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先生驾鹤西去,大家回忆一下读过的第一本小说是什么?当时什么感觉?
对于金庸的书,第一本读的应该是《射雕英雄传》。其实也不是一本,绝对的盗版,那种八开的纸,像是杂志。书页脏而泛黄,也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人的摩挲。
内容,无头无尾。因为开头两页不知道哪里去了。读到“三道试题”之后,欧阳锋打伤洪七公,也就没有了。所以只有半本。
当时根本不知道金庸是谁,因为这书上几乎没作者,封皮不见了吗。但觉得故事好吸引人呀。我坐在山里读,不愿意回家。就这么半本破书,后来也很快被人要去了。
接着是在偶然的机会,得到了一本《神雕侠侣》,封皮还在,书脏得不成话,皱巴巴的绿色封面上画着一个白衣舞剑的女子,那是小龙女,一只雕,一个白衣男子。
这仍然是只有版本,因为写到英雄大会那里,就没有了。但在读到华山绝顶洪七公欧阳锋去世的时候,我哭了。年纪还小,不懂杨过的心境,但是两个老头挺感人的。洪七公和欧阳锋是仇人还能抱着一起大笑而死。真是想不通。也许是对这两个人在《射雕英雄传》中就比较熟悉吧。
第三本是《倚天屠龙记》。这是中学一个同学的,他在教室后面看。我发现了,就要看。他小心翼翼地给我从桌框里给了一本,言明必须第二天还。这是第一册。所以拼命看,因为第二天要还。
接着是第二册,第三册。同学也在读,第四册却不给我,因为他在读。我就追着催着他快读。下午放学回家的路上,一边走路一边看,我眼巴巴的在旁边看着他读。我也不许他回家,必须今天读完。他在半山腰的柳树下,被我催着把剩下的读完了。天已经完全黑了。我拿着书回家了。
这次应该是正版的,三联版的那个。四册都全,书也很新。
所以,这样该是我第一次完全读了金庸的一本完整的书。因为有前言后记,所以知道了金庸。在此之前,我读了很多卧龙生、陈青云,甚至还有金庸新,这本书上署名“金庸新著”,我一直以为是金庸的新作品。后来才知道有个人冒充金庸,名字就叫“金庸新”。
这次读《倚天屠龙记》的感觉是大快朵颐。因为对张无忌多少了解,那时候马景涛版的《倚天屠龙记》在各个电视台热播,我们满村子都在追着看。一天六集连播。
但看得莫名其妙。看书就很明白了。
接下来是《鹿鼎记》,全本,但只有一册,非常厚,字也很小。在一个同学家里的柜子里翻出来的。这本书基本上是在山里读完的。感觉就是放不下。那时候恰好植树造林,学生全部参加,自带工具,漫山遍野的种树。
黄土漫天,气候干燥,休息的时候,我把外套顶在头上,挡住老师和阳光,在里面看。放学了就在山里看,晚上回去。回去之后继续读。这叫痴迷。
接着是《连城诀》。这是语文老师的,年轻人,也爱读,买了一套金庸。我在帮他印卷子的时候,偷着读了。那时候是用油印机的,要刻蜡板,然后用油墨印,所以在办公室里呆了两天。但只看了上册。
后来就慢慢知道金庸只有那么几本书。高中的时候,因为在县城,就到温州商城里去买盗版的书。金庸的书买了十本左右。
反复读吧。到最后,也还是反复读。书早已不见了。后来就读电子版之类。到现在,每年有几本是必须读一次的。《天龙八部》《笑傲江湖》《鹿鼎记》。《倚天屠龙记》一般不读第一册,其他的都重温。反正也不知道读了多少遍了。最多的应该是《天龙八部》,二三十遍总是读过的。读得最少的应该是《越女剑》,只读了一次。其次是《碧血剑》、《书剑恩仇录》,各三次。其他的基本都是三遍以上的。
当时应该是八十年代中后期,高三时的上半年。那个时候正忙于学习,备战高考。晚自习回到宿舍后发现有两个同学蒙着头在看一本书,两人还压低声音地嘀咕着。好奇心害死猫,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过去掀开了他们的被子。他们在争看一本书,《书剑恩仇录》。其实当时还真不知道作者是金老爷子呢。当时看的其实并不仔细,只是被故事情节吸引了。真正的仔细看这本书是在高考完后。现在想起来这本书的主人公陈家洛是不是有着金老先生的影子。当时金庸主政明报集团,除了开会偶然讲话外,平时大都是用写字条的方式来传递指令。后来的香港报人彦火先生在后来写回忆金庸先生的文章中这样说:与他聊天,他用很浓重的海宁腔与你交谈,很多人都不得其要领。”
我原来以为像金庸这样的大文豪应该是口若悬河,神采飞扬,像很多官场上的人物一样,都练了一副好嘴,有一个算一个,嘴上功夫甚是了得。
但不会讲话不见得不会做事。“金庸的’明报企业王国’,却是管理有度,应付裕如的,令人刮目相看。他奉行的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管理原则。他深谙用人唯贤、人尽其用的道理。一旦找到他所器重的人,便委以重任,放手让其发挥,一般不过问具体事务。所以明报集团旗下,凝聚了不少有识之士。”
陈家洛不善言辞,但有凝聚力,手下的众多弟兄都是有志反清复明的高士,并且还在当时的环境下在西北打出了一片天地。你看他像不像当时主政《大公报》的金老先生。
金庸先生把武侠小说写到极致,他的一部《射雕英雄传》被拍成电视剧轰动全国,小时候,一村人都聚在有电视的人家观看,兴致很高。不过,我读过他的第一部小说是《侠客行》。
当时我感觉到,查老先生太了不起了,他博古通今,深谙古代文化。他表面写的是武术侠义,实际上写的是复杂的人性,写的是人性的善与恶,写的是畸形恋情,写的是古道热忱,甚至写的是育儿经。
先说说题目的由来,源于南海某岛上的山洞中雕刻着李白的一首诗《侠客行》,里面有“十步一杀人,千里不流行”,“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的诗句。龙门二岛主把它作为武学秘籍来练习,功力虽然大增,但终究不能参透。
两位岛主便派出武艺高强的张三李四拿着赏善罚恶铜牌,去邀请天下各位帮派之主到侠客岛参研武学。每十年邀请一次,如果不答应,便会遭到灭门之灾。可是多年来,竞无一人能参透。
人性就是如此复杂,天下各帮派都认为侠客岛是邪恶中心,结果,两位岛主反而是高风亮节,古道热肠,扬善惩恶。而中原各派反而罪行累累。
再说说主人公,石破天一生的传奇经历,他如郭靖一样,因笨,因傻,因质朴而得福,由一个没有名字的狗杂种,成长为一代武林至尊。充分印证了姜太公阴符经上所讲的“恩生于害”的道理。
石破天被一个心灵扭曲的失恋者抚养长大。他的养母梅芳姑,因爱生恨,制造了杀害自己所爱者的小儿子的假象后,躲起来把孩子抚养长大。
石破天只知道妈妈经常叫他“狗杂种”,他的伙伴是一条狗。一天他无意间走出了山崖,找不到回去的路。
他流落街道,因为饥饿,吃沟边的油条时,得到了玄铁令。从此,结识了谢烟客。谢烟客内功深厚,曾承诺,谁得了玄铁令,就答应他办一件事。谁知,石破天从不求人,谢烟客本想害死他,却让他练成了寒热内功。
谁知他在昏迷中,被长乐帮贝海石发现,看他极像石中玉,就把他带回去,趁他神志不清,让他做了帮主,只是为了挡灾。
原来,石破天的父母是玄素庄庄主石清夫妇,妻子闵柔,因失去小儿子,便对大儿子石中玉呵护有加,并让他到雪山派学剑,谁知石中玉是好色之徒,欺负雪山派掌门的孙女,致使其跳崖。石中玉逃出去后,阴差阳错却做了长乐帮掌门,他怕去侠客岛,便躲进了青楼。
长乐帮贝海石无奈,只好带回了石破天。石破天借此机会,又结交了叮叮当当,学习了丁不四的武功。
他又救了史婆婆和她的孙女,学习了破解雪山剑的刀法,并和阿秀相爱。他因为质朴,纯真,喝了张三,李四的药酒,并结拜为兄弟。
每一次遇到危险,他都会功力大增,最终悟透了侠客岛的武功秘籍。
一个苦孩子,从小做饭,洗衣,干农活,却得到了耀眼的光环。一个被娇惯的孩子,最终成为众人唾弃的奸邪之徒。值得我们深思。
石清夫妇是真爱一生的典型,不管遇到什么风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互相恩爱,相敬如宾。白自在,史婆婆的互相猜疑,丁不四的不负责任,梅芳姑的畸形恋情都会害了自己。人生短暂,何不放下执念?
金庸的《侠客行》隐藏着中国文化的密码,读来耐人寻味,你怎么看待呢?
金庸先生的经典作品有很多,最出名的是射雕三部曲、笑傲江湖以及天龙八部。然而我最早读的小说却不是这些,而是《飞狐外传》,主角是胡斐。当时读这本小说时,大约是小学六年级。
这本小说可以说打开了一个新世界,江湖气息扑面而来。小说的开首部分,苗人凤在大雨滂沱之中,一把拉住了马车,任那匹马如何挣扎咆哮,不能前进半步,让当时幼小的我向往不已。
书中胡斐诠释了什么是侠,所谓行侠仗义,在这本小说中有鲜明体现。胡斐拒绝了金银珠宝的诱惑,抗住了贼人帮手的逼迫,也忍下了红颜的软语恳求。袁紫衣是胡斐的初恋,初恋但有所求,几乎没人能忍心拒绝,偏胡斐可以做到,只这一点,就让人钦佩。
很多人都反感袁紫衣的“绿茶”,其实她一点都不绿茶,她性格蛮像一个同学,所以对袁紫衣一直很有好感。
这本小说我还保留着,闲时阅读,叹江湖已远,年华不再。恍惚间,很多年已经过去了。
我读的第一本小说是天龙八部,在部队图书馆借的,那时候穷,舍不得花钱买。
我读的第一本武侠小说不是金庸先生的小说,而是古龙的小说《血海飘香》,这还是我在大伯家看到的,当时看到这本小说还在上小学五年级,暑假,去大伯家玩,发现一本蓝皮的书,上面写着《血海飘香》四个字,也没有人物画,翻看一看,就被里面的剧情深深的吸引了,这部小说就如侦探小说一般,处处留着悬念,故事情节引人入胜,环环相扣。
一袭白色长袍,踏月而来,处处留香,盗帅楚留香,轻功天下第一,身边有两个好朋友,常常有三个美女妹妹,不知道让多少人很是羡慕。
第一次看武侠小说,很快就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激动处自然发出笑声,就是吃饭都感觉到浪费时间,在看书的过程中,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即使躺在床上,脑海中还是故事中的情节,难以入睡。
我相信很多人看武侠小说都会有这样的经历,不忍心睡觉,想要一口气看完,而且看一晚上还精神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