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赔偿金跟他儿女怎么分?
首先提问人说的是,二婚,男方有一子一女,男方原来的房子,这些情况并不详细,房子能不能继承要区分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二婚也是有不同方式的,男方是和原配离婚,房子是男方个人财产:,男方的子女已经成年,男方去世,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女方和男方的子女有平等的继承权。男方的子女未成年的,要适当照顾未成年子女的份额。
第二种情况,男方的原配过世,是丧偶后和女方结婚,男方原来的房子有原配的份额,那男方过世后,男方的遗产,关于这个房子的遗产份额就比较复杂了。男方的遗产,房子的50%加上从原配房子份额继承来的份额。确定男方遗产份额之后再来按照指定(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所指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婚和初婚只要领了结婚证就有继承权
先谈,他房子的继承问题。他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你无权继承。除非他留有遗嘱或赠与,你才可继承或接受赠与。
但是有个问题,二婚丈夫是离异,还是喪偶。如果是离异的,这个房子是二婚丈夫的所有财产。如果是丧偶的,一半产权是二婚丈夫死去妻子的。这个房子二婚丈夫只有一半产权,如果有遗嘱或赠与,你也只能继承和接受这一半产权。二婚丈夫没有遗嘱或赠与,这个房子,你只能"望房兴叹"。
再谈,你继承二婚丈夫遗产问题。不知你再婚多久,不知你们再婚后都有什么财产。《婚姻法》,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列出五项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是领结婚证后形成的财产,就可列为夫妻共有财产。比如两人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只归个人除外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经市场价评估,假设为120万元。
这些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价值60万元是你的个人财产,另一半,价值60万元是二婚丈夫的财产。二婚丈夫这60万财产因他去世了,叫遗产。谁有权继承二婚丈夫遗产呢?还得问一下,二婚丈夫有遗嘱或赠与吗,因为遗嘱或赠与优先。没有遗嘱或赠与,按法定继承。还得问一下二婚丈夫的父母在吗?如父亲己故,母亲在。那么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你,二婚丈夫的一儿一女,二婚丈夫的母亲,共4人继承。如果二婚丈夫的一儿一女未成年,可适当照顾。这2个孩子分别20万元,你和婆婆各10万元。
明确一下,你二婚后的个人财产60万元,继承二婚丈夫遗产10万,共70万元。如果没有婆婆,二婚丈夫的遗产,由你和他的儿女遗产。
再谈赔偿金问题。如何赔偿,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他又不属于遗产,只能参照继承法分配。如果有婆婆,她没有养老金,二婚丈夫一儿一女未成年,这3人适当多分,你少分。如果没婆婆,2个孩子己成年,你和2个孩子均分。
不管是二婚还是新婚,只要是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合法夫妻,对于丈夫的遗产,妻子就有法定继承权,至于能否实际继承以及继承的份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无法继承房产的情况
在以下两种情况,妻子无法继承房产:
第一,丈夫留有遗嘱,已对房产进行了处置。由于房子为丈夫婚前个人财产,丈夫有可能私下立有遗嘱,将房产留给自己的一儿一女,这在二婚家庭中并不少见。由于《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在丈夫留有遗嘱的情况下,妻子无法继承房产。
第二,妻子存在法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房产及补偿金继承份额的分割
在开始法定继承时,继承份额的分割情况取决于继承人的数量,以及丈夫的一儿一女是否成年。如果男方父母建在,或者有二婚后的婚生子女,他们与丈夫的一儿一女、妻子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继承份额均等,但如果丈夫的一儿一女未成年,则应获得更多的份额。
如果有遗嘱,妻子只能分割赔偿金及婚后财产
如果丈夫留有遗嘱,将房产留给了自己的一儿一女,那么,妻子只能继承赔偿金及二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二婚后的夫妻公共财产,在进行夫妻财产分割后,属于丈夫的份额及赔偿金,其父母及一儿一女同样拥有继承权,各继承人继承份额分割的原则与前面相同。
您好!
题主提到的这两类财产,具有不同性质。首先给出题主一个结论:
- 丈夫原来的房子,您有法定继承权。
- 赔偿金,你有权利分得。
我们围绕着“继承”这个概念,对上述两类财产解释一下,并且说明应当如何分割。
题主丈夫“原来的房子”,属于遗产。
个人的感觉,题主可能有些偏颇的认识:好像这个财产是丈夫婚前的,所以就跟自己没关系,不能继承。
其实不是这样的。
在《民法典》中规定的很清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个人合法财产,跟去世人什么时间获取的没有关系。如题主提到的“原来的房产”,应该指的是他与您再婚之前的房子。那么,可以简单理解为:这个房子全部属于他个人。换句话说,丈夫去世,整个这套房子,都将作为遗产。
这个房子,继承人都有谁?
如果题主丈夫去世之前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这个房子,将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如果没有留下合法有效遗嘱,题主是很明确的法定继承人之一: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了去世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说:
题主是丈夫的现任配偶(与是初婚还是再婚没有关系),丈夫还有一儿一女,你们全部都是合法继承人。
假设丈夫的父母均已过世,那么,这个房子三人均分,各自继承整个房产的1/3。
关于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
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赔偿金指的是对死者家属具有安慰性的一种经济补偿,并非去世人生前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不属于遗产。
赔偿金的分配对象是很明确的:针对去世人的家属。这个“家属”的范围,可以理解为: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一致的,分割方式也是一致的。
因此,赔偿金部分,依然由题主、丈夫的一儿一女三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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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丈夫去世,丈夫的房产就成了遗产,有资格继承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就是丈夫的父母、妻子、丈夫的儿女。
如果你丈夫留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立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权公证。
一套房子,你们五名法定继承人继承的份额是相同的。房产由你们五人共有不太方便,你们可以协商,房子由一人继承,继承了房子的人可以按照房屋评估价给其他四人按照份额经济补偿。然后带齐公证员要求的所有资料去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其他四人放弃继承,由一人继承,继承人带着公证书去房产交易中心即可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比如房屋评估价是100万,五名继承人,每人20万,其中一人继承房产之后给其他四人每人补偿20万。当然具体数目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并且争议较大时,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
至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因为赔偿金不是遗产,所以不能按照遗产继承来处理。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在分割该笔赔偿金钱,应扣除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也就是失去劳动能力的父母以及未成年子女。对他们应该优先考虑,其余部分按照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度以及生活来源等因素合理分割。
你与丈夫是二婚,房产是他的婚前财产。你丈夫去世以后,你可以得到部分房产份额。首先要看你丈夫是否有全部产权,如果是,按照继承法,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按比例均分。
如果是他与前妻的共同财产,他前妻死后,他享有共同财产的1/2,剩下的1/2,他前妻的父母,他本人和子女按比例均分。
如果是他前妻婚前个人财产,他前妻死后,他前妻的父母,他本人和儿女,平均分配。
具体份额可自己算一下。
如果有遗嘱当然按遗嘱继承。
死亡赔偿金也可以参考此比例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主要是抚养费,年老体迈,无经济来源,未成年儿女,可相对多分。已经成年儿女不存在抚养费问题。
感谢邀请!
正常情况下,只要你们有合法的手续,你是具有继承权的,也是可以参与赔偿金的分配的。但是,这里还有几个问题需要弄清楚:首先,他的两个子女,有没有成年。如果没有成年,在方便的分配、赔偿金的分配方面,应当向两个子女倾斜;其二,他有没有失去劳动力的父母,如果有,也需要参加房子和赔偿金的分配;第三,如果这两个方面因素都成立,那么,房产和赔偿金的分配,你可能就要少一点。
我的建议是,如果确实是这样的,你倒应当更大度、更有姿态一点,毕竟,未成年人和失去劳动力的老人,都是弱势群体,且失去亲人之悲痛别人难以体会。如果你能多做点让步对他们或许也是一个安慰。
建议不一定对,不妥当之处,请谅解。
丈夫去世,妻子当然有权继承遗产
谢邀。只要你和他有合法手续,原来的房子你可以继承,。至于赔偿金,当然你可以得到属于你的一份。具体的赔偿多少,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合规的进行赔偿分配。要是家里有老人的,也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金。
谢邀。只要结婚了,夫妻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共同的财产,除非有遗嘱,或是婚前财产公正。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爱人意外去世,他的房产与你及他的儿女共同分割,妻子是第一继承人,其次是儿女。按中国的传统,你可以与你的继子女协商解决。看双方的经济收入状况,如何分配遗产。如果闹到法院打官司,法院也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分配,不会强制执行。
所以,我建议不要闹僵,如果你无居住场所,继子女已各自成家,都有婚房,那么,你可以按比例付给他们现金,把房子过继给你。如果继子女未成年,那么这个房子,你只能让出。你还要承担每月的抚养费,直到他们成年为止。
谈案说法,哈哈回答。
根据法律规定,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
无论是一婚二婚,
办理了结婚登记,
您与您丈夫的夫妻关系就受法律保护。
个人财产是指在夫妻共有财产制中,完全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和控制的财产。
“原来的房子”虽然是您丈夫婚前财产,
但是,属于您丈夫的部分(这主要看房子的权属以及购买时出资情况)
是他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作为遗产,
继承人可以合法继承。
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
“原来的房子”属于您丈夫个人财产的部分,
在您丈夫未立有遗嘱的情况下,
您与您丈夫的子女、父母都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按照《民法典》规定,遗产原则上由继承人均等继承。
所以,如果您的丈夫有四个继承人,
那每个继承人可以继承四分之一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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