那就是提纯更烂了,优点也明显,比官盐便宜得多。
朝廷一看,私盐泛滥,这不把百姓都吃坏了吗?这肯定不行啊,有伤国本,所以就大力抓捕贩卖私盐者,量刑也越来越重,从处罚到死刑,唐朝的时候最重,一公斤私盐就砍头,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依然有人铤而走险,如此一来,屡禁不止。
私盐禁不了的主要原因是有需求,古代百姓根本买不起官盐,为了生存只好买私盐,如果放到今天,你在路上遇到有人卖你散装盐你肯定不会买。在这种大量需求和利益的驱动下,私盐贩子的数量一直居高不下,包括大家熟知的陈友谅和程咬金都在此列。私盐贩子无一例外,都是有钱的主,属于刀尖上跳舞的人,一步踏错,魂归九天。
那么,贩卖私盐如此高风险,我们能不能迂回一下,换个思路呢?比如我们卖咸鱼!这样一来,就可以不违法,而且还能卖“盐”,百姓也都可以随便买了。
答案可能让你失望了,这样做也不行。
因为古代真的有人这样做,并不是个例。他们利用盐腌制咸鱼,只不过他们使用的是海盐,他们腌制的产品需要统一销售,在朝廷眼中,腌制品和盐一样,都需要受到控制。
诸犯私盐淹浥鱼、虾、竹笋等货,买,或自行食用,及博易诸物者,照私盐法科防。
也就是说,私自售卖咸鱼等腌制品和售卖私盐一样有罪。
鱼不限制,但是咸鱼受限制,你想腌制多少条鱼,一共多少斤,需要多少盐,官方都会有一个统计,让你在腌制过程中无法私存盐和咸鱼。等到腌制结束后,需要拿出等量的咸鱼和腌制剩下的盐液。
也就是说,非法腌制咸鱼,没有相关执照和卖盐拿不到盐引是一样要受处罚的,所以售卖咸鱼并不能代替售卖私盐同时规避法律。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销售私自腌制的咸鱼成本太高。
从捕鱼,腌制,到销售,周期很长,风险无形中提高,私盐的引进反而成了其中一环,舍弃私盐而贩卖咸鱼,无疑是画蛇添足之举。
即便制作咸鱼成功,出售还是一个难题,因为私制咸鱼的风险高,成本大,咸鱼的售价自然极高,普通百姓根本买不起,其实不止咸鱼价格高,古代的咸菜价格也很高,能公开制作售卖咸菜类产品的都是大户,有背景才行。
正因如此,咸鱼的客户群并不广泛,只有富人才吃得起,但是私制产品富户不会随便买,毕竟不安全,本身他们不差钱儿,万一和这些来历不明的东西扯上关系,得不偿失。
所以,你的咸鱼在古代根本卖不出去,失去了私盐的价格优势,售卖咸鱼反而成了累赘。
盐是一种增加美味与鲜味的调味品,在汤里加适量的盐可以起到提鲜去腥的效用。然而,贩卖私盐在古代是违法的。为什么很多古代人还要铤而走险知法犯法呢?瀚海倒是可以一针见血地指出关键的问题所在,那就是高价值的利益驱使呗,正如有钱使得鬼推磨。
正如马克思指出:“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敢犯任何罪行。”据瀚海所知,古代的盐和现在的房的地位差不多。而跟如今大相径庭的是,古代10斤的鸡只能换一斤的盐。如果别人贩卖私盐(不用缴纳赋税),肯定是能够从中大赚一笔,可能一不小心就暴富了呢。简而言之,有钱能使鬼推磨,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还是有很多人趋之若鹜的。
古代贩卖私盐违法,那么买咸鱼呢?
咸鱼这玩意儿可好吃了,特别是配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粥,特别享受。然而,大家有所不知的是,在古代贩卖咸鱼、虾仁虾皮、海带等腌制食品,都是犯法行为,因为海产品都是用大量的盐腌制而成的。
做的咸鱼拿去贩卖,要想不被当成是犯法行为,那么就必须在制作咸鱼之前多一个步骤,那就是提前向政府申请腌咸鱼需要的盐。等政府批准以后,制作咸鱼的人还得要出钱购买盐。
因此,古代的咸鱼可是高档次的食物。一般家庭是吃不起咸鱼的。因为制作咸鱼的盐本来就不菲,鱼价格也不太便宜,一般人哪里负担得起呀?这其中还没包含物流费用呢!
盐,是人生存的必需品;铁,可以制造各类兵器。国家把盐铁牢牢捏在手里,就是控制了所有人的生存和反抗的能力。
正是因为盐铁这两种商品的特殊性,国家才会对它们施行专卖。
当然了,有人肯定会说了:古代都是冷兵器作战,拿一根儿木棍也能把人戳死。在东汉以前,所有的山川河流都是国家的;换言之,山中之林木也是国家的,私自闯入山林,是要受到刑罚的。
再者说了,拿木棍的能和拿砍刀的比?
因此,国家控制了盐铁,一则可以为自己盈利,二则可以控制人的生死。掌握了这两种东西,对于国家的稳定来说,至少是事半功倍的。
在封建时代,西方的那些个国家,跟中国打了两千年的交道,都没有学会“专卖”制度,唯靠收取赋税养活自己。在彼时,整个欧洲都是零零碎碎的,除了罗马帝国,其他较大的统一的国家大都昙花一现。
自从管仲变法创下“专营制度”之后,历代政府皆得其利。在专营体质之下,历代封建王朝要钱有钱、要兵有兵,不管是对外作战还是对内作战,都有压倒性的优势。
试想一下,盐铁关乎一国之生死,国家又岂会轻易与人分利?
在管仲的盐铁专营制度里,他强调国家对所有矿山资源的垄断,并出台相关法令:
“苟山之见荣者,谨封而为禁。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
对于矿山资源的保护,管仲可谓是相当之严厉了!谁敢动矿山,那就是死罪!有不小心闯进去的,左脚进去砍左脚,右脚进去砍右脚。
至于用矿山资源做出来的各种铁器,也是由国家实行统购统销。也就是工匠做出来之后,由国家统一收购,然后统一价格销售。
铁如此;盐,亦如此。
甭管是咸鱼还是咸菜,统统都是盐的衍生品,这些东西同样让人达到补充盐分的目的,封建政府怎么会允许呢?当然了,如果用从合法取得买来的盐来腌咸鱼,当然也算合情合理合法的,不过谁会这么蠢呢?
毕竟,鱼也算很贵的,咸鱼则很费盐。
时至今日,盐铁已经失去了经济上的绝对统治地位,推其根源,非是利少,而是能够获取暴利的东西多了,比如说烟。盐铁给国家带来的收益增加有限,反倒不如将其让利于民。
不管是盐铁,还是烟,国家对其实行专卖,都是因其垄断性而获取暴利。
将其放在一个个体上,一个人如何实行“专卖”呢?要么是技术(知识)的垄断,要么是血脉的垄断,反正都要占个独一性。
所以,现如今才会有“知识就是金钱”的说法。而那些占据知识高地的人,无一不通过自己储存的独一无二的知识,获取大量财富。这也正是那些高尖端企业,为何会不惜重金聘请人才的原因。
国家占据资源之利,企业占据技术之利,人才占据知识之利。总之,大家在各自的“一亩三分地”里,当一名贩卖“咸鱼”的合法商人。这才是盐铁专卖的本质。
因此,人还是要不断地提升自己,这样才会在未来的竞争中,当一名人人都争抢的“臭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