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同居、通奸、嫖娼,这些出轨行为在法律上都有什么区别?
同居和通奸不犯法;嫖娼违法;重婚犯罪,从法律上以上四种行为的一般划分。
合法同居
1:未婚男女,未登记结婚并且以公开的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最常见的同居关系。这种关系,任何法律都管不了,属于公民的自由权,宪法保护。
2:未婚男女,有同居关系,又与其他人同居,法律也管不了,只能在德道上加以谴责。
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登记结婚后的男女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其他人同居,属于非法同居,也就是大众熟知的通奸。非法同居违背《婚姻法》,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多分得财产。
嫖娼
嫖娼最好理解,无论已婚还是未婚,只要与卖淫女以金钱支付的方式发生性关系,就是嫖娼。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政处罚,罚款。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嫖娼,女方起诉离婚,也可以分得财产。
重婚
重婚也很好了解,登记结婚后的男方或女方,以下两种情况属于重婚。
1:未离婚,与其他人办理登记结婚,妥妥的重婚,属于自诉,女方不告,不按重婚罪起诉判刑。
2:未离婚,虽然未登记结婚证,但是以夫妻的名义生活,街坊邻居,亲朋好友都默认为两人是夫妻关系,实际上是未登记结婚。这种与小三,包情人有区别,因为小三和情人都是在未得到朋友圈,亲戚圈认同的。
无论是以上哪一种,只要是已婚的,一方构成以上四种行为,有证据,都可以起诉离婚分得财产。
法律以法论、严肃是法律尊严、重婚、是婚外情、通奸偷偷的乱搞、嫖娼买卖性质、同居是法律之外的事、现在的试婚、而且流行到全国、以沾上法律就是责任问题、不能以强凌弱、强去强买、仗势欺人、都树于情感一些事、人这东西不同的年龄、不同的阶段、不同的时间、脑袋发热、神情发冷、朋友、亲戚、诱导、预谋、危害、圈套、陷阱、治法律法规编辑部才能详细说明这一切。
柬埔寨婚姻都是分配的,以致造成人丁衰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