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国家公务员或者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农业户口)以后是否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土地及房屋?
现在对于考取公务人员的文化水平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一般情况都是,只有全日制本科毕业的大学生,才可以考取公务员的,农村户口的同学考取大学之后,学校基本上都是要求学生把户口从农村迁入到学校所在的城市,变成城市户口的,这样做的目地,也是为了大学生在学校生活的方便,也有利于大学生们办理所在城市的医疗保险及有关福利待遇的。
但是,也有大学是不要求从农村来的大学生,把农业户口迁入到学校的,这样也就有一些农村大学生没有把农业户口迁入到学校所城市的城市户口,而继续把户口留在原来农村的,这样做的目的,当然也就是为日后保留农村的土地,保留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着想的!
因此上,如果是农村出来的大学生,原来的户口还是留在农村的,当他大学毕业之后考取上公务员之后,他的农业户口也是必须要取消的,也是必须要转入到城镇户口,因为考取公务员之后,就要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就要办理工资福利待遇,还要办理住房公积金等相关事宜的,如果户口还是农业户口的话,那么,这些东西都是办理不了的。
那么既然你已经考上了公务员,你已经是吃公家饭的人了,用老百姓的话说你已经是吃皇粮的人了,既然你已经是吃皇粮的人了,那么你就应当放弃农村的一切了,你就别想着在这一边吃着皇粮,在那一边还吃着农村的土地,宅基地以及房屋带来的福利和收入,那就是不应该的了,也是不合理的了!
如果你是公务员了,你的户口还是农业户口的话,那你一定也是在农村的乡镇当公务员,或者说就在你户口所在的乡镇当公务员的,因为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在你们当地的乡镇当公务员,你才可以通过你在乡镇当公务员的特殊身份和权利,你才可能保留住你的农业户口的,如果你在你们乡镇当公务员,别说你还是农业户口的,你就是城镇户口的话,你父母承包的土地,你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你都可以继承下去的,因为你在你们乡镇当公务员,谁还敢把你父母的土地,你父母的宅基地和房屋给收回去不成?
也就说,只要你的户口还是农业户口的,不管你是公务员,还是事业企业单位的正式员工,你父母在农村的土地,你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以及你父母在宅基上盖的房子,也都是你的,你都是可以继承的, 你可以继承的唯一的原因,就是你的户口是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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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肯定地说,体制以内的人员,也就是通常说的国家机关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人员,不可能是农业户口。在过去,只要成为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员工,户口肯定要转为非农业户口。在现在,想成为公务员或者事业编,一般必须大学本科以上青年,通过考试才能录用。而一旦成为公务员或事业编,就不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可能一边拿着国家的薪俸,一边享受农村的土地红利。但是,企业单位员工,确实有许多是农业户口,农民工进城打工,只要在正式企业工作,都可以缴纳五险一金。
对于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员工是否可以继承父母 的土地及房屋这个问题,我们先抛开其户口性质来说。就农村父母的房屋来说,那是私有财产,完全是按照继承法来进行继承的,不管什么户口性质,子女都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要不存在被剥夺继承权的行为(比如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争夺遗产篡改遗嘱等),就可以依法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
不过,如果子女是农业户口,在农村又没有其他的房屋,继承来的房屋符合一户一宅的基本要求,宅基地使用权就是永久的,房屋可以申请翻建。如果子女不是农业户口,继承来的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就是长期,这样的房子只可以维修使用,不可以重新翻建,这就是基本的区别。
而对于父母在农村的承包地,父母去世后是否可以继承这个问题,可以明确地说,农村土地属于集体,除林地外承包权一般不可以继承。但是,农村的土地承包,在承包期内的基本原则是不进行调整。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因为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如果你家的土地经营权证,你是作为土地承包户的家庭成员记录在册,父母去世后你仍可以继承承包该土地至承包期结束。如果你不是家庭承包的共同承包人,父母自己承包的土地,那么父母去世后整户消亡,村集体收回土地承包要权,你无权继续承包父母的承包田,这根本不存在继承问题。
生在山里头,长在山里头,如今三十出头还想待在山里头,我就是那个山里头的山里娃平哥,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否定的,不管是什么户口,父母承包的土地那是村集体的土地,国家的土地,我们作为村民只有承包权,没有继承权;
如果你的提问是,能否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平哥的回答是肯定的,你是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
1.土地是国有的,归村集体所有,我们作为村民,只有承包权,承包期限内的使用权,并没有土地的所有权;
2.很多村民以为自家种的地就归自己所有,其实是不对的,我们只有承包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比如在承包的土地上,种什么农作物那是自己决定的;
3.宅基地虽然属于村集体所有,但是子女却有对父母宅基地的继承权;
综上所述,你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土地的,因为父母目前种的土地也是承包的村集体的,当然在承包期限内,你是有使用权的;
我是山里娃平哥,以上就是我对该问题的观点和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农村土地承包,
第一,是以家庭为单位,不是以家庭成员为单位。
凡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并且在第一轮、第二轮土地承包过程中获得了土地承包权,无论期间家庭成员如何变化,土地承包权都不会变化。
第二,承包权三十年不变。
而且政策已经明确,本轮土地承包到期以后再延长三十年,即从2023年延长到2053年。
也就是说,在2053年以前,国家的政策是:土地承包权不变。
第三,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村民自治组织。
什么叫“自治”?就是村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事情,在坚持党的领导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和基础上,由村里,具体说由村民代表会议,或全体村民会议表决决定。
综上:
——家庭成员全部失去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村民),也就是整户户口都不在了(注销、迁出)。
——当上了公务员,但是户口还在村子里,名义上还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
……。
以上这些情况,土地承包权是否收回、能否参与土地补偿款分配?这些问题最终的决策权在村子里,也就是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大会表决决定。因此:
各地政策不一样,无法统一回答。
本身是公务员,但是户口还在村子里。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继续承包家里的土地(因为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所以不是继承)?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理解,可以。
最终是否可以,要看村里怎么定。
全国各地,多数地方的规定:不可以。
特别针对公务员,主要原因不是政策,而是政治影响。国家公职人员不能与老百姓争利。
持有农业户口的绝对不是公务员!既然是公务员了,就是非农业户口了。过去叫吃皇粮。农业户口的人是吃不上皇粮的。如果说这位考上公务员的人,他的父母是农业户口,或者家庭成员还是农业户口的情况是很多的。我们这里也有退休后回到农村去种地的大有人在。那种感觉与继承有一定的区别。现在农村闲田荒地没有人去种的随处可见。
公务员户籍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迁入工作地的城镇,在原生家庭就没有了户籍登记,另外,公务员由国家统一供给,工作,保险,养老医疗直至退休待遇,各方面条件都是不错的。足以满足本人的一切需要。
因此,没有农村户口的人是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的。
真是脑洞大开的提问。
首先,我国实施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将土地承包给农民。农民对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承包到期后,土地要交还给村集体,由村集体再次发包。因此,土地不是农民的私产,肯定不能继承。
其次,我国的公务员也不可能是农村户口。能考上公务员的,都是大学生,而考上大学的人,户口都要迁到学校,这样就变成了城镇户口。即便有少数人没用迁户口到学校,但考上公务员后,就同时失去了农民身份。既然不是农民,就不能承包村集体土地。
不过,虽然不能继承父母承包的土地,但父母在农村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属于公民的私产,而私产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继承后房子要么不交易,要么只能卖给本村集体的人,或者被政府依法征收。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农村土地的性质,农村土地是农民本人所在的集体所有制,该集体农民只是享有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这是在新的土地承包法里提出三权分立的概念之后对拥有承包权的农民对土地权力的从新定义,当然这并不影响农民对土地的原有权力,只是为以后土地再留转之后土地经营者的权力保障而细化的最新定义,。
说到农村户口公务员是否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土地,根据承包法规定子女有权力继承父母的本集体的土地承包权,也就是可以继承拥有父母的承包土地的权力,但你的户口一旦迁出你种植和经营的时间和精力就会大打折扣,所以现在国家鼓励和偿试有偿退出机制,对那些种不了或者没有时间和精力经营的农村户口的人还拥有承包土地的人给于一定补偿让他退出原有的承包权的土地的承包权,估计你的情况和后者相似,不过有时候农村户口所在地的村习惯上会做出和承包法不附的方式,这在农村普遍存在,所以你所遇到的情况是什么样就不得而知了,但一句话是可以继承父母的在本集体的土地承包权力的
1.具有农村户口的公务员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即使其身份是公务员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并不影响其继承父母在农村留下的房屋及土地承包收益。
2.首先,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对被继承生前留下的合法财产进行继承的权利,只要被继承人在生前未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作为继承人都有权继承遗产。
3.其次,父母在农村留下的房屋,如果有合法的审批手续,那么其在死亡后,该房屋自然就成为遗产可以被继承;另外,关于父母在农村留下的宅基地或者承包地,因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为农民集体所有,不归个人所有,个人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并不能通过继承而取得,需要依申请取得,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家庭承包为单位,所能继承的范围也仅仅为承包收益,而并非土地承包经营权。
4.最后,根据博主提供的信息,因你本身已经是公务人员或者企事业单位员工,虽然户口在农村,但因你长期脱离集体经济组织,未能全面履行集体经济成员的义务。故,作为具有农村户口的公务员或者企事业单位人员只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留下的合法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收益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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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农业户口的公务员,在土地30年不变政策的支持下,应该是可以继承父母土地的吧。
但事实上有农业户口的公务员吗?
第一考上公务员之前,应该是大学毕业或在部队当兵退伍,其户口肯定早就农转非了。
第二,即使原去没有农转非,考上公务员后也一定转户口了,不会有农业户口的公务员吧。
关于这点,首先我们要明确,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村民只有承包权,没有所有权,任何个人都不具备继承农村土地的资格。
但是,父母已经承包的土地,如果在承包期内,子女是可以继承的,可以继续耕种这些承包的土地。目前我们国家的土地承包权是从签订土地承包开始30年不变,如果父母已经耕种了20年,那么剩余的10年,其子女有权继承。
这是关于土地的问题,享有继承土地承包权,无权继承土地的所有权。
再说第二个问题,关于房屋的问题。
上面已经讲了,由于我国独特的土地制度,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是分离的,其中宅基地也是集体所有,任何个人无权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继承。
为了解决这一宅基地和房屋分离的矛盾,法律规定,在子女继承父母房屋之日起,不准进行翻建,房屋倒塌则继承权消失,不得再建。
目前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尽可能的确保了所有村集体成员均有土地,但另一方面也导致一些耕地的过度使用的问题,对耕地保护不利,存在着一些人承包即将到期即不再精心管理的问题,目前国家推行的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就是为了确保土地承包的稳定性,增强承包者对土地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