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转出村的人,应不应该收回其承包地?
户口转出村的,应不应该收回承包地?
关玉良回答.!
隨着国家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认証和确权,(1988年到2027年)农民心中有了法律保障!一部分先富起來的农民,在城市里买楼,全家户口迁入城市,成为市民,这部分农民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应不应该收回呢?有以下几种不同情况,按国家土地法现阶段规定,区别对待!
一,2018年|2月3|日前,农民全家在城市中买楼,把全家户口由农村迁入城市落户,变成城市户口,成市民,。汲及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有二种情况,待迂不相同!①,农民全家户口落在《设区》的大城市,一搬是地级以上成市,变为市民,这部分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会被村集体以法收回,宅基地是集体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房子所有权归该类农户个人所有,房屋可以以卖给本村没有房子农户,(但要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如卖不出可出租,但房孑不能大修,不能翻建,等房倒屋塌了,集体收回宅基地,平整复垦为耕地!该类户承包的山林,承包期更长,如林地完全是天然茨生林,无条件交回村集体,如果是公益林,(不许采伐)国家林业部门按规定付给补尝,经济林,果园,可协商流转(在有效承包期内)或退还给村集体,村委会给适当补偿!
②,农民全家户口落在小城市或镇,该类农户在原住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都不变,继续享有,。该类农户无后顾之忧!.
二,土地法修改了,从2019年|月|曰起执行:規定进城买楼的农户,全家户口,不管落到哪级城市,成为市民,这类农户在原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都不变,让农民无后顾之忧,放心在城市发展,国家这一英明举措,会救城市楼市,(近年将有|亿人迁入城市)同時拉动建材,房地产业,教育,医疗,民生服务等产业,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三,还有个别情况村集体可收回土地和宅基地。
①,五保户故去,土地和宅基地村集体可收回,。
②,有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全家故去,无人继承,该户的山林,土地,宅基地,村集体收回。
③农户私自改变土地用途,违章,违建,使土地面目全非,甚至不能耕种,受到上级明令处罚或法办,村集体可收回土地承包权。
④有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因某种原因,主动,自愿,向村,乡,县提出申請,退回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经上级审核指准,签定.承包中止协议,土地,宅基地归村,集体根据政策,会付给该农户一定补偿。
总之土地是可再生资源,是农民的第二生命,管好,用好,对国民经济发展起主要作用,民以食为天,是永远不变的真理!
户口转岀村的,应不应该收回承包地?
关于户口迁岀的,土地要不要收回的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首先要看转到什么地方去了,还要看是什么原因迁岀的,不能说户口离开了本村,土地就必须收回。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这个问题是有明确规定的。
一是农民的户口迁往小城镇的,或者迁往不辖区的县(市),承包的土地是不能收回的;二是岀嫁女出嫁后,户口已经迁往新的居住地,在新的居住地没有重新取得承包土地的,在原村承包的土地不能收回。三是如果全家户口迁往辖区的城市,这种情况土地就要收回。
如果老人和子女的承包土地在一起,老人在农村老家种地,子女为了孩子上学方便,把自己的户口迁进了大城市,这种情况也是不能收回的。
户口转出村的应不应该收回承包地?
土地是农村人的主要生产资料,所以大家对土地问题都比较敏感。有些人户口转出农村,还想着继续在农村有地种,而有些人看人家户口转出,就想收回人家承包的土地。那么,户口转出农村,到底应不应该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呢?这里要区分几种情况。
一是家庭户内单人或者部分人户口迁离农村,不影响其本承包期内的土地使用权。因为农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户为单位的。在一个承包期内,基本原则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即承包期同不能随意调整土地。所以,子女因上学、就工等原因将户口迁出,其原承包的土地,由其户内的其他成员继续更种。
二是农村妇女因婚姻问题,户口迁出,只要在新迁入的地方未分到承包地,原户籍所以地不允许收回其胡承包的土地。这种情况包括妇女结婚户口迁入婆家,也包括妇女在婆家分了地后又离婚将户口迁出,或者丧偶外嫁迁出户口。总之,妇女的土地承包权不可剥夺。
三是,举家迁入小城镇,或者不设区的县市,承包期内,村集体也不允许收回其土地承包权。这一条是国家鼓励小城镇建设的政策,鼓励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但为了给他们吃上定心丸,不允许收回其承包的土地。迁入小城镇后,如果回家耕种不便,可将土地依法进行流转,获得相应报酬。
只有一种情况,村集体可在承包期内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即,举家迁入设区的大城市。大城市离农村较远,举家迁入大城市后不再可能回农村种地,按照土地承包法,即使在承包期内,也应该将承包的土地交回村集体,自己不交回的,村集体可在对其他承包土地上的投入进行补偿的情况下,收回其承包的土地重新分配。
户口转出村的应不应该收回承包土地?
谢悟空邀请!
春回大地,中华出现一派繁荣景象。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几十年,国策不断转化,许多贫穷得到了温饱。但还有些少数地方贫困肯定是还有的。特别是土地不断调整,使许多人走出了农村,打工的,读书闯出来的,有些聪明的头脑在外地当地了老板。
提问:户口转村的应不应该收回承包土地?不可能收回。原因是二0一六年土地落实到户,国家政策,三十年不变,死不减,生不加,各户以发了土地承包证。除非是本人愿交出土地或承包证,当地政府才有权收回,否则,没有人大胆收回土地的。在农村走出去的,不是少数,各地肯定都有走出农村的。
针对这提问,希望要注重国策,否则违法都不知道。如果承包户愿出租转让,那是他本人的愿意,法律上有一条,愿出租或转让是准许的。如果强调收回他人承包土地,是违法的。
这种问题已经说过,新闻里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承包地不会因为你的户口转出村,而收回你的承包地,这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是不合法的,我们三令五申新闻理应就早就说过了,我们30年不变,就算你前20年你出去的早,那时候还没有变更,还没有收回,你在这20年之后,前几年又续了30年,新闻里反复播送的很很长时间,很长时间了,我觉得稍微看点新闻的人都会对这一个有所耳闻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户口转出村的应不应该收回承包地?
按照新修订实施的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在二轮土地承包期内合法获得的承包地,在承包期间,户口转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村集体不能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土地管理法明确点出,不能以农户进城落户为由收回其承包的土地。
城镇化建设是社会发展趋势,是解决农村空心化的必由之路,国家也鼓励有能力的农户进城安家落户。其中最大的支持就是进城落户以后,保留其承包的土地,村集体不能收回。在农村,户口迁出的原因有很多,归纳起来就是妇女婚迁、离婚迁出、上大学迁出、进城迁出等,对出嫁迁出、离婚迁出户口的,在新居住地没有获得承包土地的,村集体不能收回,在新居住地已经获得承包地的,其原有承包地由家庭成员继续承包。上大学迁出和进城落户一样,保留其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由其继续承包。
新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在二轮承包到期后,承包期在延长三十年,也就是说,进城落户户口迁出的,在2057年之前,承包地是不会收回的。但是,如果出现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连续弃耕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坏或者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这三种情况,村集体就有权收回你的承包地。
综上所述,虽然农户户口已经迁出了,但其合法承包的土地不应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