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生活百科知识

注册/登录|最近发布|今日推荐

主页 综合百科生活常识数码科技传统文化互联网健康时尚影视娱乐教育学习
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百科

法律规定:儿子去世,父母跟儿媳妇孙儿女一起继承儿子房产,你怎么看?

提问时间:2023-07-05 11:39关键词:儿子,媳妇,去世,继承,父母,法律,房产

法律规定:儿子去世,父母跟儿媳妇孙儿女一起继承儿子房产,你怎么看?

点赞1、甘南藏族自治州 网友:别勉强

‘’合情丶合理丶合法!‘’

依我之见:儿子去世,父母和儿媳丶孙子女都一起继承儿子房产的法律规定很合情丶合理丶合法。

一,儿子去世了一一‘’白发送黑发人‘’是人生中最为悲哀的事,父母盘儿养女刚将儿子养大成人丶娶妻生子,可‘’儿子过早去世‘’是为父母的最为悲哀的事。父母将儿子从十月怀胎,到呀呀学语丶读书识字,以至高中丶大学不知付出了多少心血和精力,付出的经济支出就更不肖说。父母慢慢地变老,谁来安慰他们?当父母老了的时候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可对父母是一个很好的安慰吧!

二,儿子去世了一一与儿子早夕相处的妻子共同生活的‘’天塌了‘’,夫妻共同生活购置的遮风挡雨生活必需品的‘’房子‘’,丈夫走了丶生活还要继续。妻,继承作为共同生活的房产,合情丶合理丶合法,难不成夫死了,妻子还得被扫地出门吗?所以,法律规定夫死,妻子有权继承作为夫的遗产部分的房产是合情丶合理丶合法的。

三,儿子去世了一一儿子成婚后所生育的‘’子女‘’还得继续在这房子里住下去呀!儿子生育了儿女依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儿子去世了,他的儿女还小,从法律上讲一一儿女从出生到年满十八周岁父母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儿子的去世,其作为遗产的‘’房子‘’,儿女们既有居住权,还有将其变现作为‘’儿子‘’(儿女的父亲)承担法定抚养教育义务的一部分费用,所以,儿子去世,老人的孙儿女继承部分房产也是合情丶合理、合法。

建设和谐社会,首先要建设和谐家庭,正确处理因家庭成员去世继承其遗产是很重要的内容,就本案例而言,‘’血浓于水‘’一一法律规定对于正确处理这种纠纷提供了合情丶合理丶合法的遵循。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点赞2、抚顺市 网友:穨废の影

我觉得一点都不合理,首先得问问买房的钱是哪里来的,如果是老公和媳妇一起打拼买来的,并且老公父母没有出一分钱,也没有出一份力,凭什么在老公死后来分财产?

点赞3、铁岭市 网友:闹爷@

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财产目前合法、合情、合理。但是从财富流转顺序来看,至于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自己子女财产,还是有不少法学专家存在疑问的。

儿子去世,首先儿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作为陪伴儿子的重要伴侣,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

其次,孙子女,作为儿子的下一代,直接继承亲生父亲遗产,合乎法律和伦理道德。尤其是对于未成年的子女,继承父亲遗产更是对自身权益的保障。

再次,父母继承子女的财产本身没有疑问,但是是否一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曾经有法律学者提出疑问。作为财产传承顺序,应该向下传承,儿子先于父母去世,本身是不符合基本生命规律的,而且儿子的财产更多的是和妻子一起奋斗获取的。继承法一直保持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是由中国以前的历史传统决定的,养老体系的不健全,更受到“养儿防老”观念影响。

而如今,随着我国养老体系的逐步健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也将逐步实现,父母的晚年生活也会更有保障。未来的法律规定也将朝着更加科学化、人性化的方向发展。

点赞4、开封市 网友:江影沉浮

我觉得这个规定有漏洞,一起继承财产倒是合情合理,但是房产有问题。如果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怎么能让其父母来继承?父母生之养之,让其继承点钱财养老是应该的,但现在女人都是一起承担房贷,,房子应该是夫妻二人与其亲生子所有。让父母共同继承房子肯定有纠纷,这是我的观点,是否成熟,请大家给点意。

点赞5、哈密市 网友:双龙戏水

这一步,同意!但是下一步,不同意,父母继承之后,父母再去世,原继承部分应还原到儿子名下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即还原为其子遗产,而不是作为父母遗产。多了那么多与房产无关、与养育其子无关的继承人与孙子女共享权益,搁谁那里谁能舒服啊?

点赞6、济宁市 网友:洅战江楜

您好!

这是目前我国现行《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个人观点是,单就一个家庭来讲,这种规定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后续的麻烦事儿并没有充分考虑。

下面从两个方面探讨一下:

为什么对于“单个”家庭来讲,是合情合理?

这里所谈到的“单个”家庭,仅仅指爷爷←→儿子夫妻←→孙子女,完全是单一的一条纵向关系。

家庭的财产应该给谁?首先必须要回答的问题是:家里的财产是怎么来的?之前“一纸家书”向大家表达过自己的观点:家庭财产从哪儿来,就应该回到哪儿去,不应涉及“外人”。

按照题主的说法,从道理上:

儿子去世了,作为儿子的配偶、父母、子女,对家庭有贡献没有?我相信,对于绝大多数家庭来讲,都是有贡献的:

  • 父母。有了父母,才具备了构建儿子小家的前提。况且,很多家庭,父母对于子女的感情和经济投入都很大。即使父母老了、需要子女照顾了,能说父母对家庭没有贡献么?

  • 儿媳。举个极端的例子:有些人说了,就我一个人工作挣钱,老婆在家不上班,家里所有的花销都是我挣的。但是,媳妇对家庭有付出没有?没有媳妇哪有这个小家?贡献并非是用挣钱多少来衡量的。况且,还有很多家庭,是夫妻俩一起打拼、挣钱,为了让家的日子过的更好一些。

  • 孙子女。可能很多家庭的孙子女还上学、还属于“消耗品”,但是,他们对于父母、爷爷奶奶带来的乐趣,“精神”上的慰籍,能说他们对于家庭没有贡献么?

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以上说到的情形,应该是绝大多数家庭的基本现状,例外肯定有。但是,照顾到大多数,个人认为,这样规定“合情合理”,没毛病。

后续的麻烦事儿有哪些?

看似对于每一个“小家”,这样规定没有毛病。但是,这种规定并非是以“小家”为单位、而是以“人”为单位的——换句话说,任何一个人,去世之后都要以这种关系来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就产生了一系列不合情理的地方。

这里只是列举一下比较被“诟病”的“转继承”的问题——一些远房亲戚也跑过来挣财产,而且不限“转”的次数。

问题是:这种情况,财产继承也完全符合法定继承人顺序:子女→父母→其他子女。

举个例子:儿子去世了,父母继承了儿子的财产。随后父母又去世了,就要由父母的子女来继承,如果是多子女,就意味着去世儿子的兄弟姐妹来分儿子家的财产,就产生了所谓的“七大姑八大姨来挣父母财产”的奇葩现象。

个人认为,这是目前继承法需要修订的一个方面。这里只是探讨一下“理”:

还是回到上面的出发点:钱怎么挣来的,就要回到哪里去。如果继承人跟家庭的财产来源没有半点关系,凭什么要分?这是最基本的逻辑,我相信,任何一个家庭面临这种情况的时候,都会是这样认为。

所以,目前能够唯一规避这个问题的手段,就只能是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事先把继承人“锁定”、不让财产“跑出”圈儿。

关于遗嘱的作用、怎么写,在“一纸家书”的头条号有专题文章和专栏介绍,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阅读指正。

知识推荐

八哥问答——日常生活学习知识分享。 垃圾信息处理邮箱 tousu669@163.com 网站地图
icp备案号 闽ICP备2023007808号-3 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互联网安全管理备案 Copyright 2023 www.1260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