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最近在考虑个恐怖的问题,如果一个人,被诬陷为精神病,串通医院合伙将他关进精神病医院,那这个人要怎样自救?怎么才能证明自己是正常人?
被诬陷进精神病院涉嫌非法拘禁
一个正常人,什么人会诬陷进精神病院呢?
可能是出轨方,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将自己的配偶诬陷为精神病人送进精神病院。
可能是欠债方,为了逃避债务,诬陷债权人为精神病人送进精神病院。
也可能是贪官,为了保住“乌纱帽"诬陷知情人为精神病人送进精神病院。
一个正常人被诬陷与医院的人串通合伙送进精神病院,正如题主所说是很恐怖的事情,你说啥,精神病院的人不相信,怎么自救真是难事。
但活人不能让尿憋死,想想办法。不好以下办法试试:
1.你可以告知精神病院的医生,我看过《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我不是自愿来的。
住院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者:
(一)己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险的
(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我既没自残又没残害别人,凭什么住精神病院?
有良知的精神病院医生也会考虑《执业医师法》规定的医师出具虚假的医疗诊断的后果,被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别看他“挺牛”,一说吊销医师执业证,他脸立时会变白。
2.还可告诉精神病院医生,他诬陷我为精神病人,和你合伙串通让我住精神病院。
今天让我出院,轻点说是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今天让我继续住院,涉嫌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你愿坐牢吗?不愿坐牢就让我出院。
有人说了,进了精神病院,不让你开口说话。
那还能把嘴缝上,或者用胶布把嘴封上?
如果真是这样,这哪是治精神病人的医院,真是恐怖了。
只要表现正常人的反应就好,不要浮夸也不要平淡!
在精神病医院里,过渡浮夸地解释、暴躁和遇事极度冷静等等,都会被精神科医生怀疑,大多数精神科医生认为,被人送到或自己主动到精神科看病的人,在精神方面多少有点问题,只是这问题严重与否,所以自己内心里的诸多想法不易过急的表现出来,把你认为对的想法先隐藏起来即可。
精神科医生对待正常人的感情波动首先从精神学上考虑,有时某些精神科医生过于教条,看谁都倾向于病态,其实他自己已经被精神病人感染了,这种感染不是病理上的,而是属于行为学,这是一种潜意识中的模仿,猛一听有些可怕,实际上这些医生基本可以控制自己的突发模仿情绪。也许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罢了。
如果你被冤枉送进了精神科医院,自己要冷静,医生问你的每一句话都包含精神方面的分析,有一点考试的感觉,自己切记,知道就知道,不知道的千万别自作聪明的乱说。当然还有各种仪器的检测。但切记精神科医生说出来的观点比物理仪器数据重要,仪器检查正常,可是医生说你有病,你就有病他们有行医执照,法院、警察和正常人都会去听从和采纳。
通常精神科医生第一句话问你:“你觉得自己有什么不正常?”
你如何回答?回答的让医生不满意,你死定了!当然如果有人跟医生串通一气,你还是死定了,串通一个医生好办,可以让别人诊断,大多数都说你有病,你就会被监管起来的。
升级版无法自救。绑在病床上,不肯吃药就注射打点滴昏睡,不听话捆绑无人应答任屎尿拉在床上,挨打。。。彻底没有尊严的地方,以上亲眼所见、亲身经历。别信电视电影电子产品里的穿越飞越,投毒(用药)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肯定毒傻药疯,也不可能服药之后抠喉咙吐出来,因为服药后她们会检查口腔并保持在视线内五分钟,一个月足以让你面目全非。你必须先离开那里,并不是想离开就能离开,医院有人,病人、护工、医生等,你懂的!
被精神病者,实际上已经被人控制,限制人身自由了。等于变相遭到了绑架,孤立无援,任其摆布,凶多吉少。当事人不能慌乱,恐惧,避免恶性循环。要择机发声,可以当着外界大声说自己是被陷害的,加害者别有用心。只有引起外界关注,自己才可能被摘掉精神病者的牌子。
绝对不能排除正常人被戴上精神病帽子的个例,我讲一个我在精神病医院遇到的真事儿。
应该是那一年的春节刚过,我去医院看望入院没有几天的女儿,那时候她刚刚入院,孩子对我和她爸把她送进去特别记恨,为避免她看到我心情激动引发不必要的麻烦,我跟护士说在走廊看一眼就走。
当时我在走廊里隔着门窗看着十几岁的女儿止不住掉眼泪。走廊里有很多患者在来回走步运动,他们的表情大都是机械的,没有人愿意理我,直到一个和我岁数差不多的长辫子女人过来和我说话。
她劝我说:刚进来都不老实,过几天就好了,你别上火。
我一听,觉得这人挺正常的呀,就和她说起话来。说话之间没觉得她有丝毫异常,我们俩说了有十来分钟都没有发现她有哪里不对,接下来她就问我借手机,说要打电话给家里。
我怎好意思不借,当时觉得住院的人都挺可怜,她就用我的手机跑到护士看不到的地方躲起来打电话,不到十分钟,她把手机偷偷还给了我。
她打电话给她哥哥姐姐让他们来接自己,显然电话没起作用,因为接下来几天我都天天去医院偷偷看孩子,并没有人去看她。
我走的时候,拜托交代她帮我照看一下孩子,她满口答应了。
后来从护士口中我知道了那个女子的情况,她是家里的幺女,上边两个哥哥两个姐姐,她十六岁的时候因为惊吓过度精神分裂了,当时住了医院好几个月,她有医保,费用都能报销。
因为有这种病史,她没有成家,她父母去世前把一套九十多平的房子指定给了她,五个兄弟姊妹中也只有她没成家,有住院病史的缘故,她的监护权一直在大哥手里。每次她提出把房子卖掉,她哥嫂都反对,争执起来她就被她哥给送进精神病医院,直到她卖掉房子换一个小面积的想法彻底消除,她的住院日子也就算到头了,她哥就把她接回家。
后来我陪同孩子一起住院发现了,她和别的患者真的不一样,她很爱干净,也很会讨医生护士喜欢,就是俗话说的会来事儿。
那次没等我家孩子出院,她就出院了,是她哥接的她,原因自然是她妥协了。
从护士那里我知道了,因为房子的归属问题,除了她大哥,别的哥姐都不来看她。换言之就是,她的房子掌握权也在她大哥那儿。她有多次住院证明,只要她哥不同意,她爸妈名义上留给她的房子,实际上的掌控人是她大哥。
不管她是真病还是假病,一纸证明就能随时把她送进精神病医院。
所以,她每次住院的时间都是一两个月,回家老实待着就没事儿,一谈到卖房或者发脾气她就得被送进精神病医院。
从这个实例看,无论是否真的有病,是否被陷害,只要精神科医生下结论有病,那么就有理由封闭这个人住院。
如果不幸被陷害,千万不要和护士争辩,情绪越激动,你被认定精神病人的可能性越大。你可以先装作顺从,这样至少服用的药量不会多大。
护士每天晚上会挨个病房给患者发药,每个纸包都标注好房间和药量。被陷害的你,可以把药含在舌头底下,等护士走了再吐出来,实在迫不得已吃下去也不要紧,抓紧时间到卫生间催吐,用手指头压舌头根,很快就会吐出来。
如果吐不出来也不要紧,抗精神药不会把正常人吃疯,只是有些副作用,例如嗜睡、食欲旺盛、口渴、木讷……
其实对抗精神药的服用,很多医护人员都是从患者表现观察出来的,如果你实在无计可施,你的监护人始终不接你出去,你不妨装傻充愣试试,让送你进医院的人放松对你的戒备,你的机会就来了。
如果正常人被污陷进精神病院,自救的最好方法就是配合医生检查排除,不要大吵大闹地说自己没病,因为大多数精神病人也不承认自己有病,所以大吵大闹说自己没病没什么意义。既然进了精神病院,最好就是不吵不闹遵守院规,不急不燥情绪稳定,语言平和对答合理。医生一般是根据人的情绪和行为举止以及通过交流来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病,以及判断病人属于哪一类型疾病。如果一个人,头脑清晰,思维周全,逻辑合理,概念清楚,衣着得体,文明礼仪,对答合理,情绪稳定,遵规守矩,行为正常,没有幻觉,没有妄想,不急不燥,不吵不闹,这种情况下,医生可能就不会诊断为精神疾病,最多只是心理疾病,就算有些精神方面问题,也是病情轻微,病情轻微则较早出院或者不需要住院,轻度心理疾病也不需要住院。抑郁症,焦虑症,恐惧症,强迫症,疑病症,等等,这些是心理疾病,心理疾病不是精神病。进了精神病院,最好的自救办法就是配合医生检查排除,没病当然就不用住院,有病的病人病情控制稳定后也可出院。被诬陷进了精神病院,最好就是既来之,则安之,自觉配合医生观察检查排除,如果真没有精神病,就让医生开具无病证明书,避免别人怀疑自己有精神病,毕竟,谁也不喜欢戴上一顶精神病的帽子。
在美国:
1.你每天独立的读书,以显示你的冷静和智慧
护士记录:不合群,明显反社会倾向
2.你和其他病人很友好的相处
护士记录:和精神病玩的好,进一步确诊
3.主动帮助医护人员进行一些事情的处理
护士记录:在这样精神病院这样的环境内如此“乐于助人”,不现实的趋好,表演型人格
4.主动服药,乖乖听话
护士记录:治疗初步有成效,继续保持治疗方式
5.不主动服药
护士记录:缺乏自知力,病情进一步恶化
在中国:
家里穷困,再无力支撑医疗费用。
院长批示:治疗已进入康复期,可出院。
这是严重的违规,违法,很简单谁违规操作,谁去承担后果!这不仅是严重侵犯人权,也是存在社会稳定的严重潜在问题...国家以对这种违规会做出相关管治措施!
我看应该追究主治医生的责任,“病人”住了多久的医院,医生也应该拘留多久。87年我在北京安定医院(精神病院)住院,有个小伙子没来几天,医生就鉴定他没有精神病,就通知他家人来接出院了。现在的医院都在搞经济效益了!
以当前规则,“被精神病”几乎无法通过自身获得自救,原因很简单,在被精神病之后,你表现的越正常越像精神病。
在精神卫生系统内也没有针对性的建立任何有效的预防纠偏纠错的机制。
建议国家通过立法将此类问题做科学严肃的调研与规定,让黑恶势力无法利用合法途径行不法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