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母亲和别人私奔了现对方已故母亲想重回家庭要求赡养该怎么办?
这是一个真实的事件,丁兄的母亲,在家有三个幼年子女的时候,与湖区一个开拖拉机运煤的司机好上了,丢下大的七岁,小的岁多的孩子与丈夫,去湖区与拖拉机司机同居,一走四十多年,与家人断绝关系不相往来。丁兄的父亲,是个木匠,手艺相当好,后来成为包工头,赚钱养家,供子女上大学,还娶了个美女作当客,家庭在我们当地算中上,前几年,丁兄的母亲近七十岁,在后夫的儿子护送到丁兄家。丁兄一家十几口人,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召开家庭会议,商讨怎样安置丁兄生母的晚年生活,首先发言的是丁兄:他说,他是长子,先表态,如果今天回家的生母,是骨灰的话,接收,其余大弟与小妹赞同长兄观点,后丁兄父亲发言,决不接收前妻。村干部从中调解,费尽口舌,花上几个小时,无法解开死结。这时丁兄的继母发言:她说四十多年前的惨景,她亲眼所见,小的哭着要喝奶,大的衣服破烂,家里乱卫生差无人照顾,丁兄的父亲天天要去做工,孩子们的中餐无人管理,想想当初,儿女们今天的心情确实无法原谅生母,在情理之中,我以一个亲历者的身份,提一个建议,请大家想想,今天我们的家庭四世同堂,有公务员,有企业老总,全家生活安康,收入相当可观,每人每月拿1O0元给这位老太太养老,做个善举,请大家表态,丁兄家庭继母,德高望重,与丁兄父亲结婚后,没生儿育女,怕先来后到影响家庭不和,与丁兄父亲为难,几十年如一日,照顾家的里里外外,视丁兄妹如己出,从无私心,夫妇关系一直很好,大家看在继母的份上同意,丁兄父亲补通一条,要前妻住老屋独立生活。这在当地传为隹话。
不愿意回答,但是,也想说几句!
你的母亲当年与人私奔,应该是犯下了极端的错误,证明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但是,她不应该对目前的情况没有预见,所以,你完全可以不用理她,根本就没有扶养照的责任。如果她实在有脸,就叫她去法院起诉算了,法院判给她几个钱就给几个钱,留她在家里实在是如鲠在喉。
没有必要纠结!扶养的责任和赡养的义务是对等的。没有扶养就没有赡养,它符合法律规定。
你儿时卜母亲和别人私奔,证明她放弃了对你扶养的责任,是违法行为。抛夫弃子与他人苟和,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己至未来都是为人们最为不齿的道德败坏、丧失人理的行为。我想,你母亲不但剥夺了你本应享有的母爱,还会给你带来无尽的羞辱。在法律和伦理层面她以丧失做母亲的资格。
必须弄清楚,你母亲不是为了生育你才与你父亲结合;而是满足了自身欢乐后才有了你。正因如此,她才能弃子、私奔!所以,以有生育之恩来说服你尽赡养义务的言论都是站不脚的!
当然,上面我说的都是依法依理而言。你母亲生了你,这种血缘关系是改变不了的,由此产生的母子之情也是难己割舍的。大爱无疆!你可以与你父亲商量,如经济实力允许可以赡养她,如赡养有困难也应与社会相关部门联系 ,为其晚年生活提供最低保障。
我邻居也有这么一个女人,她30岁时丢下了年幼的3个女儿与人私奔了,她们与爸爸相依为命,白天爸爸要去挣钱,懂事的姐姐就在家照顾两个妹妹,那一年,她们最大的才6岁。
有人看她们可怜,想给她们找个后妈,她们的爸爸没有同意,我估计他的心受伤太重了,不想再去面对婚姻。
她们在爸爸的呵护下漫漫长大,直到都结婚生子。
她们非常感激爸爸,在城里给他买了房子,想轮流伺候他。
她们的爸爸虽然老了,却一直在外打工,他不敢停下来,一停下来心就痛,他说,只有拼命的劳动才能忘记一切!
就在今年,她们私奔的妈妈突然回来了,说是身体不好,被那个男人抛弃了,没想到她刚回家就病重住了院,她们的爸爸不想见她也不愿管她,他依然每天出去打工,3个女儿也推托没空,也没人出钱。
她们的妈妈无奈,只好求助娘家,最后还是娘家人伺候她给她交了住院费。
出院前,娘家人找到了3个姑娘,希望她们能收留自己的妈妈,3个姑娘怎么也过不去那道坎,只答应给她一些生活费,让她住在乡下的老房子里,钱由舅舅或其他人转交,她们不想和这样的妈妈见面。
她们的情况和你一样,谁有这么个妈也会心里不舒服。她生了你,又伤害你,更没尽到一个做妈妈的义务,按道理说是不应该管她,可出于人道主义,你最好象上面那3个姐妹,给她一些钱,不怎么也不能饿死她吧,她不仁,你又不能不义,如果你一点也不管她,从道义上又说不过去,就当是可怜她吧!因为毕竟是她给了你生命。
哥哥在工地上挣钱,艰难养活两个妹妹。消失23年的妈妈突然回村同他们相认。兄妹三人拒绝相认。母亲拽着儿女不放手,原来她伪装弥补子女的背后,还藏着对子女的野心。
哥哥是命苦的孩子,他5岁时,母亲躲起来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镇上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人后知后觉地上门。对方一开口就是罚款5000,没有商量的余地。
这笔巨款对农村家庭而言,成了完全负担不了的甜蜜负担。爷爷把家里耕地的老黄牛卖了,所有的钱都凑一起交了罚款。
父亲不得已,只好出门打工挣钱养家,却再也没回来。母亲整日以泪洗面、抱怨这日子的难熬。两年后,她实在受不了这没有盼头的苦日子,和邻村的一个死了老婆的男人去了外地。
兄妹三人开始跟着爷爷一起生活!老人已经是70多岁的高龄,待他们很好,家里但凡有点好吃的,都给了三个孩子。爷爷毕竟年纪大了,照顾起他们来很吃力。
在哥哥15岁的时候,80多岁的爷爷身体垮了。老人被送去去镇上的医院住了两天,医生粗略检查了后,给出了定论。
他说老人是多处器官衰竭,积劳成疾了,救治的意义不大。老人又被抬了回来,没多久就去世了。
哥哥把爷爷的去世,全归结在了父亲和母亲的狠心离开上。如果他们担起了这个贫穷的家,爷爷怎么可能会这么苦?他是个好人,好人就应该长命百岁的。他难以接受这个事实。
在村里众多好心长辈的热情帮助下,哥哥才勉强把爷爷的丧事办完。爷爷去世以后,兄妹三人的依靠没了。村里泥瓦匠张叔,好心带着哥哥在附近的建筑工地做小工。
每次哥哥发了那点可怜的工资,都会第一时间回去给自己的两个妹妹买好吃的,把钱攒起来,给她们做生活费。
两个妹妹也知道哥哥太不容易,手里满是老茧和水泡。她们白天也会出去捡空瓶子、废纸壳卖,把钱一点一点地攒起来,用于家用。以这种方式,来减轻哥哥的负担。
在工地常年高强度的劳动,慢慢地哥哥从一个瘦弱的少年长成了皮肤黝黑,肌肉壮实的大小伙子。她在工地上干活勤快,也越来越熟练,他每次拿的钱也多了起来。
兄妹三人的日子有了好转,虽然不是什么有钱人。但好在他们性格乐观豁达,懂知足。现在能够衣食无忧,有一些余钱了。
哥哥28岁这一年,也就是他母亲离开家的第23年。他的母亲突然回来了,开着和他老板一样的奔驰车。母亲染着一头黄头发,说话声音很大,一副成功女人的做派。
其实,哥哥和两个妹妹都已经认不出眼前的这个人就是自己母亲了。还是老一辈村民们,跟他们说这个人就是你们的亲妈。
这次母亲回来是想接他们去城里过好日子的,但三兄妹却异口同声地却拒绝了。
哥哥气愤地说:
“23年了,您一个人在外面享尽清福,您也从不知道回家看看,爷爷他是活活累死的,我们不是要过什么好日子。至少我们希望和别人家的孩子一样,有个完完整整的家。”
“我和妹妹都希望爸爸和妈妈都在,而你和爸爸都是胆小鬼,逃避责任,一走了之。我15岁就到工地上干活,您这么久都不回来一次,我们都已经当你死了,您走吧。”
俩妹妹,也都是认同哥哥说的。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当年家里的老老小小,都等着哥哥的父亲能够挣钱回来养家,都希望母亲能够留下来支撑这个家。
但父亲和母亲这两个自私的人,都选择了抛家弃子,在外多年未归,太不应该了。兄妹三人并没有被财富所迷惑,他们都坚持了自己的本心。
母亲见没有办法说动兄妹三人,就开车离开了。第二天、第三天,她都开着车来家里游说兄妹三人。大有诸葛亮三顾茅庐的意思。
哥哥从中发现了不对劲,直截了当地问她:你有什么想法就说吧,不要藏着掖着。这么多年都没回来,突然回来找我们,肯定心里有自己的盘算。
女人看自己的儿子把话都说道这个份儿上了,也只好断断续续地开口。原来当年她之所以选择跟那个男人走,是因为她知道对方手里有不少的钱,可以让她未来的日子都衣食无忧。
这些年她的生活也确实过得不赖,但好景不长的是对方比她大了20多岁。再加上他的身体也不好,去年他生了一场病,没有救过来,没了。
老光棍也没有给她留下什么遗产,就只有这一辆几年前买的奔驰车。女人依赖别人活了大半辈子,现在突然没了依靠,她才想起自己当年生了三个儿女。
所以,她现在回来找他们,希望能够重回家庭。更直白地说,就是希望儿女能够看着自己生了他们的份上,给她养老送终。
哥哥没有接她的话,把门大大地打开,做了一个请的动作。见母亲完全不为所动,待在原地不动弹。
他冷笑了一下,说:“儿女在您和爸爸的眼里究竟算什么?我们从小就成了没爸没妈的孩子,是爷爷一口饭一口菜地把我们艰难养大的。他都没有享受到我们后辈的福气,你凭什么觉得自己可以?”
哥哥把母亲赶出村的事情被村里人知道后,村委会出面找哥哥谈话,严肃批评了他的做法。村委会讨论决定:
正所谓血浓于水,还是希望王强兄妹三人能心平气和地同母亲好好沟通、慢慢相处,冰释前嫌,一家人在一起才是最大的幸福。
哥哥觉得很委屈,只负责生,不负责养的母亲,凭什么要得到子女的尊重和赡养?
@热爱达州的秋秋想说:
在这件事情上,这位母亲的做法确实非常不对。在这个家最需要她的时候,她为了个人的享受,跟着别人离开了,享受了大半辈子。
现在对方已故,没有人能够继续给她保障时,她选择重回家庭并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世上哪有那么多的理所当然,大多不就是真心换真心吗?
反而我很理解这位哥哥驱逐母亲的做法,和他心中久存的委屈。
所以,我不支持这位母亲的诉求,既然已经没有经过子女的同意就把他们带到了这个人世间,又没有履行照顾儿女的义务。
那凭什么这样的家长老了,就要道德绑架,让子女赡养她,给她养老送终呢?我始终认为,人之初,性本善!
但善良是稀缺品,不能随意浪费!善良和付出都是要有选择的,自带锋芒的。要给值得的人!我不赞同不付出的父母,索取子女的赡养责任!
根据你的描述,你小时候你的母亲就跟人私奔了,现在想回来要你养他,本人认为这种人不该养它,第一,她是跟别的男人私奔,证明他当时已经放弃了你和你的父亲,她是你的母亲,你母亲已经放弃了,你就不应该再回来找你,养她,第二,我感觉到现在很多这样的父母,孩子小时候抛弃了,到老了,又回来找孩子,养他们,我感觉到这样的风气很不好,做涨了,这种歪风气,没有道德底线,法律也不应该支持这种父母,你说,当初她走了以后,孩子,和丈夫,受了多少委屈?吃了别人多少白眼,没娘的孩子受欺负,我觉得这种人不应该理睬他,让他自生自灭去吧!如果所有的孩子都按照过去的那一套,孩子要养父母,跟他这样的父母还要养的话,就会做长这些歪风邪气,后面就会有很多的父母离儿子而去,然后到老了又回来找孩子,养老,公平在哪里?坚决反对,对社会不好,对孩子不公平
我们饭店隔壁是家比较大的酒店,酒店的洗碗大叔60多岁了,四个小孩,她的老婆生下老四后不到2年,说来上海打工,期间回去过2次,后来又跑了。
洗碗大叔的大女儿在饭店做服务员,就央求老板娘留下自己的父亲,这样父女俩可以相互照应。
洗碗大叔家条件不太好,那会儿违反计划生育又被罚了款,靠庄稼吃饭的一家人过得很窘迫,别人家隔三差五还割块肉解解馋,他们只有中秋过年才舍得买一些。
天天就是喂猪喂牛下地干活,大叔老婆娟子就提出说到上海打工,好早点还清罚款,大叔说让她在家带孩子,自己作为一个男人,应该自己出来赚钱,娟子说你大字不识一个,谁要你,别钱没赚到,人走丢了,还得来找你。
就这样娟子到了上海做了餐厅的洗菜阿姨,刚开始几个月还写信回老家,发了工资也把钱给大叔寄回去。一家人又看到了希望。
过了半年多,娟子就杳无音讯了,打听村里和她一起出去的姐妹,人家说她也不知道,只知道她辞职了,至于去了哪里,不晓得。
家里孩子小,农活也要人做,大叔就只能默默地等,每次老四问大叔,我为什么没有妈妈呢?妈妈去哪里了?大叔只能给他说妈妈出去赚钱给你买新衣服了。
少了女主人的家,终究还是有遗憾,老大老二体谅父亲的苦,在妈妈失踪后就主动退学了,帮着父亲干农活,照顾弟弟妹妹。
过了2年多,娟子回来了,孩子们都很开心,老四问妈妈火车什么样,上海好不好玩?老大老二都小心翼翼地伺候着妈妈,给她端茶倒水洗衣做饭。尽量让妈妈少干活。只要妈妈在家就行。
自从娟子回家,大叔下地干活又开始哼小曲儿了,孩子们也没有看到大叔半夜三更起来抽旱烟了。
过了一年多,家里的猪该卖了,就叫了本村的厨子来收毛猪。大叔觉得,妻子回来了,钱自然应该交给她保管。
没几天村里过庙会,娟子说去看看添点啥,老三老四说也想去,娟子说人多怕走丢了,让他们在家乖乖的,等下买好吃的回来。
可是娟子又一次消失了!
老大就提出她到上海打工给弟弟妹妹挣学费,这样大叔压力小一点,老二在家照顾弟弟妹妹们。
老大也选择做服务员,她觉得同行业或许会打听到妈妈的下落。
老大在一个店干一段时间没有消息就会换一家店,她觉得这样希望大一些。
干了二年多一点妈妈的消息都没有,老大就打算回家过年,自己出来两年多了,弟弟肯定都长高了。
回村的公交车上,老大忽然发现一个熟悉的背影,她妈妈又回来了,回来一起过年也是很幸福的事情。
她妈妈让老大骗大叔说是在上海一起坐车回去的,到村口问老大有没有钱,她买点零食回去给老三老四。
老大给了她30块。
回家一家人开心得很,都问姐姐是在哪里找到妈妈的。大叔心里明白,这女人肯定又是在外面碰到难处了!
上次卖两头猪的钱被妈妈全拿走了,老大就对妈妈起了戒心。
大年三十团年饭,老四问妈妈,你还走吗?大叔一边抽烟一边说,好好在家待着吧,罚款已经全部缴清了,孩子们也大了,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说着就从衣服内兜里掏出个塑料袋,里面裹了零零碎碎几百块,说交给娟子保管。
老大眼疾手快,一把抢过父亲手里的钱揣兜里,说妈妈累了,该享福了,自己身为老大,该撑起这个家了。
姐弟几个明显感觉到妈妈脸色变得阴沉。
过了初二,娟子说回娘家,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
大叔的父母相继生病住院,最后都走了,兄弟四人平摊了医药费和丧葬费,大叔家又背债了!
大叔妹妹孩子们的姑姑在县城做点小生意,就提议让老三老四去他们家读书。
大叔和老大老二都出来打工。
这样挣得多一些,老二心灵手巧学了美容,老大就带着父亲在饭店洗碗。
一干就是10多年,大叔和老大也有了社保,欠债也陆续还清了。
父女三人计划着再干些年攒点钱回老家盖房子。大叔说盖了新房子可能娟子回来就不走了。
老三老四每年暑假都会来上海做暑假工,大叔老板娘善良,尽管自己店里不缺人手,还是主动提出聘用二个孩子。
并鼓励他们好好读书,将来考到上海来。这样一家人就可以团聚了!
老三考上了北方的一所大学,后来老四如愿考到上海电力大学。
老大找了个厨师结婚,自己开了一家小饭店,老二人漂亮嘴甜,能赚钱,找了个上海本地人结婚了。
老三毕业有份不错的工作,大家都劝大叔别干了,孩子们都出息了。
老板娘看大叔年龄大了,就分配他做保安,这样轻松一点。
饭店里是管吃管住的,有员工宿舍。
可是去年,大叔和儿女们提出要租房子。
老大知道肯定是事出有因,一向勤俭节约的父亲怎么可能舍得花几千块钱租房子呢?
细问之下才知道,她们的母亲娟子回老家去找他们,邻居给她说都在上海打工了,儿子也大学毕业,这不,就找来了。
原来娟子做洗菜阿姨的时候,认识一个做工程的包工头,就辞工跟了人家,人家是有家室的人。
包工头老婆孩子一来上海,她就回老家避风头,老婆孩子一走,她又回去了。
娟子第二次回老家,是因为包工头老婆突然袭击到了上海,娟子回不了家也没有地方住,只能回了老家。
混了这些年,跟着包工头辗转各个地方,享受了灯红酒绿,美味佳肴。
她没想到,她的好日子因为包工头生病戛然而止了,包工头的儿子接手了父亲的工程,女儿来接走了父亲。
她成了多余的人被赶出来了,她这才发现,自己身上除了一点零花钱,一副耳环一根项链,两个戒指,啥也没有了。变卖了金银首饰,打算回归家庭。
娟子给儿子女儿跪下,痛哭流涕,忏悔自己不是人,说会从此一心一意照顾大叔。
孩子们对她的行为感到不齿,也不打算原谅母亲一次又一次的背叛忠厚老实的父亲。
可是大叔却劝孩子们原谅母亲,说不怪娟子,是因为自己没有能力给娟子好的生活。
老四从小没有得到母爱,那种等待妈妈的日子太漫长了,他坚决反对母亲回归。
几个孩子一致决定,合伙凑钱给父亲租房子可以,生活费也可以给,父亲愿意让她照顾也行。但是几个孩子同时表示,永远拒绝母亲进自己家门。
不知道那一刻娟子心里有没有后悔当年抛夫弃子的决定。
自从大叔收留了娟子,饭店老板娘就不让他上班了,给他结了工资让他好好休息。
最后我想说:
但愿将来大叔走在娟子的前面,也希望她能信守承诺,好好照顾大叔,弥补当年自己的过错,还有大叔对她至死不渝的那份爱。
我们村里一个真实的故事,大丁的母亲扔下他们兄妹五个和挖草药的跑了,走的时候最小的妹妹8个月,这一走就是37年。与一家子断绝关系,子女曾经去认她,她说不认识,37年后回家要求孩子们养老。
大丁的父亲是瓦匠(做屋顶上瓦片的工匠),大家都叫他丁师傅。因为有手艺,家里算殷实,他家的瓦连县城都有人来订,请上了几个工人。丁师傅常常早出晚归,家里照顾不了,家里都是老婆(三娣)打理,三娣其实挺能干,勤俭持家。
在我们村有一个邻县过来挖草药的,大家都叫他老万,老万在村里经常借宿,一来二去的和三娣好上了,丁师傅一直蒙在鼓里,后来三娣跑,丁师傅还是不相信自己的老婆会做出这种事情。
三娣这一走,五个娃整天哇哇大叫,大的9岁,小的8个月嗷嗷待哺,丁师傅忙着瓦厂,根本顾不上家和孩子们。只能让老母亲帮忙带孩子,由于丁师傅勤劳肯干,不久又娶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媳妇(大玲),大玲在婆家常常遭受家暴和婆婆的嫌弃,离婚没孩子。
大玲跟了丁师傅后,帮忙拉扯几个孩子和操持家,自己没有再要孩子,大玲觉得丁师傅的孩子就是她的孩子,因为丁师傅疼爱她,把她当宝一样。几个孩子后来都上了大学,都是事业有成,孩子们把大玲当作亲生母亲。
孩子对大玲再亲也比不过自己的亲生母亲,会常常想念自己的母亲,大丁曾经去认过三娣,大丁觉得毕竟是自己的亲生母亲,有时去看看她,有个走处,大丁见到三娣热泪盈眶的叫妈,三娣却说:神经病,谁是你妈?我不认识你!
无论大丁如何哀求,三娣就是不认大丁,反正就是一个不认识,然后三娣叫老万把大丁打了一顿,鼻血都打出来了,老万说:以后再敢出现在我面前,我下手更狠,你不怕残就继续来。
大丁失望的走了,对弟弟妹妹说了自己认母亲的经历,五个孩子从那时起就认为没有母亲,母亲已经不在了,几个孩子都用心孝敬大玲。后来老丁没做瓦匠来,存下的钱够老两口养老。
这时三娣回来了,老万不在了被老万的子女把她赶出来了,三娣理直气壮的回来的,要把大玲赶走,这个家是她的,要住下孩子给养老,老丁对三娣一顿臭骂,看也不想看她,让她赶紧滚开。
三娣去找到村委,让村委出面调解,村委上门调解四五次无果,老丁和子女的态度特别坚硬,三娣死了都与他们无关。尤其是大丁,说出了去认三娣,三娣假装不认识,还毒打他,就凭这点绝对不会认,有本事一辈子装作不认识。
最后大玲对孩子们说:毕竟是你们的亲生母亲,每个人适当的给点生活费。
几个子女都不同意,子女们对大玲说:您就是我们的亲生母亲,我们的亲生母亲没有别人,如果当初不是您耐心的照顾我们兄妹几个,我们早就饿死冻死了,我们只认您。
丁师傅更是气愤的不行,凭三娣绝情的做那些事情,真想把她碎尸万段不解心头的愤怒,丁师傅说:看在孩子们的份上,你去我的瓦厂住,那边有一间以前做饭的屋子,这是我最大的限度。
三娣住在荒无人烟的瓦厂,要吃没吃,要喝没喝,大玲常常给她送吃的,三娣就这样度日,大家都说她活该,倒是大家都钦佩大玲的大度和善良。
像三娣这样的人,年轻图快活,不给自己留后路,不值得同情,子女们不认她完全合情合理,这样狠心的母亲,认她是耻辱。稍微有点自尊心人,绝对不好意思回来,因为没有脸见儿女,儿女需要她的时候,她在哪里?尽孝也是相互的。