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他们在维护版权这件事上到底有多认真?
最近这几个月能够彰显迪士尼法务“威能”的表现,应该当属“PGONE占用‘万磁王’称谓”和“火影忍者抄袭美国队长分镜”这两件事情了。
前者视作为在迪士尼粉丝的diss下,以及碍于迪士尼在维权界盛名远昭的胁迫下的一次妥协,将这一有点儿霸气的名字,直接改成了有点儿“自嘲”的头衔。
而后者则是直接接受到了迪士尼官方的“侵权警告信件”,可要知道,制作组在制作这一集动画的时候也仅是复刻了几秒钟的分镜镜头而已,就已经引起了如此之大的轩然大坡了。
足见迪士尼公司在维权事情上面的作为之敏感。
除了上述这两件事情之外,
迪士尼在过去数十年时间中也孜孜不倦的对版权作品的维权予以了骇人听闻的态度。
下到个体商户的一次着装宣传,学校孩子的艺术创作,
上到游戏公司的角色盗用,以及国产动漫的山寨复刻,迪士尼公司都从未错失参与其中,并成功的将这一部近乎以100%程度复刻而来的《汽车人总动员》的制作方告上了法庭,最终获得了100多万元的赔偿。
除了维护自身原创IP版权的同时,
迪士尼的法务也没少给自家的创作团队“省力气”,让他们能够在别家优异的创作之中,以免责的姿态复刻到自家的创作里面。
比如声名远扬的《狮子王》,就可以远究到日本漫画家手冢治虫的《森林大帝》上面。无论是人设亦或者是角色的昵称,基本上都存有90%以上的相似。
再比如迪士尼殿堂级的创作《疯狂动物城》,似乎就与《少数派报告》这部好莱坞电影的编剧格瑞 · 戈德曼于2000年左右上交给迪士尼公司的剧目《鲁尼(Looney)》存有着相当之多的相似痕迹。
戈德曼也曾在2016年状告了迪士尼公司,但不幸的是,最后因为“侵权材料不足”而让迪士尼公司幸运的逃脱掉了。这也足见迪士尼公司法务的犀利!
当然, 还不仅是这些,真正能够彰显迪士尼公司对于自身版权意识维护力度之最的,绝对少不了其自身的标志性角色“米老鼠”!
这一IP角色是迪士尼开创至今最为早期的角色,也就是已经存有接近100年的历史了。最早创作于1928年的米奇老鼠,事实上根据当年的版权法也就只有14年的保护期限而已,
但后来出于迪士尼公司的叫板,这一保护期限就上升到了28年,随后多年更是从28年上升到了56年,也就是到1984年就会到期
此后,又囿于迪士尼公司的努力,这一保护法又延期到了2003年。相信大家也都知道了,就在保护期限接近尾声的时候,迪士尼公司又再一次成功的让这一IP人物的保护期限上升到了2023年才结束。
这一行为,直接使得很多很多经济学家们嗤之以鼻,其中就包括了20世纪最为著名的自由经济旗手弗里德曼,以及科斯和布坎南这一系列大名鼎鼎的经济学家。他们联名一同签署了请愿书,希望政府不要再给米奇老鼠延期了。
如今的年份距离这一期限也仅有5年之久了,不知道这一群迪士尼的牛逼法务们还有没有什么法子能够为自己的人物角色继续续上1S呢?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最后。
在武侠小说的世界里广为流传着这样一段话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恩怨;
而在经济学家的世界中同样流传着这样一段话术:有人的地方就有需求,有需求的地方就会有市场;
那么同样的,在动漫的领域中我们同样能够看到这样一句话:有人的地方就会有迪士尼,又迪士尼的地方就必然会存有着迪士尼的法务们。他们废寝忘食,他们励精图治,他们所向披靡,当然,他们还能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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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听过一个笑话。
如果你不幸遇到海难,独自漂流到无人岛,你与其说找石头摆一个SOS,等待救援人员。不如弄出来个米奇或唐老鸭等迪士尼人物,或者画一个迪士尼标志,这样迪士尼公司会动用一切方式,把你带到最近的法院
。。。
。。。
然后告你侵权
“版权流氓”不是浪得虚名的啊!
迪士尼作为行业的巨头,经营着动画、电影、游乐园等等诸多的产业,拥有无数优秀作品,其对于自家角色的版权保护意识堪称业界典范。一旦有未经许可把迪士尼的角色当做商用,或者公开破坏迪士尼角色的形象,就难逃迪士尼的律师函。
这样的前例有很多,日本过去有一家小学,毕业生在泳池中绘制了一个米老鼠的头像,而迪士尼知道此事之后立刻要求学校将撤销这幅画,连小学生都不放过可谓是非常严厉了。
去年还有一个事件,国产动画《汽车人总动员》因为海报角色与迪士尼的《赛车总动员》高度相似,被迪士尼告上法庭,索赔400万。最终迪士尼胜诉,获赔135万。这是极少数国产动画涉嫌抄袭得到应有制裁的案例。
所以现在多数动画都不敢出现迪士尼的人物,即使出现了也要打马赛克。
著名动画导演新房昭之还曾经恶搞过迪士尼,这种行为可以说是在“公司破产的边缘试探”了。
这是SHAFT制作的OVA动画《妄想改造人改藏》中的画面,这段恶搞迪士尼的部分也充分展示了“维权狂魔”迪士尼对于动画从业者们是多么恐怖的存在。
你好,谢邀。
“维权界的爸爸”、“版权流氓”…这就是大家对于迪士尼维权行动的认知,这就是我们国内大部分人,对于维权这件事的认知。事不关己可谓是高高挂起…顺便也表达了自己的无知。
我都有点纳闷了,人家迪士尼是偷了?还是抢了?
在国际法律公约的约束之下,美国公司根据自己的切实利益进行维权,谁如果觉得人家过分,那只能说是法律意识不足、地方法律体系建设的有问题,怎么好意思说人家是流氓公司呢?
迪士尼光明正大的做动漫、动画,然后人家自己出来设计作品,最终版权都是有专利地…人家给自己维权又怎样?
在大家的眼里,迪士尼的态度强硬、反映迅速,几乎就是鸡毛蒜皮的一点点小事也要跑出来维权,而且是大张旗鼓的维权,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们的维权行动,其实这不过是商业行为,为那些准备不劳而获的人敲响警钟而已。
大家必须要明白一件事,再小的果子也是人家种出来…想要不花钱就拿着用是不可能地~~过去没有人管,那是人家境界不够,人家迪士尼这是有版权意识地,有自我保护意识地,顺便也是做个姿态给业内的人们看看。
迪士尼在版权问题上,是出了名的强硬,绝不让步,一点小事都不放过。“什么禁止日本某某小学的学校挂米老鼠的画像”、“取缔某地经典之中的迪士尼人物标志”、“让OGONE万磁王改名字之类地。”
真假我不知道,无从考证就是这件事是百分之百真地,不过人家这个维权的态度,随便一百度就知道了。
业内真的鲜有人去找迪士尼的麻烦,它们早早就被贴上了不好招惹的标签。也正是因为他们过往的强硬态度,才更好的保护了自己公司旗下的众多版权人物!
对此,我觉得值得支持、鼓励。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合情合理…不分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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