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两人各投资20万开一家水电安装公司,公司全部由A负责,B不管事,股权如何分?
B在里面负责哪些事情?除了资金其它方面还能对公司有所帮助不?
如果B只负责出资,对公司又没有其它帮助,那他就是一个投资人,投资人肯定让他溢价进入了,按照投资比例各10万来算,本来B可以占到50%,由于他是投资人,他就只能占到30%的股份。当然你的筹码足够才行,如果有几个意向投资人,你就可以选择一个同意你的人,只有一个投资人,你的筹码就比较少,他占到的股份比例就会高一点。
第二套方案,两个人合伙,最好的股份比例是大股东大于66.7%,小股东股份比例超过20%,但又小于33.3%,同时,分钱的时候就非常核心了,可以将利润分成几部分:
按照投资比例分钱、按照贡献分钱、预留发展基金。
分钱步骤:先预留发展基金,再给在公司干活的人分钱,最后才是按照投资比例分钱。还可以约定,随着每年利润越来越高,在公司干活的股东分钱的比例也要越来越多。比如:
公司利润50万,预留10(比例20%),干活的人分10万(比例20%),按投资入股分30万(比例60%);
公司利润80万,预留16万(比例20%),干活的人分24万(比例30%,较20%增加10%),按投资入股分40万(50%,较60%减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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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A、B两人的股权比例如何划分,个人认为以各人投资的货币资金金额计算,即A、B两人在这家水电安装公司的股权比例均为50%。个人的理由如下:
一、投资的货币金额的数量客观且方便衡量
对货币资金的衡量,比对资源、业绩、管理、技术、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等资产的衡量更为简单和客观。以实缴的货币作为计算股权的比例,在现实中非常普遍,特别是初创公司时的原始资本投入。
比较典型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其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二、有限责任公司既是资合公司,更是人和公司
AB两人投资设立水电安装公司,既有资本结合的需要,更是两人互相信任的结果。基于这种信任,按投资的金额确定各自的股权比例,应该更为公平、合理。
如果经营管理公司的A不认可这种5:5的股权比例,既担心不好控制公司又担心资金缺乏,可以说服B投入的款项一部分为股权,一部分为债权。
三、A负责公司经营,B做甩手股东,并不是A获得更多股权的充分理由
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B做甩手股东,有何不可呢?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股东只负责出资,公司由职业经理人管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全部股权或股权的大部分给职业经理人吗?这样做显然没有道理。
A负责经营公司,可以给其发放想适当的工资,根据业绩发绩效,报销一定额度的费用,在公司的收入扣除成本、税金及上述后若有利润,AB两者可以按股权的比例进行分红。
股东的分红可以在章程中约定,可以按股权比例分配,也可不按股权比例分配,只要两者同意。比如A管理公司,有苦劳,也有功劳,在两者股权比例相等的情况下,分红可以适当向A倾斜。
除分红外,其他的议事事项可在不违反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前提下在章程中约定,先小人,后君子嘛。
四、初创公司,公司不存在溢价,此时投入相同金额的资本其价值和价格是相等的
公司初创时,是没有溢价的。进入公司的等额资本其价格和价值是相等的,在这种情况下,按投入的资本确定股权比例是合理的、适当的、公平的。
经营期不同于初创期,经营期的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营后,公司增值了,原始资本的40万,可能成了50万、100万甚至更多,这个时候若有新的资本进入,因公司的溢价,若再按投入的资本占总投入的注册资本的比例来计算新资本的股权,这对原股东是不公平的。
多少股权事,皆因信任起。股权比例分配是一件复杂、科学和长期的事情,不能因为股权分配、利益分配的事情,使夫妻、兄弟、父子、朋友之间的信任没了,感情没了,人性也没了。信任第一,利益第二,相信AB两人能很好的处理彼此间股权的事情。
B不管事?是B就只投资者20万,别的什么事情都不参与吗?
我们合一股权将合伙人分为三类:创业合伙人、事业合伙人与投资合伙人。创业合伙人,指的是又出钱又出力的合伙人,A属于此类;事业合伙人,指的是不出钱但出力的合伙人;投资合伙人,指的是只出钱不出力的合伙人,B属于此类。
一般情况下,创业合伙人肯定是要占大股的,他是实实在在参与公司运营的,最明白公司的发展方向与需求,他的决策更有利于公司发展;事业合伙人与投资合伙人的持股比例就相对要少一些。
我给你们的建议是:A占70%的股权比例,B占15%的股权比例,预留15%的股权,留给后续优秀的人才进入,这部分股权可以先由大股东A代持。
建议:同股同酬,股权按出资比例分配,A、B两人分别占50%股份。
[礼物]这种做法比较符合现有公司法的各项规定,按出资比例分配股份,这样的做法也为今后公司的健康、发展、其他变化提前打好基础。
如果A负责管理但是股份表决权却与B对等,觉得不是很合适,可以将B的一部分投资作为借款,以此相应提高A的股份占比。
[礼物]公司全部由A负责,B不管事,不是A可以获得多一些股权的理由。
负责经营肯定要经手具体事务,属于“按劳分配”范畴,A多做了事,可以以给付工资、奖金的方式解决,与股权多少属于2个方向。否则:
假如公司经营是亏损的话,A如果因为做事多占股份,反而因此亏得多,这是显然不合理的。
在公司运营之前,给A确定好工资额度并给出公司整体业绩分配奖金的比例,授予A发放给其他人的权限,同时也对A个人奖金的计算给出方案,这才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计划,这也为今后的扩张,招募新的管理人预先打下基础。
[礼物]公司发展初期,人和很重要
B出资20万可以不管事,说明A、B两人互相很信任、协调性很好,在经营的过程中,遇到大事及时沟通非常重要,尤其是运行一段时间假如遇到不赚钱的情况,一方面A还拿着工资,公司却在亏损,这个时候,信任的重要性更加显现出来。如此时B对A信任不够的话,极易造成经营更加不堪,甚至朋友关系僵化。
因此,所有做法的出发点,即要有利于公司以后业务的开展,又要谙合科学的管理,以便于今后的扩展,更不能影响朋友间的关系稳定,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说的就是类似这意思。
[礼物]在中国,有相当多的案例,多少艰苦的日子都走过来了,最后猛然间壮大了,却因为股权、利益分配、钱、权的争夺闹得不仅业务受阻,甚至“连朋友都做不成了”,这是相当不合算的。
因此,在我们可以预见的时候,将所有能力可以做大的事情,都按照已有成熟经验的公司规范化管理来执行,那就能走得更高、走得更远了!
如果真的是这种情况的话,我觉得B有一天会坑死!你只投资不参与管理,让另一个人管理,你觉得另一个人会把真实的经营状况告诉你吗?他会说亏本,没利润,分不了红。只会让合伙人把你骗得退出,然后人家自己做大,等于是你帮别人投资创业了,还没有得到回报。
如你所说,A主管公司,B不管事,但是B除了投资以外对公司发展还有没有其他贡献呢?你没有说明。公司股东大概有四种:
1、资金型
2、资源型
3、创始人
4、技术型/业务型
创业公司的股权架构设计如果没有协商好的话,可以参考这个标准:
1、资金 30%
2、资源 10%
3、创始人 40%
4、技术 20%
公司创始人(也就是A)不能同时拿创始人股份和技术/业绩股份,通常公司如果合伙人多的话,一个创始人拿创始人身份股,另外几个合伙人合拿技术股(又称为联合发起人),按你的情况,假如公司大小事务均由A管理决策,B也在公司负责技术或者业务的事(假设A同时也负责技术或业务的工作),再假设A和B外部资源贡献相当,那么可以算:
A=30%*50%+10*50%+40%=60%
B=30%*50%+10%*50%+20%=40%
当然这四种股的权重你们可以商量定,比如有些项目对资金依赖度很低,那么从一开始就可以商量资金占比为20%,但是对于资源股的占比一般有些公司刚起步时需要一些外部关系帮忙,所以这部分股份一般是送给外部资源的,比如战略顾问、政府关系等,资源股建议不能超过10%,最好能以干股方式。技术股这里特指联合发起人股,不包含公司做大后的团队股权激励部分。这种分股方式俗称4*4架构,最好适用于原始股东之间的股权分配,不要牵涉股权激励部分。如果后期公司做大了需要进行股权激励,那么就几个股东商量大家共同拿出一定股份出来做期权池,用于激励,大家同比例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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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立是现代管理的方式。按现状是2个50%的股东,再加一个股东做管理。可以商量个管理费用后,再利润平分。出钱不出力利润自然少了
感谢邀请,这样情况下,股权应该按照股东在公司的贡献度与重要程度来分配股权,虽然股东之间出资是一样的,但是,到这种情况下人力资本付出是不一样的,你要仔细观察,很多企业投资人往往投资(物力资本)很多但占有股权比例小,但是创始人(人力资本)出资很少但是却要占有绝大多数股权,所以在你们两个人的组合中,投钱有管事的应持有绝大多数的股权,投钱不管事的应持有相对娇小的股权比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利益风险可以五五分,经营管理权A必须说了算!A付出多,但是也学习了经验,企业离不开他!他才是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