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法角度看,女孩子是嫁给有本事,还是嫁给有财产?
我不知道题主说话的意图,女孩子找对象为什么非要从民法角度看?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婚约,还是考虑情感破裂后便于诉讼?但我觉得女孩子婚嫁可以有两大配对类型供选择:
一种是门当户对型:如高学历嫁高学历的,有钱的人嫁有钱人的;
另一种是优势互补型:如有钱女嫁个“穷秀才”,或者相反的。
前者,对婚后的事业发展或许较为有利,而后者对构建和谐家庭较为看好。
至于题主的提问,我的回答应该是根据这位女孩的自身综合素质、特长与其个人志向等来做决定较为适宜!
谢邀!
要是我说,那就是,你有本事,就嫁给本事,你有钱就嫁给钱。
是不是有点门当户对的意思?
然而,现实就是这样。
你没有本事,嫁给一个有本事的,你的生活未必如意,因为越有本事的人,越有主见,你能委曲求全,他能照顾到你的感受,你就烧高香了。
你嫁给财产,那更是自降身价了,除非你有独到之处,否则,你得不到财产,还要饱受豪门恩怨的骚扰。
所以,伴侣的选择,不是民法问题,也不是法律问题。
如果仅仅从法律角度看,那你结婚之前对方的财产,都是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话,你的不能要求分割的。
找有本事的,提升自己,做到能够互相帮助,应该是最好的。
民法典关于女孩子嫁人的只有一条法律规定,就是民法典1046条规定的结婚自愿。只要是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结婚自愿就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并不管女孩子是嫁给有本事的还是嫁给有财产,民法典并不管这么多。
你的问题在实际生活当中,并没有任何标准答案。吕后嫁给刘邦时,刘邦又穷又没本事,后来怎样?新中国成立前一年,嫁给了有大片土地的地主,嫁给了有众多房屋的资本家,后来怎样?当然,这都是极端的例子。
还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
民法没有规定这个。愿意和谁结婚纯属个人行为。
我认识这样的姐妹俩,姐姐嫁给了自己的大学同学,妹妹嫁给了一个拆迁户的后代。
姐姐的同学家里很穷,他们毕业后留在同一个城市工作,结婚的时候,住的是租来的房子。
姐姐生了孩子以后,妈妈去给带了一年孩子,回来后老抱怨住的房子太小了,坚决不愿意再去了。
受妈妈的影响,妹妹下决心一定要找一个有钱人。
有人给妹妹介绍了一下拆迁户后代,说他们家有好几套房子,还有几百万的拆迁款。
妹妹结婚后,两口子都没有工作,和她丈夫一起天天吃喝打牌,日子过得非常滋润。
公婆在的时候,钱在公婆手里,他们受一定的约束,还不太铺张
后来公婆在一次自驾游中出了车祸,双双遇难了。
没了约束的两个年轻人开始毫无控制的挥霍起来,很快就把几百万存款花光了。
花光了存款,他们卖了一套房子。这时还剩两套房子,他们打算自己住一套,给孩子留一套。
如果这时候,两个人都去工作,应该也是很不错的。
可两个人过惯了舒服自在的日子,谁都不愿意去找工作。
两个人依旧天天打麻将,甚至连饭都懒得做。
这样没几年,卖房子的钱也花的所剩无几了,两个人都慌了。
继续卖房子吧?将来孩子大了就麻烦了。不卖房子,眼下的日子怎么过?
这时候,妹妹开始给姐姐打电话,希望姐姐给出主意。
姐姐和姐夫这些年早已买了自己的房子,日子也越过越好了。
姐姐不同意他们再卖房子,而是建议他们把房子租出去,每月的房租做生活费。同时让他们两个人都出去找工作,挣钱多少不要计较。
无奈之下,两个人最终都在小区里做了保洁员。
至于你问的女孩子是嫁给有本事,还是嫁给有财产?
我认为都可以。嫁给有本事的人可能开始辛苦点,但一个人只要有能力,肯定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嫁给有财产更不错,但是你一定要会管理财产。大家都知道钱生钱是最快的赚钱方式。有了钱,你可以搞投资,赚更多的钱。
但像上面说的妹妹两口子不会理财,坐吃山空,是最不可取的。
所以我的结论是:嫁给有本事和有财产都是不错的选择。但一定要嫁对人。
坦率地讲,我不太喜欢嫁娶这个词,法律上也没有嫁娶这个词,男女双方领取的是结婚证,不是嫁娶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是平等的,女人要靠自己,永远要靠自己,而不是把自己寄托给婚姻或者某个男人,而是为了爱情,也只有靠自己,才可以拥有爱情,记住,爱情是奢侈的!
从民法角度,两个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