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或央企合同工是正式的吗?
正式员工,曾经听起来让人多么羡慕的一个身份,但是随着国企市场化进程加快,所谓正式员工其实早已经成为了过去式,只不过大家习惯意义上还是喜欢使用这个词,一方面是因为很多国企虽然普遍开始实行全日制合同制用工,但是无固定期限式的合同,其实差不多就是终身用工,所以很多人还是认为正式工这种说法还是存在的。另外一方面,很多国企为了区分全日制合同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也还是习惯将全日制合同工当作是正式工,至于劳务派遣用工,相比于全日制合同工,就好比是没有身份和没有保障的代名词。
其实国企和央企用工,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摸索和探索,从开始的几乎是终生制,到后面的正式工再到现在的全日制合同用工,每一种摸索的背后,其实都有着复杂的社会和经济因素,毕竟国企和央企虽然背后是国有资本,但是用工方式还是要合乎市场规律,还是要合乎法律规定。当然一提到国企和央企,即便现在实行的是合同制用工,但是由于人们固有的观念,加上很多央企领导甚至都有一定的行政级别,而且一旦进了国企央企,很少有人被开除,除非是他自己辞职,不然基本就是所谓的铁饭碗,这也就是为什么到现在很多人一提到国企还是觉得大多数都是正式工,国企上班就是铁饭碗,甚至是仅次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好工作。
所以,正式工虽然已经成为历史,但是全员合同制用工要想和正式工不再划等号,还需要国企央企在市场化进程中继续乘风破浪不断前行。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更多职场精彩话题,点击关注职场问答达人九品职麻官,大家一起来聊聊职场上班那些事儿。
央企也好,国企也吧,只要是直接与企业签,就是正式职工,其他都不是,国企与央企为什么总有人说效率低,其实主要大家都认为是“铁饭碗",大锅饭而己,这只是其一,主要是企业亏与赚和职工沒有太大关系,各种制度都挺好,什么竞争上岗,业绩考核,考勤制度,落实起来太难,一个职工背好几个管理层,怎么办呀,其实,国企与央企,应该和军队一样,五年一签约,好的职工留下,不需要的可以退休,不断提高企业的活力,随时代发展而进步,优秀可以干到70岁只要企业愿意,管理层也一样,不合适就退出,根据年限制定退休工资,这样才更有利于国家企业的发展和进行,不断有新鲜血液循环,才更有利于与世界竞争力。
在国企或央企,只要是通过正规招聘、签定正式合同的员工,都属于正式职工,相当于“编制内”员工,工作稳定,工资旱涝保收,有五险二金(公积金、企业年金),只要不违法犯罪,一般不会被辞退。
以往的国企员工,和现在的机关事业单位一样,只要能够招录进去,就有编制、有级别、有保障,一个萝卜一个坑,属于企业财政供养,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被辞退。其员工大致分为几种,有学历的员工属于干部编制,同样按照科员、副科、正科、副处等级别晋升;没有学历的属于工人编制;既有技术又有学历称为技术干部(类似现在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一般员工属于企业自己内部管理,干部员工按照级别,分属企业、人社局、组织部管理。因此,以往的国企,员工几乎都是正式编制员工。
现在的国企央企,其一般员工编配多少、招聘多少、工资待遇多少,企业都有相当的自主定夺权。当然当地的国资委会给出一个限额,不能无限制招录,要不然还不乱套,像以往的国企一样,员工很多,效益很低。
现在的国企央企,几乎每年都会组织校园招聘或社会招聘,同样按照笔试、面试等步骤操作,一般不进行严格的政审,只要个人没有违法犯罪即可。笔试面试通过了,大概率会被企业录用。从而双方签定为期3—5年的正式合同,这就意味着你成为了国企央企得正式员工了。
国企正式员工,虽然不像以往一样有编制,但享受的各种待遇和编制内大致相同,不担心工资发不出,不担心工作不稳定,不担心35岁会被辞退,不担心休不了年假,不担心会被老板穿小鞋,等等。有本事的,综合能力强的,还可以提拔晋升,到了一定级别,还可以转任公务员。
首先给你个定心丸,所谓正式工,即现在国企成央企的合同工,先莶定几年,再续若干年,根据《劳动法》,只要你不触犯国家刑律,没被判刑,在企业干一辈子,直到退休没问题。享受五险二金,享受劳动保护待遇,享受各种假日,如探亲假,年休假,病产假及国家法定节日。细节可参考《劳动法》及《企业法》。五险无须解释,二金详细说明,即住房公基金和年金,年金,有的企业称之为企业保险。这些全是隐性收入,有的央企,高得吓人,特别是领导及高管。公基金返还率百分之二百,即每月扣你一千,单位给你二千,年金百分之四百,即扣你一百,返四百。有的单位收入,需要职工莶收入保密协议,不允许职工到处宣扬,如中国电网。至于福利,随着大气侯,近年普遍下降。但国电及三大运营商,让人艳羡!
所谓临时工,现在叫劳务派遣工,即你与劳务派遣公司莶定劳动合同,与用人企业无关,只享受三险,无任何待遇。工资与正式工差得很远,没有当领导的权利!
国企或央企合同工是正式的吗?不管是国企还是央企,其实都是国有企业,央企属于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不等于央企。因为在国企中还存在地方国有企业。所以地方国企和中央所属的国企,我们都会统称为国有企业。
在改革开放之前或是之初,只有在机关事业单位或是国有企业工作的才算属于正式工作,当时就业的渠道除了这三个方面以外,就是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由于经济形式的单一化,限制了就业渠道的拓展,也有少部分人可以进入到国有企业从事临时工,所以那时的国有企业具有正式工和临时工之分,正式工属于铁饭碗,临时工属于泥饭碗,不但工资待遇要比正式工低,社会地位也非常差。但想在国有企业做临时工,在当时那种环境下,没有一定的关系和渠道也是非常不容易的。
1986年,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最为关键的一年,国务院出台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根据该规定精神,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工作的特点和需要确定,可以招用五年以上的长期工、一年至五年的短期工和定期轮换工。不论采取哪一种用工形式,都应当按照本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制工人与所在企业原固定工人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这就是我国国有企业工人从所谓的正式工,过渡到合同制工人的开始。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市场化用工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一是多渠道用工的固定工制。这个阶段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三结合”方针;二是内部双规制用工阶段。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用工模式向市场经济用工模式转变,实行内部双规制,即固定工与劳动合同工并存;三是市场化多元用工阶段。国企实行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大量的劳动者解除原有的劳动关系进入劳动力市场,再以临时工、劳务工、合同工等市场化形式重新进入国有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21世纪初,国有企业又借鉴了一些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做法,引入了劳务派遣等新的用工制度。
目前凡是进入国有企业工作的工人,都是实行市场化的招聘方式,除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外,其他人员都是采取市场化的用工方式,他们进入国有企业以后,需要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国有企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双方的意愿,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只要续签两次以上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以动合同的约定和本人的能力,学历、技术职称等确定相应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在国资委确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确定工资待遇。
现在很多大型的央企或是地方国企,都有自己的劳务公司或是人力资源代理公司,比如很多央企,对于每年新招收的大学生,都是以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的方式进入央企,实际上就是劳务派遣工,工作一年以上的,一般才可以转为与国企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只要和国有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人,都是属于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很多单位也是仿效事业单位的情况,在工资总额的范围内开展三定工作,即定编、定员、定岗位,只要本人不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或是触犯党纪国法,一般都可以和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际也和事业单位的铁饭碗差不多。
综上所述,虽然国企、央企也和其他市场主体一样,采取的都是市场化的用工方式,但由于国企、央企能够坚决执行国家的劳动法规和职工福利政策,所以国有企业的职工,比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市场主体更有安全感、稳定感、归属感,从这些特点来分析,国企、央企的合同工,实际上和过去的正式工,几乎没有什么差别。
国企和央企的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跟着小编来看看吧!
一、先说一下国企和央企的区别
这两个概念是相互交叉的,首先说国企,国企就是国家作为投资主题成立的企业,过去是按系统划分的,属于中央部委的,叫央企,例如中国南方航空、中国东方航空,还有兵器工业部的如飞机制造公司等。属于地方的叫地方企业,如国营××市机床厂,还有就是集体企业,这个企业的出资人不是国家财政的,而是一个特定的群体,比如是某个大厂成立的厂办集体,也可以是街道为安置剩余人员自筹资金成立的,也包括村集体设立的企业。从隶属关系上分,央企规国家部委管理,省市企业(国营)规各省市的工业局管理,集体企业由主办单位管理。在我国,按国有资产的用途,可以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在经营性资产中,按政府的管理权限,可以分为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广义的中央企业包括三类:一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从经济作用上分为提供公共产品的,如军工、电信;提供自然垄断产品的,如石油;提供竞争性产品的,如一般工业、建筑、贸易。二是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管理的企业,属于金融行业。三是由国务院其他部门或群众团体管理的企业,属于烟草、黄金、铁路客货运、港口、机场、广播、电视、文化、出版等行业。
二、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依靠财政拨款的,以公益事业为宗旨的社会组织。以前国有企业很难跟事业单位区分,但是,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国家经过股权改革,把国有企业推上市场,国有企业也就以追求剩余价值为宗旨,不再是单单为了满足国家的生产做需了。简单的说,除了能得到国家的政策庇护外,国有企业在企业法人的广义范畴内。
三、国企的变迁
以前的国企,是用全国人民交的税养活一部分人的地方的代称。现在的国企,就是好几个有钱有权的中国个体户(主要是有权)把钱搅和在一起,以这个为诱饵套取全国人民的钱的地方的代称(股民)。
四、央企不同于国企之根本处在于
1、央企与国企上属单位不同,为国资委直接管理,部分央企负责人是有中组部任命;一般国企有隶属于地方政府管辖的,有归口于中央其他部委的。简单说,地位不同,有如部长与市长之差别。
2、央企多为规模超大的企业,看中国500强,上榜的国有企业,85%以上为央企,规模大,领导权利自然也大,员工福利应该也好。
3、央企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
4、央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都会明确主业,基本会成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大有可为。
五、央企老总的行政级别
大家都知道,像南航集团的总经理是部级;股份公司总裁是副部,集团的副总经理也是副部。那么股份公司的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又分别是什么级别呢?是副部还是厅级?中国南方航空的股份公司属于内部整体上市的形式,所以股份公司的级别完全由集团公司自己定的,可以派正部级干部任总裁,也可以是副部级或者厅级。通常来讲,集团公司其上市部分和集团公司本部应该是合署办公,通俗来讲也就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股份公司总裁通常也由集团公司第一或者常务副总经理兼任。虽然从名义上来看副部级,但在集团内部可能是享受和集团总经理相同的待遇, 同理可得,股份公司副总裁不管在集团公司兼任什么职务,都可以享受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的待遇。
国资委所属中央100多家企业里,老总大多数是正司局级。副部级的企业不多。如正部级别的中信集团还不是国资委所属。事实上,现在的国有企业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正部级的很少,一般都是副部级和正司级,中信集团不清楚,但南航的一把手都只是副部级,不能因为过去的某个正部级干部担任了一把手、或者前身是正部级机构就断定现在也在正部级!
个人以为很多特大型企业的老总都是副部级享受正部级待遇。因为很多企业的老总都是中管干部。中管干部中正厅级的不多。当然不是所有的国有企业都是国资委管的。那几个通信垄断企业是副部级应该问题不大。当然最终还是以文件为准。而且国有企业老总享受的经济待遇应该比部委的部级要高不少。国资委管理的100多家大型国企是关系到我国国计民生的骨干企业。但并不代表级别就很高,还是正司。
六、央企和国企的待遇
这两个概念是相互交叉的,首先说国企,国企就是国家作为投资主题成立的企业,过去是按系统划分的,属于中央部委的,叫央企,例如中国南方航空、中国东方航空,还有兵器工业部的如飞机制造公司等。属于地方的叫地方企业,如国营××市机床厂,还有就是集体企业,这个企业的出资人不是国家财政的,而是一个特定的群体,比如是某个大厂成立的厂办集体,也可以是街道为安置剩余人员自筹资金成立的,也包括村集体设立的企业。从隶属关系上分,央企规国家部委管理,省市企业(国营)规各省市的工业局管理,集体企业由主办单位管理。
在我国,按国有资产的用途,可以分为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在经营性资产中,按政府的管理权限,可以分为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广义的中央企业包括三类:一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从经济作用上分为提供公共产品的,如军工、电信;提供自然垄断产品的,如石油;提供竞争性产品的,如一般工业、建筑、贸易。二是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管理的企业,属于金融行业。三是由国务院其他部门或群众团体管理的企业,属于烟草、黄金、铁路客货运、港口、机场、广播、电视、文化、出版等行业。
长话短说,只要签合同的单位是央企人力资源部,而不是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就是正式工。所以,签字的时候,记得看一眼,因为签完字,合同一般都会收回去。
我不知道你所提问的正式是指什么?我在国有企业工作三十多年,现在我愿意就有关问题来给你解答。
应当说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企业用工机制也在转变。据我所知,目很多国企和央企都在改制,基本不再招聘编制内的员工了,所有新入职的都是合同工,这也是国家发展的一个趋势,除了公务员、事业单位之外,其他所有的企业都向合同工靠拢,不过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可能10年或者很长一点时间。毕竟这种间涉及到部分人的利益,不是那么好分割的。我们的所谓正式工,即现在国企或者央企的合同工,一般都签定几年,再续若干年,根据《劳动法》,只要你不触犯国家刑律,没被判刑,在企业干一辈子,直到退休没问题。享受五险二金,享受劳动保护待遇,享受各种假日,如探亲假,年休假,病产假及国家法定节日。这个和过去所说的正式工没啥区别。
一般情况下,正式编制员工可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自主选择签订固定期、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合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则要根据用工单位的任务需要确定,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公司,这个公司有三种身份的人,有编制的员工,无编制的员工,劳务派遣的员工。有编制的员工一般是领导级别和相对少量的行政人员,无编制的员工是销售这类的,还有一些就是人才市场派遣来的员工,一般也是做行政类工作。
我们企业是国有企业破产重整后由民营企业控股运行的混合所有制企业,2014年实行新的体制机制,原有企业员工全部断工龄,然后只要本人愿意,全部转换身份成为新型用工制合同制工人,企业照样给缴纳五险一金,而且工资还比以前多开了。其实我感觉挺好的。如果本人没有啥违法乱纪行为,又愿意在本企业工作,企业也需要有工作经验的老同志,那么是可以干到退休的。不知道我这样回答,你是不是听清楚了?但愿对你能有帮助。
国企或央企合同工是不是正式工。不妨以我所在的单位为例姑且一说。在我们厂,只有86年(包括86年)以前的工人才是实际上的正式工。86年以后,都是长期合同工。但实际上也是默认的正式工。但是退休金有区别,虽然不大。进入新世纪以后,就出现了正式工,合同工和派遣工并存的局面。但派遣工要转成合同工需要最少五年的工作经验并经过专业的教育和考试 ,合格后才可能给其身份置换。从而形成长期用工 也就算是正式工了吧。(派遣工。属于技校或中技,以及其他二本三本大专院校毕业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厂里的人。他们虽然人在厂里,但人事关系属于全联或别的社会组织。)这就是现在是不是正式工的大概情况。欢迎大家可以参考。品评。
谢邀。
首先用第一句话开头,你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就是单位的正式工人。
我用一个企业来说明,这样比较通俗易懂。中国人保福州分公司,这个公司有三种身份的人,有编制的员工,无编制的员工,劳务派遣的员工。有编制的员工一般是领导级别和相对少量的行政人员,无编制的员工是销售这类的,还有一些就是海峡人才市场派遣到人保的员工,一般也是做行政类工作。所以说前两种都是和中国人保签订劳务合同,都属于正式工。
而你口中的正式工,一般大家都是说的有编制的这类。
国企或央企合同工是正式的吗?
现在来看,国企或央企合同工没有正式和非正式一说。
从题主提出的问题看,是概念不清楚。下面把几个容易混淆的概念说一下,并结合自己的经历,把与之相关的演变简单讲一讲,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国企、央企
国企,是国有企业的简称,由国家拥有所有权或控股权。按国家、省、市(地),国资委管辖的国有企业,分为央企、省企和市企。央企,如国家电网、中石油、四大银行、中国移动等;地方国有企业,如济南水务、济南地铁、济南城建等。
二、正式工、合同工
这一说法有历史渊源,与时代发展、国企变革、劳动法实施有关。
国企或央企在八十年代以前,是有合同工、正式工之分的,到了九十年代以后,就没有合同工、正式工一说了,都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员工都是合同工。
三、合同工、劳务派遣工
2008年,劳动法颁布以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法可依,双方应该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合同约定了主要劳动岗位要求、薪酬待遇等,进一步明确双方明确的责任和义务。
这个时期,容易混淆的概念,是“正式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临时工”,人们习惯性认为,正式工是指合同工,而劳务派遣工是指临时工。
四、干部、工人
我是88年大学毕业进入国企,那时候工厂员工按岗位编制分为两类,即:干部编制和工人编制。
在管理归属上,干部归人事部门管理,工资待遇执行24级;工人归劳资部门管理,实行岗位工资制。
从职工身份上,干部是正式工,而工人是合同工。
随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现在国企员工的身份是一样的,不再区分干部、工人,都是与企业签订合同的合同工。
五、固定期、无固定期合同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对劳动合同履行的起始和终止条件有具体明确的规定。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约定具体明确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详见《劳动合同法》第十二、十三、十四条,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