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把家产都留给儿子,却让女儿出赡养费,女儿果断拒绝,大家怎么看?
其实大部分农村老人不会那样要求的。即便儿子确实困难,也只会让女儿帮一帮,不会“牛不喝水强按头”。
个别现象确实存在,但不顾女儿死活硬要出钱的也少。
我们村有个老头,得了癌症,需要手术。老头就问,“谁出钱”?俩闺女说,“我俩出”。老头听了就“呵呵”一笑说,“那就做做吧”!闺女反问,“要是让你儿子出钱呢”?“那就等死”,老头回答。
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事实就是这样。不过,一般情况下,女儿也很少和父母计较的。题主说的老人是少之又少的。
针对题主说的情况,无论老人怎么说,作为子女还是不能计较的。因为他是你父亲。若你看着不管,让他死,作为儿女未免有些不人道。无论出于亲情,还是人道,还是应该出钱看病的。
至于财产分配,老人活着,给谁不给谁,是老人的权力。法律上称为“赠予权”。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能以财产为理由不承担赡养义务的。有病不看,也涉嫌遗弃罪。
若老人去世,可以要求儿子共同分割财产,行使继承权。若儿子不同意 可以通过司法手段解决。因为法律规定男女是同权的。
老人生病,以为要离开人世,所以把传家宝和财产提前分给儿子,没想到后来治好了。从医院回来之后,他要求女儿给他赡养费。女儿果断拒绝给老人赡养费,没想到被叔叔套路了。
这位老人年轻的时候是一位屠夫,一直卖猪肉到65岁才退休。他有一对儿女,他们都是依靠自己努力挣钱,自己攒钱结婚的,所以没有动用他的钱,因此老人退休之后有雄厚的积蓄。
为了防止儿女为争财产而闹矛盾,所以老人退休之后就对儿女们说:只要你们懂得孝道,将来我离开人世的时候,我的财产就留给你们,孝顺父母最多的,获得的财产更多。
但是他的儿女都很有出息,有能力依靠自己挣钱,所以不在乎他的财产,反而每次回老家看望他的时候都会留一两千元钱给他。后来在2014年的时候,他患上了肺癌早期。
但是他没有文化,对癌症这个病情不了解而且也没有问医生到底是会怎么样,所以他认为自己很快就要离开人世,于是他趁着自己还没有瘫痪得不能动弹的时候,把儿子和女儿都叫回老家。
两个孩子回来之后,他把自己在医院检查的结果告诉孩子们,但是他只说自己患上了癌症,没有说是早期还是晚期,就直接立遗嘱了。他的一对儿女,都以为他准备离开人世,所以认真地听他讲遗言。
他先对女儿说:以后爸爸不在了,你们兄妹俩要团结,遇到事情要相互帮忙,同时你要经常抽时间回来照顾你的母亲。你们都已经成家立业了,爸爸对你们放心,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们的母亲。
女儿听完他的话之后,默默地流泪,然后点头表示答应他,经常回来照顾母亲。之后他对儿子说:爸爸还有十三万元的积蓄和我们的传家宝,玉佩一块,全都就给你了,希望你好好保存并传给下一代。
当时他的女儿真以为父亲要离开人世,所以不想为财产而闹得不愉快,让父亲不开心。因此,虽然他什么财产也没有分给女儿,但是女儿忍了。交代完后事,他才让儿子送他去医院做手术治疗延长寿命。
因为做手术,需要家属签字,所以当儿子在签字的时候,儿子留意看了一下医生递给他的表格,结果一看才发现,父亲患上的只是癌症早期,通过手术治疗之后,还能活很多年。
后来医生给老人做的手术很成功,当老人醒来的时候,儿子告诉他,不会因为癌症而这么快死亡,至少还能活十年。当时老人激动得流下了眼泪,于是就吩咐子女们去忙活自己的事情,让老伴照顾他即可。
老人出院之后,每天每餐都习惯性地喝一点小酒。两个月之后,他没有钱买生活用品和买酒喝,于是就要求儿子把他的积蓄拿回来,但是儿子只是把传家宝拿回来给他而他的积蓄并没有还回来。
他的儿子说:您给我的钱,我已经拿去投资开了一家分店了,而且还在银行贷款了二十五万,目前没有钱给您。他觉得儿子不容易,所以打电话给女儿,要求女儿每个月给他一千元生活费。
这个时候他的女儿拒绝了,她说:你分家产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想到我,现在没有钱当生活费才记得要来找我拿,你去找我哥哥拿钱吧,我是不会每个月支付一千元生活费给你的。
老人听完女儿说的话之后,没有多说什么就挂断电话了。他觉得女儿不孝顺,所以在家里又哭又闹,结果居住在他家附近的亲弟弟,以为他出事了,所以赶来他家看望他并问他发生了什么事。
当他把问女儿要钱,女儿不给的事情告诉弟弟之后,弟弟笑着对他说:这件事情我来帮你解决,你就不要再哭了,我侄女是很孝顺的,不是像你所说的那样,是一个不孝女。
之后叔叔打电话给她,还没等叔叔开口说是因为什么给她打电话,她就先开口对她叔叔说:父亲太不公平了,把财产和积蓄都留给我哥哥,然后现在来要求我每个月支付一千元生活费给他。
这个时候,她被叔叔用话给套路了,她叔叔对她说:我们人活在世上,当别人给予你帮助的时候,你应该怎么去报答别人?她回答:做人要懂得知恩图报,别人帮助过我们,我们应该报答别人。
她叔叔又问:面对生命和一百斤黄金,你选择要生命,还是选择要黄金。她笑着回答叔叔:这个问题还用问吗?我当然选择要生命了,如果生命都没有,我还要一百斤黄金来做什么。
这时叔叔又说:当你帮助过别人很多次而你只有一次不帮他,他就恨你,你认为这样的人,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她回答:这种人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我不会和这样的人交朋友。
叔叔又说:你既然懂得这些道理,为什么你父母给予你生命并且把你抚养长大,他只是不把财产分给你而已,你却对他怀恨在心。你这种行为,不是把金钱看得比生命重要吗?不是忘恩负义吗?
她悟性很高,听完叔叔的话之后,马上从城里开车回老家,然后把钱交到父亲的手里。回到老家之后,她叔叔再次找她谈话,问她为什么父亲只是一次不帮她,她就要弃父亲不顾。
这时她才对叔叔说:我觉得父亲的做法太不公平了,因为我也是他的孩子,他凭什么只把财产分给我哥哥而不分给我一点。其实我并不在乎他这点钱,我在乎的是得到他们的疼爱和认可。
她叔叔听了她的真心话之后,又去做哥哥的思想工作。一年之后,他的儿子资金回笼了才把他的积蓄拿回来给他,并且还把一年以来,妹妹给父亲的生活费都还给妹妹。
但是她没有要哥哥还回来的钱,而是对她哥哥说:他也是我的父亲,他把我抚养长大,我跟你一样,有赡养他的义务。他哥哥当时很感动,因为他以为妹妹会因为他没有支付父亲的生活费而怪他。
他没有想到,妹妹会有这么高的悟性。后来老人决定,把自己的积蓄全部分给女儿,传家宝分给儿子。这次父亲对财产的分配女儿没有意见。因为她知道,自己生的孩子不跟父亲姓,所以不该拿传家宝。
儿子也没有意见,因为他一直很大度,同时他知道,传家宝的价值,远远要比父亲的积蓄高。自从老人把遗产分配清楚之后,他的女儿回来看望他的频率更高了而且每次回来都会给钱给他。
通过了解他们家分财产的事情之后,我认为农村老人把财产只分给儿子而不分给女儿,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同时女儿拒绝赡养父亲也是不对的,具体理由,请看下面分析。
分析:为什么父亲只把自己的财产分给儿子而不分给女儿,这种做法不对?
虽然说,财产是父亲挣来的,父亲愿意把它给谁,父亲自己有权利决定。父亲把财产分给我们,是情分,不分给,那是本分?这句话在亲情当中说不通,因为父亲和女儿之间是有情分的。
因为她是父亲的女儿,所以他们有着直系亲属的关系。儿子和女儿,都是父亲的孩子,手心手背都是肉,父亲只把财产分给儿子不分给女儿,会导致女儿会觉得父亲偏心,同时会寒了女儿的心。
分析:为什么女儿拒绝赡养年迈的父母,这个做法是不对的?
我觉得文中所述的叔叔,他讲得很有道理。做人要懂知恩图报,父母给予我们生命并把我们抚养长大,我们应该报答他们,不能因为他们不分财产给我们,我们就埋怨他们或者不赡养他们。
想一想,父母为我们付出了大半辈子,只有一次没有为我们付出,难道我们就要埋怨他们,不赡养他们,这种做法是不对的,这种做法,应验了一斗米养恩人,一石米养仇人这句话了。
同时,站在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如果父母在我们小的时候,对我们有抚养义务,无论是女儿还是儿子,只要父母尽到抚养义务,我们长大之后就有赡养他们的义务。
最后,我给为人父母,和为人子女们各提一个建议。
给为人父母的朋友提的建议:在财产方面应该平均分配给子女,要么不留给任何一个子女,要给就平均分配,不然子女们心里会有意见。
同时遇到子女不赡养你们的情况时,应该先对子女进行思想教育,让他们懂得报恩,尽孝。通过思想教育之后,子女依然不赡养我们,我们再走法律程序。
给为人子女的朋友提的建议:为人子女要懂得知恩图报,对父母不要吝啬,因为没有他们给予我们生命并把我们抚养长大,我们连生存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是财富了。
同时无论如何,也不能不赡养年迈的父母,因为不孝顺父母的人会遭人嫌。别人会觉得这种人不懂得报恩,冷血,连给予自己生命和把自己养大的人都弃之不顾。
而且法律有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子女就要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既然有义务我们就应该履行,不要等上了法院之后才懂得尴尬,丢脸。
财产全给儿子,女儿分文没有,但赡养费却女儿有份,对这种重男轻女且十分偏颇的父母,女儿果断拒绝,从情感上讲我支持、理解而且十分同情。儿子、女儿都是父母所生所养,人常说手心手背都是肉,难不成你的女儿就不是你的至亲骨肉?奈何绝情如此?既如此无情于女儿,又如何张得开口要求其赡养?
女儿拒绝赡养是疾愤所致,于情于理都有其理由,然而于法无据。
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且赡养义务与财产继承并非对应的义务权利关系。子女赡养父母是对其抚育之恩的回报,子女有无获得父母财产都要履行经济上供给、日常照顾以及精神上的慰籍等赡养义务。但是《继承法》也规定,在遗产分配时,对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少分或不分;对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以此推之,获得大部分或全部分财产的子女是不是也应更多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取得了全部财产,又要求文分未得的姊妹平均承担赡养义务是不是太不要脸了?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与财产继承没有完全的对应关系,但获得财产的一方却要自觉思考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既享受了更多的权利,就不应妄图平均履行义务。
农村老人把家产留给儿子,这是一个约定成俗的民间传统。从某些意义上来讲,经过老辈人一代一代的沿袭至今,成了不是规矩的规矩。
缘于有儿女的家庭,女儿出嫁以后,可以去享受男方家的财产,之间形成了一个“互换”的形式——一边的出嫁女去分享另一边出嫁女的财产。这样的一种财产传承方式,虽然没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但在民间,人们已经默认了这一传承。
也就是说,女儿出嫁以后,不会来与老人的儿子分财产,何况老人把财产分给女儿,女儿也带不走。因为农村老人的财产就是土地、房子、耕牛和树木。
那么,在这种情形之下,老人开口向女儿讨要赡养费,这是不近人情的。因为女儿出嫁以后多出了负担,女儿还要协助丈夫赡养她的公婆。缘于此,赡养老人的主要责任是分得家产的儿子,女儿对老人的赡养,只能回报多少就是多少。在这当中,老人不能信口开河的向女儿要赡养费。
讨论的这些问题,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传统沿袭至今,我看到大部分农村的老人,没有把家产分给女儿;也没有看见或听说过老人向女儿开口要赡养费。农村老人把家产分给了儿子,又开口向女儿要赡养费就是不近人情的表现。针对老人的养老问题,女儿为了报答老人的养育之恩,只能做到有多少就报答多少。当然,这当中除了特殊的家庭情况以外。
由此看来,农村老人开口向女儿要赡养费是不合理的。另外,女儿果断拒绝老人提出的赡养费也不应该。这个时候,女儿要回过头来想一想,虽然老人把家产分给了兄弟,但这种现象在农村很普遍。再说,老人即便把房子绑给女儿背走,女儿也没有这么大的力气啊!女儿也不能把老人的家产变卖了拿着钱走呀!老人不出口卖,谁敢卖?换言之,老人把家产卖了,他们今后的生活怎么办?
因此,老人在养老的过程中,要学会明确责任。虽然女儿是老人生养的,但作为一个有儿有女的家庭来说,赡养老人的时候,儿子是主责,女儿只能帮补,在赡养老人的过程中,儿子和女儿对老人的赡养,不能同等担责。
我们支持你。但情容(老人把家产全部留给儿子)法不容(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
我国《宪法》第49条、《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有赡养年迈的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即使父母没有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也有向子女讨要赡养费的权利,子女赡养父母,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女儿拒绝赡养父母是违法行为,也是违反道德良序的行为,赡养义务与继承权利是两码事,子女有继续父母的遗产权利,如果父亲立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如果父母没有遗嘱,应该依法由子女共同继承,女儿可以主张继承权,但父母在世,就把财产赠予儿子,这是父母的权利,做为女儿仍然要履行赡养义务,与兄弟一起赡养父母,给父母养老送终。
在农村确实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之说,也有“出嫁女不问娘家事”俗成,大多数女儿不用赡养父母,同时也放弃继承权,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由儿子们承担,然而时过境迁,现在的农村老人都是女儿们伺候、探望、赡养,儿子们反倒以各种“理由”拒绝赡养,这确实对女儿们不公平,但无论如何,做儿女的都不应该拒绝赡养父母老人。
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我们也有老去的那一天,我们应该给子女做个好榜样,否则,我们老了以后,子女也不愿意赡养的。当前,农村家庭矛盾主要就是赡养老人的问题,很多老人为讨要赡养费,与子女大动干戈,甚至对簿公堂。农村老人没有退休金,如果子女拒绝赡养,只能死路一条。我们应该老吾老及人之老,让父母有尊严的生活,有质量的生活,幸福快乐安享晚年。
做为农村老人,要摒弃传统落思想观念,手心手背都是肉,女儿也是自己的骨血,也是“香火”延续的传承,在财产赠予上,要一视同仁,不能把女儿当外人。老人自己也要“留一手”,不能把财产生前全部赠予了,防止没人赡养。谁赡养、谁伺候、谁贴心,财产就给谁。
农村人养老是老生长谈的问题,我还是那句话,求人不如求己,自己养自己老,现在的年轻人要积极参加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年轻的时候缴费,老了的时候领养老金,有了养老金,子女反过来巴结、讨好父母,才有好日子过。财富是创造出来的,父母的财产是有限的,享父母的福,是断路福,是不会长久的。
拒不赡养父母无论儿子还是女儿都是违法的,有虐待、遗弃之嫌,从道德上讲,尊重长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享誉乡梓,令人称赞的高尚行为。如果连父母都不管不问地,背后人家怎么议论,乡亲们怎么看你,口水会淹死人的,攸攸众口难堵啊!
我喜欢回答这样的问题。其他地方的我不了解,也就没有发言权。在我们这里,一般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有一儿一女或几个女子的情况。由儿子一人继承全部财产,并养老送终,父母从来不向女儿摊派赡养费。女子嫁人后,就是一条亲戚路,如娘家特别困难接济一点,纯属自愿。二、有女儿和几个儿子的情况。儿女分别成家后,父母一般和小儿子一起生活。如果将自己的一分家产和一分承包地交小儿子继承,其他子女则不承担赡养费;如果没给自己留家产和承包地,赡养费由儿子分摊,但女儿仍不承担赡养费。三、没有儿子的情况。如果有女儿,便将其中的一个留在家里,招一个上门女婿,这就是人们说的“入赘”和“指女抱儿”,女儿、女婿继承全部家产,并养老送终,其他出嫁女子不承担赡养费。
总之,农村老人把家产全留给儿子,让女儿出赡养费是不应该的。女儿果断拒绝,可以说是对的。但如果老人生活确实有难处,女儿完全可以量力接济,否则就是不孝女!
村里赶马的大爷把存款70万悄悄给儿子,自己生病住院却要出嫁的女儿回来照顾并且支付医疗费用以及后面每个月的赡养费,女儿被套路两年后果断放弃支付赡养费。
这位大爷姓周,从18岁开始赶马为生,老婆也是在赶马给人拉砖时讨到的,后来生的一对漂亮的儿女,女儿比儿子大三岁,周夫人把两个孩子照看的很好。
可是这个幸福的家庭在两个孩子上初中时,周大爷赶马去当地的一个悬崖村,周夫人也跟着一起,悬崖村地势陡峭,只有一条小路,当地因为有着原生态的环境,现在用马驼砖过去也是搞旅游建设。
但就在悬崖村赶马的第一天,周夫人因为没有经验,加上走路都不好走的地方,还要照顾马,一脚踩滑了掉进深渊,最后请来救援队,用了半天时间才下到谷底,但是人却已经没有任何生命迹象。
周大爷从此只说自己命不好,老婆命更不好,有时候也责怪自己为什么要娶她回家,不娶不就没这回事了吗?从那以后周大爷赶马也尽量为自己多准备一些安全措施了。
两个孩子上大学后,周大爷一边赶马一边在家旁边的山沟里搞起了养殖,这条沟下雨才会有一些水流,大概有10多亩,是一片老河床,其余两边因为滑坡堵住了,所以形成了这样一块。
周大爷在沟里养了50来只鸡,一次去城里卖鸡的时候,路过彩票店门口买了一张刮刮乐,或许是周夫人把所有的运气都留给了周大爷,他买了10张刮刮乐,中了40万。
中奖后的大爷很懵,又怕被骗,最后找到堂弟帮忙才领回这40万,周大爷找堂弟的原因就是他在县城做大生意的,不缺钱,找其他人怕被骗。
回家后,周大爷没有把中奖的事情告诉孩子,虽然他心中已经定了这40万要怎么花,他依然继续在村里赶马,过着平淡的日子,也告诉过堂弟不要跟任何人说。
周大爷的女儿周婷毕业参加工作后,周大爷就一直催着他赶快嫁人,说女孩子毕业了就该生孩子然后带娃就行了,周婷刚开始以为父亲是为自己好,就听了父亲的话,工作刚满一年就跟男友结婚了。
而他的儿子周伟毕业后去了深圳,在大城市工作,也是在这时,周大爷开始生病,刚开始不严重,自己买的药在家里吃,后来感觉身体越来越不对劲了,就去了医院。
医院检查出来是肺结核,周大爷被病情吓到了,给女儿打电话,让她回来照顾自己,周婷的孩子刚一岁多,遇到这种情况,只能把孩子给婆婆带了。
周婷来到医院,发现医药费已经欠了一万多了,周婷问爸爸为什么没现交医药费,周大爷说钱都供你们上大学了,我哪里有钱看病,加上之前买药吃也花了很多钱。
周婷没有办法,自己只带了两万块钱,付完医药费后只剩下几千块了,只能给老公打电话,还好周婷的丈夫是通情达理只之人,第二天就给周婷转了5万块。
他们结婚时间不长,周婷工作一年也没多少存款,而这5万块也是丈夫所有的积蓄,周婷不敢乱花一分钱,在医院一个多月,她没有睡过一个好觉,困了就在走廊上的凳子上休息。
出院后,周大爷跟女儿说,你回你婆婆家吧,你这一个多月也辛苦了,你弟弟是我没让他回来的,他工作忙又没结婚需要挣钱,以后我肯定是干不了活了,你每个月给我转1500块钱花就行。
周婷刚还想提弟弟呢,但是爸爸既然这么说了,心里更气了,但谁让他是生自己养自己的爸爸呢?他跟无奈的把这个事情告诉老公,她老公说不就1500吗,转给他就是了,毕竟彩礼你爸也没多要。
周大爷趁女儿回去后,第一时间就给儿子打电话,说要给他转一笔钱,自己病的很严重,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走了,儿子回答说你什么时候病的,怎么没告诉我?
原来周大爷压根儿就没跟儿子说,住院时儿子打电话来周大爷说是在医院看朋友,两天后,周大爷给儿子转去60万,让他自己存着,儿子说你那来这么多钱?
周大爷说前些年中了彩票没告诉你们,现在我是真感觉自己不知道那天就走了,怕你们不知道这个事情,就把这个钱转给你你了。
突然收到巨款的儿子立马辞掉了工作,开始出去花天酒地,也许他早就对这份工作不满意了,加上年纪小性格上比较贪玩,整日在外潇洒。
而另一边的姐姐一边受着婆婆的气,一边有着爱自己关心自己的老公,还有每个月给爸爸1500块的赡养费,都压在老公身上。
虽然两个人每个月工资加起来有一万四左右,爸爸那边的1500不算什么,但周婷的婆婆虽然有些埋怨周婷一个人给她爸爸支付赡养费,还是给两口子首付了一套房,自己专门带孙子。
几个月后,周大爷开始变本加厉,从原来的1500变成2500,周婷也许是心疼这个爸爸多年前失去了妻子,现在老了很孤独需要通过花钱来缓解,就没考虑太多。
就这样他两口子又增加了一笔负担,周婷跟老公说,这辈子有你知足了,她老公也是一个很有爱心和责任心的人,搂着周婷说到,虽然他老人家又加了1000块,但是我现在工资涨了2000呢,应该高兴才是啊。
两年后,周婷回到家里看往爸爸的身体,这是她这两年第四次回来,这次回来是自己开车回来的,到村里后看见爸爸在下棋,身体也没什么异样,倒是看到女儿来后,说这不舒服那不舒服。
周婷给爸爸做了一餐午饭就走了,路过镇上时,碰到了堂叔,聊起了这两年的话题,堂叔问她你这两年都给你爸爸支付赡养费吗?周婷说是啊。
堂叔忍不住说出了真相,说你还在上大学的时候,你爸爸买彩票中40万跟你说过没有,周婷摇头说不知道,他从来没有提起过,堂叔摇了摇头说,你太可怜了。
回到家后,周婷想给爸爸把打一个电话,但气的又不想打,也不知道爸爸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于是做决定以后不给爸爸支付赡养费了。
后来听一些村里人说,爸爸把钱全都给弟弟之后,周婷从来没联系过爸爸,大概三个月后,周婷的爸爸打来电话,说怎么不打钱过来了,都没钱花了。
周婷直接说道:您以前不是中过奖吗,40万呢,先花自己的钱吧,我这边先存着,到时候一起给你,周大爷停顿了一会儿,想着女儿应该是知道了,索性就把实情说了。
周婷说既然你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你就问你儿子要吧,让他支付两年赡养费之后再找我要钱,周大爷一气之下挂断了电话,还说以后绝不找你了。
又过了半年,这一次周大爷真的是没钱了,从出院后开始享受生活,每个月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突然停了几个月,没有钱的日子越来越不安心了。
于是他给儿子打电话,没想到儿子已经在回来的车上了,只好等儿子回来再说,想着给了儿子60万,他又在外工作几年,钱应该是挣不少。
万万没想到,儿子回到家就告诉爸爸自己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花光了钱还背负了一身10多万的债务,这次回来就是想问你还有没有钱,周大爷一气之下倒地不起,送到医院后昏迷了三天。
醒来的时候,儿子女儿女婿都在旁边,只是眼神各种不一样,女儿问医生爸爸有什么问题后,医生告诉她随时可以出院,就是气昏了,而且旧病也没有复发。
周婷来到病房扔下5000块给弟弟,说你带爸爸出院,我先走了,说要拉着老公就走了,而这时的周大爷侧着身子,脑子里有很多话,却一句也说不出来。
周大爷的做法确实欠妥,非常不应该,但是生活当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我认为你家的老人把家产都留给弟弟的话,你就不用给他养老了,
这种事情分三点,第一点是老人给你们平分家产,那么你们要共同赡养老人,就算你弟弟不养,那你也要负责。
第二点是老人不分家产,那你们依然要共同赡养,如果你弟弟依然不支付赡养费,那么你必须支付赡养费,这是你的责任。
第三点是老人把家产都留给你弟弟,那我认为你可以不考虑赡养问题了,当然你若是自愿也是可以的,毕竟为了家庭和谐嘛!但我想家产都只留给一个人,家庭和谐应该是不存在的。
我认为这种情况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先说不合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老人把家产都分给儿子,是不合法的。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如果父母完成了抚养女儿的义务,现在自己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女儿有赡养的义务。
女儿因为没有分到家产,果断拒绝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同样不合法。
解决这种情况的问题,我的观点是“锣做锣打、鼓做鼓敲”、一码归一码,将两个问题分开处理。如果能通过协商解决则更好,不能协商解决就诉诸法律。
再说不合理。
自古以来,农村很多地方的传统习惯做法是,女儿出嫁后不享受娘家的财产继承,同时,也不再掺和娘家的任何事情(包括老人的养老问题)。女儿如何对待亲生父母,全凭自己的感情和良心;
儿子之间共享老人的全部家产,同时也要负担老人的养老。
这种做法有其一定的合理性,所以一直流传至今。
如今,有不明事理的老人,要打破这种平衡,既不依法让女儿享受家产分配的权利,又不按传统习惯办事,想让女儿承担自己的赡养费用。明显不合情理。
虽然绝大多数农村老人也没有什么家产,无非就是几联房子和破家具。但体现出的是父母重男轻女的偏心。
从这个角度看,女儿“不蒸馒头蒸(争)口气”的做法也情有可原。
一孔之见。
我是情感领域的“生态老儿”。(图片来源于网络)
本也来说几句话,都是同根生,不要分得太清,女儿养不养父母,在农村没人说你,我们是农村人,说农村话,你们见过有女儿回娘家分财产的吗?但是话又说回来,我们自己也当父母了,我们孝敬父母,也是在教育自己的孩子,这也叫因果关系,你现在对老人如何,你的孩子以后就如何对你,舍得,舍得,有舍方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