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承包方的工程款导致承包方无法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应该怎么办?
现在无论是单位或者个人,总有一些赖皮,他并不是没钱发工资,他是专门看劳动者的哈哈笑,让带动者难看,有些劳动者不承气候做出过激行为就犯法了:扰乱社会拘留坐牢。你不知道赖皮狗者多高兴。我知道社会上这种人太多太多了。干了一年辛苦钱就是不能如期如数的给你。遇到这种孙子人和单位就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但是干活总是吃亏。挣一百快能拿回七十你就烧高香了。
这种现象不是个案,因为总包方或者单位欠薪导致连锁反应。
国家出台许多措施来保护农民工工资。
1.如果在工期内,那建议立马停工,停工损失肯定单位更大。这是最有效的方式。
【例】笔者公司做爬架工程的,如果遇到长时间拖款单位,一般会在回款日提醒对方。如果对方不理会,不会马上停工。再跟单位好好讲,如果拖欠2个月以上了,会发函再宽限一周,一周后还是没有付款肯定是停工的,不管谁来讲都是一样见到工程款才会继续开工。这样做的弊端很有可能就是一锤子买卖。没有第二次机会,但是不这样做,那有可能就是我们洗白了。所以必须做出选择。
针对拖欠农民工资,政府肯定是零容忍。国家针对农民工资发放是严格要求。先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打电话,这个很管用。因为什么呢!笔者亲身经历这样事情,笔者亲自签约了一个劳务,因为工头带队做的爬架工程真得很糟糕,让我的项目损失很大。于是我采取扣押他的工程款准备发放他一部分工程款。
到劳动局去告,当然他们不清楚,情况。向总包方要求限期处理劳务纠纷。很快笔者公司就被通报:必须马上处理否则滚蛋。当然最后我和劳务协商后,由我公司亲自打卡到民工卡里。不足部分由他补齐。
一般总包方都会有一个农民工专付的账号。主要是针对农民工资,不会转到我们分包方手里。直接到民工手里。为什么他们那么积极。原因很简单,现在对应政府单位,对总包方都有一个信用制度考核。如果他们有拖欠民工资会被纳入信用制度内。一但信用受损,对于他们资格审查、接项目等都是有影响的。除非他不想干了一般不会冒那么大的险。
2.如果你们工程已经完工了,那就工程上没有制约他的地方。只剩最后一条路,就是起诉这家单位了。虽然过程慢点那也比不作为好。最起码工人工资要让他想办法付了。这样官司笔者也是经历了两三次真的动真格了还是要得回工程款的。
3.最后如果短时间内款项落实不了,承包方老板也要想办法把劳务款结了。不管借也好,变卖固定资产也好也要执行。没有办法这就是做工程风险。
如果承包单位自身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抵押。真的没有钱,那就没得办法最后一个招,让事情影响力变大。不管是媒体曝光,还是找政府出面。让维权声更大。
总结在一起就是:先理后兵,光脚不怕穿鞋的。
民工工资是民工及家庭赖以生存的保证。民工工资是不能拖欠的,甲方单位应想尽一切办法,保证承包方民工工资这部分款项的支付,并监督承包方专款专用,将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民工。
这个问题还是要从源头解决才能根治,政府智能部门要尽职,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的款项必须到位,并且按照施工合同根据合同及时拨付工程款,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建立严格的信用准入措施,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单位,直接取消他们的建设和施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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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根据《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因这类案件操作复杂,建议找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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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实际办法,起诉承包人吧,承包人没有钱,债权无法兑现,起诉建设单位吧,没有合同关系,就是起诉成功了,也是普通债权,工资债权兑现也是遥遥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