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是男方的,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正在哺乳,该怎么办?
如果已经做了亲子鉴定确定孩子不是男方的,男方有权利提出离婚,没有哪个男人高尚的替别人养孩子,除非结婚前已经知情,否则你这就算欺骗,可能婚前索要的彩礼钱都得退还,女方这样做太不厚道,没有哪个男人能忍受得了。
若男方有初步证据证明孩子不是自己的,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为属于确有必要受理的情况而对离婚案件予以立案。基于此导致的感情破裂,一般会准予离婚。此外,男方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若对于孩子已支出抚养费用亦可要求女方返还。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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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的法律女方在哺乳期是不可以离婚的。不会有那个法院能够让离婚。
不过这个孩子的妈妈也是让人无语。孩子不是男方的妈妈还在哺乳。这样也太狗血了。过了哺乳期孩子的妈妈最好还是和宝宝的亲爹商量一下看看怎么办。
既然孩子不是男方的。男方提出离婚不是很正常吗?给男方的这顶绿帽子太绿,男方戴不下,想摘下来。有什么理由阻止呢?
而且女方只是从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女方正在哺乳,身为哺乳期的妈妈,的确要多考虑孩子的事情。但如果是想要用出轨的孩子,博男方和其他人的同情。我觉得女方的动机就不单纯。女方是一个可怜的哺乳期的妈妈,但男方是被人绿出一片草地的可怜男人。因为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孩子,连婚都离不了,还要养着女方出轨的孩子,这不是更可怜。
如果女方真的想找到一个解决的方法。那就找孩子的亲生父亲来承担起抚养责任。何必拖着一个跟孩子没有血缘关系的男人。而且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就算婚离不成。男人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会对这个孩子好吗?多为孩子想一想。
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因此原则上,在一年以内的哺乳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如果男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孩子确实不是他的,那么他是可以起诉离婚的,而且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
若不想闹得太尴尬,建议双方尽量协议离婚。
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但总有人做不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育有子女,隐瞒真相,另一方受骗而抚养非亲生子女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注意了,不管是婚姻存续期间发现孩子非亲生,还是离婚后发现的,都可以向对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因为从婚姻法角度,如果女方有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并且非婚生育子女的,属于导致离婚的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另外从侵权责任法的角度,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孩子,构成侵权,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同样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没有这一说。
我国法律是说,前提孩子是男方的,男方有义务伺候月子和哺乳期,即使感情破裂法院也不予支持。
有类似案例,女方在婚后出轨,和别人生了孩子,男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伺候了怀孕期,生产的时候知道真像,女方以为月子期法院不会判离婚。结果,法院不仅判离婚,而且男方没有义务伺候女方待产,所以待产期的男方费用也要女方退回。
女方做出如此对不起丈夫的事情,现在被丈夫知道了,还有什么脸面继续婚姻、还有什么脸面继续呆在男方家里呢?难道不应该立刻答应男方的离婚要求,并自觉地净身出户吗?
对于这种伤风败俗的特殊情况,即便女方正在哺乳,法院也会认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同意他们离婚的。
不知道有的女人究竟是怎么想的,现在避孕方法这么多,买避孕药具也相当方便,再不济,十几块钱一盒紧急避孕药事后弥补也来得及啊,何至于要生下不是丈夫的孩子出来呢?如果想为别人生孩子,至少也得先离婚,先放过自己的丈夫,再进行你的丑恶行为吧?
既然你如此不尊重丈夫,生下了不是丈夫的孩子,那现在丈夫要求离婚,不正中你下怀吗?又何必问哺乳期该咋办呢?你哺乳不哺乳的,跟不是孩子爸爸的男人能有什么关系?
感觉可笑!女方是不是还认为男方应该侍候好她的月子,帮她带好孩子,抚养别人孩子到孩子断奶后才能提离婚。
只想问她一句:凭什么?你够什么资格让男方容忍你?还嫌你给别人那顶大绿帽子还不够大、不够耻辱吗?
赶紧的把婚离了,然后去找孩子的爸爸,这才是最合理的!
这个问题提的好。
首先怎么知道孩子不是男方的?难道男方是黄种人,生的孩子是黑人吗?这个也太明显了。 书归正题!!!男子提出离婚。与道德上是准许的。但是在法律层面上。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并且孩子还在哺乳期。法院不会判离婚的。到时候就该男方举证了。什么DNA证明啦,女方出轨的证据啦。都需要向法院提交。那样法院就会100%判离婚,而且男方不需要付抚养费,并且要求女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归根结底先跟女方沟通吧。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若达不成一致只能走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