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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人不欠分包人工程款,而分包人欠工资,是否可以起诉总包人?

提问时间:2023-07-05 11:24关键词:工资,起诉

总包人不欠分包人工程款,而分包人欠工资,是否可以起诉总包人?

点赞1、太原市 网友:桑之未落

题主的话题,存在合同纠纷问题,尽管总包不欠分包工程款,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总包不仅仅要对分包支付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而且总包应该有承担连带责任。应该注意是,除主体工程必须自己完成外,其它的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都要求分包给相应资质的企业,否则,总包单位就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在搞清楚答案之前,我们必须要了解总包与分包的合同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建筑法》对工程的总包与分包的合同关系是这样规定的: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综前述,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总包与分包承担连带责任,尽管农民工可能没有和总包签订劳动关系合同,甚至与分包都有可能没有确定劳动关系合同,但是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关系。

可以参考: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工程总承包企业尽管不欠分包工程款,但应对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此,农民工可以诉求分包的同时,也可以诉求总包单位,甚至可以直接诉求建设项目单位。

前述的情况,题主的话题揭示——总包不欠分包工程款的事实,证明分包单位可能就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是个“包工头”。果真如此之事实,总包责任就大了。综前述的情况,应该注意就是不要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分包单位或包工头。

点赞2、新乡市 网友:天辰孤月

先不用起诉直接带工人找当地劳动局或筑建局,他们会协调为农民工要钱!一般总包会把这事解决的,如果闹大了或起诉会影响这些公司已后工程的竞标,有工程不会让欠农民工钱的公司投标。他们也肯定和分包商有合同,分包商也要有资质,不然他违法,那更好要钱了!但你们必须要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到法院完成起诉。法律对建筑工程有一个特殊的规定,叫优先授偿权。是为保护建筑工人的利益的。但必须在六个月之内否则视为你放弃。只要得到优先授偿权钱就到你兜了。注意如果他拖着说今天给或明天给可就是不给钱!一定不要等!要在工程验收合格日起六个月内到法院先把他起诉了再说,愿对你有所帮助。

点赞3、江阴市 网友:领天下

首先,应该区分不同的法律关系。总包和分包之间建立的是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而分包方聘用的工人与分包方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分包方有权找总包方索要工程款,工人有权找分包方索要劳动报酬,而不是工程款。如果你说的分包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分包关系,并且总包不拖欠分包工程款的,那分包方工人无法起诉总包方所有劳动报酬。

其次,法律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在此,直接追究发包方责任的前提:一因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而具有实际享有权利的实际施工人;二是发包方欠付工程款。但不适用于农民工追索工资。

第三,各级政府在对建设工程进行行政管理时,均注重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并且逐步建立了不尽相同的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保障机制。该种保障机制中,发包方,承包方均承担不同的职责,有些地方还要求对工人工资专户管理。无论何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建议先行向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往往比打官司更有效率。

第四,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朋友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也会对拖欠方依法查处,并责令按期支付工资。工人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依法保障自身权益。

供参考

点赞4、温岭市 网友:绿水无忧

这个各个地方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不过,现在规定总包代付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尽管没付工资,总包也是有责任的!

当然,谁用人谁负责,总包工程款付到位了,劳务公司欠钱,当然劳务公司要负责了!

总之,都说的过去!

点赞5、泰兴市 网友:好多狗i

只要总承包人给钱了,那你就得起诉分包商,因为这时你属于给他干活,上边钱款结清,是他不给你。没办法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除非你人多给政府压力,可能会出现由总成包人垫资,延后政府公安部门立案追分包人,带枪的去追比拿公文包的要钱厉害

点赞6、遂宁市 网友:沐云枫

大家好,我是#活出不凡的自己#,佷高兴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现在建筑行业已经过了黄金期,工程越来越难做,欠款的现象也比较突出,为了减少欠款现象维护农民工和分包人的利益,国家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欠款的现象得到一定的改善,但实际情况中还是欠款现象的。

此时农民工如果想要通过诉讼途径追回工程款,是可以把总包作为被告之一的。

如果总包单位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在欠款范围内是要承担农民工工资的,如果总包单位不欠农民工工资款,总包单位是不会承担责任的,而是判决分包单位支付工资款。我就在总包单位工作的,每年也会有一些农民工起诉分包单位时,连带把我们单位也作为被告之一,但是最后的结果,绝大部分情况下我们单位都不用承担责任,而是由分包单位承担责任。

其实农民工追回工资款,第一选择不应该是诉讼,因为诉讼周期比较长,如果通过一审、二审,执行等程序,一两年的时间的过去了,虽然最后往往能够追回工资款,但会搞得人身心俱疲。

如果分包单位欠农民工工资款,第一选择应该是去当地的劳动局或监察大队反映问题,现在政府部门非常重视维护农民工的利益,一般反映问题后,劳动局或监察大队就会进行核实,确定劳动分包单位欠多少钱,然后督促其尽快支付工资款,基本上大部分情况下,分包单位就会支付工资款。

现在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利益,保证工资及时发放,总包单位都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就是把给分包单位工程款的一部分直接打到农民工工资账户里面,然后发工资的时候,从农民工资专用账户里直接打到农民工的卡上,跳过分包单位,减少连环债情况,让农民工及时得到应有的工资。

总结:前几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非常严重,最近几年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大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拖欠情况得到很大的改善,但是还是会有拖欠的情形发生。此时农民工第一选择应该向当地劳动局或监察大队反映问题,一般情况下问题就可以解决。当然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可以把总包单位作为被告之一,如果总包单位不欠分包单位工程款,总包单位是不会承担责任的,而是由分包单位承担所有的责任!

点赞7、嘉峪关市 网友:失憶症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搞清楚总包与分仓包的劳动关系,这里实际上就是分包代表一个团体向总包代表的一个团体答订的一个任务期限性的集体劳动合同,任务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后,总包首先依法要把分包劳动工人的工资预付款发给分包代表,并有权监督分包工资款的按时发放,为什么呢?因为分包实际上就是总包的一个分枝,是总包的一个员工团体,分包老板是分包团体的代表,所以监督分包老板是总包的职责和义务,就是建设单位与总包的关系也是同样如此的。在建筑工程中,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与总包签的期限性集体劳动合同,是不准总包转包给分包的,是要总包自己来完成项目的,如果总包确实需要部分工程转包给分包的团体施工的,必须对分包团体的各项资质进行评诂认定,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才能准许!建没单位对整个工程有监督控制审核的责任和义务,总包和分包都要对建设单位负责!因此,总包及其许可的分包皆是建设单位的员工!只有先明白了总包与分包及其与建设单位的关系网才能解答这个问题!就本案来说,总包已经把所有款项付给了分包,这证明整个工程已经峻工,为什么呢?因为期限性劳动合同规定分包必须全部完成工程任务且必须经过总包有关部门验收后才能全部付给分包,鉴于本案,分包没有按时发放给员工工资,肯定是分包代表动用了该项工资款,这是违法的行为!也是建设单位及其总包监督控制审核失误造成的!农民工可先找分包代表要工资,如果分包代表不给见或拒绝或拖延,农民工可凭考勤记录表,工资结算单及该团体的工牌工服,及银行平常发工资的通知信息流水帐等证据到总包有关部门上诉,要求总包责令分包代表发给工人的劳动工资,如果被总包拒绝,农民工有权依法要求总包支付劳动所得工资,再被拒绝,农民工可依法上诉建设单位,要求其责令总包发给农民工工资, 为什呢,因总包与其准许的分包都属于建设单监督控制的,分包没有给农民工工资,是自己监督控制审核失误造成的,虽然不是直接责任也负有连带责任,所以农民工有权上诉!至于本案来说,虽然总包已经把工程款全部付给了分包,但农民工没有拿到应得的工资款,其主要责任是建设单位和总包监督控制审核失误造成的,因此,农民工可依法维权,可到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大队上诉,要求分包总包及建设单位支付自己劳动所得工资,还农民工一个公道!好了,如果我回答的还可以你就点赞,也可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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