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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芳华》里刘锋和何小萍最后过的最“惨”,作者却说他们话不多但过的最从容?

提问时间:2023-07-05 12:02关键词:作者,刘锋

问题补充: 看了最近大热的芳华,因为对于时代感有点脱节毕竟自己的父母都没有经历多那段时间,所以对有些情节不太理解,但是对刘锋和何小萍这两个人物非常感兴趣。

点赞1、江油市 网友:靈魂不滅

作者说这句话的时候,是以芳华已逝的中老年口吻讲的。

人到中年,慢慢淡化对权势、功名、金钱等等的追求,而更注重内心的平静、从容。

从《芳华》中主要人物的命运来看,有的出国嫁华侨,有的下海经商,有的读大学曾为作家……看起来都在社会上有一定的权势、金钱和地位。

似乎只有刘峰和何小萍两个在社会底层挣扎。于是就有人得出他们过得很惨的结论。

其实人生各自有烦恼,谁也不比谁更好。

出国的林丁丁远离故土,与朋友们联系日渐稀少。

嫁给陈灿的舍长常年不见丈夫面,追到海口吃了一顿饭,丈夫又忙着去别的城市买地去了。

她们的人生细想起来,也是寂寞多过快乐的。

相比较而言,刘峰和何小萍两人心灵的满足、内心的安定超过她们的。

第一,他们从残酷的战场上活了下来,内心更加坚韧。每隔几年到云南边境去看看长眠在那里的战友们,心灵有寄托。

对比死去的战友,今日的种种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第二,他们互相依偎,报团取暖。总是付出总被忽略的刘峰遇到了将他放在心上的小萍,而小萍和自己挚爱的刘峰在一起,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

第三,对过去的事情已经释怀。刘峰知道曾经喜欢的林丁丁过得很好,释然笑了。小萍终于得到刘峰的拥抱,悄悄湿了眼眶。


他们曾经被生活辜负,被身边的朋友、战友、亲人伤害。到现在,一切都已经曾为过去。

人到中年,能够收获一份安稳的情感,这是他们能够从容不迫的最大原因。

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会觉得自己活着,朋友活着,有一个可靠的人陪伴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所以作者才会说他们活的从容。

点赞2、永城市 网友:惊鸿殇

一步错过、步步错过。芳华的结尾令人辛酸!感人肺腑!

电影“芳华”的最后一幕: 何小萍一句:“能抱抱我吗?”。此时的刘峰也积极回应,用他的独臂拥小萍入怀,真可谓是感人至深的结局。

而这个感人的结局,在电影前面的叙述中,早己埋下伏笔:当林丁丁在寝室里哭诉被刘峰强抱了时,躺在蚊账里的何小萍猛地一下坐了起来!要知道: 刘峰一直是小萍暗恋的对象啊!可他却主动向林丁丁表白去了。更糟糕的是: 刘峰的示爱还被林丁丁公开拒绝。此时此刻,何小萍心里一定是打翻了五味瓶,想得最多的肯定是:要是刘峰抱的那个人是我,那该有多好啊!

紧接着,何小萍的最佳时机就来了: 刘峰因为“作风问题”,被踢出文工团,打发到基层伐木连去了。临别时,小萍独自去刘峰房间话别,第二天,两人在文工团的大门口依依惜别之时,这是小萍的最佳表白机会。可惜啊可惜!当时的小萍既自卑、又害羞,没有将她人生中最关键的那一句:“能抱抱我吗?”对刘峰说出来,铸成终身遗憾!最后,互有好感的他们,只是致以庄重的军礼而告别......。

一步赶不上,步步都错过。阴差阳错之下,几十年过去了。一直暗恋着他的小萍直到影片的最后,才在小站对刘峰吐出“含在嘴里几十年”的那一句:“能抱抱我吗?”......

紧接着,音乐起、全剧终。多少人、泪己下。经典的魅力啊!




点赞3、通辽市 网友:可望可及

最该被人所珍惜的两个人,最后却被时代辜负的最惨,看完这部电影走出影院后,很难让我平静。刘峰所有的付出都被人认为理所应当,善良单纯的何小萍被所有人孤立(何小萍就算不问自取了军装拍照,但这不是大家孤立她的借口)文工团的领导做事是非不分,处置不公,包括旁白的主人公萧穗子也是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旁观者(刘峰被人嘲笑时她并没觉得这种行为有何不妥,同样在拍手大笑),这些人所扮演的就是霸凌者的形象,终于两个同病相怜的可怜人,“必然”的被“赶”出了文工团,前线,枪林弹雨、救死扶伤,后方,歌舞升平、悠闲自在。。。原谅我带着个人主观情绪在说这部电影,所以不觉得文工团解散时有何值得令人感动,那段拼死煽情的离别戏份,并不能唤回我对他们的认同感,同样也并不觉得多痛快,因为文工团在这些人眼里并不是多么重要,他们甚至已经早早盘算好了出路,不过就是离别的晚餐上受情绪感染落几滴眼泪,仅此而已。那些为国立功的英雄,死的死,残的残,疯的疯,十几年过后,穷困潦倒,而当初的那些扮演“霸凌者”的角色们,鲜衣怒马、功成名就,并没有像我们单纯的预想中幡然悔悟,献上几分对受害者的歉意,面对精神失常的昔日战友,仍带着些轻狂嘲弄的调侃语气,有的只是数年后一声“曹尼玛,战斗英雄你们都敢打”,然后以施惠者的举止撕掉了一千块钱的借条,他们已经有了儿女,却依然不懂尊重为何物。整部影片,让我感动的只有最后刘峰和何小萍在小站座椅上的拥抱,就像杨过小龙女,两个命运多舛,历经沧桑的人终于让彼此靠的最近,也只有不被善待的人,才能懂的善良,也更加珍惜善良,他们活的洒脱而知足,却更让我们揪心而无奈。

点赞4、岳阳市 网友:来份骚鸡

何小萍成分不好,当文工团当上军人的得意忘形,穿上别人的军服照了张相,也就属于思想的污点,入军不被甲兵,虎无所容其爪,以其无死地,所以何小萍是有死地的,有死地就是何小萍得精神病。

精神病的状态是天无以清将恐裂。圣洁的何小萍穿着病服独舞一段,有着战胜以悲哀处之的军人和平情节,更加中国军人的圣神。

刘锋是活雷锋,在国色天香的文工团战友里面,完全是一朵盛开的鲜花。

刘锋致虚极,守静笃的刚正不阿也让何小萍暗恋。

你爱的人人不爱你的刘锋也委屈离开文工团,刘锋劳积的腰伤,老子说,人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故坚强处下,柔弱处上。

男人的腰伤和死一样。男人腰伤带来无力的梦遗,只有男人知道滑向凄苦的人生。

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生活细节何小萍精神病发作,生不如死。刘锋腰伤和断臂的残废,革命者高尚品质都站在对方角度不愿拖累对方,所以残臂刘锋与何小萍轻轻像战友一样相搂时,同时二人具有道德经三样宝贝,慈悲,俭朴,不敢为天下先。

回忆两位国家的战斗英雄人年轻时都被误会都是生活不检点,老子说,大白若辱,大音希声。

中国军人刘锋与何小萍道隐无名。

点赞5、松滋市 网友:诛心人i

电影演到最后,两个最善良的人一个沦落到社会的最底层,一个近乎疯了。这就是最刺眼的现实,也是冯小刚的电影里有的特色,敢于讽刺社会。

刘锋,是那个年代最基层最踏实最本质的一个缩影。连续多年的标兵,人称“活雷锋”,但却因为林丁丁的诽谤而落寞,被发配到了边境的伐木连里,最后莫名其妙竟然还参与到了自卫反击战(中越战争)中。因为参战被打断了手臂,成为了残疾人,人生十分多舛。后来老婆也和一个司机跑了,自己在老年又生了场大病。我想,这样的情节,多少让所有在座的观影者都或多或少地感受到了悲怆。

而何小萍,离开家乡,她那么渴望融入这个集体,却被一次次无情抛弃。她以为逃离那个大家都不喜欢她的家,她就能够过的很好很好。她已经足够好,却仍然没有一个地方能够容下她。她那么渴望成为万人敬仰的英雄,最终她终于做到了,却可悲地失了智,疯了。

十年后刘峰生了一场重病,幸得小萍悉心照料才得以恢复。

从《芳华》中其他主要人物的命运来看,有的出国嫁华侨,有的下海经商,有的读大学曾为作家…

看上去刘锋和何小萍的确很惨,但是不得不说他们活出了善良的人该有的样子。

经历过生死,何在乎世俗。对他们来说能活着就是幸福!

点赞6、定州市 网友:ˊ煙域

《芳华》是根据当代华裔女作家严歌苓的同名小说改编,由冯小刚执导,深受好评的一部电影。


影片以第一人称的形式,透过剧中人物肖穗子的视觉,讲述了七八十年代,军区文工团中一群正值青春年华的文艺兵的命运。


影片始终以平和的语调讲述着那个波澜起伏的年代,不同的人,不同的命运。在历史的洪流中,每个人的命运都被时代裹挟着前行。


任何人都挣不脱历史的洪流,无人幸免。尤其在社会转型期。大部分的人都是随波逐流,只有极少数人会坚守自己的内心。

刘峰--就是这极少数人。他始终坚守着自己的内心。他勤劳、能干,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他是“活雷锋”,他像神一样的存在,各种荣誉接踵而来。


命运却又和他开了一次玩笑,仅仅因为一次对爱情的表白,就被扣上了“流氓""的帽子,下放到了前线。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立下军功,失去了一条胳膊。退伍后为了生活四处奔波,处处碰壁,窘迫不堪,但始终都保持着他那份质朴的善良。


他从不怨恨、指责,生活已经很无奈。怨恨、指责并不能带来任何益处。刘峰的心里始终是一种宽容。当何小萍问他过得好不好时,他想到的是那些长眠于地下的战友。跟他们相比,活着就是幸福。


何小萍 一个右派的女儿;一个随母改嫁的“拖油瓶”;一个处处被人当作笑话的人;一个从未被善待过的人。经历了人世间太多的不公,刘峰的善良对她而言就特别珍贵,所以也就特别懂得珍惜。


年轻时每个人都崇尚名、利。何小萍也不例外,她渴望爱,渴望成名。但当她在战地医院,真的成为战斗英雄获得嘉奖,何小萍的精神崩溃了。所幸的是何小萍又被自己钟爱的舞蹈唤醒,凤凰涅槃,完成了一次自我救赎。



经历了生和死的磨难,经历了英雄和“坏人”的转换。他们看淡了人生,看透了生活的本质。但他们依然没有放弃生活。他们反而更懂得生活的美好。生活中的任何艰难险阻于他们来讲,早已是“沧海一粟”,不值得一提。


而他们两人因为彼此懂得,相互更加珍惜。


杨绛先生曾说过:“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


一个人幸福不幸福,真的和金钱,名利毫无关系。当繁华落尽,曲终人散,回首往事,没有亏欠,没有不安,不觉得空虚,无愧于心,才是最大的幸福。


刘峰和何小萍表面上看过的最惨,实际上他们获得的是一种心灵的安宁和自我的满足。这个也是严歌苓作品最打动人的地方。她的作品宣传的都是人性的“真、善、美”。

我想,作为人,这才是应该追求的终极目标!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别忘给有书君点个赞哦~

点赞7、襄阳市 网友:云魂雨魄

谢谢邀请。

《芳华》这部电影,虽然离我的年代有些遥远,但是我很能理解男主和女主之间的共鸣,他们曾经把青春,单纯,善良,激情都奉献给了文工团,虽然受过许多的伤害,但就是因为这份共鸣,最后才能在一起走得从容。

男主刘峰是个老好人,他经常帮文工团的小姑娘带吃的,帮大家伙儿捎信,还帮要结婚的炊事班班长做家具......他唯一做错的,可能就是无怨无悔地,当了“女神”林丁丁的舔狗。


林丁丁是美丽骄傲的,是完全明白刘峰对自己的心意的,也是骨子里看不上他的,所以刘峰为了她,把她不爱吃的饺子换成面条,是可以满足她的虚荣心的,但是刘峰只不过是出于喜欢,情不自禁的强抱了她一下,那就是耍流氓了,刘峰对林丁丁的这场“爱”,或者这份“好”,可以说是一文不值。

而何小萍是后来加入文工团的,从她被介绍跳舞功夫了得开始,就已经成为文工团女生嫉妒的对象,偏偏她不声不响地拿了林丁丁的军装,去偷拍照片寄给家里的父亲,于是起先在何小萍想象中,文工团里有集体温暖, 还有每天能洗澡的幸福,都在日复一日地被排挤中消失了。

影片中有一个让人印象很深刻的镜头,刚开始的时候,何小萍不会敬军礼,是刘峰教会了她;后来当刘峰因为林丁丁的事件被迫离开文工团时,只有何小萍向他敬了一个尊重的,战友般的军礼。

所以文工团对他们这批人,这个时代,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一个相亲相爱的大集体吗?最后解散的那一天,大家也不过是吃一顿饭,然后各奔东西,去到家里人安排的好岗位上。

偏偏整部电影中最善良的两个人,一个在中越战争中失去了手臂,一个在大起大落的刺激中,精神错乱,最后,他们选择了在一起生活,选择了抱团,那是因为在他们的心底,还有着当初那份人性中的纯良,所以他们才能互相陪伴,从容淡定,忘却曾经的伤痛。

虽然这不是我所经历的年代,但是我很尊重那种质朴的感觉,没有经历过芳华,却经历过相似的青春。

点赞8、吕梁市 网友:夏侯兰

萧穗子终于等来了父亲解放的喜讯,父亲寄来了她最爱吃的水果糖一大袋,整个女生寝室都沸腾了,这些高干子弟们都为萧穗子回归到新贵圈子欢欣鼓舞,只有何小萍默默的离开了,她的父亲怎么样了?是不是还活着呢?自己被后妈轻视受尽冷眼不得已投身军旅,本以为与一群最可爱的人相处可以获得家庭温暖,可是现实是残酷的,在高干子弟聚集的文工团里她是最卑微的,以至于自己天真的偷偷借用萧穗子的军装照相被当做十恶不赦的小偷,后来发生内衣装海绵事件更是把她推向深渊。



萧穗子冷眼旁观着何小萍的遭遇,活雷锋刘峰一如既往地的热情关照他从北京接来的战友何小萍,何小萍一直视刘峰如兄如父,刘峰活雷锋之举在激情燃烧的岁月里获得极大的荣誉,那个相信自己相信的年代里,人最可贵的是拥有信仰,对于刘峰而言自己是一个农村娃好不容易来到部队,又还不容易被选中到文工团,这是祖辈期盼的出人头地,埋下头舍得一身力气服务战友就是为革命大家庭做出贡献,这是一份朴素的情感。

助人为乐是一件自己认为对的事情,被帮助的人习以为常的时候,你自己的快乐就没有了社会价值,文工团的团长想要栽培这个思想政治可靠的苗子希望刘峰可以读军校回来后安排干部身份,可是刘峰有自己的想法,文工团里有他所爱的女神,女高音独唱演员林丁丁,丁丁是一位俊秀的上海妹子,一口吴侬软语让刘峰骨头发麻,有意无意的暗送秋波让刘峰荷尔蒙异常剧烈。一个燥热的夏夜,穿着清凉的林丁丁挺着熬人的上围跟刘峰说着情话,刘峰没有把握住节奏和情绪冲动了,抱住了一只美丽小鹿,林丁丁突然发出女高音独门绝学叫嚷起来:活雷锋耍流氓!



刘峰无法解释自己干了还是没干,靠着林丁丁以女儿家清白发誓证明了刘峰确实耍了流氓,刘峰感觉自己被侮辱了,自己的感情竟然成了耍流氓,于是心灰意冷的刘峰申请重回战场用铁与血来麻痹自己的神经至死方休。何小萍是唯一为刘峰送行的人,萧穗子一直自称是刘峰妹妹却在此时也丧失了勇气,何小萍抬头挺胸意气风发在众目睽睽之下送走了刘峰,在离别的那一刻何小萍向刘峰敬了一个标准军礼,这是战友之间最高礼遇。



何小萍继续遭到排挤,失去了跳舞的机会沦为后勤杂工,一个好苗子被埋没在事务性工作之中,曾经的理想与对生活热忱伴随着刘峰的离开都冰封起来,直到一次高原演出慰问草原官兵跳《草原女兵》女一号歪伤了脚临时找不到代替人选,何小萍被队长点将上台,她耍小聪明装病被发现后没有被揭穿直到演出结束后,团长毫不留情执行战场纪律宣布何小萍志愿支援前线医疗队。



安定的后方转到了前线,生死两茫茫,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舞台上的沙场秋点兵,马做卢飞快,弓如琵琶玄惊都是写意,前线真刀真枪的血腥场面让生性胆小软弱的何小萍感到震惊,无数次震惊后开始麻木了,直到一个十五岁小战士唤醒了何小萍的亲情,她保护了伤员而成为英雄,从一个小人物到万众瞩目英雄,何小萍神经绷不住了,她疯了。硝烟之中,刘峰带领着自己部队向前线支援军火,遇到敌人阻击,残酷的战斗瞬间让人间变成地狱,支离破碎的身体成了常态,战友情让刘峰杀红了眼开始报复,为了完成最后任务,身负重伤的他留下断后,一个优秀舞蹈家失去了左臂,蝴蝶折翼了无法回到花丛之中。



英雄何小萍与英雄刘峰一起回到了文工团,战争结束了,文工团完成了她历史使命,最后一次慰问演出上英雄何小萍成为观众。伴随着草原女兵节奏响起,何小萍在月光下翩翩起舞,何小萍复活了自己梦想,医生认为是艺术拯救了她的生命。刘峰回到文工团宿舍在破旧地板中发现了何小萍埋藏的军装照片,那是一张被撕得粉碎照片,那是她曾经热切盼望的梦想,刘峰将照片拼接完整恢复原状,萧穗子看到了这一幕,两人聊到文工团解散事情和各自打算。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散落在生命的每一个角落,静静为我开放,她们都老了吗?她们都去哪了啊?刘峰最后一次见到林丁丁是自己成为英雄后,林丁丁慰问演出独唱《英雄赞歌》,还是那个人那个声音,不过物是人非事事休。多少年过去了,残疾了的刘峰与神经后何小萍在战友埋葬陵园相聚,两个疲惫不堪的身体偎依在一起,太阳变得温柔了,没有太多的话,刘峰拿出何小萍军装照片,时间回到那个下雨天,那是属于他们的美好时代。

点赞9、济南市 网友:乱世集团

其实电影《芳华》的结局是被改编美化了的。我更喜欢原著的冷酷犀利。

〈芳华〉中的男主人公刘峰是个活雷锋一样的存在。

贫寒的出身给了他平凡的外在,在文工团,他的天资和专业功底都不算出色。但他凭着心灵手巧热心助人,成为文工团免费的木匠、铁匠、电工,他给残疾孩子担水,给炊事班长做结婚的沙发,给战友们捎带东西,甚至给女兵从棉被里捞针。

往好处说,他是学雷锋标兵,往坏处说,他是公用的打杂跟班儿。

心理学说,过分的老好人是低自尊倾向,格外喜欢讨好别人,在别人赞许中感到自己的价值。

冯小刚电影中又加入了主动吃破饺子和出让上大学机会的情节。说明刘峰对自己的个人价值判断是“只配吃破饺子,不配上大学”的。

刘峰从穷得光腚的人家出来,为了能在梆子剧团混饭吃而苦练翻跟头直到身高发育不足,后来能进文工团,对他而言就是天大的福分,于是格外珍惜。可是作为演员,他不算出色,于是只好拼命做一个活雷锋,换取大家的认可。

其实大家并不因此而高看他,也不肯被他带动着去努力用功,去学雷锋。只是当他当选全军学雷锋标兵时,大家看到这做标兵的种种好处,才开始羡慕而尊重他。

同时,因为他成了标兵,大家对他的使唤也就更加心安理得。没人念他的好,相反,当他后来向心上人林丁丁表白遭拒,一时情急触摸了对方后背,反而被大家大做文章,贬为流氓,赶出文工团,下放到伐木连,后来又被派去前线打仗致残,潦倒至死。

如果没有对林丁丁的触摸事件,刘峰至少会当个干事或者宣传科长之类,即便平庸,也不至于潦倒。

所以他对林丁丁的爱付出的代价未免太大了。他为了林丁丁,不惜用粮票换取糖票做甜点讨好她们全宿舍的人,又帮助林丁丁入党,最后还因为触摸事件而被送上前线,直到把触摸过林丁丁的那只手臂丢在中越战场,才算赎了罪。

书里描写自从林丁丁在他表白时喊“救命”那一霎那,刘峰就失去了爱女人的能力。等他上了战场,他就一心求死,以为他的死将创造一个英雄故事,这故事会流传得很远,会被谱成曲,填上词,写成歌,流行到一个女歌手的歌本上,那个生有甜美歌喉的林丁丁最终不得不歌唱它,不自禁地在歌唱时想到他,想到他的死跟她是有关系的,有着细细一根纤毫的关系,但她脱离不了那关系。

然而这梦想并未实现,他被救活了,被拉回残忍的现实生活——失去一条手臂,转业回梆子剧团看大门,与一个售票员结婚生女,之后被抛弃,去海南贩书失败,去北京在侄子公司打杂,最后患癌去世。

在他并不快乐也不算长久的生命中,林丁丁并非是他唯一的女人,他有过妻子,也有过在海南的情人。

然而这些人主要是因性而合,不是因爱,也正因为此,后来分手了,也不算特别遗憾。妻子嫁他,为的是战斗英雄的光环;情人小惠本身就是发廊妹,肯依附他也是因为有利可图。以利相交,利尽则散。刘峰并没有很深沉的爱可以给妻子和小惠,他能给她们的利更是有限,所以她们纷纷离去。

当然,刘峰是不会对不起她们的,他对每一个女人都尽心照顾。在婚姻存续的时候,他拒绝了何小曼的真诚投怀;在与小惠分手的时候,他不惜借钱也要给情人留下一笔分手费,使她能整容改善生活。

何小曼(即电影的何小萍)一直真心爱他,但他从未接受,只是用她当幌子拒绝侄子介绍对象。直到身患绝症才接受她的帮助和照顾。书里说他心里爱小曼,但是身体不爱。但是我想他大概心里也并不爱,只是怜惜她而已。

男人爱女人总是凭着第一印象,所以学生时代的班花永远是男生心中的女神,除非他娶到了她。否则,就算多年后聚会时看到鸡皮鹤发身材走样的她,虽然十分遗憾幻灭,但她青春时代的形象永远是他心中不可超越的。

作为一名贫苦出身的直男,刘峰的审美观念和水平绝不可能有任何超群特异之处。他就是喜欢那个可爱的独唱女兵,圆圆的脑袋,细细的脖子,走路微张着两只小手,以防摔倒随时撑扶似的。还要像林妹妹一样柔弱多病,走路脚打泡,吃饭胃气痛,动不动就天真地睁大圆眼问:“真的呀?”

当然他看不到林丁丁一边享用着他的殷勤,一边跟医生和摄影干事脚踏两条船,一边心里做着给北京首长做儿媳的美梦。即便知道了,也不会真的恨她。爱情是主观而盲目的,他只爱她可爱的一面,这份爱因为付出巨大且从未得到回应,显得越发可贵、不可替代。如同〈小王子〉说:“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 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 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所以他不肯听老战友讲起林丁丁的近况,也避免与她重聚,他不想看到理想的幻灭,也不想承认自己爱错了人。既然已经牺牲了这么多,还要让他承认这牺牲是不值得的,这实在是太过残忍了。

何小曼(其实就是电影里的何小萍),她的身世格外令人怜惜。

她的知识分子父亲因为被划成右倾,又被妻子唾弃而自杀。

何父与刘峰除了文化水平的差异,其他方面有着惊人的相似,“像所有软弱善良的人一样,小曼的父亲是那种莫名地对所有人怀一点儿歉意的人,隐约感觉他欠着所有人一点儿情分。

人们让他当“右倾”,似乎就因为他比任何人都好说话,常常漫不经意地吃亏,于是人们就想,何妨把“右倾”的亏也让他吃了。”这种为人的风格,与刘峰如出一辙。不但如此,何父深爱的小曼的母亲也与林丁丁非常近似,“像所有可爱女人,有着一点儿恰到好处的俗,也像她们一样略缺一点儿脑筋”。在何父死后,这个善于为自己打算的上海女人(又是上海女人)嫁给一个南下老干部,一个大老粗,像前夫伺候自己一样小心翼翼伺候这个老干部,又把从前夫那里学来的高雅品位(下围棋,听越剧,跳华尔兹,收藏古董)教给新夫,给他生儿育女,顺着他和新生儿女的心意排挤自己的大女儿。

何小曼成了家里多余的人,于是她想方设法,考入文工团,她不怕死,不怕痛,身为多余的人,心里也有求死之心。因为恶劣的教养环境,她成长成了一个不招人喜欢的姑娘。首先是外形上的毛发浓密汗腺发达,其次是举止行为上的鬼祟委琐,最后因为在内衣里垫海绵而遭到大家的鄙夷。男兵也被女兵传染而嫌弃他,配舞的朱克拒绝托举她,活雷锋刘峰照例作出重大牺牲,毅然接盘。

对于刘峰而言,这照例是一次做好事,如同他以前帮助别人,承担别人不爱干的脏活累活一样。但是何小曼,这个极度缺乏拥抱,一贯被人嫌弃的孩子突然遇到一个不嫌弃她,愿意像父亲一样拥抱和托举她的男人,情窦大开,从此倾心于刘峰。

严歌苓说,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这个自然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我觉得小曼也是从刘峰身上找到了早逝的父亲的影子。与其他女孩子看重的外形、物质条件不同,她最需要的就是这样一个善良好脾气肯吃亏的男人,给她温暖,补偿她爱的缺失。然而很遗憾,刘峰对她的好,与他对别人的好,没有任何区别。他对小曼的关照和情感,几十年加起来,不但比不上对林丁丁,只怕也比不上对他的前妻和小惠。

小曼外形和才艺并不出众,也不符合文工团审美标准。当集体都嫌弃小曼时,刘峰未必就会喜欢小曼。一个人勇于承担脏活累活,主要是出于高尚的品德,而不是出于对脏活累活的异于常人的偏好。小曼努力一生也不可能拥有林丁丁那样白嫩的皮肤、多病的身体、性感的外观,她是黑瘦浓发,健康倔强的矮小丫头。需要靠装病才能引来生母短暂的怜爱和集体的瞩目,也因为装病而被领导下放野战医院。

她知道刘峰对自己没兴趣,但是坚持在众人唾弃他的时候给他送行,离开了刘峰,她的一切都是靠惯性和本能活着,包括接受病号排长的求婚,也包括在战场上带着战友死里逃生。她依然牵挂刘峰,会在成排尸体中忧心忡忡找寻他的名字。最终,误打误撞她成了英雄,铺天盖地的荣誉涌来,让一世卑微的她难以承受而发疯。

痊愈后的小曼陪伴刘峰去云南祭奠阵亡战友,她的主动投怀遭到刘峰拒绝,他有老婆,不能对不起老婆,也不能欺负小曼这个寡妇。当然,就算没有这个约束,他也不会接受——不爱就是不爱。当她再去看他,看到的是他的年轻情人小惠。

后来听说刘峰在北京,小曼就接受了护理海归堂叔的工作,以便能去北京见刘峰。此时的小曼已经随着岁月沉淀,变成了一个老美人,然而刘峰依旧不肯接受她,只是为了回避侄子不断介绍对象而不得不拉来她当幌子。直到他自己身患绝症,需要照料,才与小曼亲密来往,但两人依然保持男女大防,只做好友。

说到此,真要为刘峰点赞。这样一个善良的老好人,在个人情感上却始终有自己坚持的原则,绝不凑合,绝不依赖和利用别人的感情。

相比之下,电影里最终给了小曼和刘峰一个不婚而相守的“美满结局”,就显得过分一厢情愿了。刘峰绝不肯不给小曼婚姻就与她厮守的,刘峰也绝不会因为自己年老潦倒就接受小曼作自己老伴儿的,怜惜和同情不是爱情。刘峰一生所遭受的不幸也绝不是小曼能补偿和治愈的。

小曼也知道这些,但是她也坚持以她的方式爱着刘峰,让他从容地离开人世。这两个人虽然未能成为眷属,但是他们在人格上是等高的。

冯小刚把这故事拍成一场青春芳华的美好回忆,算是迎合了现实生活中的郝淑雯和林丁丁这类人,这些人大概是有票房购买力的吧?可是这本书其实是一部青春的忏悔和反思,在对那个年代和人性的认识水平上,冯小刚比严歌苓差了一大截。

电影结局是刘峰和小曼相依为命,还曾经参加战友孩子的婚礼。其实小曼是终生鄙夷唾弃那个集体的,所以在书里没有与任何刘峰之外的老战友联系。直到刘峰去世,为了感谢穗子的三万元钱,才邀请她见面和参加追悼会。在她心里,那个文工团的生活,团里的人都是应该被忘却和抛弃的,如同那个葬送了她和刘峰美好青春的年代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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