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打了自己的老婆,很严重的那种,第二天老婆自杀了,这个人有罪吗?
罪大恶极不可原谅。
不喜欢可以打电话让她父母接回去教育,但是就是不能动手打。
我记得之前有一个火了一段时间的视频。
一名男子据说因为家暴老婆,遭“花臂岳父”当街暴打。被打男子连连求饶,说着:“对不起。”
脾气火爆的岳父回答:“你跟我说对不起?你打我女儿的时候,你有讲过这个话?”
他拿起木棍,一下下抽打女婿,一边抽打一边教训:
“我女儿养到这么大给你打?我女儿是给你打的吗?”“你的孩子你有出过一分一毛钱吗?你有为孩子尽过责任吗?你打我女儿?”“你爸爸没有教你,你妈妈没有教你,今天我来教你!“以暴制暴虽然解决不了问题但是视频中真的解气啊!
一个父亲对要吵架的女儿说,如果你老公敢对你动手,一定要求饶,不要跟他对着干。”“他比你高,比你壮,你根本打不过他。”“千万哄住他,然后找机会回家。爸爸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这辈子该吃的吃过了,该喝的喝过了,他才二十几岁,我怎么跟他干,都不亏!”
以后我有女儿了,让我老公也纹一个大花臂,他如果不纹我就纹,看看以后还有那个乌龟王八蛋敢欺负我闺女。
谢邀!
一,似驴?该打?
自古来,妇女多苦难!
过去,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多少年以来的说法是,“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驴,任我打来任我骑!”,“打到的媳妇揉到的面!”等等。社会的法律不健全,法制观念不强,妇女的权利、地位不能完全得到保障。
请看两个事例!
(一),“咚”,他一拳砸在她额头!
“噗通”,她应声倒地,口鼻出血!
“扑”,一瓢凉水泼到她脸上!
“啊呀”,她激灵一下,清醒过来,懵懵懂懂,不知道怎么回事!
“惯下你的毛病!”他怒吼……
她躺床上一天……
儿子回来,看见她额头青紫的肿包,问怎么了!
她说,不小心碰到柜子角了!
(二),突然,“踢踢通通……”
“嗯……啊”!
男的“狗日的”!
女的“日你先人!”……
邻居去拉架,看到男的揪住女的头发,死死摁在地上,挥拳狠揍;女的扣掐男的腿脚,歇斯底里……
男的一棒打到女的头上,女的白眼一翻,倒地昏死,无声无息……
男的曾经失手一棒打到拉架的人的胳膊上,立即肿起一个青疙瘩!
六七十年代,农村两口打架是司空见惯的事!
有的家庭经常像杨家将征西哩,三天一打,二天一闹的!
八十年代初,笔者目睹一个男青年,把媳妇胳膊扭到背后,“押”着从村外回家……
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
尊严何在?
颜面何存?
但是,那时人穷,压力大,闹心事多,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见怪不怪!
打虽然打了,日子还得凑合着往前过!
二,追查!严惩!
新时代,岂容“虐妻狂”!
现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律逐步健全完善!
法治社会,人民至上!
人命关天,岂能等闲视之!
(一),打人者肯定有罪。因为是“很严重的那种。”
很严重,就不是擦破点皮,而可能是:
1.伤筋动骨,或者伤及脏腑!
2.痛不欲生!
(二),后果严重,老婆自杀了。男人打的老婆自寻死路,可能是:
1.精神遭到极大的刺激!
2.绝望。对这个男人的绝望,对自己的人生绝望!
(三),主观上具有“故意”。
(四),由公检法侦查、起诉、审判。
因为是“很严重的那种,”起码够得上故意伤害罪。应该由公安立案侦查,调查伤害的事实,情节,程度。
法院依法审判、定罪。
(五),对于这种渣男,必须从严惩处,不严惩难以平民愤!
男女结为夫妻,就是相亲相爱过幸福生活的。
她有错了,你可以提醒,或批评,或让她父母教育!
她如果犯法了,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制裁!
谁给你打人的权利?
你不愿过了,完全可以离婚,和平分手,解脱双方,这起码给她一条生路!
为什么打人?
而且还是把人打到“很严重的那种,”!
以至于让她走上绝路!
现在,野生动物都被国家立法保护了,谁要违反,贩卖伤害,就得惩罚、坐牢!
宠物都受到保护,谁要虐待,社会舆论谴责!
何况人乎!
更何况妇女乎!
别和这些渣男说什么良心、道德的,他们不配!
公安、法院直接上!
(六),女人要珍惜自己。现代社会,遇到了像《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的安嘉和那种渣男,性格扭曲的人,别争辩,别抱怨,应该清醒、坚决、机智的逃离逃生!
记住:千万不要轻生!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从头开始,重新安排自己的幸福生活!
文学作品,故事情节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一管之见,难免不妥之处,请师友们指正!
谢谢!
看到这个问题,我想起七四年时,蔡家河发生的一件轰动得家喻户晓的事:
五队郑某、怀疑女人和牛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打了女人,女人晚上上吊死了,娘家三十多人上门问罪,要郑某背尸游乡。
事情原委是这样;郑某女人因性格开朗,人长得也不错,在大集体生产队劳动时爱逗一些男社员调笑,有时甚至动手动脚,被郑某看见很不爽,怀疑女人与人有作风问题。
恰好一天天黑前、郑某出外做瓦回来,在田埂碰到同一个生产队,经常在一起劳动爱恶作剧男人牛某,牛某曾和郑某女人调笑。让郑某看到过。
这阵牛某是来田坎看稻田水,见郑某便装作遗憾地迎着说笑道:
“嗨,老郑你怎么回来了!我和你老婆商量好今晚来陪她睡觉哩,你回来了,这不弄成了!”
这虽然是句男人间的调笑话,早对女人怀有疑心的郑某便信以为真,他曾在劳动歇气时看到牛某和自已女人打过亲哩,但又没见脱裤子的事也熟人又不好发作,于是闷了一肚子气。
近黄昏时,郑某女人生产队劳动散活回家了,还末坐定郑某便气不打一处追问道:
“刚才牛某来门前田坎做啥?”
“你看见不知道,我知道他做啥”!
郑某:“是不是你约来等你的”?
“啥……我约来的,是我约来的又咋样”
女人劳动了一下午,也正累得有点脑火,故意这样回答气他。
谁知这一回答不要紧,正好更引发郑某的怒火,只见他抓住女人头发就是一顿打,打得女人鼻青脸肿。
晚上两口子各睡一房,第二天早上郑某起床,发现气氛有些不对劲,于是他进了女人睡的屋,发现床上只有孩孑女人不見,于是他心里一慌,急寻到养猪的侧所,却发现女人在门后上吊,已解下已经死了。
这下事关人命非同小可,消息很快传到了不太远的女人娘家。
娘家也是一大户族人家,知道本姓岀嫁女子是被怀疑毒打上吊死的,一下聚结了三十多人,上郑某家兴师问罪。
见女人娘家气势汹汹来了这么多人,郑某自知理亏,跪地认错求饶,可娘家人岂可就此了事?
女人妈见女儿惨不忍赌地死去摊地上失声痛哭,三岁外孙见外婆痛哭也抱着外婆哭在了一块……
娘家人在七嘴八舌声讨过后形成统一意见,准备好白布带,要郑某明天捆背女人尸体去游乡,让大家都知道。
这事也惊动了大队马主任,马主任也算还是个热心人,第二天一早便叫上大队文书上门处理这事。
这郑某平时也还算好为人,又是生产队的好劳力,上有老母,下有三岁孩子,马主任寻思:人不死已死了,要是郑某被逼得有个三长两短,这孩子和老母今后咋办?要真让郑某背尸游乡,生产队农活正忙,还会影响当今的“抓革命,促生产”,但没个惩处又如何能消气平息前来问罪的娘家人?
这马主任是个农民干部,但从土改始也算“老革命”了,他一进门便同马列主义夹杂着土话,把郑某劈头盖脸地骂了个七进八岀:
“你个兔崽子东西,人家说句笑话你也信,你是猪老壳呀?好好一个勤快媳妇叫你捌死了,你对得住人家亲戚吗,毛主席早说过要团结,要文斗不要武斗,这下好了,家里谁料理做饭带孩子,你真是个自作孽呀……”
他骂了个够,也算是替人家亲戚出了口恶气,骂得郑某泪流满面,骂得亲戚也不好再出声。
骂够了又放缓口气对娘家人说:
“如果你们不服,那我就请文书写材料递上去,让他去坐几年牢,这是他罪有应得,(那时法制不健全,他说话还是起作用)不过得先让他把媳妇入土为安,再想好孩孑怎么办,他说这话故意看了看死者的娘家妈妈。
妈妈一想也是,人不死已死了,女婿平时对自已逢年过节看望也还算不错,要真让他坐牢两个要人抚养的三岁五岁孩子咋办?不是更遭孽了?事已至此,只好忍痛作罢……
'女人死了,郑某深深悔恨自已的过错,有时悄悄在老婆坟前呆持流泪……他没有再娶,独自抚养大两个孩子,也算是在用一生弥补对孩子愧疚,老婆的罪过了。
(本文是讲述一个过去和题问类似的故事,並非是以当今法律角度回答问题)
这是人命大事,事出,老婆娘家人必不肯善罢干休,定兴问罪之师,脾暴者会出手,丈夫应受教训,叫来居委会调解,警察也来调查,不管有罪无罪,丈夫良心受大缱责,还要花钱消灾。家破人亡,血的事实,为天下家暴者戒!
当然有罪,欧打爱人,爱人自杀了。
你为什么打人,我打过爱人,是当时她骂我母亲,太难听了,驴生的,你骂我可以骂我母亲不行。因为我从来没骂过你母亲,再说,她老人家吃你了,还是喝你的了,你没权,也没自格。事后两人都认错了,骂人不对,打人也不对,这是我们夫妻结婚四年的一次暴发,之后和一个哥哥聊天,女人都喜欢占上次,大的方向不出错就得。
从那他和我生气要吵架,我不吭声,过一夜就得,时间长了,她也知道我让着她,心里舍都懂,再也没动过手。
爱人自杀的导火索就是被严重家暴,长期虐待,凌辱如果是幸福的婚姻老婆也不会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所以这个人有罪。让他知道殴打谁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男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犯罪,但导致被害人重伤和死亡的除外。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虐待罪,可能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欺徒刑。
单位同事,长期对自己妻子进行家庭软暴力,最终妻子得了抑郁症,选择跳楼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单位的同事,四十出头,两口子都在体制内工作。我这个同事长得挺帅气的,家庭条件也不错,还是个官二代。他媳妇家也不差,父亲和弟弟做生意,家里不差钱。
我们这个同事,平时在单位话不多,工作能力实在一般,领导交代的工作他很少能干明白,基本是啥也不会。平时跟谁说话都声音特别小,好像生怕别人听见他跟你说什么似的。他这个人还特别小心眼,睚眦必报,跟谁闹点小矛盾,过后准想着办法报复回去,而且惯于使用那些阴险恶毒的伎俩。
他们科室原来有一位大姐,就因为工作上的事,两个人拌了几句嘴。结果,没过几天,全单位的人都收到了一条陌生号码的短信,内容就是诽谤造谣那位大姐的,简直不堪入目。大家都怀疑是他干的,但是苦于没有证据,最后也不了了之。
就是这样一个人,可以说心理极度变态,偶然间大家才明白他为什么和别人说话都小声说。有一天,他不在办公室,科里同事想找支笔,结果在他办公桌的键盘盒里发现一支开着的录音笔,原来他把同事们在科里平时说的话都录着音呢,谁要是说过他不好的话,他全能知道,大家推断他的身上必然也装着录音笔呢,要不然自己不至于和谁说话都像耳语似的。
这种人在家里也是精神病似的,整天折磨他媳妇,天天怀疑媳妇在外面有别的男人,倒是不打不骂,就是精神折磨,整天神神叨叨的,疑神疑鬼,搞的跟特务似的。后来,他媳妇被他折磨地得上了抑郁症,娘家人看事情不好,把他媳妇接回了家,天天看着,最后也没看住,病情越来越重,有一天早晨借口上厕所跑到了顶楼,跳楼自杀了。
他俩当时有一个十岁的儿子,他媳妇自杀后的第二天,我们这同事在老丈人家楼下跪了一下午,老丈人和小舅子狠揍了他一顿,从此再无来往。他也没脸再见人了,到医院开了个病历,现在基本不上班了,同事都很少见到他。
一个人打老婆,最终导致老婆自杀,我不知道现在法律对这种行为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可能说不上追究法律责任,但是,他将一辈子都活在道德和舆论的谴责中,这是他一生也抹不掉的污点。
所以,奉劝天下所有的男人,善待自己的妻子,善待自己的亲人和身边人,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